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华勤 张慧萍 马佩军
(1 浙江省富阳市林业局 富阳 311400 2 浙江省富阳市万市镇林业站 富阳 311400)
竹林是我国南方集体林区分户经营林权模式具有代表性的林分类型,是山区农民的主要生产资料和生活来源。依托竹林资源就地发展的竹产业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绿色生态产业和朝阳产业。我国竹产品出口历史悠久,海外市场需求面广量大。充分利用毛竹资源优势,大力开发竹产品国外市场,是21世纪经济全球化、市场国际化发展趋势下我国竹区自主创新打响国际品牌的战略选择。随着国际社会对气候环境问题的关注,森林认证全面兴起,它力求通过第三方独立认证,把要求提高市场份额的生产者与寻求环境保护的绿色消费者联结在一起,成为国际上提高产品出口竞争能力和推动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有力工具。
富阳市地处浙江省西北部,沪杭甬金三角交汇处,长三角南城市,杭州市西南近郊,距杭州市中心35 km,是国务院首批沿海开放县(市)之一,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指数位列全国百强县(市)第28位。全市行政区域面积1 831 km2,总人口65万,是个素有“八山半水分半田”之称的以低山丘陵为主的山区市,森林覆盖率为63.5%,林木绿化率为69.4%。境内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气候湿润,降水量充沛,平均气温为16.1 ℃,极端最高气温40.2 ℃,极端最低气温零下14.4 ℃,年平均相对湿度80%,无霜期232天,是天然竹林的集中分布区,适应多种竹子出长。富阳市竹林面积3.33 万hm2,其中毛竹林面积达到3 万hm2,处浙江省第3位,是浙江省重要毛竹产区和食用笋基地。2007年,为打开竹地板、竹装饰板等竹产品的欧美市场,富阳市永昌镇境内的集体竹林通过了“森林管理委员会”(FSC)的森林认证,成为国内首家通过国际森林认证的基地,并已通过5年年度审核。本文分析了富阳市永昌镇境内集体竹林森林认证的实践,探讨了竹林认证经营机制的构建、存在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
富阳市在全国率先开展了集体竹林的森林认证活动,以全面提升竹林可持续能力,推动当地竹产业发展,提高竹业在富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度,在体制、机制上实现了创新突破。
富阳市的林业产权制度变革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1981年全面开展了以“稳定山权林权,划定社员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为内容的林业“三定”工作,经过1990年稳定和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工作,全市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机制。2006年,全市12.53 万hm2山林进一步明确了经营主体和责任主体,共核发林权证81 761 本,建立山林延包永久档案3 258 卷,林权主体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08年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创新金融支持林业发展政策措施,有效增加林业投入。2009年政府出台林地流转办法,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监管作用,大力推动林业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初步建立起“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规范有序、服务监管有力”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为集体竹林通过森林认证奠定了基石。
为使整个竹林经营、竹材加工利用活动符合FSC认证10项原则、56条标准和270项细化内容中的具体规定和要求,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由富阳市林业局、永昌镇人民政府、杭州大禾志业竹木有限公司、富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以及唐昌、依洛、乐和3个原行政村等单位联合组建了富阳大禾竹林管理协会。各成员单位派出工作人员参与整个认证工作,区域范围内3个原行政村715户农户将其经营的竹林交给协会管理,签订责任书。认证准备阶段和认证期间举办业务培训班15期,培训对象主要是农户、竹制品加工厂家和村干部,培训内容重点是FSC宣传手册和协会森林经营方案和环境保护制度。各成员单位职责分明,富阳市林业局主要负责编制协会森林经营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永昌林业站负责采伐运输加工管理,按照FSC流程图进行规范运作;富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负责环境监工作;杭州大禾志业竹木有限公司负责具体认证工作的协调配合;各行政村重点是抓好竹林培育技术措施的服务以及竹林采伐加工等监督管理工作。上述经营制度、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有效实施,形成了多方参与、共同负责、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竹林认证运作机制,确保了认证行为的良性互动和顺利实施。
从富阳市永昌镇认证区域3个村的林权结构看,97%的山林均分到户。竹林经营多为小规模分散的农户经营,不利于开展森林认证工作。基于此,由富阳市永昌镇乐和竹器厂等6家竹制品加工企业和汪小坤等53户承包大户发起,于2008年成立富阳市永昌镇竹产业协会。协会的宗旨是保护、开发和利用永昌镇森林资源,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行业间的桥梁作用。建立一个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行业自律组织,形成一个完整的、经济的、有效的、符合FSC准则的管理体系,以顺利推进集体竹林FSC认证各项活动,促进竹产业的发展,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
引入协会机制,通过订立协会章程、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组织协会山林管理人员对村里农户竹林经营活动进行指导和全方位监督,并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协助检查、监督、管理森林经营方案的落实与执行,有效地把生产者组织起来,按照FSC经营准则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最大限度地保障经营者的权益。同时,协会还可以有效地把FSC经营理念和要求转化为每一个生产者的自觉行为,保障各项经营措施的落实。
富阳市在开展集体竹林认证的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富阳市自留山责任山有6.4 万hm2。在分山到户时,遵循“公平”原则,按人头平均分配责任山、自留山,而且是分高山低山、近山远山、有林山荒山搭配平分,结果造成“一山多主、一主多山”的局面。由于山块划得过于零星,使得部分山区农民经营林业积极性不高;有些农民虽对林业有兴趣,但由于思想上顾虑较多,不愿把林地流转给他人经营,由此给林地流转带来一些困难。因此,推进适度规模经营须进一步摸索一些有效的办法。
富阳地处杭州市近郊,长三角南翼地区,几十年来依托地理区位优势大力实施工业强市战略,使综合经济实力位居全国百强县市第28位。由此带来了社会人工工资增长较快,劳动力成本较高,平均每天开资在百元以上。由于经营成本较高,大部分林地仍然按照生态公益林的模式经营,以发挥生态功能为主,精耕细作、集约经营的竹林林地比较少。因此,竹林质量不高,大径材少,林地生产力不高,效益不大,产出率低。因此须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增加林业投入,完善流转机制,培育流转主体,加强林业要素市场建设,极大地调动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开发林地资源的积极性,增强林业发展的原动力,进一步创新体制和经营机制。
纵观近5年竹林认证的实践,认证的发起以及具体实施的责任单位主要是出口厂家,行为由企业主导,虽然各相关部门出于工作创新对该项工作给予了较多支持,但持久动力尚不稳固。要持续巩固认证成果并将此成果在较大范围进行推广应用,需要政府、社会力量和民众的广泛参与和制度保障。
竹林资源是富阳市宝贵的自然资源,是农民的主要生产资料和收入来源,同时又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结合此次集体竹林认证机制构建5年的实践探索,发现必须结合富阳市的资源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条件,充分发挥两方面的积极性,既要保护好广大农民在林业发展中的创造性,激发群众的热情,又要大胆创新,大力培育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林地生产要素的基础配置作用。按照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加快建设符合富阳市情林情适应林业现代化需求的竹林经营机制,提出如下对策措施:
进一步完善林业产权制度,这是调动社会各方面造林积极性,促进林业更快更好发展的重要基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虽然出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良好局面,但是,林权改革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必须在体制上不断进行改革和创新,在重点难点问题上进行针对性的突破和解决,才能有效消除林业发展的一些体制机制障碍。实践证明,任何改革措施的出台和实施,都必须得到群众的理解和参与,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在林权制度改革中必须坚持有利于林业生产的持续快速发展,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有利于社会稳定,从实际出发,尊重群众意愿,尊重农民的创造精神。以此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营机制构建作为基础,并不断巩固和发展,发挥广大林农积极参与林权制度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政府搭台,群众唱戏”的良好氛围,真正使“山上茂起来,林业强起来,林农富起来”。
加大扶持力度、创造条件推进林地流转。林业生产公益性强,周期长,生产成本高,产出率低,必须坚持林业的公益性质,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和健全稳定的公共财政扶持机制,大力培育流转主体,提高林业组织化程度,着力加强林业经营大户行业组织培养。针对500 m以上的高山远山、立地条件较差的山林以及到户的责任山、自留山林地流转难的实际,专门出台扶持政策,按照立地类型和流转面积进行扶持,以吸引社会力量对这类山林增加投入,提高林分质量,以更好地发挥其生态效能和经济效益。
根据富阳市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特点,要积极创建林权合作经济组织,在林农自愿的基础上,以林权为核心,以资金、劳务和亲情、友情为纽带,通过山林折股、收益按股分配的形式,培育引导家庭联合经营、委托经营、合作经营、股份经营、公司、企业与农户的“公司+基地+农户”等多种形式的林权合作经营模式,结成林业经营利益共同体,提高林农的组织化程度,实现林权人的互利共赢。通过发展股份制、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形式,形成更加高效、更加牢固、更加紧密的竹林认证经营机制,发挥其持久的动力。
推进林权抵押贷款业务不仅能创新林业融资方式,破解林业融资难、贷款难,有效解决林业发展资金不足,增加林业投入,而且能盘活森林资源,使森林资源变森林资产,推动森林资产市场的培育。加强对市政府出台的林权抵押贷款的两个政策性文件的宣传,让广大林业经营者了解这一政策,运用好这一政策。结合富阳实际,在贷款的具体操作上进行一些探索,特别是针对我市林权结构中农户山林面积比较小,且比较分散,达不到连片面积要求这一实际,建议采取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出面,让农户享受一定额度限贷金额,这样既可以解决农户的细小贷款问题,又可以降低银行的风险,同时可促使贷款单位改善经营,加强管理,提高效益,按时还本付息。在推进林权抵押贷款业务中,要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建立森林收储制度,另外政策保险和担保体系也要加快建设。因此通过采取一系列灵活方便、科学高效的方法措施,建立起林权抵押贷款的良性运行机制,使林农得实惠,林业得发展,生态得保障。
作为森林可持续经营的重要手段,森林认证正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开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社会宣传和实践工作。虽然森林认证尚未成为贸易壁垒,但实际上欧盟各国政府所采取的政策,已经明显对未经森林认证的产品产生了歧视,有可能使森林认证成为今后贸易保护的强制手段。对于森林认证问题,我国政府应采取积极应对的措施,加大对森林认证的宣传,加快我国森林认证体系建设进程,建立既符合中国国情、又得到国际认可的森林认证机构,打破现有认证机构由发达国家独占的局面,同时结合竹林认证最新理论和实践成果,制订出符合FSC认证准则要求的竹林生产技术规程,以解决认证生产中的实际问题,提高认证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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