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赵一帆
带着从儿童化妆品市场调查中发现的种种问题,记者走进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一届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孙有富教授的办公室。曾经全程参与《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制订工作的孙有富教授详细介绍了《指南》的出台背景和指导意义,令人不得不期盼儿童化妆品今后将逐步走上正轨。
孙教授向记者介绍说,卫生部2003年1月颁布实施的《化妆品卫生规范》,首次对儿童化妆品与成人化妆品的卫生标准提出了不同要求,即成人化妆用品的细菌菌落总数不得大于1000CFU/ml(菌落数单位),婴儿及儿童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得大于500CFU/ml,而对配方成分的含量要求则基本相同。
孙教授说,直到现在,我国和世界各国都没有一部正式的儿童化妆品法律法规或强制标准。而随着我国儿童用品市场的迅速发展,尽快建立完善的儿童化妆品管理标准显得越来越重要。现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出台《指南》,表明了我国在儿童化妆品管理标准方面已经走在了世界前列。
在谈及当前我国市场上的儿童化妆品现状时,孙教授指出,儿童皮肤娇嫩,皮脂分泌少,易出现过敏。在使用护肤类化妆品时,应以尽量减小对皮肤的刺激为原则。那些具有“美白”等功效的产品,显然不适合儿童使用。
对于许多护肤类化妆品配方中都有香精、防腐剂、乳化剂等成分,孙教授说:“香精只是给人以嗅觉上的愉悦,用于儿童化妆品没有必要,浓重的香味还会对儿童的呼吸系统产生一定影响。如果配方成分不含刺激性气味,我更建议使用无香儿童护肤品。”
孙教授还说:“目前被证实可用于化妆品的防腐剂有几十种,究竟哪些种可以安全地用于儿童尚无定论。国外一些较大规模的儿童化妆品生产企业都设有独立的科研中心及研发团队,长期为优化完善产品配方和开发新产品进行系统研究,甚至不惜投入重金进行大量的基础实验,其研究成果则成为商业机密。”
孙教授还告诉记者,一些“洋品牌”还会根据产品的销售地区不同生产不同配方的同款产品。比如化妆品中常用的滑石粉,在有些些国家和地区(包括我国)就属于合法成分,而在一些欧美国家则不允许添加,生产企业会用淀粉取代。
孙教授表示,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儿童化妆品的包装标准或规范,有些没有取得儿童化妆品生产资格的相关企业在产品外包装上以文字或图片形式暗示其产品适合于儿童,即将正式施行的《指南》将通过有关规定杜绝这种“打擦边球”的行为。
得知记者在网上购买儿童化妆品礼盒套装的经历后,孙教授明确表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未批准过任何一款彩妆类儿童化妆品,所谓“儿童眼影”、“儿童腮红”、“儿童指甲油”等名称,均属欺骗消费者。即使此类产品包装上标注的批准文号、卫生许可证号、保质期等信息不是造假,也只能说明国家对其生产成人彩妆类化妆品资质的许可,所谓“专为儿童设计”之说无从谈起。孙教授还分析说,儿童在使用成人彩妆用品后,出于爱美之心,往往不愿意尽快擦去,家长也容易忽略这件事情。而长时间不卸妆对儿童皮肤的刺激较成人更甚,一些亚汞类的小分子成分更是会直接渗透皮下,对儿童健康造成隐患。
此外,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指甲油大都以硝化纤维为基料,配以丙酮、苯二甲酸、乙酯、丁酯等化学溶剂及各色染料。儿童爱吃零食,指甲油中的有毒化学物质很容易随食物进入体内,这一问题也应引起重视。
当被问及《指南》既不是强制性文件又不是行业或质量标准,是否会得不到厂家的重视而大家依旧“各行其是”时,孙教授解释说,在儿童化妆产品提出申报之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有关部门会对其配方成分按《指南》规定进行审评,一旦发现不合格项,就会要求立即改正,在厂家未完成修改和重新申报审评前,相关产品将无法获得批准文号。
孙教授最后说,《指南》的出台,是十分慎重的。从起草到完成初稿,再通过公开征求意见进行再修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了无数次专家会,进行了反复推敲,还广泛听取了国际国内各大儿童化妆品生产企业意见,充分体现了有关政府部门对儿童化妆品质量管理的高度重视。我们要大力加强对《指南》的学习和宣传,使《指南》成为儿童化妆品规范发展的新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