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健
(四川大学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四川成都 610064)
苗族巫师考论
周永健
(四川大学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四川成都 610064)
因地域文化的差异,各苗族聚居区的巫师称谓繁复。苗族巫师又因性别差异与技能高低而有层级区分,蛊婆与无常则是苗巫之卑贱者。其职业传承具有一定的资质要求,并有阴传、阳传或自学三种传承模式,他们不仅是苗族社会中非职业性的宗教从业者,而且还是本民族的知识分子与文化传承人。
少数民族宗教;苗族;巫师
“苗人崇信神巫,尤甚于古。婚丧建造,悉以巫言决之。甚至疾病损伤,不以药治,而卜之于巫,以决休咎。”[1]苗族认为巫师始祖是人类第六世祖先“相告”(又称相告娄、把告养),因此,巫师祭鬼念咒时都要提及祖师,意在申明至今一切都是遵从“相告”的遗教。然而,各地苗族与外来文化交融涵化程度不一,苗族宗教从业者称谓极为繁复。研究苗族之宗教文化,充分利用已有的民族志材料,予以辩证考核,清理各地苗族巫师之基本情况,无疑能够为进一步的研究提供方便。
(一)云南苗族
孜能、能 巫师被认为是在人与鬼神之间交流信息、调节鬼神之力、为人消灾降福的人,云南文山州苗族称巫师为“孜能”(zid nenb)或“能”(nenb)。当地的苗族巫师一般为男性,女性极少。[2]
觋爸 苗族民众持万物有灵的观念,以为宇宙间布满鬼神,并主宰冥冥世界,因此,“一遇不安,便请觋爸前来念经拜咒,驱灾祈福,宰牛杀羊,诚心供祭,谓之‘做鬼’。”[3]
猫公 云南金平县、元阳县及红河州的苗族各村寨一般都称巫师为“猫公”,男女都可担任,凡是能施巫术为人治病便可取得“猫公”职位。“猫公”家都供有用彩色纸剪贴的神堂。[4]
贝马 在云南红河州屏边县、河口县以及其他地方的苗族社会,在群众的宗教意识中,鬼是无形的,普通人不能与之直接打交道,祭鬼、赶鬼得请魔公(也称“背马”)。凡有灾病就请“贝马”送鬼,杀鸡敬献,卜鸡卦。老人去世,择坟时由“贝马”(即道公)手执木棍一条向空中抛掷,棒落地时横落横埋、斜落斜埋、直落直埋。[5]
师公(或道公) 在河口地区,30岁以下未出嫁的苗族姑娘死亡后,安葬要请其舅主婚,将其嫁给某自然物,杀一头小猪为死者办“喜事”,一年轻人抱着死者衣裙,随着“师公”绕住房三周,就等于死去的姑娘已嫁出去。[5]主持此种仪式的宗教从业者被称之为“师公”或“道公”。
(二)湘西苗族
苗老司(阴纱帽) 在湘西,五溪苗民中“其业巫者概称‘老司’、一曰‘阴纱帽’,谓其为老子之教也。”[6]当地苗族传说认为苗老司的始祖是鬼谷子先生,他是因一位苗族妇女吞吃了鬼骨头上长的谷子受孕而生,后又得到神虎抚育,并赐送一本《无字天书》,只要卜问凶吉,天书自会现字指点,故其成为了能“观天时地理”、“论阴阳五行”、跳傩驱鬼的神巫,并创始了苗族傩巫教。[7]
巴岱(果岱) 在湘西苗族地区,人们把主持祭祀神灵仪式的人叫“巴岱(bax deib)。其中又分为苗巴岱与汉巴岱,前者属于苗族宗教从业者,后者则受汉族道教影响而形成,实际上属于道教系统,又因其长期在湘西苗族地区应用,实际上已经受到诸多苗族文化因子的影响与渗透。此外,湘西苗族巫师还自称“果岱(ghot deib)”。[8]
仙娘 湘西武溪、酉溪地区流行降仙迷信,从事此种宗教活动者皆为妇女,民众称之为“仙娘”。“其业也,谓无需人传,系由明神自择其人而授之者。人获此业,必先得‘明神降之’,使登车,吐露人隐情,皆言之有验,谓方可证之为获得此业者。”[6]
择日者 湘西苗族“如问事之休咎,有卜卦先生推算得病的日子与拣选祭鬼的日期,有推算日子先生。”[9]在办理重大事情之前借助择日者选择良辰吉日,乃苗族文化受汉族文化影响的结果。其推算日子的方法,均与汉人相同。
(三)贵州苗族
鬼师 贵州苗族“病不服药,惟祷于鬼。谓其巫曰‘鬼师’,鬼师乘势以愚之。或宰牲斫鸡,或杀牛,虽极贫亦必称贷而为之。往往以此破产终不悔悟。动作必卜,或折茅或熟鸡,取其胫骨与脑验之。”[10]在宗教活动中,鬼师用鸡狗之属,间有用牛。
端公、迷喇(迷婆) 据民国时期的民族志材料,在安顺地区,巫师之称谓汉苗皆同,“男子称‘鬼师’,又称端公,女子称‘迷喇’,又称‘迷婆’,皆司祈神祀鬼之事,担负神与人间之沟通工作,人咸敬之。”[11]
溪婆 在贵州一些苗族与彝族交错杂居的地方,苗族对本民族巫师的称呼深受彝族影响,称其鬼师为“溪婆”。“语任溪婆(鬼师名)。亦降殃而□降祥,卜凭鸡骨。”[10]
故相商(鬼师)、相戛孬(巫师)、朗(通司)、胜乃莽(择日者) 贵州台江县苗族将宗教从业人员分为四个层次:鬼师主持的宗教活动最多,与民众的关系比较密切,地位较高,每寨至少有鬼师一人,有的寨子有几个鬼师。巫师和通司负责主持的宗教活动较少,通司是巫师在过阴时的助手,只要是在巫师过阴时能同巫师交谈通话的中年男子,就可担任通司的职务,巫师去作过阴活动的时候,并不自带通司,而是由事主临时找人负责。可见通司是一个没有报酬的宗教从业者。苗族同汉族一样,认为日子有吉凶之别。凡建屋架桥、婚嫁丧葬、祭祀鬼神,甚至出门办事,都要请师择日。择日者都是男性,有少数初识汉字,一般都是文盲,从事择日活动,必须懂得一套口诀,这套口诀要专门学习才会应用。开始执行职务时,也不举行特定的宗教仪式。[12]但是,从汉族学来的“择日者”人数很少,找他们的人也不普遍。
(四)川南、渝东南苗族
巴得送 渝东秀山地区的苗族病重即求助于巫师,往往要在病人复元后“打牛”还牛菩萨愿。“打牛”时要请道士(苗语“巴得送”)来主坛,做斋敬牛菩萨。[13]
端公、仙娘 川南苗族称男巫为“端公”,女巫则叫作“仙娘”。苗族认为巫师能招魂、驱鬼和治病。人生病是因魂被拘至地府,巫师才能入阴曹地府驱鬼。仙娘则以算米卦或看蛋之术为患者禳解。[14]
祭司 苗族的生活习俗中离不开祭司,尤其大的仪式需要祭司主持。家族或氏族成员死后的指路和烧灵等祭祀活动需要祭司。担任祭司的是村寨中或家族中年高享有威望的老人,一般男性充当,多数采取世袭,不脱离劳动。祭司对保存苗族文化有一定作用。[14]
(五)广西苗族
师公 广西苗族称有威望的大巫师为“师公”,或称“鬼师”。大巫师由苗族原始宗教的巫觋发展而来,但又不同程度地受到道教的影响。能举行祭祖、游神、驱疫、上刀山、过火练、下油锅、度戒等大型跳鬼还愿法事。有比较完备的法器和比较系统的经书,有较严格的戒律及科仪规范,并有师承关系。[15]
“梅山道”或“武教”法师 当然,苗族与当地的侗、仡佬、毛南、水诸族“鬼师”又称“梅山道”或“武教”法师。信奉的神祗,所用道经书、遣具及师承、仪范与壮、瑶两族大同小异。只是信奉的神中有本民族始祖神和地方神,如苗族的张郎兄妹。各族经书均用汉字,间或夹以本民族土俗字书写,用汉语或本民族语言诵读。[15]
道公 三江侗族自治县苗族称巫师为道公或鬼师,在丧葬仪中,出殡之前,由鬼师举行送葬仪式。[16]
就苗族宗教从业者自身而言,他们没有任何组织形式,也没有职业化,他们仍然是从事农业的农民,其行业内部既没有高低之分,也没有隶属关系。但是,在苗族群众心中,则认为男女巫师还是有技能高下之分,蛊婆与无常则是苗巫之卑贱者。
(一)女巫师的执掌
在一些苗族聚居区,虽然男女皆可担任巫师,但是与男性相比较,女性巫师在数量上毕竟要少得多,据贵州台江县的田野调查报告所统计的交下乡12名巫师中,全是男性,根本就没有女性巫师。[12]苗民一般认为女性巫师法术不高,能力有限,只能从事一般的宗教事务。苗族女巫只能限于探测作祟的恶鬼,至于驱鬼的巫事活动,则由法力更大的男巫进行。川南苗族女巫只能从事诸如看米卦、看蛋之类占卜、禳解、以巫术治病等常规宗教活动,尤其是请仙娘看米卦、看蛋最为普遍。贵州安顺苗族女巫迷喇之职务,也是“专为人退鬼,以却疾病,有病时当即请其来家驱鬼……‘迷喇’之技术不若鬼师之广大,故仅医治小病,若遇严重病症,或丧葬等大事,则须请鬼师主持。”[11]
五溪苗族女巫“仙娘”以举行降仙活动为主,民众持此种信仰者十居八九。一旦遇人病,或失盗,或夫妇失和,则皆携香米钱封往降仙。其业降仙者,逢集则多往圩会僻静之处设案焚香以卖仙。平时则各在其家坐待惑者往降仙。“业降仙时,接受香米钱封后,乃即面蒙青巾,手足摇摇而歌之,亦谓之‘登车’。其歌时,且歌且问:‘阳人(指惑者之谓)问何事?’惑者即以欲问之事,或以所欲问之亡人(即乃亡故之父或祖)而告知。于是便装着所欲问之亡人而歌之。此时惑者多有欲先试问其亡人有多少子孙,之曾盖有几床寿被等语言者;如答之无讹,则继以其所欲之事而问之。于是其事之应做何鬼,则皆以此仙娘之一言为断。如所答不对,其惑者则多有欲取回其钱米而去者,于是仙娘即除其所蒙之巾而与争论之,便成笑话。”[6]
(二)男巫师之分层与执掌
苗族民间认为男性巫师的手段也是大小不一,有的仅能擒捉小鬼野鬼,但未必能制服大鬼凶鬼,此种情况只有神通较大的巫师才能克制,所以巫师中也就有了等级。
地位最高、最受尊重的苗族巫师被称之为祭司,在湘西苗族地区,祭司被称之为“故相牢”,这是比较高级的巫师,如鼓社祭、剖果、解簸箕等大型祭祀仪式的主持者。“担当祭司者必须有较高的文化素养,不少人还懂得经书,尤其是要掌握苗族的历史和文化,他们是苗族文化的主要教育者和继承者。”[7]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历史的嬗变,在川南苗族地区,祭司也逐渐参与家族或氏族成员死后的指路和烧灵等祭祀活动。担任祭司的是村寨中或家族中年高享有威望的老人,多数采取世袭,不脱离劳动。祭司对保存苗族文化有一定作用。
其次是主持各种宗教仪式的各种巫师,他们以交通鬼神、为人消灾治病为职业取向。在湘西苗族村寨和贵州台江县苗族居住区,苗族巫师分为故相商(鬼师)、相戛孬(巫师)、朗(通司)、胜乃莽(择日者)四类:鬼师主持的宗教活动最多,鬼师又分为两种:有的鬼师只会主持比较简单的祭鬼活动,一般就是指用鸡鸭为祭物的祭鬼活动。这种鬼师被称为小鬼师。其他能懂得绝大多数祭鬼活动的,则被称为大鬼师。[12]
(三)苗巫之卑贱者:蛊婆、无常
在苗族的宗教信仰世界里,诸如祭司、鬼师、巫师、通师与择日者等是能够交通鬼神的神灵使者,他们的地位较高;仙娘次之,“无常”和蛊婆则不但没有地位,反而成为被冷落、嘲笑与诅咒的对象。
在苗族地区“放蛊”多被认为是女性所为,被称为蛊婆、草鬼婆。人们认为“蛊”只能寄附在妇女身上,“谓其眼球之白中陈红色者即蛊婆也……谓其一有蛊术,至蛊术登时,则必须施之以危害其所爱之对方,始获愉快。其蛊术之毒,谓能令人腹中孕蛇孕鳖,或眼中生虫生蚁也。尝有患蛊者,轻则致疾,重则亡身,如欲免斯害,则须时常对苗怀恨意,方可无事;谓否则必不妥,必将有遇斯害之时也。”[6]凡是被确认为蛊婆者,命运都将极为悲惨,生活困苦,婚姻不幸,亲属子女广受牵连,乃至被私刑处死。
在清代,官方制定刑律惩处所谓“蛊婆”。《增修大清律例·刑律·人命》中,与谋杀罪同列的有“造畜蛊毒杀人”:“凡造畜蛊毒堪以杀人及教令者斩。造畜者,不问已未杀人,财产入官,妻子及居家口虽不知情,并流二千里安置。若以蛊毒毒同居人,其被毒之人父母妻妾子孙不知造蛊情者不在流远之限;若里长知而不举者各杖二百。不知者不坐。告获者,官给赏银二十两。”[17]
“无常”也叫“猖王”,一般一个村总有一个“无常”。据说“无常”在夜间能自由出入地狱阎王大殿,专门执行阎王的命令,伙同其他邻村的“无常”去捉某个人的灵魂,然后这个人就会在短时间里死去。“无常”能预知人生死。被视为“无常”的人,多是一些年老的光棍或寡汉。性格孤僻,行为怪异,衣着肮脏,脸色蜡黄,身体瘦弱不堪,神情恍惚,精神状态也十分不佳。做“无常”的人一辈子都是“无常”,人们对他既恨又怕,回避他,贱待他,他们死后棺材要翻开抬,不许盖盖。[7]
(一)资质要求
就年龄要求来看,在贵州台江苗族地区,鬼师职业传承一般的要求是四十岁以上的男人,懂得祭鬼的活动和咒语百分之八、九十就可以担任鬼师。据说不到这种年龄的人如果当了鬼师,经常同鬼打交道,鬼就会要他去,以致寿命不长。年龄到了四十岁的人就算是老了,鬼也不要他了,所以不会因为与鬼打交道而缩短寿命。也有在三十八、九岁就开始作鬼师的,由于他还没有满四十岁,所以只能祭用鸡、鸭的“鬼”;至于要用猪、牛的祭鬼活动还得在四十岁以后,才能去负责主持。[12]如果真正想在年青的时候就当鬼师,那就要早在十二、三岁的时候开始。据说这种年龄当鬼师,鬼就会认为他是一个能干的人而不敢要他去,他就不会因而夭寿了。少年当鬼师的,十几代以来都没听说过。但是,鬼师们都知道有这么一条道理。
选择巫师接班人,亦有严格的道德品质要求,在苗族宗教习俗中,想成为巫师者要经过严格的“验身”考核。投师者经过掌坛巫师的一番人格考察后,如被认为是一个忠实善良、信仰法术、尊重师长、诚心学艺且能言善记的人,才能被吸收为预备学徒,开始学祭词、祭仪、法术。能背诵祭词后,才进行“验身”。
如果要想成为掌坛巫师,则必须恪守戒规,始终如一地固守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不吃有五爪的动物肉;不接触死人的尸体,不帮人抬灵柩;凡与人发生纠纷,打人不能伤命;不吃老虎咬死与病死的各种动物肉;黄昏后不许从寡妇门前走过;平常不允许和他人打闹或说污言秽语,更不许有抢劫、偷盗、赌博行为。作为宗教从业人员,只有严格要求自己,才能够避免瘟疫染身,猛虎毒蛇不敢伤害,妖魔鬼怪也不敢接近,主持宗教仪式也才能特别灵验。[18]
(二)传承模式
无师自通,称为“阴传”。文山苗族巫师“孜能”或“能”的确认,不是选举产生,不是世袭,更不是自封。苗巫一般都认为是神授予才能充当。所谓神授,就是当某人突然得一场重病,长时间昏迷不醒,就被认为是病患者正在与神打交道,接受神的教诲,领会神的旨意,病愈后就将成为神的代言人。在贵州短裙黑苗中,据说巫师并不是本己愿做,每一巫师至少总有二三十种灵魂附在身上,他如不做巫师,那鬼神就会来播弄他,使成疯癫,所以一旦鬼神附身后,就非做不可。那时即将红纸一张,剪成一排人形,贴在祖宗香火面前,墙上钉一横板,上供二三只茶杯。以后为人捉鬼时所用之牛头、猪头、狗头须携归供祭。如捉鬼时所用者为鸡鸭,则不必携归供祭。[11]
苗巫传承途径之二就是不经过神授的,而由本人向懂巫的人拜师,一句一句地学,称为“阳传”。能够通过拜师学艺而成为神巫的人,大多是当地的聪明能人,通文化,知识广泛,除敬祭鬼神外,对天干地支、阴阳五行、占卜星相、念咒画符等都很通晓,而且还精通医术,熟悉历法、对地产风物、掌故、民族历史等也比较在行。一般说来他们都具有较强的领悟力和感悟力,心性不凡,在人生经历上亦多有过不同常人处,经过大灾大难,如生难痊之病却痊愈,或有奇迹般的不死经历。
在湘西,拜师学习巫术者必须经过“择徒”,“验身”、“度身”三个阶段的考察。“择徒”,就是巫师对前来学习的弟子进行人品考察;“验身”,主要是考察弟子能否进入角色,不能进入者为俗身,劝其退出师门。“度身”,是经过三年五载的学习,出师了。弟子可以向老师提出“度身”出师,另立法坛(世袭者不另立法坛),“度身”须举行隆重的仪式。“将老,则传之徒。是日,约教中同人,至郊原,于西面搭棚为老君殿,中挂三清神像,师冠妙善冠,衣赭衣,端坐于其三清像前。殿外平原,插五色旗三百余面,列成四门二街;街有阴阳二道,门有南北西东。斯时也,其教中同人燃烛烧香,皆冠妙善冠,衣赭衣,鼓乐喧嗔,角声鸣鸣,引徒跳舞迎神,举旗穿街。穿街毕,则上刀梯,于老君殿前所设之四门二街外(即原之北面)竖刀梯一架,列刀梯三十六级,刃皆上向。各以左手执剑,右手执角而吹,引徒齐至刀梯下。是时,其平日作法经验较富者乃跣足而登梯,旋转上下不惧。上下刀梯毕,复以齿咬犁(烧红之犁)环刀梯行一匝,其口不伤。再以角盛酒,倾入开油中三次,使油燃火三回,谓之‘发油火’。油火毕,则转回老君殿,徒跪近师前,师乃以印赐之,以法授之,以箩盛上元将军与四大天王等名而令徒拈之,名曰‘分兵’。谓其徒此后与人作法,则可请用其于此时所分得之兵也。分兵后,则‘装车’,令徒面师而立,由教中同人前为请神作法,并以二角贴近双耳呜呜而吹,吹之有顷,徒便浑身发颤,即曰:‘登车矣’。乃复为作法,使跨凳上以退车,乃成,是谓之‘过法’。”[7]
此外,一些人亦可以通过日常积累的自学方式获取巫师的资格。他们在平时参加的宗教活动中,就已逐渐熟悉了各种祭仪和咒语,一旦遇到本村的鬼师因年老或死亡而没有鬼师时,只要本人愿意干或经过一些群众的建议,就可以担任鬼师,不需要经过学习或拜师等手续。但是,由于鬼师既没有报酬又耽搁生产,因此,家里劳动力少的人虽经一些群众建议自己却不乐意干。以此种途径称为巫师者,执业之初,自己要先祭家里的“董戛吓”(“董”意思是门,“戛吓”的命名意义不详),当借助杀鸡的机会,根据鸡眼形状来预卜当鬼师后是否吉利,从而决定是否要做鬼师。当杀白鸡祭“戛吓”的时候,在整只鸡已经煮熟了以后,如果鸡双眼的形状一样(或睁,或闭,或凸,或凹),就是当鬼师后吉利的征兆。否则,就认为是当鬼师后不吉利,因而放弃当鬼师的念头。在杀鸡卜得吉兆之后,就用一只大雄鸡敬奉祖宗,请祖宗保佑当鬼师以后百事顺遂。[12]到了四十岁以后,如果他想兼做鬼师,仍须按前述办法祭“董戛吓”和看鸡眼后决定是否担任鬼师。
(一)苗巫之报酬
苗族宗教从业者事实上还是十足的农民,或木匠,或铁匠。充其量巫师的职务仅是一种副业。所以每次他们替别人做了工作,所收的报酬,仅仅是一些以食用物资为主的实物报酬。
短裙黑苗巫师主持丧葬活动后,“丧家此时又须预备酒肉款待亲友。饭后即可各自回家,巫师既作了三天法事,一箩糯米饭,一个猪心,一个猪肚,一罐酒,就是他们的酬报。”[19]参与丧葬活动,唱《焚巾曲》送亡灵上月亮的歌师,也仅仅是把唱歌仪式中放在堂屋中央桌上的祭献品:酒肴、熟鸡(或熟鸭)一只,桌下竹制腰箩中的谷粒,蒙在腰箩上的两张新白布带作为报酬而已。[20]贵州都江黑苗牯脏节后对巫师的酬谢同样是取之于祭祀活动本身的献祭食物:鬼师得一只鸭,一条肋肉。在重庆秀山地区,苗族巫师为人“打牛”治病后,得牛头、牛尾以及一腿牛肉。西方传教士也记录了其所观察到的贵州苗族在宗教活动结束以后对巫师的酬谢状况:“请他们来驱鬼的酬劳并不昂贵,五、六斤大米加上其他一点东西即可,献祭的酒肉自然也归他们所得。”[21]
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商品经济逐渐发达以后,一些苗族村寨开始以货币支付的方式酬谢为其服务的巫师。据民族志资料介绍,一些苗族巫师为人看病的报酬收取采取区别对待:如果是亲戚家人病了,鬼师以巫术看诊以后一般不收礼;同寨的其他人病了,鬼师“出诊”则收少许的报酬,比如壹圆钱就可以了。[22]
(二)苗族巫师与苗族文化
苗族没有自己的民族文字,但是有其文化传承的特殊模式。“未若今兹离城十里之区便是三苗之种,既无姓氏之谱系,孰察其详?赖有父老之流传。”[10]传承苗族文化之“父老”很大程度应当考虑活跃在各村寨间的宗教从业者——巫师。苗族能有今天这样丰富的文化,显然是要靠节日、宗教或祭祖的仪式,有专业或半专业的人对此有兴趣,才能保存下来。在古代,巫师、理老、歌手可能是一体的,并且可能就是保存苗族文化的专业或半专业人员。应该说他们在历史上是有功劳的。
首先,苗族巫师传承了本民族的巫傩文化。巫词为巫师驱逐邪魔、祈求善神保佑、消灾、赐福所念之词,有“开魂词”、“驱鬼词”、“赐福词”、“求福词”等。苗族巫词的主要功能是送灵、驱鬼、祈福等。可是,诵唱巫词有严格的时空规定,不能随便吟唱。苗族无文字,大量的巫歌巫词就只能靠宗教从业人员通过记忆的方式保存。
其次,苗族巫师在满足民众的宗教需求的同时,又担当了本民族文化的传播者与传承人。通常情况下,鬼师几乎同时就是歌师,苗族巫师很多都是歌唱能手。苗巫神辞源远流长,对于研究苗族历史、语言、文化习俗以及苗汉文化交流情况均有参考价值。苗族列代祖先所积累的许多成套的歌谣,很大一部分都是依靠他们才能够流传至今,并且有不少的歌词往往就是通过他们的辛勤劳动而创作出来的。
其三,传承苗族民族医学。苗族巫师在以巫术驱鬼除邪的同时,还兼用草药医病,尤其是治疗外科的病症,形成了独特的苗族医学。苗巫与苗医有联系,苗医取自然界之草、虫为药,而那些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积累起来的药物和治疗某些病症的知识,主要靠苗巫传承。总之,他们不仅是苗族社会中非职业性的宗教从业者,而且是本民族的“知识分子”。由于群众经常需要向他们请教,他们早已是苗族群众在生活中不可避免地要接触的人物,因而巫师们自然地在其文化圈中享有一定的威望。
(三)民间影响
在湘西许多巫傩传说故事里,不是将傩巫说成是天神下凡,就是说成神仙禽兽转世,或感天地日月灵光而化生,或系巫觋世家裔孙,故而个个超凡脱俗,能遣神差鬼,兴云播雨,起死回生,倒转乾坤。人们认为巫师是通天曹地府的人,能断言知吉凶祸福,化难成祥,可以将鬼神送走,有病时,总认为是鬼神找来的,不求医而求神,对巫师的话言听计从,因此,苗族群众对巫师是异常敬重的。
苗族群众相信巫师与巫术,但又害怕巫师与巫术,他们说,巫师把东西扔在路上,那怕是一棵草,第一个碰上的人就会中邪;巫师还会在人的食物中施展魔法,以此伤人。就连汉人也惧怕苗民巫师,不敢吃他的食物,生怕中了妖术被毒害。[21]
[1] 刘锡藩.苗荒小纪[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13.
[2]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苗学发展研究会.文山苗族[M].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2008:246.
[3] (民国)诸宝楚.滇疆苗蛮纪略[M]//西南民俗文献:第十七卷.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2003:49.
[4] 段永林.云南民族村寨调查·苗族——金平铜厂乡大塘子村[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120.
[5] 云南省河口县瑶族自治县志编纂委员会.河口县志[M].北京:三联书店,1994.
[6] 陈心传.五溪苗族风土记·风俗·信巫教(手稿本)[M].中华民国二十六年.[7] 陆群.民间思想的村落——苗族巫文化的宗教透视[M].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2000.
[8] 吴晓东.湘西苗语称谓“巴岱”译考[J].民族翻译,2009(1): 42-42.
[9] 凌纯声,芮逸夫.湘西苗族调查报告[M].北京:民族出版社, 2003:129.
[10] (清)田雯.黔书(上卷·苗蛮种类部落·苗俗)[M].康熙庚午年刻板.
[11] 陈国钧.贵州安顺苗夷族的宗教信仰[M]//贵州苗夷社会研究.北京:民族出版社,2004:199-200,25.
[1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贵州省台江苗族的宗教迷信:苗族调查材料之二[M].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 1958.
[13] 四川民族调查组苗族小组.秀山县兴隆乡苗族社会历史调查[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9:153.
[14] 郎维伟.四川苗族社会与文化[M].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 1997:167.
[15]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广西通志·民俗志[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92:376.377.
[16] 三江县民委.三江侗族自治县民族志[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89:116.
[17] 增修大清律例(汇纂集成卷二十六)[M]//邓启耀.中国巫蛊考察.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7:299.
[18] 中国各民族宗教与神话大词典[M].北京:学苑出版社, 1990:469-470.
[19] 吴泽霖.贵州短裙黑苗的概况[M]//贵州苗夷社会研究.北京:民族出版社,2004:22.
[20] 罗义群.中国苗族巫术透视[M].北京: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3:157.
[21] (英)塞缪尔·克拉克.在中国的西南部落中[M].贵阳:贵州大学出版社,2009.
[22] 彭兆荣.乡土中国:摆贝一个西南边地的苗族村寨[M].北京:三联书店,2004:94.
责任编辑:毛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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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941(2012)05-0014-05
2012-09-08
周永健(1973-),男,四川南部人,博士在读,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西南少数民族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