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雅(内乡县太山庙水库管理所)
□李博学(内乡县水政执法大队)
内乡县共有15个乡镇225个行政村39.6万人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自2005年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以来,已累计投资8345.67万元,建设农村饮水安全供水厂(站)52座,解决了106个行政村共计17.795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对提高群众的身体素质、提升群众的生活水平和推进农村基层工作的开展、建设和谐社会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通过近几年工程的运行,也暴露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建后管理上存在的一些问题,对工程的正常运行和稳定发挥作用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我们近几年对内乡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和探索,以内乡县马山口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为试点,逐步探索出一条“主动参与、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实现多赢”的工程建后管理新模式,并逐步推广,确保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期、有效运行。
农村供水工程投资规模大,战线长,隐蔽工程多,管理难度大,相当一部分农村供水工程产权不清,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到位,不少农村饮水工程只有一、两个人管理,而且绝大多数是没有经过培训的农民,管理质量较低。加上广大的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农民承受能力差,部分集中供水工程水价不合理,水费征收率低,喝“福利水”、“大锅水”的现象还普遍存在。一些地区行政领导干预多,人为降低或减免水费,致使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存在一定困难。加上地方财政困难,没有资金补助,该维修的工程不能维修,该更换设备的不能更换,不少工程甚至连正常的运行经费也无法保证,影响了工程效益的发挥。
内乡县马山口镇距离内乡县城东北约25 km,处于浅山丘陵区向平原区过度地带,全镇总面积283.8 km2,总人口5.1万人。2007年,内乡县水利局在马山口镇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集中供水水厂1处,涉及马山口集镇1.2万人和9个行政村2.1万人,总计3.3万人。为保证工程的持续稳定运行,我们创建出一套新的管理模式。
“三分建设,七分管理”是对水利工程的高度概括,充分说明了管理的重要。总结以往工程管护难,管不好的真正原因:一是机制问题,二是责任问题,三是群众的地位问题。怎样从根本上解决这一系列问题?
我们进行了有益尝试:明确责任主体,群众参与其中,管理人员“提前上岗”。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让与工程利益攸关的管理方和受益群众认识到自己是真正的受益者,从而主动参与到工程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参与的过程就是解决问题的途径。根据马山口镇水厂的总体规划,马山口集镇周边的饮水工程建设管理任务划归内乡县抗旱服务队负责,明确责任主体;受益村在上报项目时通过一事一议成立用水协会,让群众介入工程规划,将工程规划布置图、投资来源向群众公示,组织召开受益村村民代表大会,让群众提出意见,从源头保证工程的“先天功能”,满足群众的需要,调动群众参与的热情,同时结合群众意见,将三级水表(总表、分表、户表)改为多级(总表、行政村表、自然村表、户表),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提前让工程管理人员“上岗”,介入工程建设,管理人员和受益群众本质上是利益共同体,让管理人员介入工程建设,全程监督工程建设质量,减少工程隐患,真正成为项目的主人,使管理人员对工程产生认同感,产生主人翁的责任感,在工程运行过程中养成了“主动检查维护、主动排查隐患、主动提升标准”的“三主动”意识。在建设马山口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时,充分听取了群众意见,将当时已有的茨园水厂和新建的庵北水厂联网贯通,合并为马山口镇水厂,既合理利用了资源,又降低了成本,减轻了群众负担,同时又提高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在工程运行3个月后,根据实际用水量和用电量,由县水利局会商物价局,召开由各受益村村民代表参加的水价核定听证会 (也是管理单位和受益群众的协商会),合理确定水价。通过以上工作,马山口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自运行以来,未发现工程堵塞、设备损坏、供水中断和水质不符合饮用水标准等事件,工程运行平稳进行。
制度和措施是管好工程的重要手段,制度是否合理,措施是否得当关系到工程管理的成败,在管理中我们逐渐摸索出一套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责任到单位,落实到人:一是抗旱服务队对所管辖工程的保值增值和长久发挥效益负全责,负责处理工程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所有问题。选派德才兼备的专业技术人员任工程的专职管水员,由管水员组成管理公司,设立饮水安全工程专账,按比例提取维修、大修折旧费,对维修、大修折旧费用专户储存,对日常开支项目审核把关,把管水人员的工作情况列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制。二是管理人员要保证全天候供水,管好、用好、维修保养好分支管道以上的所有工程设备。三是协会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协调处理本村用水工程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对本村水价调整进行听证,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审议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是否向管理单位建议撤换管理人员。四是用水户享有所在工程的用水权、管理运行的监督举报权、本受益组用水户代表的推荐权和水费收支情况的知情权,其义务是按时缴纳水费,及时向用水户代表和管理人员反应所发现的问题。
水费收支是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转的关键。在水费收取上,将每月抄一次表改为每半年抄一次,分级抄表改为联合抄表。分表当月合计用水量应与总表基本相符,否则亏损自负;入户水表总用水量应和当月分表总用水量基本相符,否则由用水户分摊。全年共分两次收费,所有收费一律采用电脑开票。用水户每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缴清水费,到期不缴每天加收2%的滞纳金,并视情节限制供水、直至停止供水。在水费支出上,设立饮水安全工程专账,按比例提取维修、大修折旧费,对维修大修折旧费用专户储存,对日常开支项目审计把关。维修费用开支在500元以下由抗旱服务队负责人审批,在饮水安全专账报销。维修费用开支在500元以上由抗旱服务队负责人把关后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审批,由建管局给予60%的补助,所有收支账目每年定期张榜公布。维修基金的落实,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正常运行提供坚强的保障。
规范完善的管理制度是工程良性运行的基础,严格的督查是保证制度落实的有效保证。我们坚持“五督查法”:一是自己查。由抗旱服务队定期督查,查水费是否按时收交,查开支是否按规章,是否每月按时公布账目。二是建管局和政府查。自觉接受县建管局和马山口镇党委政府的随机抽查,查工程运行是否正常,群众是否满意。三是协会查。农民用水协会是基层饮水工程管理的重要监督组织,发挥农民用水协会的作用,搞好协会监督,使其职能得到全面发挥。四是群众查。公布县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和水厂热线电话,发挥用水热线电话的作用,搞好群众监督,发挥群众及用水户的监督作用。五是媒体查。新闻媒体是社会传媒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媒体接受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
我们委托内乡县抗旱服务队选派人员组成供水公司,采取公司加协会的管理办法,破解了管理难题,不仅保证了项目区9个行政村2.1万人的饮水安全,而且还辐射解决解决了马山口集镇1.2万人的饮水问题,群众的生活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生活方式有了明显转变,生活质量得到了明显提高。通过对水厂的管理,解决了抗旱服务队部分干部职工的就业和吃饭问题,人员工资由5年前不足档案工资的50%提高到2011年的80%,县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还借助水厂场地建立了内乡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化验中心,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在马山口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管过程中,我们通过让管理人员和用水户参与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的全过程,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使工程的建设管理完全符合各方利益;通过创新机制,激发了社会各界的参与意识,唤起了群众参与建设管理的积极性;通过发挥当地党委、政府和受益村村支两委的作用,提高了两级班子凝聚力。以马山口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为试点,探索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的新途径,为后期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供借鉴,起到推广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