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堂,袁北星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7)
随着文化产业定位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作为文化大省的湖北理应采取措施,探索文化产业发展路径,推动湖北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实现湖北省文化强省建设的战略目标。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从国家层面提出了“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1],为各省区文化强省建设指明了发展方向,提供了政治动力。加快文化强省建设成为新世纪新阶段推进中国科学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也是建设文化强国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湖北文化底蕴深厚,文化资源丰富,文化人才富集,是名副其实的文化大省。湖北已于2007年提出建设文化强省的战略目标,即把湖北建成文化事业繁荣、文化产业发达、文化人才荟萃、文化实力雄厚的中西部文化强省。中共湖北省委九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强调指出,要加快实现由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的跨越。2011年湖北又明确提出“十二五”规划时期“文化强省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的目标要求[2]。“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支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重要支撑”[3]。这是文化产业领域面临的重大目标任务。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使其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则是文化强省建设的战略重点和中心环节。
未来五年,加快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关键在于全面落实。必须遵照《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若干意见》(鄂发[2009]第31号)所提出的“坚持运用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办法和手段,用抓工程的理念和思路”的要求,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为全面建成湖北文化强省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文化领域七类“工程”建设指导意见[3],具有启示和引导意义。因而要进一步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转变文化产业发展方式为重点,优化选择实现途径,强力推进八大工程建设,即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市场主体培育工程、文化品牌创建工程、重大项目带动工程、产业园区建设工程、文化科技创新工程、文化外贸促进工程、文化人才培育工程。以这些工程为着力点、关节点和支撑点,作为重要抓手和运作载体而形成系统集成和效能整合,使整体工程建设取得显著实效,从而有效激发文化创造力,增强文化竞争力,提升文化软实力,加快实现由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的跨越,加快实现文化产业的科学化、跨越式发展,为湖北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有力支撑。
加快产业创新发展,不断提高文化创新能力,是文化产业发展的重中之重。要以创新驱动为核心,以科技进步为支撑,大力“实施产业创新发展工程”[4]32。自主创新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核心动力,必须“在时代的高起点上推动文化内容形式、体制机制、传播手段创新”[5],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立和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学完善的产业创新体系,使文化产业始终保持不竭动力和旺盛活力。要全面实施湖北“支柱产业培增计划”和“千亿元产业接续计划”[2],制定实施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从国家战略层面上“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4]118并向更高层次迈进。到“十二五”期末,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力争达到2000亿元左右,占全省GDP的比重力争达到8%左右,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力争达到25%以上;具体落实“四个百亿工程”建设,即过百亿元重点产业行业工程,过百亿元重点企业集团工程,过百亿元重点产业园区工程,过百亿元重点产业集群工程。
深入实施创意先导方略,优先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创意产业引领未来,文化创意产业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新阶段和高端形态,它以创意制胜而具有高渗透性、高融合性、高增值性和强带动力,能够提升产业升级而进向产业高端化。要充分发挥文化创意产业的拉动带动作用,促进其与制造业、信息业、设计业、软件业、通讯业、建筑业、旅游业、体育业、教育培训业、消费电子业等的深度融合,增加相关产业的文化含量,推进相关产业的文化化。
要着力发展重点产业,包括创意设计、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广告、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数字内容和动漫等重点产业门类,形成重点明确、分工协作、互动互补、系统集成的产业发展新格局。加快发展以数字化生产、网络化传播为主要特征的数字内容产业,积极实施“动漫产业振兴工程”[6]。加快改造和提升传统文化产业,在技术革新、产业集聚、质量提升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切实提高产业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大力培育以数字技术为重要手段、以新传媒为主要载体的新兴产业形态,加快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积极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推进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大力推进文化产业与科技、金融相结合,要以创新为先导,以科技为支撑,加快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技术先进、系统优化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形成包括主导产业、配套产业、衍生产业一体化的产业群,形成功能完善、系统配套的产业链和产品链,提高产业集中度,提升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水平。加快文化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促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产业发展的新跨越。
要以转企改制为中心环节,以增强内在动力和活力为关键,强力推进市场主体培育工程。大力实施“市场主体增量行动”[2],着力加快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的转企改制,加快公司制改造和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
着力培育骨干文化企业,通过市场化改革,以资本为纽带,推进文化企业的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的经营和重组,提高其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提高产业集中度。培育和壮大一批综合实力雄厚、核心竞争力强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大型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使之成为文化市场的主导力量和文化产业的战略投资者,发挥其龙头带动作用。加快推进文化企业的战略联盟、战略合作和战略互惠,大力培育企业群和企业网络,进向系统集成和系统优化。力争形成4家“双百亿元”(即总资产和销售收入均过百亿元)大型文化产业集团,一批销售收入超30亿元的骨干文化企业。积极推动长江出版、楚天传媒、知音传媒、广电网络、江通动画等文化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实现上市目标。加强文化企业的产业链建设,重在推进纵向拓展和横向扩张,推进主导产业的延伸和关联产业的衍生,促进产业链的完整化。
坚持大型和中小型文化企业兼顾并举,大力实施文化领域“中小企业成长工程”[2],促进中小文化企业调整结构和转变产业发展方式。加快培育成长性好、“规模以上”的中小型文化企业,促使其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提升专业化分工协作水平。积极引导和扶持各类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加快发展,鼓励民营文化企业参与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的转企改制和股份制改造,不断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扩大主体规模和壮大总量,到2015年,全省民营文化企业力争突破25000家,“规模以上”民营文化企业力争超过1500家。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服务和管理,进一步改善民营文化经济的发展环境。积极为中小文化企业搭建信息服务平台、投融资平台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降低企业的创业和运营成本。
要以核心企业为龙头,突出发展集中度高、关联性强、特色鲜明、市场优势明显的文化产业集群。着力推进产业集群由成长型向强势型转变,加快培育和重点打造一大批年产值超亿元的集群核心企业,优先发展和积极扶持支柱型产业集群、以科技园区为载体的高技术产业集群、以资源赋存为依托的特色产业集群和以大文化产业集团为中心的创意产业集群。着力发展八大重点产业集群,即报刊产业集群、出版发行产业集群、印刷复制产业集群、影视产业集群、广电产业集群、动漫产业集群、数字网络产业集群和设计服务产业集群。着力推进由集成性集群向模块化集群的转变,积极发展模块化集群。
要以提高文化传播力和国际竞争力为目标,大力实施文化品牌创建工程。继续实施“品牌兴省”战略,坚持把文化精品生产作为中心环节,切实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坚持导向为魂、内容为王、创意制胜;确立精品意识,全面提高文化产品质量,切实推进文化产品的创新和强化品牌的原创性,增强新产品的开发能力和品牌创建能力,努力推出更多思想深刻、艺术精湛、内容精深,符合人民需求和时代需要的精品力作。
在品牌经济时代,品牌竞争正在代替技术竞争。品牌的力量在于代表了品质和声誉,突出了价值标向,带来社会认同感和信任感。名牌形象具有象征意义,代表了一个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最高水平。要切实加强文化品牌建设,健全和完善文化品牌培育机制。一是制定文化品牌培育规划,着力培育重点产业行业、重点文化产品的精品名牌,建立品牌发展梯队,实施品牌储备和滚动培育。二是发挥文化企业的主体作用,着力加强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健全完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并加快培育一批国际知名的品牌企业。三是强化名牌扶持政策措施,在品牌产品的科研立项、技术支持、创作生产、传媒传播等方面给予政策引导和政策倾斜。四是积极推进文化品牌向特色化、高端化、系列化、国际化方向发展,着力提升其市场占有能力和超值创造能力,充分发挥文化品牌的带动和引领作用。
加强文化品牌建设重在品牌培育,要着力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占有率高的国际知名品牌,以充分展现湖北良好形象。重点推进品牌运营,全面提升品牌生产、品牌营销、品牌传播的能力,不断完善产品链和价值链,促进文化品牌产品的价值性提升。强力推进文化品牌产品的多样化、高端化、特色化,大力提高品牌产品的文化附加值和科技含量。进一步丰富品牌内涵特色,优化品牌结构,完善品牌系列,发展品牌集群,注重企业品牌与区域品牌互动。进一步健全品牌运营机制,注重多领域、多轮品牌授权,推进品牌深度营销,拓展品牌市场空间,挖掘品牌潜在价值,把品牌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和经济优势。
着力推进传媒品牌创建工程和文艺精品打造工程,着重培育报刊、图书、影视、演艺、动漫、院线、频道、栏目等优质品牌。到2015年,着力推出10种以上发行量过百万份的大型报刊品牌(如《知音》、《楚天都市报》、《小学生天地》等);着力推出50项具有国际水准、反映时代精神、体现湖北特色、深受群众欢迎的重点文艺精品,使全省文化精品生产取得突破性进展,在文化品牌创建方面走在全国的前列。着力培育对外文化贸易品牌,强化地域文化元素和国际表达方式相结合,提高湖北文化品牌的国际竞争力和传播影响力。
文化发展以项目建设为重要载体,必须坚持“重大项目带动战略”,以文化企业为主体,强力推进重大项目带动工程,在重点领域加快建设一批“重大文化建设项目”[6],充分发挥其示范效应和产业拉动作用。强化项目引导,以重大项目推动文化企业自主创新,抢占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高点;推进项目与资本对接,推动一批具有战略性、导向性的重大项目建设。重大项目建设要体现节能环保型、技术密集型模式要求和产业互补原则,要以项目建设机制为导向,健全和完善项目招商机制和项目建设责任制。加强项目策划、项目布局、项目招商和项目合作,提供强力项目支撑。
着力推进和保障一批在建、续建的文化项目建设,有效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优先保证其项目资金需求,并取得突破性进展。科学策划一批新的文化项目,包括基础项目、重点项目、特色项目、高端项目等,在项目立项、政策扶持、银行信贷、土地使用、配套服务等方面给予有力支持。积极推进文化项目库建设,按照系列化、配套化、品牌化要求,编制重大项目库,建立项目储备制度和存储平台。规划预备性项目进行存储,包括后续项目、配套项目和升级项目等。努力提高项目储备的预期性和项目引导的效应性[7]。
重大文化项目包括公共文化建设项目、文化保护项目、文化产业项目和对外文化项目。公共文化建设项目如省图书馆新馆、省博物馆扩建、荆楚文苑、湖北戏剧牡丹园、省民族文化宫等重要文化工程。文化保护项目工程包括文化生态环境保护、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等,如加强优秀历史文化建筑、遗址、革命旧址、党史遗址及文物保护,加强三峡工程湖北库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库区文物保护,着重建设荆州片区国家大遗址保护示范项目,加快建设盘龙城、龙湾、石家河遗址保护等项目工程。继续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进一步提高保护和利用效能。对外文化项目则包括文化产品出口项目和中外文化合作项目等。
要着重于实施文化产业项目,重在产业支撑性,包括重点产业发展项目(如国产动漫振兴工程、数字电影制作基地工程等),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项目,文化高科技化项目,产业园区基地建设项目,产业集群发展项目,文化企业创新项目(支持文化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开发),特色产业发展项目等,这些产业化项目建设对文化科学发展具有重大引领、支撑、示范效应和产业带动作用。
要以自主创新为先导,以产业集聚为支撑,强力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工程。按照统筹协调、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功能互补的原则,优化区域空间园区布局,提高园区基地产业集聚水平和产业集中度,充分发挥其带动、示范和辐射作用。加强园区基地规划和建设,强化文化产业园区的创新性、联动性、转型化、高端化指向,使之成为文化创意先行区、科技创新先导区、新兴产业集聚区、文化企业孵化区、集约发展示范区,促进文化生产要素和相关文化企业集聚发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和专项资金引导,在基础设施建设、土地使用、产业指导、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支持。
大力加强重点园区、特色园区、支柱型园区和科技型园区建设,加快形成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各具特色、集约增长的园区组群(功能组团),促进园区组群的可协调性和可持续性的统一。构筑一批产业发展战略高地,着重发展六类重点产业基地,即传媒创意基地、数字出版基地、影视创意基地、动漫创意基地、文化高科技产品研发基地、文化产品展览交易基地,有力促进园区基地结构优化升级。率先建设“武汉·中国文谷”国家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基地,重在抢占战略制高点,创新文化产业发展模式,将其打造为超千亿元的特大型战略集聚区。优先建设武汉光谷动漫创意园,将其打造为超百亿元的重点产业园区。
重点建设并继续推进一批具有规模效应和品牌影响的文化创意园区,发挥强劲的集聚效应和孵化作用,如武汉光谷动漫园、楚天181文化创意产业园、华中出版物流产业园(一期)、知音文化科技产业园、长江出版科技园、东湖广播影视媒体内容基地、湖北影视城、华中国家级数字出版基地、武汉出版产业园、华中图书交易中心等。着力建设一批彰显优势、各具特色的特色产业园区,如恩施民族文化产业园、古隆中三国文化产业园、炎帝神农文化产业园和武当太极湖生态文化旅游区等。加快建设一批技术先进、富有活力的印刷复制基地,如新华印刷科技产业园、华中印刷包装工业园以及武汉出版物仓储物流基地等。加快实施一批规模宏大、科技含量高、带动效应强的重大建设项目工程,如武汉中央文化区、华侨城武汉欢乐谷、宜昌809创意园等,强化园区基地的企业群和产业集群建设,走差异化、特色化、集约化的发展道路。
加速推进文化产业集团主导的园区基地建设,积极推进民营文化企业自建的产业园区建设(如江通动画产业园等),增强园区基地的自我发展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强力推进文化产业园区的转型升级,即由成长型向强势型转变,由资源依赖型向创意主导型转变,由粗放式、低端型向集约式、高端型转变。同时要按照“两型”产业(节能环保)要求实现产业园区的生态化转型,形成“两高一低”(高效益、高附加值和低消耗)的增长方式,进一步强化产业内生动力。
要以构建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重点,强力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科技创新是文化发展的技术基础和动力支撑,“推进文化科技创新”是实现文化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3]。必须深入实施科技带动战略,适应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新趋势,把运用高新技术作为推进文化建设科学化和转变产业发展方式的强力引擎,形成科技支撑发展模式。
加快推进文化产业的高新技术化,充分发挥科技驱动的重要作用。首先,利用科技改造传统文化产业,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利用先进科技成果改造、提升和优化传统文化产业,大力提高文化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加快推进新闻出版业、广播影视业、演艺业等的技术升级和手段更新,加强产业关键技术和生产设备的改造更新,提高产业整体技术水平。通过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进一步拓展产品表现形式,有效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其次,大力发展新兴文化产业,促进实现产业高端化。积极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内容、网络传媒、移动传媒、数字出版等新兴产业,大力支持文化领域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直接引进和利用高新技术最新成果。加强对文化产业高科技化的政策支持,创新文化科技投入机制。要以加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先进技术的自主研发为重点,着力实施一批重大文化产业技术专项。加快文化产业的数字化转型,推进数字信息技术在文化产业领域广泛应用,构建新的数字化产业发展平台。
再次,强力推进文化科技攻关,着力加速文化业态创新。要抓住一批全局性、战略性重大文化科技课题,加强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攻关,以先进技术支撑文化装备、软件、系统研制和自主发展,重视文化产业相关技术标准制定,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和引领作用。依托国家高新技术园区建立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把重大文化科技项目纳入国家相关科技发展规划之中。要抓住数字化发展新机遇,着力发展以数字技术为核心手段、以新媒体为主要载体的新兴文化业态。新型文化业态的载体多元化、内容集约化、平台整合化和服务多样化,形成多渠道传播和多方式接受效能,有力促进实现产品价值提升和新兴增值服务拓展。
复次,积极扶持文化科技企业,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的科技型文化企业,充分利用高新技术进一步提高文化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和制造技术水平。加强文化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重点引导和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文化科技企业集聚,加大对文化企业科技创新、技术革新的扶持力度,努力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增强核心竞争力。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结成创新型组织和产学研战略联盟,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加快建立一批技术转移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基地和科技创新联盟等创新服务机构,为文化科技企业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创新动力。
要以扩大国际传播力为指向,深入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大力推进对外文化贸易促进工程,重点实施海外湖北文化中心建设工程、“三个外向”建设工程等,不断提升湖北文化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和扩大湖北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对外投资和利用外资并重,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完善文化外贸运营模式。
对外文化贸易要坚持市场化取向,采取多种策略方式和实现途径。要以跨国合作、国际合资、合作生产方式,形成中外项目合作和产品共同制作,双方共担风险共享利润。要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通过海外投资和海外并购方式,在海外建立产品制造和市场销售基地,扩大规模集聚要素,有效实现海外运营。积极推进本省主流媒体与境外媒体合作,切实抓好本省主流媒体境外落地工作,加快对外传播基地建设。要积极创建国际化营销网络,扩大海外文化市场覆盖率;要以文化产品知识产权对外输出方式,扩大图书、影视剧等海外版权出售。要引导和支持民营文化企业进入文化外贸领域,大力发展富含文化符号的民族民间工艺品,提高产品附加值,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
要充分利用国际化、高层次的大型文化节会(如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国际书展、国际电影节、国际电视节、国际文化艺术节等),推动文化出口创汇,实现海外推广传播。要以武汉国际杂技节、武当国际武术节等重要国际性文化节会为载体,定期组织大型宣传推介活动,进一步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文化交易和产业推广平台,提高其专业化、国际化、高端化水平。健全和落实文化外贸配套政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市场开拓、技术创新、海关通关等方面给予支持,在出口退税、专项资助、政府奖励、财政补贴等方面给予扶持。支持湖北文化企业进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和《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目录》,对文化出口业绩突出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给予专项资助、奖励或补贴。
大力推进“三个外向”工程,一是培育一批外向型骨干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外向企业,包括大型文化产业集团和文化外贸流通企业。鼓励和引导文化企业进一步掌握产业核心技术,抢占全球产业高端。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通过独资、合资、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在海外兴办文化实体,实现落地经营。二是培育一批外向型文化品牌。积极培育和推出市场占有率高、核心竞争力强的文化产品名牌,重点支持动漫、网络游戏、电子出版物等文化精品实现海外销售发行,推动湖北文化精品进入海外主流市场,发挥品牌营销效应。三是培育一批对外文化合作项目。做好海外投资环境研究分析,强化投资项目的科学评估,鼓励文化单位同国外有实力的文化机构进行项目合作(包括产业行业项目、生产制作项目等),学习国外先进制作技术和管理经验。
努力建设文化强省,加快推进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队伍是基础,人才是关键。必须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思想,坚持人才优先、以用为本、高端引领、整体开发方针,以培育高层次人才为重点,大力推进文化人才培育工程。贯彻落实《湖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努力培养和造就德才兼备、锐意创新、结构合理、规模宏大的文化人才队伍,形成各类文化人才不断涌现、文化创造活力竞相迸发的生动局面。
创新文化人才培养模式,提升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打好全国具有影响力的知名文化人才品牌。切实抓好高端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造就一批名家大师和高层次的领军人物,重点培育一批懂经营、善管理的高端经营管理人才,一批掌握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专业技术人才,一批素质优良、开拓创新的高端文化科技人才,一批熟悉市场运营、掌握现代传播技术的高端市场中介服务人才。充分发挥现有文化人才的作用,积极引进和用好海外创意研发、经营管理、市场运营的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的高端专业技术人才。重视发现和培养社会文化人才,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文化人才选拔、引进、使用、考核的公平竞争机制和以业绩回报为主导的分配激励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考核体系和合理的薪酬制度,鼓励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积极试行股权激励制度。完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机制,办好专门性各类文化人才培训班。大力营造平等公开、竞争择优、创新创业的社会环境和更加开放、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人才制度环境,促进大批优秀文化人才脱颖而出。打造高端文化人才聚集区,加强区域人才资源集成,在“武汉·中国文谷”战略集聚区集聚一批创新型的高端文化人才,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知名的文化品牌。
建立开放统一的人才资源市场和综合服务平台,健全和完善在相应社会保障条件下的人才流动机制,促进区域文化人才的合理流动和优势集聚,积极改进文化人才服务和管理方式,为人才充分发挥才干创造良好条件和提供有效服务保障。落实人才发展政策,包括财政金融扶持政策、人才创新创业扶持政策、人才合理流动政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等。建立文化人才开发的专项资金,专门用于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激励。制定文化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实施若干特色鲜明、实效性强的重要专项工程,包括文化产业人才培育工程、急需紧缺文化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海外文化人才回归引进工程、文化人才安居工程、文化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等,确保文化人才工程建设取得实效。建立创新型文化人才资源储备,建立文化人才信息库,把人才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文化强省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以上八大工程建设,分别从产业创新以驱动、主体培育以促动、品牌创建以牵动、园区集聚以载动、项目建设以带动、高新科技以引动、文化外贸以助动、人才培育以推动等方面,形成强大合力和系统张力,强化工程系统的整合性、协调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全方位、多层面、多维度地有效推进文化强省建设,提高文化产业发展的科学化水平。为确保整体工程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和实现既定目标,必须要有切实有力的政策措施和保障条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部署,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协调协作,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强化文化自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一抓到底,健全和完善工程建设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评价考核机制,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强化督促检查和监测评估,全面落实而务求实效。
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落实政策到位,提高政策执行力和强化政策落实能效。要力求做到“四个结合”:坚持把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两种重要力量的合力作用;坚持把体制机制创新与文化发展方式转变结合起来,努力增强文化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坚持把文化经济增长与改善文化民生结合起来,让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坚持把工程目标任务与具体工作实施结合起来,重在落实而求实效致实功,以此推动文化强省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和实现文化产业发展的新跨越。
[1]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N].人民日报,2011-10-19(01).
[2] 王国生.政府工作报告——2011年2月20日在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N].湖北日报,2011-03-02(01).
[3]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1-10-26(01).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
[5] 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人民日报,2007-10-25(01).
[6]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N].人民日报,2009-09-27(03).
[7] 刘玉堂,黄南珊.武汉·中国文谷新发展的战略标向[N].湖北日报:理论版,2010-12-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