“男女区别划线”的实质公正
一些高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男女分别划线,女生分数线一般都高于男生,有的还高出不少。7月8日,有广东媒体报道,招收国防生的高校及部队院校,男女生最高可相差40多分。如中国政法大学理科女生投档线632分,比男生投档线588分高出44分;又如,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理科女生投档线620分,比男生投档线585分高出35分。同时,一些非国防生专业也分性别划定分数线,且女生分数线高于男生。
如此大的差距引发了不少人对招生公正的质疑,一些律师提出,高校招生应坚持公正原则,分数线不应该基于性别予以区分。表面看这样提没什么问题,法理上也站得住脚,但笔者认为,律师所说的公正,其实是一种简单的公正,或者说是一般程序意义上的公正,它未必意味着实质的公正。
男女生区别划线,是对当下应试教育体制和结果的纠偏,这一点只从法律角度考量很难做出有实质意义的解读,因此也就很难提出有价值的判断。我们当下的应试教育体制和评价标准,更有利于女生胜出,这些年来,一些大学女生比例偏高已经成为普遍性的问题,早已引起教育界有识之士的担忧。高考的分数,是对中学学习经历和结果的一次性评定,一个考生的高考成绩,最典型最集中地反应了中国当下基础教育应试化倾向的结果,很难完整准确地反映一个学生综合的整体的素质。很明显,如果不能在高考招生环节把住男女生入学比例这一关,那就等于让中学应试教育的结果跳过了高考招生这个龙门,向大学阶段延伸。
更值得一提的是,只要男女录取比例划定了1:1,就不能说是不公正。从某种意义上说,男女平分招生名额,比应试教育体制从学生身上提取的分数更能充实公正的内涵。道理很简单,男女平等的价值层级,比分数平等的价值层级要高得多,况且这个设定不是针对个别人,而是针对两种性别,这里面还有个超越法条的公正性。但有一点也需要指出,那就是女生分数普遍偏高时应该如此,男生分数普遍偏高时同样应该如此,如果将来以后基础教育生态发生了变化,评价标准更利于男生取得优势的情况,那么同样应该坚守这个1:1的录取比例。
燕子山媒体评论员
只要男女录取比例划定了1:1,就不能说是不公正。从某种意义上说,男女平分招生名额,比应试教育体制从学生身上提取的分数更能充实公正的内涵。
考量一种公共政策或社会政策公正与否,不仅要看程序,还得看最终的结果,至少得两者兼顾。事实上,男女生入学比例失调带来的恶果已经开始逐步显现,不仅直接影响到大学校园里的小社会生态,长此以往得不到纠偏并进一步向社会延伸,最终的结果,必将使男性在整个社会生活的宽领域处在一种文化和心理上的弱势状态,这样的结果带来的影响,很可能是简单强调公正原则的法律人士所无法预测的,也许只有从社会学、教育学等层面观察,才能真正发现其问题的严重性。
总之,这种同比例区别划线的做法,不是歧视,而是纠偏,至少纠了积重难返的应试教育之偏。当然,作为一项牵涉到千家万户的招生政策,其制定和实施过程应该是经过广泛讨论并吸纳民智的过程,更应该是公开透明的过程,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取得共识,真正起到纠偏的目的,避免解决一个问题的同时,产生很多意想不到的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