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瑞学 牛群焕
中小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拉动经济增长,繁荣县域经济,扩大社会就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已成为主要经济增长点,在创造产值、实现利税、解决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09年国务院下发了 《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于2010年6月份联合下发了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都是为了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支持,特别是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旨在引导金融业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的前提下,努力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那么,小企业融资状况如何,存在哪些制约因素,应该从哪些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来有效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为此,笔者对浮山县辖区中小企业融资现状进行了调查,并根据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山西省浮山县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目前已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各类中小企业多达576户,正常生产经营的470余户;企业类型多以冶炼、精选、煤铁、资源开采以及其它小型加工业为主,而且均为传统技术类产业;2010年,辖内中小企业实现工业生产总值16.74亿元,占全县总产值的64.48%,2011年第一季度,辖内中小企业完成工业生产总值35511万元。从调查可以看出,中小企业在整体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同时,表现出了顽强向上的生命力,为经济发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从中小资金运营和经营情况看,浮山县辖区中小企业具有以下三个特征。一是企业规模偏小,抗风险能力明显不足。二是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账务混乱,有的企业甚至连基本的财务账表都没有建立。三是多数企业资金匮乏,扩大生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都难以完成。
目前,浮山县辖内的银行类金融机构包括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从调查的情况看,各金融机构都建立了针对中小企业特点的评级和授信制度,积极争取贷款规模,努力发放中小企业贷款。截止到2010年底,浮山县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余额99947万元,占金融机构全部贷款的57.12%,较2010年初增加22904万元;2011年以来金融机构共收到中小企业贷款申请285户,实际发放57户,申请贷款余额29800万元,实际发放10450万元,贷款满足率为35.08%,贷款投向主要是铁矿开采、铁矿精选、冶炼业和农副产品加工等,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但从调查情况来看,金融机构发放的中小企业贷款远远不能满足企业生产和发展的需要。
近年来,随着金融体制改革和发展,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审批权高度集中,逐级上收了贷款审批权限,使基层行 (特别是县支行)基本失去了贷款发放权,只有调查上报和执行发放的义务。如此严格的权限,不仅极大地削弱了基层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积极性,而且基层行对于新增贷款风险防范和存量盘活的积极性也大大降低。由于必要的激励机制仍未建立和完善,信贷大锅饭的现象依然存在。商业银行这种集权式的信贷管理模式,使可用资金绝大部分投放到大型企业,造成中小企业贷款难。
近年来,为了更好地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加大不良资产的盘活和清收力度,各金融机构都相继建立了贷款责任追究制度,这一制度的实行,有效减少了信贷工作人员“盲目放贷、重放轻管”的现象,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大了金融机构信贷人员的惧贷心理,出现了信贷人员“宁可不放,也绝不轻放”的现象。据调查,金融机构在内部人员岗位调整工作中,甚至出现了信贷管理岗位无人应聘的现象。
中小企业经营规模小、资信程度低、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不善,这些都直接导致商业银行信贷投入的审慎性。受经济形势影响和企业自身经营管理水平低下等因素的影响,中小企业经营效益较低。加之多数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会计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水平低下,更有甚者部分企业短贷长用,甚至故意逃废银行债务,使金融机构面对中小企业的贷款申请不敢轻言贷款。
为减少信贷风险,目前金融机构开办信用贷款的比例较小,其贷款方式主要是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中小企业要想获得贷款,必须提供抵押、质押,或者寻求第三方的资金保证。但是由于多数中小企业资信状况和经营效果普遍不佳,加上银行对提供保证的企业的资信要求比较严格,很难出具有效的抵押和质押,也很少有企业愿意为他人企业提供保证。再加上辖内尚未建立为中小企业提供保证的机构,从而制约了中小企业获取贷款的条件。对一些企业来讲,银行贷款已成为水中之月,可望而不可即。
调查显示,80%的中小企业习惯于“关系型融资”,对建立在现代信用评级授信基础上的“保持距离型融资”难以接受。部分企业认为企业既然独立承担了信贷风险,就不应再承担信用评级等相关投入费用;20%的认为信用评级授信是银行与中介机构合伙收费;60%的认为只要讲信用、有实力,可不必经认证评级。这种认识上的误区,导致金融机构无法以正常的程序对贷款对象进行了解,也影响了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信心和决策。
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的责任感和大局意识,切实改变经营和服务理念,要把改进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扩大中小企业信贷投放作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信贷经营业务的重要战略,确保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稳步增长。
各金融机构要对中小企业设立独立的审批和信贷准入标准,压缩中小企业贷款审批流程,切实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各金融机构要创造条件为中小企业开办一站式金融服务。研究推动中小企业贷款网络在线审批,建立审批信息网络共享平台。
大型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向下延伸服务网点,把良好的金融服务推向基层中小企业。中小商业银行要准确把握“立足地方,服务中小”的市场定位,把支持中小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作为工作重点。还应积极推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稳步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
银行贷款是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但不是唯一的方式。因此,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使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获得资金。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实施产品和服务创新,努力满足中小企业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服务要求。对资信较好、产供销状况稳定的企业,签发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办理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等业务,支持中小企业扩大票据融资。积极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办理保付代理、包买票据、咨询服务等业务,为中小企业提供健康、公平、宽松的环境,使中小企业充分发挥促进经济增长的强大作用,并在市场环境中不断发展壮大。
1.积极发展完善辖内融资性担保公司,搭建多元化担保平台,探索有效解决中小企业担保难、融资难的新途径。贷款担保难是长期以来制约中小企业融资的瓶颈,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社会各方面要积极努力,尽快发展完善辖内担保行业,形成多元化的社会担保体系,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高效便捷的担保服务,有效化解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难的问题,提高中小企业获得金融服务与支持的能力。
2.完善创新适合中小企业需求特点的保险产品。继续推动科技保险发展,为高新技术型中小企业提供创新创业风险保障。积极发展信用保险和短期抵押保证保险待新型保险产品,科学合理地厘定针对上小企业的保险费率,提高保险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保险服务的积极性。
3.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宣传,增强中小企业信用意识。多渠道采集中小企业信息,扩大、丰富中小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结合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高对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服务水平。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多层次的中小企业信用评估体系,发挥信用担保、信用评级和信用调查等信用中介的作用,增进中小企业信用。开展信用培植、延伸金融服务,提高中小企业融资机会。
4.完善信用评级管理,改进中介服务。完善银行信用信息管理,适度降低县域中小企业信用评级门槛,调动企业参与信用评级的主动性;在信用评级中,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协调,避免机械操作,增强银企合作的弹性和可持续性,实现银企双赢;改进中介服务,适当简化相关程序,降低收费标准,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的中小企业参与评级授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