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金国 柳瑞梅 (山东省莒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276500)
莒县农村动物防疫工作存在问题和建议
陈金国 柳瑞梅 (山东省莒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276500)
近年来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严重威胁着人类健康和畜牧业发展。免疫是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有效措施,是避免和减少动物疫情发生的关键。笔者对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进行过多次调查,发现现阶段农村动物防疫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目前农村畜禽养殖仍以散养户为主,养殖规模小,管理粗放,动物防疫条件差。近两年,农民对动物防疫的认识虽然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部分农民群众对动物防疫意识淡薄的现象仍然存在,养殖者认为饲养的畜禽是自己的私有财产,防疫与否是自己的事,不知道接受免疫是养殖户应尽的义务,以致在免疫接种过程中主动支持配合少,防疫员在走村串户实施免疫时,要花费很大时间和精力说服养殖者接受免疫,国家强制免疫措施难以落实到位。还有的因动物免疫后发生了免疫反应引起动物免疫死亡,则对防疫产生严重的抵触情绪,出现防疫难以落实的现象。
由于历史原因,长期以来,地方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认识不足,没有认识到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是公共卫生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很多地方政府部门特别是乡镇一级政府领导思想认识不到位,认为动物防疫是业务部门的事,与政府无关,对动物防疫工作不重视,免疫宣传、组织、管理上不到位。存在不管、不做的现象,导致免疫不彻底,出现免疫空白村等。
1.3.1 防疫员误工补助低,工作无保障 动物防疫主要靠农村动物防疫员来完成,农村动物防疫员是动物防疫的主力军。随着动物接种疫苗种类的越来越多,防疫工作量越来越大,任务大幅度增加,但防疫员报酬却得不到全面落实。防疫员防疫误工补助按规定由国家各级政府承担,有的乡镇政府因财政原因,大多没有承担。防疫员报酬太低。防疫过程中,防疫员被猪咬伤、被牛拱伤,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也没有养老保险,导致部分村防疫员对动物防疫工作持消极被动心态,工作责任心不强,群众工作不细,工作积极性不高。
1.3.2 疫病防控工作难度大 国家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大多在每年的3月初和9月中旬召开,一般4月份和10月份是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阶段,这两个阶段正是农村一年中最农忙时期,养殖户往往锁门在地里干农活,防疫员只能在农忙空隙走街串户进行重大动物疫病免疫,一个养殖户往往要去几趟才能完成免疫任务。免疫后还要进行免疫标识佩戴、免疫证和免疫档案填写等工作。有的一人要负责几个村的防疫,防疫工作面广量大加上又是农忙时期,很难做到防疫不留死角、不留空档。
1.3.3 防疫员年龄老化、素质差 据调查农村防疫员年龄老化,大多在50~60岁,有的70多岁,平均年龄在50岁以上,多为初中文化程度,专科以上学历占不到防疫员总数的5%。有些防疫员服务意识差,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技术水平不高,有时只防村的四周、不防中间,或只防疫村外边和公路两边,做不到挨家挨户进行。一次集中免疫猪需免疫3次(猪瘟、猪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但个别防疫员只免疫一次,免疫证、免疫档案却填写3次,或进到养殖户的养殖圈里,只佩戴免疫标识,不进行免疫,做样子给养殖户看。还有的村防疫员对疫苗保存方法、使用方法等掌握不全,有时打了防疫针还出现发病现象。造成免疫密度低、免疫质量差的不良局面。
1.3.4 日常补免不及时 动物免疫的原则是集中免疫与日常补免相结合,即实行全年春秋季集中免疫和日常补免相结合的工作方法。现阶段农村动物防疫往往是只注重集中进行春秋两季免疫,但对新增补栏动物和集中免疫时未能免疫的动物有时得不到及时补免和有效监管,留下免疫空档,存在疫病发生的风险。
1.4.1 乡镇动物防疫工作经费困难 乡镇动物防疫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各种畜禽、多个病种,而乡镇畜牧兽医站为事业单位,业务主要是防疫、检疫。防疫收费取消后,收取的检疫费以非税收入上缴财政,但动物防疫经费、消毒灭源经费以及防疫工作中必要的过敏反应抢救费、动物防疫实验室设备运行维护及防疫器械补充费等没有纳入财政预算,影响防疫工作的正常开展。
1.4.2 基层兽医站人手少、素质低 一是集中免疫时兽医站大多是将全乡镇防疫员集中起来,按片区2~4人一组由站上工作人员带领,逐村逐户进行免疫。而大部分的乡镇兽医站平均只有3~4人,担负着防疫、检疫、畜牧养殖技术推广及上级业务部门和乡镇政府的大量工作,人手有限,难以抽调人员带领防疫员防疫。二是乡镇兽医站人员年龄普遍偏大,文化程度偏低,业务技能不够全面,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存在着政治意识不强、防大疫意识不够等方面问题。如:有的站虚报免疫密度、免疫进度,还有的不按规定保存、发放、使用疫苗,不按免疫程序实施免疫等。
目前免疫副反应补偿机制不健全,补偿标准低且到位不及时,补偿款到位需近半年时间,笔者就多次碰到养殖户追要补偿款的情况,导致养殖户对免疫工作有抵触,防疫员难免疫。
2.1.1 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 领导干部应带头学法,特别是乡镇级领导和村干部更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学法真正了解和掌握《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担负起“政府保防疫密度”的责任,在免疫实施过程中加强宣传和组织领导,做到依法防疫,依法行政。
2.1.2 加强畜牧兽医队伍建设 畜牧兽医系统内部应采取周末学习等方式,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大力开展技能培训,增强业务工作能力。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职工行为,转变行业作风,不断提高动物防疫的大局意识和业务工作水平。
2.1.3 大力宣传《动物防疫法》 通过宣传《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让广大养殖(场)户认识到重大动物疫病的严重危害,动物防疫不单是一家一户的事,它是一种政府行为。要彻底改变过去“重养轻防”的思想观念,自觉接受动物免疫,积极配合和主动要求防疫。
2.2.1 加强乡镇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1)增加防疫设施设备。上级畜牧部门应统筹规划,制定乡镇兽医站设备配备标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增加其防疫所需的设施设备,使动物防疫要求适应现代动物防疫发展的需要。(2)加大防控经费投入。《动物防疫法》规定,各级政府按照本级政府职责,将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检疫和监督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因此政府应加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储备经费的拨付,同时还应拨付防疫经费、消毒经费、动物疫苗反应、实验室检测及仪器设备运行维护等费用,确保动物防疫工作顺利完成。(3)及时补充后备力量。采取从大专院校选拔、定向委培等方式,及时补充新鲜血液,解决好乡镇兽医站缺编增员问题。逐步建立一支专业技术水平高、安心基层工作、为民服务意识强的高素质队伍。(4)加强补免工作。集中免疫结束后,乡镇兽医站要不定期组织防疫员对新增补栏畜禽和漏免畜禽进行补免、及时配戴免疫标识、建立健全免疫档案、进行畜禽圈舍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2.2.2 加强农村防疫员管理 (1)加强防疫员学习、培训。根据上级每个自然村设立一名农村防疫员要求,按照村建制大小、畜禽饲养量多少和工作任务,合理选拔有知识、懂技术的年轻防疫员。定期举办培训班,分批次对防疫员进行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基本操作技能等知识的培训,增强防疫员责任心,不断提高防疫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技术水平。(2)规范并提高防疫员劳动报酬。制定有效的防疫考核管理办法,每次集中免疫任务完成后,县、乡镇畜牧部门要对其工作进行考核,按考核结果发放数目不等的误工补助,规范防疫员劳动报酬,并适当提高防疫员报酬标准。其劳动误工补助需各级政府财政承担的无条件划拨,参照乡村医生管理办法建立意外伤害保险和养老保障机制,稳定防疫员队伍,调动防疫员工作积极性。
2.3.1 政府部门层层签订《动物防疫目标责任书》乡镇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动物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县、乡镇、村及时签订《动物防疫目标责任书》,切实加强对防疫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履行政府在动物防疫工作中的领导、宣传、组织等职责,将免疫密度与工作业绩挂钩,确保动物免疫扎实有效开展。
2.3.2 畜牧兽医部门实行《动物防疫目标责任制》 各级动物防疫人员实行分片包干,县包乡镇、乡镇包村、村防疫员包片,实行《动物防疫目标责任制》,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技术要求,严格目标任务,严格奖惩制度。一切按照免疫操作技术规范实施免疫,确保免疫质量。
集中免疫过程中,政府部门和畜牧部门要不定期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免疫密度根据免疫证、免疫标识佩戴、结合免疫档案和疫苗领用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免疫质量按比例抽检畜禽,以实验室抗体检测结果为依据。对达不到规定密度和抗体有效保护率的按《责任书》和《责任制》要求,予以通报批评,同时责令其重新进行补免,保证动物防疫工作落到实处。
动物防疫工作事关现代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任务艰巨。为建立动物防疫工作长效机制,要将动物防疫工作纳入政府和动物防疫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实行考核奖惩。对在全年防疫督导、检查中,工作积极、上级检查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认真、上级防疫检查成绩较差的,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2012–09–03)
S851.33
C
1007-1733(2012)12-005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