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不能成为“排污特区”
尹于世媒体评论员
园区管委会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使环境监管处于“真空”状态,工业园区也成了袒护违法排污企业的“特区”。
近日,有网民发帖称,内蒙古托克托县工业园区多家企业存在集中排污现象,由此形成的大片污水湖给周边农民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迫于舆论压力,当地政府已责令此次污染事件的“罪魁”石药集团中润制药厂停产整改,但污水湖问题何时能解决依然前景不明。
托克托工业园区是内蒙古重点工业园区,园区内企业污染的问题由来已久,早在2006年就有不少媒体曾进行过多次监督报道。然而,舆论监督并没有促进污染问题彻底解决,而是形成了一种“媒体曝光—企业停产整顿—风头一过又继续排污—媒体再曝光—企业再停产整顿”的奇怪现象。
追根究底来说,工业园区企业非法排污现象屡禁不止,主要源于园区管理部门知法犯法。以此次遭曝光的托克托工业园区为例,由于园区内企业大多是当地的纳税大户、重点企业,托克托县在最初招商引资时就存在把关不严的问题,这些企业虽然先后多次遭到群众举报,但相关部门的惩处力度不够,甚至为污染企业重操旧业、重新排污大开方便之门。
更让人不安的是,工业园区成为主要污染源已经不再是个别现象,工业园区企业集中排污问题在许多地方都普遍存在。去年年初,全国环保协会公布的一项针对环境敏感地区的调查表明,被调查的18个工业园区全部涉及水污染问题——园区污染治理设施或闲置不用,或间歇运行,完全实现不了工业园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园区企业污水偷排、直排现象比比皆是,污染治理设施俨然成了应付检查的表面工程。
工业园区成为污染源,成为违法排污的“特区”,有其内在的原因。在注重招商引资与GDP增长的发展理念驱动下,一些地方政府把工业园区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平台,为了获得企业与投资方的青睐,甚至以降低环保要求作为优惠条件,以牺牲环境为代价降低企业经营的成本;有些地方政府甚至公开制定一些“土政策”,阻扰环保部门“干扰”园区内企业的生产活动;而一些园区管委会名义上设置了环境执法机构,实质上却是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使环境监管处于“真空”状态,工业园区也成了袒护违法排污企业的“特区”。
工业园区原本被誉为“地方经济发展引擎”,有些工业园区如今却成了藏污纳垢的代名词,令人唏嘘。随便翻看媒体报道,我们能够看到很多类似的丑闻,大连石化产业园区的PX项目,云南陆良县西桥工业园区的铬渣污染等都是典例,内蒙古托克托工业园区的污染问题只不过是最新的一个案例。
工业园区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优化企业发展环境、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无可厚非,但这一切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而作为园区的建设者、管理者的地方政府与执法部门,绝对不能为了眼前的利益、少数企业的利益牺牲公共环境,损害公众健康。
因此,为了保证园区经济能够健康发展、企业有序经营,应对目前的工业园区环境隐患风险进行集中排查,对非法排污的企业严肃查处,对风险隐患突出的工业园区,必须确保其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并达标排放。此外,要对新建工业园区采取从严审批、从严管理,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只有这样,工业园区才能成为各地科学发展、节能减排的重要增长极,而不是只追求经济指标置环保于不顾的主要污染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