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玉多,辛 巍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哈尔滨150010)
勿吉的农业及相关问题研究
梁玉多,辛 巍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哈尔滨150010)
勿吉的农业不但远逊于中原地区,就是与其周边的夫余、豆莫娄相比也比较落后,可是如果纵向比较,勿吉时代是肃慎族系农业发展史上的第一个跃进时期,绝非乏善可陈。
耕作方法是反映农业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准,关于勿吉的农业耕作方法,文献上切实的记载只有《魏书·勿吉传》上那区区四个字:“佃则偶耕”。何谓偶耕?
偶源于耦,汤可敬在《说文解字今释》说,“耜广五寸为伐,二伐为耦”。可见,耦是一种类似耜,比耜宽一倍的农具。上古时期有一种最常用的农具叫耒,很像现代的锹或铲,由头和把组合而成,耜就是耒的头。耦耕就是用耦这种农具进行耕作。但事实上偶耕是一种耕作方法,不会这么简单。耦与偶通,它还有成双的,一对之意,与“奇”相对。如,《周易·系辞下》:“阳卦奇,阴卦耦。”《三国志·吴书·吴主传》:“车中八牛以为四耦。”所以耦耕一般被解释为两人一齐执耜耕地。这一解释无疑是正确的。黄旭宝在给《论语》微子第十八“长沮、桀溺耦而耕”作注时认为,“耦而耕”是“二人合力耕作”。偶耕是两人合作用耜耕地,但两人如何合作呢,对此又有几种说法。
二人相对说。孙常叙的《耒耜的起源和发展》认为是两人相对,一人足迹踮耒,一人拉耜。
二人同向配合说。周昕在《说耦》一文中认为,“耦耕是古代劳动人民在实践中创造的、按农事需要而适当结合的耕作方法。由于它的结合前提必须是两人或两件农具,因而产生了耦耕这个名称。凡具有同时使用两个或两种农具完成同一农艺,或两人、或两具协作完成同一种农艺的耕作方式都可称为耦耕”。万国鼎在《耦耕考》中认为是一人掘地挖土,另一人旋即把土块打碎磨平。
二人共持一耜说。何兹全在论文《谈耦耕》中认为是二人合力使用一耜翻地,一人以左脚踏耜上横木之左端,另一人以右脚踏耜上横木之右端。因为耜为木制,尖端远不如铁锹或铲锋利,非如此不足以入耜入土。
二人二耜并耕说。汉代郑玄注《周礼》考工记中认为是二人各执一耜,共同耕作。至于二人各执一耜如何耕作,《诗经》大田、正义认为二人相对,《考工记》疏中则认为二人一前一后。
除上述各说外,还有二种比较另类的解释。一是犁耕说。承培元认为耦耕不是用耒或耜,而是用牛拉的犁,是二人合用一犁或二人二犁。云立峰、郭凤平在《关于“耦耕”的几种解释之商榷》一文中认为是二牛合拉一犁,一人驾驭的耕作方法,是西汉中期赵过革新的成果,原来是二牛三人合力才能耕作。陆懋德认为耜是指犁头,耦耕不是用牛,而是用人,一人在前拉犁,一人在后扶犁。二是认为耦耕不是一种耕作方法,汪宁生在《耦耕新解》中认为耦耕是一种耕作经济形式。
以上诸说何者为是呢?笔者不敢贸然下结论,但有这样几点想法。
首先,耦耕是一种与十分低下的生产力相应的耕作方法,所以不可能是犁耕,不论是人拉犁还是牛拉犁都值得商榷。《诗经》卷四中有“亦服尔耕,十千为耦”。《论语》卷一八中有“长沮桀溺耦而耕”。可见耦耕是西周、春秋时期盛行的耕作方法,而犁耕和畜力牵引的犁耕是战国以后的事情。地处东北一隅的勿吉较中原更落后,他们“车则步推”,还不知道使用畜力。北方旱田比较坚硬,在铁农具尚未普及的情况下,象翻土这样的农活非一人之力可以胜任,所以耦耕是两人协作,共同一耜耕地的方法应该没有问题。
其次,二人如何合作呢?当代朝鲜人在使用铁锹挖土时还有一种两人合作的习惯,即在锹的头与把连接处系一根绳,一人持锹,将锹头踏入土中,另一人相向而立拉绳铲起土,这样两人都比较省力。笔者在朝鲜留学时经常见到这样的情形。耦耕或许就是这样的吧。这样看来,孙常叙的二人相对说是正确的。何兹全的二人共持一耜说也有可能正确,其他各说则均有说不通的地方。
南北朝时期,耦耕制在中原早已被淘汰,勿吉人仍用此法,明显是落后了。但在肃慎族系自身农业发展史上却是一个重大进步,它摒弃了原始的刀耕火种,有了翻地的工序,松了土,或者还起了垄,产量应该有大幅度的提高。其实,不少民族的农业直到近代还停留在近似刀耕火种的原始阶段。黑龙江地区的蒙古族就将这一方法一直使用到了清代。清代,“蒙古耕种,岁易其地,待雨而播,不雨则终不破土,故饥岁恒多。雨后,相水坎处,携妇子牛羊以往,毡庐孤立,布种辄去,不复顾。逮秋复来,草莠杂获”(方式济《龙沙纪略》)。相比之下,南北朝时期的勿吉人的耦耕法是先进的。
勿吉的农具以石器、木器、骨器为主。勿吉社会处在早期铁器时代,铁器还比较稀少、昂贵,不可能大规模地用于农业生产。与勿吉有关的遗址出土的铁器多为兵器以及其他小型用具,农具极少。1992年至1996年发掘的位于黑龙江省海林市三道河子乡的河口遗址四期是典型的勿吉文化遗存。遗址中共出土铁器14件,其中属于农具的仅有4件,3件为镬 (镬是一种类似大锄或镢头的古老农具),1件为铧,均残。但该遗址同时出土的石质、骨质的可能为农具的器物却很多。事实上,木质农具会更多,只是易于腐烂,不能保存下来而已[1]。
但是,考古发掘又对上文的考证提出了新的挑战。1999年,考古工作者在黑龙江双鸭山市保安村汉魏城址挖掘中发现了1件铁犁铧。该犁铧模铸,“整体呈不规则三角形,两侧边略弧,长度不一致。前部有三角形銎口,正面中间起脊,脊两侧对称有两个长方形小孔,背面较平。左侧边长19.2、右侧边长 21.6、宽 24.8 厘米”[2]。这说明早在汉魏时期,挹娄的核心地区就有了犁耕,较之更晚的勿吉没有理由没有犁耕。笔者以为,虽然汉魏就已经出现了犁耕,但当时铁犁昂贵稀少,只用于个别地区,到勿吉时仍远未能普及。所以史料说勿吉“佃则偶耕”,不是“佃则犁耕”。把“偶耕”视为勿吉的基本耕作方法并没有错。
《魏书·勿吉传》载,勿吉的农作物“有粟及麦、穄、菜则有葵”。
粟就是谷子,去皮为小米,是中国人最早培植的粮食作物之一,性耐旱,生长期短,适于寒冷、干旱的北方种植,是勿吉人主要的粮食作物。
麦是小麦,在我国的栽培历史也很久远,《诗经·魏风》硕鼠中就有“硕鼠硕鼠,无食我麦”之句,耐旱,生长期短,适合勿吉地区种植。直到今天,勿吉人的故地黑龙江仍是我国小麦主产区。
穄是糜子的一种,或者说是黍的一种,但没有黏性,它和一般的糜子一样耐旱而生长期短,有一句俗话“六十日还家”,意为从种到收只要六十天,虽然有些夸张,却也正确地反映了其生长期短的特性。它是古人的美味主食,吕不韦的《吕氏春秋》本味载,“饭之美者,玄山之禾……阳山之穄”。勿吉人大量种植穄,以之为主食之一。考古学成果印证了文献的记载。俄罗斯布列亚河右岸大西米奇村落址的3号房址发现一个盛着黍粒的小陶罐,以及一团盛在一个破碎陶罐内的黍团,该遗址被测定为3世纪后半叶到4世纪中叶,相当于勿吉早期。布列亚河流域当时属勿吉人的活动范围内,所以大体可判定此黍是勿吉人的遗物[3]。由于其产量太低,今天已无人种植,知道的人很少了。
古人也称穄为稷。北宋沈括的《梦溪笔谈》卷二六载,“稷乃今天穄也,齐、晋之人谓即、积皆曰祭,乃其土音,无它义也。《本草》注云又名糜子,糜子乃黍属”。
在黑龙江省宁安县东康遗址的2号房址中出土了盛在陶瓮中的碳化了的谷物,经东北农业大学李文雄教授鉴定为粟和黍(《黑龙江区域考古学》。东康遗址为挹娄遗址,看来,肃慎族系种植粟和黍有着悠久的历史。
葵菜。《魏书·勿吉传》中说勿吉“菜则有葵”,葵是勿吉人最主要的蔬菜,这种蔬菜是什么样子,现在还有没有呢?综合各方面的记载,葵菜是一种颜色正绿,生长期长,易于栽培,产量较高,口感肥滑,最宜做汤的蔬菜。据《辞海》记载,现在,南方的江西、湖南、四川等省仍有人种植和食用葵菜。关于东北地区古代葵菜的种植,笔者已有略考[4],在此不再赘述。
除上述几种外,考古发掘证明,勿吉人还种植其他农作物。
在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与集贤县交界处的滚兔岭遗址中出土过碳化种子,经东北农业大学李文雄教授、于学仁副教授鉴定为大麻[5]。该遗址年代经碳-14测定为距今1955±70年和距今2140±70年[6],相当于两汉时期,当属挹娄。既然挹娄人种植大麻,由挹娄发展而来,且年代相距很近的勿吉人也不可能放弃这一传统。
该大麻不是现代所说的毒品的大麻,是俗称的线麻,属桑科植物,一年生草本,纤维整齐,通顺细长,强度高,弹性好,易于染色,可用来纺织麻布,搓绳,编渔网,种子可榨油。《魏书·勿吉传》说勿吉“妇人则布裙”,这个“布裙”的布就只能是用大麻织成的。这也证明勿吉人确实种植大麻。
在东康遗址的2号居住址还发现了碳化的豆和荏(苏子)[7]。同大麻的道理一样,勿吉人种植了豆和荏也是可以肯定的。
总的来说,勿吉的农业已经较为成熟,有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耕作方法,农作物种类也较丰富,但早期的勿吉与相邻的夫余相比,还略显落后。在属于夫余的黑龙江宾县庆华遗址中出土了铁锸[8]。庆华遗址年代约相当于战国到汉,说明早在那时夫余人就已经使用了铁制农具。但勿吉后来占领了夫余的大部以及同样有较为发达农业的北沃沮,这必然使后期勿吉的农业有一个较大的发展,所以勿吉晚期的农业发展水平应当与夫余、沃沮等农业较发达的民族不相上下。
《魏书·勿吉传》中说,勿吉人“嚼米酿酒,饮能至醉”。勿吉的粮食产量增加了,局部地有了剩余,可以用来制造第二需求的酒了。
嚼米酿酒是一种原始的酿酒方法。用粮食酿酒有两个关键步骤,一是让粮食中的淀粉糖化,即把淀粉分解为芽糖。二是令芽糖发酵,酿出酒来。但粮食中的淀粉不能自动转化为芽糖,也不能直接与酵母菌发生作用而发酵,酒曲则可以促成这两个转化。人的唾液就可以起到酒曲的作用,令淀粉糖化,发酵成酒。这种造酒方式虽然落后,但简单易行,故也曾较为流行,我国台湾、日本、太平洋各岛,包括美洲大陆都有过此俗。日本江户末期,冲绳一带还有人用此法造酒。而巴西则直到20世纪20年代,此俗仍延续不绝。勿吉人的嚼酒具体是怎样制造的,史料无证,不得而知。不过,台湾原住民将此俗保存到了很晚,一个荷兰殖民主义者在他的《被忽视的福摩萨》中记录了这一工艺程序:“至於酒及其它饮料,……是由妇女用下术方法酿成的:她们把米稍稍煮过,然后摆在臼或砧板上,加以舂捣,直舂至米成浆状,於是她们又取出一点碎米,放在嘴里咀嚼,此事必须由不瑞有月经麻烦的老妇人来做,嚼过之后,吐在一个小壶里面,直要积到碗中约有一个品脱才好;於是她们把这米浆掺和在舂过的米里,加以搓捏搅和,她们就交这样做成的米粉团放入食粮中,用以发酵,或如在啤酒里的酵母一样。做过这一切之后,她们把那米粉团放入一个大泥坛里,加满了水,用一石制的坛盖密封起来。她们把它保存约两个月,到时候这便成为一种浓烈、美味兼有高极高醉人力量的饮料了。而且储藏愈久,酒性愈烈,若是保存到十五年到三十年者,那是最好的上品了。”由于糖液经发酵后能产生碳酸气,以气泡形式放出芬芳的气味儿,所以此酒味道很好。
可能有人认为用嘴嚼的方法造出的酒不卫生,事实上或许如此,但古人在感情上往往把口嚼出的食物,特别是由妇女口嚼出的食物看成是含有神圣、清洁意思的最高级的食物。直到19世纪,勿吉后人的一支——居住在锡霍特山地区的乌德赫人还有这样的习俗:“夏伊尼是最好的一味菜。由两个妇女嘴嚼:一个嚼鱼,一个嚼鲜果,两个把嘴嚼物同吐在一个碗里。然后,添入一些海豹油,并把这种混合物拌匀,奉献给客人,作为对他特别款待的表示。”[9]嚼菜如此,嚼酒也如此。喝到嚼酒,客人不但不以为不洁,还会非常高兴。清人郁永康《番女竹枝词》有赞:“谁道番姬巧解囊,自将生米嚼成浆。竹筒为翁床头挂,客至开筒劝客尝。”[10]
嚼米酿酒毕竟产量太低,工艺落后,到靺鞨时,随着与隋、唐、高句丽接触的增多,酒曲传入,这种古老的酿酒方法使用得越来越少了,但也并没有完全被淘汰。据明人陈继儒的《建州考》载,明初,勿吉的后裔建州女真人还“嚼米为酒,醉则溺而盥面”(《北方文化研究》第一集)。则此俗至少延续到了明初。
北方民族普遍嗜酒,这与其居住环境有关。北方的冬天漫长寒冷,以酒驱寒当然再好不过;而且,冬天的旷野上单调无生机,天地苍茫广阔,人处于其中狩猎捕鱼,会有强烈的孤独和恐惧感。酒则可以壮胆,排遣寂寞。勿吉人一定也如此,所以酒在勿吉人的饮食生活中会占有重要位置。
[1]黑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吉林大学考古系.河口与振兴——牡丹江莲花水库发掘报告一[R].北京:科学出版社,2001:44
[2]黑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黑龙江双鸭山市保安村汉魏城址的试掘[J].考古,2003,(2).
[3]涅斯捷罗夫.早期中世纪时代阿穆尔河沿岸地区的民族[M]//王德厚,译.东北亚考古资料文集:第5集.哈尔滨:北方文物杂志社内部出版,2004:39,56.
[4]梁玉多.关于渤海国经济的几个问题[J].学习与探索,2007,(3).
[5]黑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滚兔岭遗址发掘报告[J].北方文物,1997,(2).
[6]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实验室.放射性碳素测定年代报告[J].考古,1986,(7).
[7]李砚铁.黑龙江地区自然环境与史前社会经济[M]//多维视野中的黑龙江流域文明.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6:231.
[8]张伟.松嫩平原早期铁器的发现与研究[J].北方文物,1997,(1).
[9]阿尔先尼耶夫.林中人——乌德赫[M]//民族译文集:第1辑.长春:吉林省社会科学院苏联研究室,1983:内部出版.
[10]杨友谊.“嚼酒”民俗初探[J].黑龙江民族丛刊,2005,(3).
2012-02-07
梁玉多(1964-),男,吉林怀德人,副所长,研究员,从事东北地方史与渤海国史研究;辛巍(1969-),女,黑龙江哈尔滨人,副研究员,从事东北地方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