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 华
(1.中国传媒大学调查统计研究所,北京100024;2.湖北民族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湖北恩施445000)
文化自觉与少数民族地区乡村建设
谭 华1,2
(1.中国传媒大学调查统计研究所,北京100024;2.湖北民族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湖北恩施445000)
少数民族乡村文化在全球化、城市化、市场化进程中出现价值迷失和认同危机,不断失去文化个性。在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背景下实现少数民族乡村文化的自觉,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城乡统筹发展,必须正确认识文化自觉与乡村建设的关系,高度重视乡村文化保护体系建设,努力转变当地政府在乡村建设中的认识误区,克服乡村社区居民在文化建设上的认识瓶颈等问题,在弘扬和传承民族民间文化的基础上促进少数民族地区乡村的和谐社会建设。
文化自觉;少数民族;乡村建设;反思
在党和国家注重文化建设的背景下,作为中华民族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少数民族乡村文化如何实现文化自觉、文化自信、文化自强,文化自觉与乡村建设之间有何关联等等,深入思考这些问题既有利于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也有利于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城乡统筹发展,推动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乡村。
当今世界,大众传媒飞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传统家庭与乡村逐渐解体,现代性进程以不可阻挡的态势侵入少数民族乡村社会。由全球传播带来的消费主义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造成了巨大冲击,传统意义上的文化交流正在演变成都市文化的单向度输出。少数民族乡村文化在全球化与城市化的双重冲击下,已经在整个社会世俗化过程中逐渐凋敝萎缩,被多重“文化殖民”[1]。建设和谐社会,从文化的角度看就是要使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及人自身等多个方面和谐发展。然而,当前我国新农村建设中出现了很多值得关注和反思的问题。地方政府在乡村社会制造了一个又一个的“亮点”工程,展现了“新农村新气象”。虽然村民的经济状况得到一定改善,可精神家园建设被忽视。表面上看,现代性似乎实现了在乡村日常生活中的扩张,给乡土社会注入了时尚元素,其实现代价值观念因缺乏相应的社会基础根本未能真正融入乡土社会,破旧却无立新,反而让乡村生活失去了明确的文化归属,出现价值迷失、文化断层和认同危机,限入茫然不知所措的境地。乡村现代化建设与文化建设所产生的这种错位,使少数民族乡村“进一步边缘化、空心化”,“导致在地的乡土社会解体”[2],成为影响经济发展的反作用力,这显然有悖于文化自觉精神与和谐社会建设的根本宗旨。在此背景下,实现乡村文化自觉,重建现代意义上的乡土社会文化认同就显得日益紧迫和重要。
那么,如何理解少数民族乡村的文化自觉呢?费孝通先生认为,文化自觉是一种深刻的理性反思和批判,“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它发展的趋向,不带任何‘文化回归’的意思。不是要‘复旧’,同时也不主张‘全盘西化’或‘全盘他化’。自知之明是为了加强对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取得决定适应新环境、新时代时文化选择的自主地位。”[3]可见,文化自觉的目的在于正确对待他者文化,客观认识本文化,在扬弃中寻求发展,绝不是封闭的种族民族主义或文化割据主义,而是在开放性中寻求自主性。中华民族文化既是多样性的,也是同一性和互补性的,费孝通先生就是在这种多元一体格局中去阐述与理解“文化自觉”思想及其意义。“自觉”意味着对民族的历史处境、现实处境、历史传统与新传统进行重新理解,“这显然不是保守的态度,而是创造性的,是把各种各样的传统重新激发起来,形成我们自己的价值”[4]。简单地说,就是互相学习、借鉴、交流和融合,坚持“各美其美,美人其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5],这是文化自觉的本质,也是文化多样性的题中应有之义。
当然“文化自觉”不仅是一种理论话语,更应该是一种实践行动,是人的主体自觉性在文化发展上的体现。因而不能忽视社会各阶层的、地域的和团体的,尤其是个人文化自觉的实践指向。李宗桂教授认为,个体层面的文化自觉不仅“体现在对民族文化的历史、现状和未来的深切关怀和科学把握之中,体现在对自身文化品位、文化价值追求的实践之中,而且体现在对当地(地区、城市)文化建设、文化发展的关切和贡献之中。”[6]从实践层面理解和倡导文化自觉,这对于处于转型中的少数民族乡村建设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马歇尔·萨林斯在1994年写给世界文化与发展委员会的报告中提出了一个严肃的问题:“文化”究竟是“发展”的一个方面一种手段,还是“发展”的终极目标[7]?主要针对的就是文化在发展中应该扮演什么角色的问题。从本质上说,文化赋予了人类存在以意义,它本身应该是发展的目的。但若处理不当,就会像法国学者格罗斯·施帝恩(Gros Stéphane)博士所说的“盲目推进发展给人类带来的威胁,似乎是一种程式化的集体性破坏,最后没有人能够长期从中受益,惟一的结果是只有受害者”[8]。显然,从发展角度而言,文化自觉强调的就是可持续发展,是把消极代价降至最低的发展。在市场转型背景下,国家越来越强调少数民族地区要实现经济自主,可现阶段多数少数民族乡村因为地理位置、自然环境、文化与社会历史等因素的制约,很难像城市或发达地区一样通过发展工业来达到GDP的高增长,贫困问题一直是制约乡村现代化进程的重要瓶颈。而在影响贫困的诸因素中,文化和思想观念的落后是较深层次的原因,严重束缚了少数民族地区的乡村建设。因此,唤起“文化自觉”意识,重建符合时代要求的新文化认同就显得异常紧迫。
我国的少数民族乡村文化是几千年来各民族与封闭落后的乡村自然、人文环境相互调适的产物,是人们对传统农业文明的一种社会生态适应。但随着全球化和城市化对乡村的入侵,乡村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自然环境、社会环境都发生巨大变化,可乡村文化却未能及时转型。乡土文化的糟粕与现代文明的精华互不相容,而两种文化的优秀因子又未能实现有机整合,于是乡村社会出现信仰的集体性失落和文化贫困,对短期经济利益的追求导致乡村建设中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呈畸形,破坏了乡村社会持续发展的环境、资源基础。而且传统乡村文化的裂变与流失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前的乡村治理与乡村建设的绩效。所以,要实现少数民族乡村的现代化转型,文化的现代化转型是关键。根据文化变迁理论,“社会文化环境或自然环境变化,有助于族群成员及其社区形成‘新的反应’。而只有当一个族群中大多数成员知道和接受了这一反应,并使之成为共有的行为模式时,实际的社会文化变迁才真正发生。”[9]也就是说,少数民族乡村文化在全球化的现代社会体系中必须对变化了的社会文化和自然环境做出新的反应,而这种反应在人的主体性方面就要求乡村居民要对自己生存与发展的客观环境有所认识和觉悟,进而认识到传统文化的糟粕对其生存与发展的羁绊,主动实现传统向现代的转型。当然,在乡村社会形成这样的文化自觉是一个相当艰巨和漫长的过程,需要在政府的引导下,有意识地培育乡村社会的“有机知识分子”,通过乡村精英形成文化传播网络,形成多元协商机制,逐步将政府行为转变为民间的自觉意志。只有具备了这种“文化自觉”的意识和能力,才能明确发展的方向和目标,逐步实现并增强自我发展的信心和能力。
梁漱溟先生在将其文化哲学运用于邹平实验时认为:“所谓乡村建设,事项虽多,可要类归为三大方面:经济一面,政治一面,教育或文化一面。虽分三面,实际不出乡村生活的一回事;故建设从何方入手,均可达于其他两面。”[10]在今天的乡村建设中,无论从何处入手,其目的还是在于促使乡村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本质上还是重新建构一种理想生存状态的乡村文化。有学者认为“没有文化建设,就不可能有新农村的组织建设,而没有组织建设,就不可能有新农村建设”[11]。可见,乡村文化建设是我国新农村建设的灵魂所在,也是新农村建设的基本特征和根本保证。而乡村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和最终目标就是要唤起乡村社区民众的“文化自觉”意识。只有当主体自觉性被唤起后,才有可能促成他们日常生活中的理性行动和反思意识,自觉协调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重建乡村共同体意识,最终形成对自身的文化认同。韩国在新村运动中就比较重视对国民的文化启蒙,通过思想宣传及教育培训,使农民具有勤勉自助、协同自立等意识,提高认知水平,发现和发挥农民自身的潜在能力,增加村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凝聚力。“精神力量支撑了韩国新村运动的发展,而新村运动在发展过程中又创造了精神财富,二者相互融合,成就了韩国的新村建设事业。精神教育与增加收入、改善环境一起,成为韩国新村运动的三大法宝。”[12]而我国当前的乡村文化体系中,村民的主体地位缺失,只能被动地接受外界文化信息的输入,对现有文化活动的满意度普遍偏低,当然无法发挥其潜能。所以,激发少数民族乡村民众的文化自觉意识是乡村建设的根本任务和重要目标。
世界文化与发展委员会报告指出,“没有人文背景的发展,只是一种没有灵魂的经济增长而已。经济的繁荣本身就是人类文化发展的一部分”[7],强调的就是文化、经济、政治的全面协调发展的问题。根据当前少数民族乡村建设重物轻人,重形式轻实质,重结果轻过程,重包装轻内容等现象,笔者认为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加快乡村文化转型,构建符合乡村发展的文化观念体系是关键。我国正处于急剧的社会转型期,经济社会变化必然带来文化的变化。社会转型是文化转型的基础,如果经济社会变化了,文化还没有随之变化,就不可能有乡村社会的大发展和大繁荣。当然传统文化本身也不是静止不变的,所以文化的现代转型并不意味着将“过去”连根拔起、全盘否定,而是结合当前少数民族地区乡村建设的实际,正确认识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和魅力,通过合理引导,让少数民族群众主动适应社会变迁,发扬传统文化的精华,去其糟粕,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建立符合可持续发展的文化价值观。由毫无节制地“改造”变为顺应文化与自然发展的基本规律,以厚重的农业文明为基础,合理开发与利用乡村传统文化资源。同时,要防止文化转型中的“反传统”倾向,也就是简单地把传统归结为历史的“过去时”,否认传统的当代的意义与未来价值的传统虚无主义。这就要求坚持国家、地方、乡村自治组织、村民四位一体,建立有效的民族文化保护体系,加强乡村文化社会系统、乡村文化经济系统和乡村文化生态系统建设,以文化承载者的“文化自觉”为基本前提,以乡村文化活动的制度化开展为重要途径,培养作为文化主体的少数民族民众的文化自觉意识,充分认识乡村传统文化的真正魅力,自觉主动地参与到民族文化的保护与建设中来,将乡村文化建设与乡村社会、经济、生态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推动乡村繁荣、民族进步、农业发展,真正达到“双三赢”[13]效果。
第二,必须树立地方各级政府对乡村传统文化地位的自觉。把文化放在什么位置,重视到什么程度,就是关于文化地位的自觉问题。科技越发展,文化越重要;物质生活水平越高,人们越需要精神文化。从当今世界发展的趋势看,文化与经济已相互交融,经济较量中的文化因素日益凸显,经济发展越来越依赖于文化支撑。可目前在乡村文化建设中有一个比较普遍的观点就是把乡村文化当作居于从属地位的服务工具或者平台,仅仅把文化视为促进经济增长的一种工具,“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实际上“文化自觉”不仅仅是资本在文化市场上的活跃,更不是某种下大力气的意识形态工程。而且“政府不能决定一个民族的文化,相反,政府要受到文化的制约。但是,政府可以通过其权力影响文化前进的方向——朝好的方向发展或者朝不好的方向发展。通过影响文化,政府也影响了发展的路径”[7]。近年来各地政府在少数民族乡村建设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但其中也都面临着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在全球传播体系和现代工业文明的冲击下日益式微的危机,诸如民族村寨的个性特征、民间艺术、民俗文化、民族语言等,都在经济发展中或呈现趋同性、或走向衰败,优秀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找不到优秀的继承人,这对文化多样性而言是一个巨大的威胁。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地方政府缺乏对发展问题的正确认识,片面地“经济文化化”和“文化经济化”[14]。少数民族乡村文化建设往往依附于 GDP增长,文化的工具性占据主导地位,往往不顾文化发展的自身规律,过度开发甚至人为改变文化赖以生长的土壤,走向民族文化商品化、民族文化展示庸俗化的极端。
虽然目前我国少数地区乡村居民的脱贫致富是头等大事,也是实现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现实需要,但是经济增长与文化发展应该相协调,而且文化更是形成经济增长、减缓贫困、保护环境的社会基础。市场经济与文化发展遵循不同的规律,“如果将市场经济规律滥用于文化领域,不仅无法解决文化问题,促进文化的发展繁荣,反而对文化发展造成极坏的影响,是一种文化不自觉的表现。”[15]而且,“任何事物只有顺从其本质与规律去发展,才是科学的发展。违反其规律与本质就是反科学——在文化上就是反文化的。当然这就更提不到文化自觉了。”[16]如何对待传统不单纯是文化问题,实质上是如何对待发展的问题。因此从行动层面而言,地方政府的文化自觉主要表现为正确处理农村发展与文化传承之间的关系,充分赋权当地民众,防止以文化保护与发展的名义对当地人进行一种掠夺式的畸形“发展”,否则就会像法国人类学家格罗斯·施帝恩(Gros Stéphane)所言:“盲目推进发展给人类带来的威胁,似乎是一种程式化的集体性破坏,最后没有人能够长期从中受益,惟一的结果是只有受害者。”[17]
第三,必须解决作为文化主体的少数民族乡村居民的认识瓶颈,即关于文化反省的自觉问题。文化必须在一定的环境中才能生存,而生存于这种环境中的“人”才是文化的创造者和承载者,也是“文化自觉的主体与根基”[18]。作为乡村文化主体的村民的“文化自觉”状况直接决定着传统文化的承续与消亡。但是从当下少数民族乡村的文化建设实际看,“民间意识形态基本上是一种以生存为目的的意识形态,它的最突出的一个特征就是它的权宜性——为了达到生存的目的可以采取各种变通的手法,也正因为如此,它最缺乏的是一种长远的、终极的关怀。”[19]因此,在近年来的城市化进程中,少数民族乡村的村民要么为了生存而离开原有的文化生态环境,要么为了脱贫致富而成为原有文化的破坏者。于是在少数民族乡村文化建设中出现“破坏性建设”或“自生自灭”等问题,比如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中的大量特色民居被统一规划的“新农村样板房”代替,民俗文化一味地迎合乡村旅游开发的需要而与其内在精神渐行渐远。实际上,“文化自觉”的最终行动者往往是文化承载者进行的文化活动,“不管是宏观层面的政策还是理论层面的研究成果,只有转化为文化承载者的自觉活动才能够有文化保护的具体行为”[20]。所以面对发展中的困境,激发主体“文化反省的自觉”[21]就显得异常迫切。可以通过政策引导、媒体宣传、乡村精英示范等途径,让村民们“对本民族历史的文化传统进行认知、理解与诠释,科学评价历史文化传统的价值,充分利用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为当今的时代服务”[21],从而实现乡村价值导向的转变,在批判继承的基础上追求更加多元的存在方式,打造乡村特有的文化空间,激发村民主动从事文化生活的自觉,自觉参与乡村文化的重建,从根本上挽救当前少数民族乡村文化衰落的危机,为乡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不竭源泉和永恒动力。
总之,对于当下少数民族乡村建设的“文化自觉”,首先要面对的依然是“古今中西”的双重困境,这就要求对于民族的历史传统和现实处境有深刻理解,并在此基础上寻求乡村文化现代文明图景中的一席之地。因此,在少数民族地区乡村建设中,必须立足于乡土中国的语境,抛弃那种狭隘的工具性文化观,赋予乡村文化以决定性和创造性的意义,把文化纳入到发展概念之中,强调凸显各民族的价值理念和精神追求的发展内涵的同时,还要避免出现良莠不分、全盘保护及排斥其他民族先进文化的保守主义和反传统的绝对主义倾向,走出一条独特的少数民族乡村社会变革与发展之路。当然,在少数民族乡村建设中如何培养农民阶层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等问题仍有待我们进一步地深入探讨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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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5
A
1004-941(2012)03-0020-04
2012-05-17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传播社会学视阈下的少数民族乡村文化发展研究”(编号:10CMZ010)阶段性成果之一。
谭华(1974-),男,副教授,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传播与社会发展、媒介市场调查与分析、舆情研究。
责任编辑:谢娅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