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甫泽华 □朱翠民(河南省豫东水利工程管理局)
□皇甫玉锋(河南利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黄河下游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是一项伟大的事业,也是对人类利用自然资源能力持续、严峻的考验,其规模之大、效益之巨、难度之高,在国内外的水利工程中都是屈指可数的。经过60年的曲折历程,黄河下游引黄已经积累了许多丰富的经验,也面临着新的形势和问题,而这些问题总起来说,就是水源约束更紧、灌排运行日益艰难以及区域环境的一些潜在威胁始终存在并不断积累。
黄河下游水资源合理利用,除在继续稳步发展的过程中坚持已经形成、行之有效的技术措施和管理办法外,就全局和一般意义而言,中近期内应着重在规划、开源节流、投入和管理方面采取措施。
黄河处在我国缺水严重的西北、华北地区腹部,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各段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反差很大,有限的水资源又要用于防洪、防凌、减淤、发电、灌溉、城市供水等许多方面,因而制定水资源的全面规划,并根据河情和流域形势的发展不断调整完善,就显得特别重要。
对黄河、引黄灌区和黄河流域,有关部门曾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和规划论证,但总的来说,各个灌区规划较好而各段灌片的规划较差,灌区工程设计规范而各种协调显得粗疏,各地对黄河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基本上处于各自为政的局面,对此,国务院1987年曾批转《关于黄河可供水量的分配方案》,但数年来并未切实得到贯彻,也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因此,面对黄河两岸水资源供需缺口急剧扩大的形势,显然急需中央有关部门和沿黄各省区的权威机构共同制定黄河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规划,以协调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确定各行业、各部门的用水,统筹黄河供水与两岸区域的建设,并由权威性的监督管理机构来保证规划的实施。
目前,黄河下游可用水量将越来越少,河流及两岸环境特征所造成的技术困难近期内也无法改变,加上农业在用水部门排序中位次靠后,依靠继续扩大引黄流量增加灌溉面积的潜力是十分有限的,因此,开源节流应成为黄河两岸地区进一步满足农业发展需水要求的首要措施。
在开源方面,首先要继续提高地下水的利用程度,目前黄河下游两侧不仅还有大量浅层地下水可供直接取用,而且通过开采地下水调动地下库容,还将较大幅度地提高区域降水、地表径流和引黄入渗、退水的利用率,从而使引黄灌区成为综合利用水源、有一定调蓄能力的区域水利系统、提高灌溉水源保证程度。其次,在充分利用地下库容的同时,还应考虑扩大区域地表径流和引黄退水的其他利用途径,在不降低排涝标准的前提下扩建河道,进一步加大引黄调蓄工程,以扩大离河较远地段的灌溉规模。
尽管采取上述开源措施,黄河下游农业灌溉的水源潜力仍然是相当有限的,因此必须把中近期农业灌溉效益的提高置于节水的基础上,目前黄河流区亩均毛灌溉水量和工业用水万元产值耗水量均远高于国外平均水平,若降低到国外平均水平,黄河流域仅工农业两项每年即可节水20亿m3。在下游引黄灌区,目前毛灌溉定额先进灌区与落后灌区相差2~3倍,潜力十分可观,为此,应在全区牢固树立节水农业的观念,并据此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种植结构,建设高效率的输水渠系和田间灌溉工程,采用节水型的灌溉方式和灌溉制度,真正把节水扩浇放在比新建引水口门和扩大引水流量更为重要的位置。
由于黄河河势多变和泥沙含量高,引黄灌溉的基本建设投资较大,运转维修费用也较高,这就要求农业引黄应有较大强度的资金和劳务投入。但因下游两岸区域经济基础较差,大部分灌区又是在几次迅猛发展期内集中建设起来的,因此,灌区建设投资强度普遍不足,造成工程配套率低,有些灌区实际上只是半拉子工程,此后引黄灌溉又基本上处于无偿使用状态,致使灌区运转相当艰难,更无力自行更新改造。目前国家虽然对大中型灌区进行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而投资力度较小,应加大对黄河下游引黄灌区的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投资力度,进一步进行节水挖潜。
灌区工程建设是发挥和提高灌溉效益的物质基础。引黄灌溉工程在很大程度上先天不足,后天失修,将严重影响宝贵的黄河水源的使用效率,并有可能给灌区环境带来诸多不利影响,因此,应多方筹措资金,特别是要合理计收水费,使引黄灌区逐步形成自主完善、自主发展的良性机制。
管理是灌区建成后正常发挥作用的主要保证,但引黄灌区的管理机构不健全、机构设置不合理、工程管理人员所占比例小,极大地影响着现有灌区的正常运转和效益的提高。为此,首先应取得领导的重视,把引黄灌溉当作事关引黄成败的大事来抓,各级政府和同级水行政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定相应的地方法规,使管理部门得以以法管水。同时要建立和健全各级引黄管理机构组织和职责,按管辖范围确定其相应级别和职权,并按国内自流灌区的较高标准配备管理人员。在管理过程中对沉沙、清淤占压土地、水费计收、水量分配等难度较大的问题,应争取政府的协助。
在管理方向上,引黄灌区应学习国外先进经验,逐步把尽可能增加供水量解决矛盾的“需求管理”,转化为在一定条件下获得具有最大效益的需水量的“需求管理”,以在各种现实约束下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为此,应充分利用我国已形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合理确定水价并逐步由政府定价过渡到成本水价、超定额部分加价收费等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