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爱军
(户县水务局,陕西 户县 710300)
户县位于陕西省关中中南部,南依秦岭,北临渭水。全县总面积1255km2,南部山区704 km2,北部平原551 km2,多年平均降雨由北至南600-900mm。县内有大小河流36条,总长500多km,其中山区段200km,多年平均径流量2.6亿m3,全县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4万kW,技术可开发量2.5万kW,主要分布在涝河、太平河、高冠河,是西安地区水力资源比较丰富的县。
目前,全县已建成水电站6座,均分布在涝河流域,其中95年以前建成的有4座,包括八里坪水电站、涝峪西河电站、涝峪纸房水电站、解放军水电站,计装机容量为1025kW,设计年发电量为297.5万kWh。2007年5月,户县涝河东流水一级水电站建成发电,装机1500kW。2010年8月,户县涝河东流水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成发电,装机1890千瓦。目前全县农村水电总装机容量4415kW。2006年,为加快全县水能资源开发,先后完成了涝河、太平河、高冠河等流域水能梯级开发规划和《户县农村水电建设规划》,共规划建设水电站12座,其中涝河6级、太平河4级、高冠河2级,总装机为14220kW,设计年发电量6632万kWh,总投资14296万元。这些规划实施后,户县水能资源开发量占到技术可开发量的57%。但目前户县农村水电发展仍然缓慢,水能资源开发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995年前已建成的水电站规模小,在建设时大部分为三边工程(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设备制造技术水平有限,加之长期以来经营者对电站维修投入不足,目前,大部分水工建筑物、机电设备老化失修,机组效率极低,不能正常发挥设计效益,而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目前实际年发电量仅为195万kWh,仅为设计发电量的65.5%。这些小规模电站,主要为当地群众供电,设计保证率高、年利用小时高,装机容量偏小,水资源不能得到充分利用,具有很大的增容空间。
2004年《户县农村水电建设规划》批复后,先后将涝河、太平河的5座电站开发权一次性有偿转让给开发商,户县涝河东流水一级水电站、户县涝河东流水代燃料水电站已建成发电。但在涝河秦岭(谭庙)电站开发权上,由于当时与开发商合同中责权不明,开发商既无能力开发也无法转让,导致此电站建设一直处于半“休眠”状态。涝河教场电站审批后开发商未及时开工建设,拟开工建设时,又因2007年实施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中关于新开工项目均需增补相关报批程序及西安地区为保护秦岭水源地生态建设停止一切建设项目审建工作,而一直未能开工建设。
由于原规划设计装机选择不合理、选点不准确等原因,电站边建设边增加装机容量,原设计需大量变更,成为“三边工程”,工程质量很难控制,建成后效益得不到保证。例如涝河原规划了6级电站,其中在涝河东流水一级水电站和涝河东流水代燃料水电站之间规划了兰家坪水电站,装机1500kw,但东流水代燃料水电站在建设中由于受西汉高速公路加强拓宽及地质条件限制等,导致原设计引水枢纽位置不断上移,直接造成了上游兰家坪水电站水头降低,甚至失去了开发价值。
农村水电站建设审批程序复杂,建设周期长,加之近年来材料、人工等价格的不断上涨,户县农村水电站单位千瓦造价从2007年的6000-8000元到目前到9000-12000元,单位电能投资从2007年的1.35-1.5元到目前的3-4元。同时电站运行管理成本也随之不断提高。电站无论大小,审批程序差别不大,前期成本都很大,单站规模越小,建设和运行成本越高。因此,投资者青睐于投资规模较大的水电站。加之户县目前建设的电站均为径流式电站,受季节河源来水及可开发水源保证率不稳定的影响,已开发的电站规模均不大,这也是导致户县水电开发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
2007年底,随着《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户县南山水系均被纳入了西安市增设的秦岭北麓水源地保护区之内,该条例规定秦岭北麓为生态保护区,其范围内的所有新开建设工程全部暂停审批。由于户县涝河、太平河、高冠河都发源于秦岭北麓的户县境内,户县水能资源开发也因此暂停。生态保护、旅游开发等问题增加了户县水能资源开发的难度。
目前,户县水能已开发量仅占全县水能可开发量的18%,规划电站容量仅占全县可开发量2.5万kW的57%。如果将这些“绿色资源”全部利用起来,可减少大量化石能源的消耗,减少空气污染,特别是在偏僻山区,以电代燃料工程的实施有效保护了项目区内森林植被。目前户县已建成的户县东流水以电代燃料水电站总装机1890千瓦,可解决项目区1630户8150人的照明、电炊、取暖问题,有效保护项目区内1360公顷退耕还林区,以及2520公顷的天然林。
在“十二五”期间,国家提倡利用“绿色资源”增效减排,而小水电正是绿色能源之一,户县已被列入西安市周边建设的“三个副中心”城市之一。户县应抓住国家加快投资水电发展及西安市提升副中心城市建设速度的良好发展机遇,在西安市解禁秦岭北麓开发建设的同时,加快户县区域内水能资源的规划设计和开发利用工作。
陕西省政府颁布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中明确规定:为保护森林植被和合理利用水能资源,对海拔3000m以上区域水电资源不再开放,1500-3000m的区域适当开发,对1500m以下的积极开发。为此,户县及时调整规划,对已规划流域海拔1500m以下的电站按照“确认过去、完善现在、规范未来”,兼顾左右岸、上下游、干支流、支支流、防洪、灌溉、饮水、生态的原则,以“流域、梯级、综合”的方针,结合区域内水资源、水能分布及现状特点,全面完善系统流域规划,然后再进行招商。一方面,保证水能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另一方面减少报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改善投资环境。
对已签订合同的,在西安市解禁秦岭北麓开发建设的同时,督促开发商尽快完善电站建设相关程序,限时投入建设。对在规定的时限内无力建设的将收回开发权;对尚未出让开发权的,政府加强协调,按职能部门的职责进行分工,明确职责,将采取有偿的方式出让开发权,提高准入门槛,杜绝占而不开。
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水能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切实承担起所辖区域内水电站出让、开发利用、施工建设的监督职责。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从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到验收等进行“全过程参与、全过程监督、全过程管理”。对电站建设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审查审批,对招投标、施工等进行全过程的监督,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安全关,切实保证户县水能资源的健康开发。
2010年3月,户县水务局编报了《户县农村水电增效减排工程规划》,将4座老旧电站列入水电增效减排工程规划(见下表)。户县水务局一方面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一方面积极引导电站经营者吸收社会资金,加大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作力度,提高水能资源利用率,提高企业效益。
2005年水利部明确要求加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把保护生态环境放在首位。水电站在规划、可研、初设、施工等阶段,须考虑生态基流,建设放水设施,拟定合理的运行方式。陕西省水利厅2007年6月《关于农村水电站保证最小下泄流量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建设生态友好型的绿色花园式电站,具有旅游开发价值的水电站。建设项目要求旅游开发与水电建设同时规划,统筹考虑,工程设计要充分考虑旅游景观 需要,发挥电站更多社会功能,抵消不利影响。
表1 户县4座老旧电站增效减排项目情况表单位(流量:m3/s;水头:m;库容:万m3;装机:kW;发电量:万kWh)
户县利用地处西安近郊的优势,拟建设工业旅游型电站,建设更多亲水平台,体现人水、绿色能源开发与自然环境生态保护的和谐关系。2007年以后,西安市对河道内水能开发新建项目设计审查时,特别要求建设区生态保护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有效保护水能开发区的生态环境。户县在申报该类项目时一方面严格按照西安市“三同时”的要求自查后上报,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洪水分析评价”报告。
积极协调发电与生态、灌溉、供水、防汛等关系,加强生态流量下泄的监督,切实维护公众利益。强化梯级电站在防汛、联合调度等方面的协调,促进流域水能资源优化调度,提高资源利用率。
户县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成的水电站不仅设备陈旧,而且运行管理技术、方法落后,电站技术人员缺乏培训,许多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新技术得不到普及和应用。户县水务局虽然成立了水电管理机构,但只限于管理,尚未树立真正的服务意识。水电站主管部门要变管理为服务,为水能资源开发做好政策、技术、信息等全方位的服务。定期对水电站技术人员开展培训宣传,推广新技术、交流新经验,进一步提高水电站的管理效益。
当前,户县应充分把握抓住国家加快投资水电发展及西安市提升副中心城市建设速度的良好发展机遇,加快户县区域内水力资源的开发力度,加快农村水电代燃料建设,以电代柴保护生态环境,使偏远山区人民用上清洁的能源。同时,扎实推进户县农村水电增效减排工作,加快老旧电站增效减排,助力户县社会经济平稳、快速发展。
[1]施嘉炀. 水资源综合利用[M]. 北京: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1995.
[2]张超. 水电能资源开发利用[M]. 北京: 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
[3]水利部副部长翟浩辉2006年中央1号文件答记者问,“做好农村水利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中国水利[J], 2006(5): 1-5.
[4]户县水务局. 户县农村水电增效减排工程规划,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