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惠
(襄汾县水利局,山西 襄汾 041500)
襄汾县现有3个中型灌区,即襄汾县东刘扬水处、襄汾县东邓扬水站、襄汾县赵曲扬水站。这3个灌区都建于20世纪60年代,经过50多年的运行,灌区管理体制不顺、机制不活、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导致灌区内水利工程得不到正常维修养护,效益严重衰减,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因此,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襄汾县3个中型灌区工程都已运行50余年,由于管理不善、年久失修,渠道完好率仅55%,再加上农水配套工程一直未得到彻底解决,大水漫灌、跑水、漏水现象严重,灌溉面积达不到设计标准,灌溉水利用系数极低,经济效益低下,不能充分发挥泵站效益。电力设施老化失修严重,部分无法运行,供电可靠性和安全性极差,而且机电设备露天运行,严重锈蚀,其装机容量已难以满足周边乡镇的农业用水需求,灌溉面积日益减少,灌区效益衰退。3处中型灌区实际灌溉面积0.213万hm2,仅为设计规模的44%;渠道内干支渠长106.41km,防渗渠道仅有45.756km,为设计规模的43%,斗、农渠长575.75km,实际灌溉渠系水利用系数仅为0.4,造成水资源的大量浪费。此外,灌区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低,大部分灌区没有遥控遥测设施,仍是依靠人工测报水位、传递信息、操作设备,生产效率低下。干旱季节用水秩序混乱,拦水、抢水等现象时有发生,灌溉工程管理难度大。
灌区人员总量过剩与结构性人才缺乏并存,具有高、中级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严重短缺,在职人员少,管理队伍不稳定、人才缺乏,这些都给单位改革带来很大压力。
灌区现有管理体制产权不明晰,管理方式落后,已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当前,3处中型灌区定性为准公益性事业单位,工程设施产权属国家和集体所有,但灌区各项工程管理还是依赖行政手段,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协调组织乏力,严重制约灌区水管单位的改革、稳定与发展。
目前,3处中型灌区各项工程损耗、防汛岁修、管护经费来源渠道少,设施损坏严重,灌区的正常运行经费和人员工资得不到保障。尽管3个灌区被定性为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但由于政府全额财政拨款的灌区公益性人员和维修养护经费还未落实,从而加重了灌区负担。国家拨款远不能满足工程运行费用,加上工程市、县配套不到位,单位还要自筹部分资金用于工程运行。扬水站每年电费支出占水费收入的20%左右,人员工资占水费收入的50%~60%,剩余部分作为办公费、维修养护费。因此水费收入根本不能满足工程的正常维修与养护,工程运行管理得不到保障。
2002年4月25日,山西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改革的意见》,为灌区改革理清了思路,紧接着襄汾县出台了《襄汾县水利管理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随后,对3座中型泵站在编职工实行定补,用于解决1992—2005年职工所拖欠养老保险。截至2009年已全部交清拖欠养老保险,2010年后部分剩余资金作为灌区年度维修养护经费,进一步减轻了灌区负担,增加了灌区效益。今后,按照水管单位定岗定员和维修养护标准测算编制和经费,将灌区公益性人员和维修养护经费纳入财政拨款是灌区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所在。
山西省提黄泵站灌溉电价相关文件下发后,各泵站相继反映执行中出现的一些政策界定等有关问题,相关文件规定,凡对使用地表水实施农业灌溉的大中型泵站以及省级水行政部门和物价部门核准的小型泵站,不分扬程高低,统一实行0.06元/kW·h的电价。随后省政府又批复各泵站灌区的水价:东刘扬水处0.289元/m3,赵曲扬水站0.245元/m3,东邓扬水站0.248元/m3。此次水价下降幅度明显,灌区群众得到较多实惠。这一举措不仅减轻了农民负担,促进了农业增产,保证了农民增收,还优化了农业灌溉水资源的配置,鼓励使用地表水和再生水,为保护地下水、改善生态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
多元筹资按照“多筹多补、多干多补”原则,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积极引导群众投工投劳,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多种经济渠道投资发展水利,调动群众兴办水利工程的积极性。
一是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坚持精简效能的原则,按工作需要因事设岗,尽量避免或减少岗位的交叉,增强岗位协调;二是岗位名称和干部职数确定后,按上级有关规定和单位实际情况,竞争上岗;三是根据“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的分配方法,将员工收入与岗位业绩、实际贡献及成果转化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挂钩。通过改革,实现管养分离,理顺水利管理体制,明晰产权,强化资产管理,使水利工程充分发挥效益。
要多方面、多渠道引进现代水利复合型技术人才,为灌区服务。同时应建立电子地图和灌区基本情况数据库、建筑物工情数据库、水田实灌面积数据库等,提高灌区的现代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