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 翼
(仁寿县富加片区农机管理服务站,四川 仁寿 620575)
今年三月我片区站组织技术人员开展了一次拉网式检查,对全片区六个乡镇的机电提灌基本情况进行了一一调查。截至2010年底我片区拥有固定机电提灌站74处,78台2704千瓦,提水灌溉面积3333.33hm2,(其中一级提水的提灌站有71台2589kW,有效灌溉面积2666.67hm2;二级以上提水的电灌站3座,7台115kW,有效灌溉面积666.67hm2);以江河水为提水的提灌站39座,40台1472kW,有效灌溉面积1333.33hm2。这些提灌站在1980年以前建站有9座,装机容量353kW,有效灌溉面积达606.67hm2;1980年至1990建站的有54座,装机容量达1893kW,有效灌溉面积2240hm2;固定电灌站在90kW以上的有3座,3台330kW有效灌溉面积193.33hm2,55~90kW的提灌站有13座,有效灌溉面积266.67hm2,55kW以下的提灌站有58座,有效灌溉面积1380hm2;1990年以后改造提灌站74座,有效灌溉面积2906.67hm2。
我区的固定提灌站大部分属村组集体所有,其建站资金均系国家有关专款补助资金投入和村、组投劳投资进行建设,而其经营运行由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现全区的提灌站经营情况大致有以下三类。
(1)保本微利,维持运转。全区现有提灌站大都是由国家补助集体投资兴建,由村社落实专人进行管理,但这种管理仅停留在提灌站是一种公益设施,维持其现状。每年的维修费用在抽水费中提取一部分,以维持运转,维持机具现状保证一定的抗旱能力。
(2)平时不管,用时凑合。有部分提灌站管护较差,未落实专人管理,放任自流,到旱灾发生时才临时抱佛脚,由村社出资或受益村民筹资维护、维修、对付着抽一下水,过后又不管。
(3)不管不问,损毁严重。部分地方对提灌站认识不足,不管不问,导致提灌站设备被盗损毁,损坏严重,仅2003年全区就有2处电灌站变压器、电动机等被盗损毁,造成严重损失。
(1)提灌站设备陈旧、老化严重,运行费用高、效率低、亟待更新改造。我区现有固定机电提灌站大都是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建成的,这些提灌站都因超期服役、设备老化,磨损严重,出水量仅能达到设计流量的三分之二。能源单耗高,运行费用高,加之长期带病作业,效率低。亟需进行技术改造,但是目前我区技改资金缺乏,每年仅能技改1~2座,照此进度,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完成提灌站的技改。其余大都带病运行,实际控灌面积减少,抗旱能力降低。
(2)投入严重不足。提灌站是农业生产基础设施之一,大多是国家补助,集体投劳投资兴建。新建和技改提灌站投资大,财政收入少,主要靠国家转移支付维持运转,地方财政无力解决提灌站技改及建设费用,又加之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村社自身难以为继,更谈不上投资技改建站。国家有限的投入资金对大批需要技改的提灌站来说也是杯水车薪,在投入方面也存在重新建、轻技改的现象。
(3)产权不明。全区所有提灌站,虽登记建档,大都属于村社集体所有,权属所有虽明确,但所有权者权利虚伪,且权属没有明确界定,导致在乡镇、村、社、群众中产生了两种极端想法。一是认为提灌站是国家为支持农村建设而投资建设的,所以维护、管理、维修、改造等应由国家负责,提灌站出现故障就应由镇府出资维修;二是认为提灌站健在本辖区,属于本乡镇(村、社)所有,因此乡镇、村、社随意处置提灌站设施的情况时有发生。
(4)农村提灌站管理运行机制不活,提灌站无力自我更新改造。我区的农村固定机电提灌站中仅有20%的提灌站控灌面积大,抽水时间较长,正常年景能实现保本微利经营,而80%的提灌站由于控灌面积较小,抽水时间短,干旱年景无法实现保本经营,普遍亏损,根本无力自我更新改造。同时提灌站存在设施老化,机组磨损严重,抽水成本高等问题,如果按照市场化运行,将加大农民生产费用,农民无力承担,势必造成不稳定因素。过去提灌站规划设计不科学,造成机组不配套,达不到有关标准,有的甚至抽不出水,无法正常运行,造成资金浪费,改建又需大量资金。
(5)提灌站所需零配件用量少,型号多,利润薄,商家不愿经营,提灌站零配件难买,机具难于修复。
2004年我区遭受五十年一遇的特大旱灾,给农业生产造成重大损失,人民生活带来严重影响。全区农机提灌机具充分发挥作用,积极提水抗旱,尤其是在扬程高的老旱区,固定提灌站全面出勤作业抗旱救灾中发挥了十分重要作用。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稳,百业兴。农村村级提灌是农业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机提灌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的增收,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等起到了积极作用。农村机电提灌已成为农民生活的先进生产工具。
(1)对提灌站进行宣传。仁寿县广电局多次就我片区的提灌站工作制作新闻报道,并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结合本质工作制作专题片进行报道。多次邀请县委、县人大、县镇府、县政协的分管领导视察提灌站建设,并多次将农机工作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让领导对农机工作由了解到重视。
(2)提高对提灌站的认识。提灌站是农业基础设施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农村抗旱救灾不可缺少的基础性装备,也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根本保证。各级政府要按照《四川省农村机电提灌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法加强农机提灌站的建设和管理,把提灌站的建设管理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好抓实。
(3)加大提灌站建设投入力度。鉴于提灌站具有公益性的特点,必须建立“国家投入为主、社会投入和农民自筹为辅”的长效机制。措施:一是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安排提灌维修改造资金,同时财政安排一定数量的新建提灌站资金,争取财政预算,增大政府投入。二是涉农项目投入。农业综合开发、新农村建设等项目安排提灌站建设资金不少于总额的10%。三是争取上级提灌站维修改造专项资金。四是广泛吸纳社会资金,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或投资提灌站建设实行市场化经营。五是通过“一事一议”向农民筹集提灌建设资金。
(4)重点搞好大中型提灌站建设和技术改造。控灌面积是提灌站效益好坏的关键,也是提灌站能否按市场化运行的关键。在今后的提灌站建设过程中,一定要打破“社社建站”的传统模式,做好统一规划工作,指导和鼓励农民群众建设“跨社、跨村、跨乡”的大中型提灌站,逐步淘汰“设备老化、运行费用高”的小型提灌站。在新建提灌站中,要按照“饮灌结合、水旱结合”的原则,充分考虑使用经营效益和水源因素,充分利用河流、中小型水库等长期水源,搞好全区大中型提灌站建设规划,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水源可靠、灌面适度。建设过程中要严把设计、施工和验收关,保证建一处见效一处,建一处解决一方用水和带动一方农村经济的发展。
(5)依法登记产权,加强机电提灌站的资产管理。按照《条例》规定,对机电提灌站建站时投资的来源,全面进行清产核资,依法进行产权登记,颁发产权证。今后各站更新改造时按各自投资比例进行投入,利润按股份分配。国有部分分配的利润的由乡镇农机站统一储存,单独建帐,作为国家对机电提灌站更新改造的专项投入。对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投资建立的机电提灌站,也应由农机主管部门颁发产权证,以保护所有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6)切实加强农村提灌站服务体系建设。我区提灌站数量多、分布广、工作量大,必须建立健全服务体系,才能保证农业生产顺利进行。一是建立提灌站服务队,负责新建技改提灌站的勘测、设计、竣工验收等工作,对提灌站的基本情况运用电脑,实行数据化管理。二是乡镇农机站负责本乡镇提灌站普查维修、经营管理等业务指导工作,乡镇农机站人员要逐步成为懂得提灌设施维修的“土专家”。每个提灌站必须落实抽水员,负责抽水和设备守护,彻底解决无专人管理的问题。同时,农机部门对抽水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核发上岗操作证。三是每年在旱灾和洪涝等自然灾害来临之际,除要及早抓好各类提灌机械的维修和保养,保证95%以上提灌机械随时投入抗旱、保苗保丰收及人畜饮水的抗灾、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