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蕊
(蚌埠学院,安徽蚌埠 233000)
网络签名的语用意图分析
王 蕊
(蚌埠学院,安徽蚌埠 233000)
网络签名是互联网交际时代较为普遍的语言现象,在网络这个特殊的语境下,网络签名事实上可以视为一种言语行为,其存在是为了实现一定的交际意图。本文采用语料收集和问卷调查的方法,从言语行为的主体性和主体间性入手,分析了不同类型的网络签名的语用意图。
网络签名;言语行为;语用意图
随着网络的日益普及,人们的交际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聊天软件、博客微博、社交网络等已成为人们常用的交流工具。网络社交平台提供了新型的交流方式,也随之带来很多新的交流特点。针对网络语言的特点,语言学界有很多深入的研究,本文则尝试从语用学角度解析网络签名这一语言现象,揭示其隐含的语用意图。网络签名是多数社交平台的一项功能:平台用户可在不违反相关法律,于规定字数内,上传任意内容。从语言学角度审视,置于网络开放空间的签名已不再是单纯的个人文字记录,其实质上已经构成言语行为。
言语行为是“用言语来施行各种语用意图的行为”,①是主体性和主体间性的统一。“主体性是言者把自己建构为主体的能力;主体间性是认识主体间的关系,主要研究一个主体怎样与另一个主体相互作用。”②主体性是单纯的话语成为言语行为的前提,主体间性则将单纯的话语转化为真正的言语行为。“任何言语行为都是‘叙述者’、‘接受者’、‘核查者’、‘驱动者’的同时作用”③。表面上,网络签名并不构成言语行为,因其似乎只有一个叙述者——“我”。然而“我”以网络签名形式发出的言语,是处于网络这个特殊的语境下,当叙述者意识到其言语会为核查者核查时,网络签名行为便不似在私人日记本里签名那样随意。从语用学角度看,网络环境下的签名,是为实现作者交际意图服务的;网络使用者发布网络签名的行为,实际上形成了一种言语行为。
胡范铸 (2009)认为,言语行为须由“叙述者、接受者、核查者、驱动者”④构成。作为言语的发出者,“叙述者”构建了言语行为的主体性;而“‘言语主体’不仅仅意味着‘我’,也应包括‘我’的对位‘你’,还应包括‘他’的存在”⑤。“叙述者”与“接受者”、“核查者”、“驱动者”之间的互动形成了言语行为的主体间性。网络签名的“叙述者”即为发布签名的“我”;“接受者”,是签名指向之人“你”;“核查者”是看到签名的所有人“他”;“驱动者”则可能是“我”或“你”或“他”。网络签名,是在网络监督下,叙述者因某种驱动,为达到一定的语用意图,向接受者施行的一种言语行为。
为具体考察网络签名的语言意图,本研究收集了大量网络签名语料,通过整理分析发现,网络签名可以从接受者角度上分为:“我”作为接受者,“你”作为接受者,“他”作为接受者,因此文章从这三个角度考察网络签名是如何通过叙述者、接受者、核查者、驱动者的相互作用实现语用意图的。
我作为“接受者”的签名,作者表面上为自己而作。或是抒发情感 (如:“每天给自己一个希望”);或是记录事实 (如:“此刻在当伴郎!哈哈…”);或是对客观世界的评述 (如:“土豆和优酷合并,这是要搞垄断么...”);或是个性的彰显,例如使用名言警句诗句 (如:“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舒”);或使用网络流行的俏皮话、讽刺语和诙谐句 (如:“不要迷恋哥,哥只是传说”);或使用唯有自己能解读的符号、数字、火星文等。
此类签名,似乎是与作者之外的人无关的陈述,无法构成一个言语行为,但是当作者选择在网络上,而不是私人记事本上记录自己的情绪、生活、感想等时,则暗示其在寻求共鸣。借抒发情感的签名,“我”可以与回应签名的人一起就此评述探讨;借记录事实的签名,“我”可以将近况传达给关注自己的群体;借对客观世界评述的签名,“我”可以向他人表达自己的立场,获得支持者认可,引发情感共鸣;借貌似纯粹彰显个性的签名,“我”也可以通过自我表达,让他人通过签名更好地了解自己。这类签名,即使并非刻意追求他人关注,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希望通过网络这个共享环境,实现情感诉求,达到交际目的。
由此看出,此类签名叙述者为“我”,接受者表面上仍是“我”,实际上是能够看到签名的网络平台上不特定的人。同时,这些人又是“我”的言语行为的核查者,“我”的签名需要接受传播对象的核查,因此在自我表达的同时,还要考虑接受者的感受和核查者的看法。此外,这类网络签名,核查者也是“我”,是自我基于情感发泄和渴望交际的需求而做出的言语行为。
网络交流由于空间的限制,无法如面谈那样可进行即时的话轮转换,因而信息可能会有延时和交错。所以在迫切需要信息交流的情况下,人们一般不会选择网络签名作为信息载体。但当人们故意希望信息有所延时时,签名反而成为合适的交际工具。“你”作为接受者的网络签名有如下几种情况:
第一,网络签名作为面向宽泛接受者的公告栏,承载了问询、通知、宣传、广告、祝福等功能。问询类签名(如:“香柏年家具到底咋样?”)所咨询之事一般并非十万火急,旨在集思广益,希望接受者中有人为自己出谋划策。通知类签名 (如:“《高等数学》期末考试:元月4日下午14:30-16:30分”)所承载信息可能无法及时有效传达给接受者,因此叙述者通常是在通过可靠渠道通知接受者后,为防止信息遗忘,将信息写入签名以达到提醒的目的。宣传类签名 (如:“在宝鸡的,出来耍耍吧~”)面向所有接受者发出宣传号召,尽管无法明确具体的回应者,却在最大限度上发掘了潜在机会。广告类签名 (如:“朋友的古装服饰小店,欢迎捧场!网址是……”),具有长期有效而且完全免费的优点,同时避免了直接向他人发送广告而引起对方反感的局面。祝福类签名 (如:“三八丽人节,姐妹们快乐哈”),既向所有人表达了祝愿,又避免了贸然问候可能会产生的唐突和尴尬,在礼貌的同时又适度地保持了距离。
第二,网络签名作为向特定接受者传递信息的工具。一般情况下,叙述者不会采用既不明示对方又无法得到即时反馈的方式和接受者进行交流,除非叙述者希望达到特定的交际意图。利用网络签名向接受者进行表白 (如:“无论道路何其曲折,未来何其扑朔迷离,我们坚决不放弃对方”)、恭贺 (如:“祝妈妈生日快乐”)、道歉 (如:“向寝室的两个人道歉,只想说声对不起,原谅我,以前我太过分”)、致谢 (如:“十分感谢航海学院的姬同学,还是好人多”)、抱怨 (如:“你在笑的时候,想过我可能在哭么”)、谴责 (如:“怎么了你,让我这么不爽!”)等的做法,便是将言语行为置于核查者的关注中,增强了语用效果。利用这种方式给予接受者关怀、恭贺、祝福、歉意、感激,能让接受者体会被见证的郑重感;而向接受者发泄抱怨、愤怒、不满、谴责,得以让叙述者获得心理上的宣泄和平衡。
由此看出,此类签名叙述者为“我”,接受者是语义指向明显的“你”,核查者是网络环境里得以看到签名的“他”,驱使者是作为接受者的“你”,叙述者的言语行为正是针对“你”产生的。
当叙述者希望向直接接受者之外的人传递信息但又不便明说,或者明说的效果反而没有间接说效果好的时候,网络签名的交际意图便针对“他”而产生。利用网络签名进行祈愿 (“盼望着和心爱的人有一次长途旅行……”)、抱怨(如:“不停的有新的事情要做,就不能让我喘口气啊!”)、声讨 (如:“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那些人真可恶!”)等行为时,叙述者表面上在自说自话,实际上叙述者的交际意图指向“他”。祈愿行为的接受者一般是可以得以看到签名中的某人,叙述者策略性地不向“他”直接诉诸请求,而选择委婉言事,意将“他”至于核查者的监督下,交际意图达成的可能性也许更大。这也符合了会话含义的“得体原则”——“特定语境下,有话曲说,以达到最佳交际效果”⑥。而抱怨和声讨行为的接受者未必得以看到签名,叙述者出于社交等原因,并不希望接受者察觉其言语意图,只是通过向言语行为的核查者暗示对“他”的抱怨、谴责、诘问,释放心理压力,达到特定的交际意图。
这一类言语行为叙述者为“我”,表面上的接受者“你”实际上是言语行为的核查者,接受者之中或者之外的“他”才是言语行为真正的接受者,而“他”也是此类言语行为的驱动者,由于“他”的行为,或者叙述者对“他”的主观期盼,言语行为才得以产生。
为进一步调查网络签名的语用意图,笔者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137份。受访者中女性74人 (54%),男性63人 (46%)。年龄在20岁以下的受访者为15人 (11%),20岁至30岁的受访者为74人 (54%),30岁至40岁的受访者为28人 (20.4%),40岁以上的受访者为20人 (14.6%)。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受访者中124人 (90.5%)表示经常使用网络交流平台,其中114人 (83.2%)设置网络签名。设置网络签名的人中,58名被访者 (50.9%)表示会几天更新一次签名,42人 (36.8%)表示会几个星期更新一次签名,其余表示(12.3%)不会经常更新网络签名。从调查结果来看,网络签名的使用在网络交流平台上还是较为普遍的。在网络签名的针对性问题上,设置网络签名的人里,19位被访者(16.7%)表示网络签名完全是写给自己看的,16人(14%)表示是写给特定的人群的,79人 (69.3%)表示网络签名无特定的目标人群。在网络签名的交流性问题上, 59人 (51.8%)表示希望有人看到自己的签名并得到回应,45人 (39.5%)表示无所谓,10人 (8.8%)表示不希望自己的签名得到任何关注。而在选择签名写给特定的目标人群的16位受访者中,只有2人表示对与是否有人看到自己的签名并得到回应持无所谓的态度。选择签名写给自己或者签名无特定目标群体的受访者中,也有超过半数的人表示希望自己的签名受到别人关注。此次调查中,性别作为变量,对于调查结果没有显著影响,各项调查内容中,男女的选择较为均衡。
综上而言,问卷调查显示,网络签名的设置与交际意图有很大的相关性。尽管大部分网络使用者在设置网络签名时,并未像更新微博,发表帖子那样具有明显的交际意图,但是过半数的受访者希望其他人看到自己的签名并得到回应的,这也表明了受访者在很大程度上是希望借网络签名达到交际意图的。网络签名,从而承载了语言内容之外的语用意图。
人是具有社会属性的,人们的言语行为,不可避免地具有主体性和主体间性。任何言语行为,都是基于一定的驱动,受到一定的核查,由叙述者向接受者发出的。网络签名这一网络语言形式,也具有这种特征。由于时间和条件所限,此次的语料采集和问卷调查,取样主要集中于年龄在15至40岁的人群;语料和问卷分析,没有考虑群体差异;结果分析,也只是从交际意图角度进行。事实上,年龄、性别、社会地位、教育程度等因素与网络签名的使用和选择都有着密切的相关性。希望在后继的研究中,能够从更细致的角度入手,更为详尽地分析不同社会群体的网络签名的语用特点。
注 释:①邵敬敏.现代汉语通论 [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1):273.
②成晓光.语言哲学视域中主体性和主体间性的建构[J].外语学刊2009,(1).
③胡范铸.“言语主体”:语用学一个重要范畴的“日常语言”分析 [J].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6).
④胡范铸.“言语主体”:语用学一个重要范畴的“日常语言”分析 [J].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6).
⑤胡范铸.“言语主体”:语用学一个重要范畴的“日常语言”分析 [J].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6).
⑥索振羽.语用学教程 [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0,89.
[1]成晓光.语言哲学视域中主体性和主体间性的建构 [J].外语学刊2009,(1).
[2]胡范铸.“言语主体”:语用学一个重要范畴的“日常语言”分析 [J].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6).
[3]邵敬敏.现代汉语通论 [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
[4]索振羽.语用学教程 [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H030
A
1008-7508(2012)05-0075-03
2012-03-18
王蕊 (1982~),女,安徽蚌埠人,蚌埠学院外语系教师,硕士,研究方向:为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