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理事长影响力研究

2012-04-13 22:23歆,骆
关键词:理事长企业家农民

舒 歆,骆 毅

(中国人民大学 商学院,北京 100872)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理事长影响力研究

舒 歆,骆 毅

(中国人民大学 商学院,北京 100872)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我国农业组织化程度的重要手段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推动力量,其发展好坏直接影响着我国农业的发展。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因素众多,理事长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头人,在合作社发展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借助企业家能力理论,可以看到理事长发现机会的能力、整合资源的能力、学习能力和处理纠纷的能力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理事长应注重和强化自身能力的培养。

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家能力;理事长能力

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现状及意义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发育起来,在组织结构上有别于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社团组织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一种独立经济组织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包括各种形式的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和股份合作社。其中,专业协会约占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总数的85%。根据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统计,截止到2010年全国建立了30多万个比较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合作内容已覆盖到粮食、蔬菜、林果、畜禽、水产品等多个产业和储藏、运销、加工、技术、信息服务等环节。农民通过专业合作社,推进了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降低了生产和交易成本,从而给农民带来了较高的经济效益,加速了农村自然资源与劳动力资源的整合,大大提高了农民的专业化

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及和谐社会的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不仅关乎农村与农民,而且关乎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与稳定。首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是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农村经营体制的需要。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农民互助合作性质的经济组织,在不改变农户的独立经营地位的情况下,通过联合生产,规模经营,可以有效地将分散的资金、劳动力、土地和市场组织起来,一方面可以解决“小农户”和“大市场”的对接和适应问题,提高农副产品的附加值,另一方面,可以解决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扩大规模经营之间的矛盾、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矛盾,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强农户和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逐步提高农民在市场中的地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制度创新。其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是促进农村民主制度建设的需要。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具有独立市场地位的农民在有联合需求的情况下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其最大的特点是“民办、民管、民受益”,因而成为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重要组织基础。再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产业结构优化的需要。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促进了农村二三产业的联合与发展,优化了产业结构,实现了企业发展和农民致富的“双赢”。

二、国外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主要经验

从世界范围看,农民合作组织早在两个世纪前就已经诞生,200多年的生存发展历史充分证明了其强大的生命力。尽管国情、民情迥异,发展道路和顺序不同,但其在促进国富民强、社会经济发展中都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国外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主要经验可以概括为这样几个方面:一是组织形式和运作模式相对较为成熟。如美国合作组织有市场型、购买型、服务型三种形式,合作组织在理事长管理运作模式下,农民可以获得符合自身利益的优惠政策。尽管美国农民的人数和合作组织的数量正在下降,但经营的业务量通过合并、重组、收购等方式却不断增长,一些合作组织进行跨区域合作,共同开发市场,涌现出不少国际驰名品牌。德国大多数农民合作社走上联合发展之路,许多合作社都加入了地区性合作社联盟、专业性合作社联盟和全国性合作社联盟。澳大利亚和荷兰农民合作组织既有生活服务型也有生产服务型,合作的形式既有劳动合作也有资金股份合作,近年来还发展了许多专门经营特殊或低价位产品的小型合作社,在特种养殖等方面尤为突出。二是建立了高效的合作社服务体系。美国政府高度重视合作社工作,专门成立农民合作社发展局,农业部在向国会提交的年度报告中,多次把合作社工作放在首位。三是全方位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已经建立。美国政府成立了专门向农民提供长期贷款和农产品价格补贴的商品信贷公司(CCC),其工作人员皆为政府工作人员。法德两国为农民及农民合作社提供了多方位的金融服务,建立了政策性金融与商业金融的分工协作机制,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本社的会费额度和相应社员的诚信状况以及生产情况,提供有偿贷款担保服务,但前提是贷款社员务必提供财产抵押,合作社只对抵押财产处置后还款不足部分提供清偿责任。由于有健全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确保了农民在抵押财产甚至住房被处置后仍能维持基本生活。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因素的不同影响

从现有研究看,国内对影响农民合作社发展因素的系统研究较少,研究角度各有不同。黄祖辉和徐旭初等人通过对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现状的分析,提出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因素大致可归结为产品特性因素、生产集群因素、合作成员因素和制度环境因素,制度环境因素(宏观体制、法律法规、行政介入、文化)的影响至关重要[1]。张晓山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是与特定的历史阶段、经济发展水平、市场经济成熟程度紧密相关的渐进过程,不可能超越历史阶段一蹴而就[2]。孔祥智等通过对陕西、宁夏以及四川等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调查研究,认为影响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关键因素是法律和社会发展环境因素[3]。韩俊等认为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发展的因素很多,除了政府支持政策落实情况、农民专业合作社过度依赖政府或龙头企业等因素外,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资源和客观条件对合作组织的发展影响很大,突出表现为人才的奇缺和技术的限制,使得合作组织创新与发展困难[4]。

从以往研究可以看出,从理事长能力角度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影响因素的研究较少。我国绝大多数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形成和发展主要依赖于理事长,其能力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人员结构普遍存在着这样的特点,即其构成是数量众多且分散化生产的传统小农户和少量的能人、大户等具有一定经营能力的“非小农群体”。一方面,我国农村地区存在数量众多且分散化生产的传统小农户,其风险承受能力较弱、财富约束明显并缺乏企业家才能和精神,“集体行动”的困境使该类群体本身难以达成某类合作的改进。另一方面,我国农村地区存在少量的能人、大户等具有一定经营能力的“非小农群体”,其生产经营扩张的愿望成为推动农民专合组织形成发展的主要动力。能人、大户具有非常强的市场经营能力(更能抓住有利时机采纳好的投资项目并更能够规避不利市场风险),而一般农户仅仅简单地被动跟随能人、大户的经营决策。这一特点一方面体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一定的合作制公司特征,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企业的总经理;另一方面决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的能力对合作社的生存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四、理事长能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影响分析

(一)企业家能力

关于企业家能力的研究较多,由于企业家在现代企业理论中所担当的职能性角色不同,企业家能力在不同的学派和不同的理论中具有不同的内涵。马歇尔认为企业家能力最主要的就是“利用资本的经营能力”,其中包括预测生产和消费趋势的能力、选人和用人的能力以及计划和控制的能力;熊彼特认为企业家最重要的能力就是创新;柯兹纳理论中企业家的作用是发现市场知识,使市场恢复均衡,因此,企业家的首要能力就是对机会的敏锐性,即发现市场机会的能力;彭罗斯继承了柯兹纳的观点,认为企业家应该具有预测未来变化和发现潜在生产机会的能力;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认为,企业是市场的替代物,企业家的作用就是有效地组织生产,以期降低交易成本,因此,企业家最重要的能力就是组织能力。奈特理论中的企业家能力包括洞察他人能力的能力、使他人相信自己有能力的能力、处理不确定事件的能力。在近期的研究中,研究者往往把企业家能力分为发现机会的能力、整合资源的能力、配置资源的能力、创新能力、承担风险的能力和学习能力。

(二)理事长多种能力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1.发现机会的能力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发现市场机会是指从非均衡市场中敏锐地发掘可盈利的潜在价值。这一点对于复杂且变化较快的农业市场显得更为重要。以农家乐为例,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和竞争的日益激烈,再加上城市开发建设步伐加快,城市人口密度增大,生活空间减少,促使人们渴望多样化的休闲放松方式,尤其希望能在传统的乡村环境中放松自己。农村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独特魅力,吸引了城市居民把目光转向农村,从而形成对农村观光旅游业的强烈要求。北京怀柔的单淑芝正是看准了这一市场,依托怀柔“不夜谷”独特的自然风光资源,于1996年率先干起了农家乐,其后成立了北京怀柔“不夜谷”农家乐合作社,带动周围的村民走上了致富的道路。河南省中牟县牧兴养猪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李占旗也是如此。李占旗通过自身长期对猪肉市场的观察,发现市场上缺乏品质较高的猪肉,他从美国引进了“新美系”这一品种,推向市场后果然供不应求,实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较快发展。由此可以看出,理事长发现机会的能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有一定的影响。

2.整合资源能力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整合资源的能力是关于从哪里以及如何获得这些资源的能力,就是指企业家把企业内部与外部所有资源进行整合形成新的异质性资源。它对内表现为企业内部管理能力,对外表现为发展及维持与企业业务有关的个人和单位关系的能力,并使得这些资源得以有效地利用,创造企业的竞争优势。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来说,这一能力更多地体现在如何发展及维持与企业业务有关的个人和单位关系的能力上,具体而言有三个方面:借助政府的力量对自身进行宣传并且争取更多的补贴;从银行那里获得更多的贷款;维持现有客户并积极发展新的客户。李占旗通过自身的规范经营,获得了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荣誉,当地政府也在积极地帮其申请国家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并争取更多的补贴。在政府牵头下,他还积极与多家银行签订长期贷款协议,获得更多贷款。通过每三个月举行一次的客户见面会,不断地巩固老客户并发展新客户。单淑芝也通过对领导来访的积极宣传,提高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知名度。因此,理事长整合资源的能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有一定的影响。

3.配置资源的能力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配置资源的能力,指的是将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投入到最佳用途,以期得到较高的投入产出率。笔者认为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而言,配置资源的能力体现得并不明显。其主要原因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相较于企业,其组织形式更为松散,存在着大量分散的农户,虽然在原料的采购以及销售上有所统一,但在生产和经营上还是采取一家一户的形式。农户在入会时,缴纳的入会费也并不多,中牟县牧兴养猪专业合作社和北京怀柔“不夜谷”农家乐合作社的入会费均为500元。因此,需要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配置的资源并不多,理事长配置资源的能力不是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主要因素。

4.创新能力、承担风险的能力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创新是企业家的主要特征之一,是企业家精神的本质体现,创新要求企业家具备将创意进行商业化的能力。如,河南省封丘县青堆树莓专业合作社所产的“青堆”牌树莓走进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超市;封丘县和寨村红薯专业合作社所产的“和寨村”牌红薯粉条走出国门,打进韩国、日本市场;河南省延津县中药材农民专业合作社所产的“延寿草”牌板蓝根与白云山、亳州等多家制药公司联姻。从合作社理事长任职情况看,他们多数是当地的技术能手、种养殖大户、公司、村支书和村主任等。对于农业龙头企业,根据消费者需求,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是其主要的创新点。而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于其自身并不具有深加工的能力,基本以农产品的原始面貌进行销售,例如中牟县牧兴养猪专业合作社就以活猪为产品进行销售,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的创新能力体现得并不明显。就承担风险的能力而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规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组织,因此,并不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在承担风险方面有较高的能力。总体而言,理事长创新能力和承担风险的能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影响较小。

5.学习能力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学习能力可以使企业家在资源重组过程中以一种比过去更为优秀和高效的方式来运用同样的资源。因此,企业家不仅要善于学习和模仿别人的成功经验与做法,而且更要敢于突破与超越别人的成功经验与做法,同时还要敢于和善于在总结和综合前人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组织与机制的再创新,提高企业的竞争优势。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来说,学习能力尤为重要。例如,单淑芝发现互联网这种新的营销手段后,积极学习网络基本知识,并成功运用网络进行宣传、营销。社长单淑芝的“00001号”院在大约6家网站做过网络广告,如怀柔旅游宣传网、出城网、绿淘网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网络营销一般是在网站上投放宣传照片、报价、打折信息等,还可接受网上预订,大部分是单户宣传,在00001号的带动下,其他社员才开始逐渐做网络营销。政府性质的网站一般是不收费的,旅游网上的广告第一年免费,之后每年1500元,由于广告效果很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他农户都一直在坚持做网络广告。因此,理事长的学习能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有一定的影响。

6.处理纠纷的能力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程度相对较低,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大环境下共同进行生产、销售,难免出现各种各样的纠纷,这些纠纷既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内的纠纷也包括合作社外的纠纷。在这种情况下,理事长处理纠纷的能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李占旗在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时,就经常遇到社员因为配送时间、销售价格等方面的纠纷,良好的处理纠纷的能力使得农民专业合作社得以正常发展。单淑芝在经营农家乐合作社时,凭借着较高的威信以及以往处理纠纷的经验,对不合理抢客等纠纷都进行了处理,保障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正常运营。由此可以看出,理事长处理纠纷的能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有一定的影响。

五、总结

本文从国内外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基本现状及经验,对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影响因素进行了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赋予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资格,确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主体地位,保障了农民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同时,借助企业家能力理论,可以看到理事长发现机会的能力、整合资源的能力、学习能力和处理纠纷的能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有显著的促进作用,无论是政府对理事长的培训还是理事长自身的学习,都应注意以上能力的培养。

[1]黄祖辉,徐旭初,冯冠胜.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对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现状的探讨[J].中国农村经济,2002(3):13-21.

[2]张晓山.有关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几个问题[J].中国农村经济,2005(1):47-55.

[3]孔祥智,郭艳芹.现阶段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状况、组织管理及政府作用——23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调查报告[J].农业经济问题,2006(l):54-59.

[4]韩俊.中国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新阶段与新思路[J].中国农村经济,1999(5):4-11.

[责任编辑迪尔]

F321.42

A

1000-2359(2012)02-0130-04

舒歆(1986-),女,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流通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农产品流通研究;骆毅(1986-),男,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技术经济专业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农业信息化研究。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12XNH233)

201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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