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华
最近,中药协会会长房书亭“为熊代言”,宣称“取胆汁的过程就像开自来水管一样简单”,“我感觉没什么异样!甚至很舒服。”此论一出,舆论哗然,网友们纷纷质疑这种代言的荒谬性:“你又不是熊,怎么能体验到熊的痛苦?如果抽的是你的胆汁,你还会这么轻松地说话吗?”
《博客中国》百名博主联名呼吁:取消野蛮的“活熊取胆”行业,制止归真堂在整改之前上市的计划。作为一个资深的生态主义者,我坚定地支持这些主张:“活熊取胆”有悖于当今世界公认的生命伦理学,早就应该取缔了。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归真堂打的是传统文化牌。“归真”之类词汇意指回归宇宙大道的神圣状态,象征天人合一的崇高境界。拥有这样深奥的自我命名却又美化制造痛苦的事业,不啻于自我讽刺:将其他生命当做牟利的工具,把制造痛苦的事业变成规模巨大的产业,这已经造成了人和自然的分裂乃至敌对状态,又遑论“归真”和“合一”?
从老子和孔子开始,中国伦理学家倡导的恻隐之心就已经指向其他生命:老子强调“天之道,利而不害”,孔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庄子关心鱼的欢乐与痛苦,孟子面对动物时“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而不忍食其肉”,诸如此类的言行均表达了敬畏生命的理念。
这些理念如果发扬光大,便与现代的动物伦理学相通:自英国哲学家边沁在1789年倡导动物福利起,人们已经逐渐承认动物和人一样拥有免于痛苦的权利,敬畏生命的伦理学在世界范围内日益深入人心。
归真堂倘若真想归“真”,就应该停止“活熊取胆”这种野蛮之举;中药协会要想真的爱护传统医药的声誉,更不应该轻率地发表蔑视其他生命的言论。事实上,由于人造熊胆在技术上已经趋于成熟,我们已经完全可以淘汰这种野蛮的生物工业,以“中药”和“民众福利”之名保留它不过是为了维护行业的暴利罢了。
“活熊取胆”倘若继续存在下去,不仅不利于传统医学的存在和发展(以野蛮为特征的医学必然被人们抛弃),而且有损国家形象。在20世纪,有关动物福利和动物权利的观念已经被普遍接受,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譬如,从上个世纪70年代起,美国、英国、德国都纷纷出台全面的《动物保护法》,把保护动物的理念落实到公共政策层面。
遗憾的是,中国大陆迄今为止还没有正式发布《动物保护法》。《动物保护法》之所以迟迟不能出台,是因为国人普遍受制于一个狭隘的立场:在人的问题没有解决之前,关注动物福利似乎显得奢侈。
事实上,西方的生态主义者也面对过类似的诘问:“为什么人似乎更关心动物而非人的苦难?”在回答这类似是而非的问题时,生态主义者们发现了一个事实:对动物福利的关心和人的利益并不冲突,而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他们之所以倡导动物权利理念,是因为他们坚信所有被压迫的生命都应该获得解放:
很大一部分物种的生活远在叫作奴隶的人之下,它们受到完全建立在同样基础上的法则的对待……其他动物可以获得那些残暴地从它们身上剥夺的权利,这一天迟早会来临的。法国人已经发现,一个人不能因为皮肤黑就要遭受任意的折磨而得不到救助。总存一天,人们会认识到,腿的数量、皮肤的颜色、肤绒毛的形式、骶骨终端的形状都不足以让一个有感知能力的生命遭受类似厄运的理由。还有什么其他的理由应该划分这条不可逾越的鸿沟?是推理能力,还是说话能力?
……问题不在于“它们能推理吗”,也不在于“它们能说话吗”,而在于“它们会感受到痛苦吗”。
既然动物与人类中的弱势群体都有感受痛苦的能力,那么,二者就应该同样享有免于痛苦的权利。像关心人类中的弱势群体般关心其他物种,要求平等地对待所有生命,是倡导动物权利者的共同特征。
于1824年参与创立世界上首个防止虐待动物协会(SPCA)的英国政治家威廉·威伯福斯(William Wilberforce),也是英国废除奴隶运动的领军人物。作为废除奴隶贸易议案的提出者,他坚信权利圈的不断扩展最终会令所有弱势生命群体获得解放:权利,唯有权利,才能给个体生命以尊严;只要哪种生命进入了权利圈,哪种生命就有可能获得自由;当没有财产的男人、妇女和小孩、奴隶相继获得权利以后,动物必将成为解放运动的最后受惠者。
这种总结不仅敞开了倡导动物权利者的基本立场,而且准确地预见到了非人类生命获得解放的实际进程:上个世纪70年代之前,以弱势人类群体为对象的解放运动在世界范围内还未充分展开,对动物权利的言说仅仅是少数先行者的善行;到了20世纪70年代,人类内部的解放运动(劳工解放、妇女解放、种族解放)已经风起云涌,承认动物权利才由边缘性的实验发展为参与者日益增多的社会运动。
正是在种族解放、妇女解放运动、劳工解放运动的启发下,彼得·辛格才于1973年更加明确地要求“扩展道德的地平线”,将平等原则延伸到“我们自己物种的所有成员”和“其他物种”:
近年来,许多被压迫群体都在为平等而激烈地奋斗。典型的实例是黑人解放运动,其要求是结束视黑人为二等公民的歧视和偏见。黑人解放运动的直接诉求及其动因成功地使得其成为其他被压迫群体追随的模式。我们对热情洋溢的西班牙裔美国人的解放运动,以及其他许多少数民族的解放运动已经很熟悉了。当一个大型群体一一妇女开始了她们的奋斗时,我们已有的某些思想开始终结了。
……解放运动要求拓展我们的道德视界,延伸或者重释平等的基本道德原则。……易言之,我强烈地呼吁,我们大多数人所认同的基本道德原则应该延伸到我们自己物种的所有成员,我们还要使之延伸到其他物种。
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并非激进之言,辛格回顾了一个发人深省的事实——“‘动物权利这个观念过去的确被用来丑化‘女性权利”:当女性主义者玛丽·沃尔斯通卡拉夫特(Mary Wollstonecrf)于1972年出版《为妇女权利辩护》之际,剑桥大学的某位著名学者匿名发表了《为畜生权利辩》,对她极尽讽刺、挖苦、嘲笑之能事:“如果把权利应用到女性身上是合理的,那么,为什么这个观点不能应用到猫、狗、马身上?这些论证对那些‘畜生是同等有效的,但认为畜生拥有权利显然太荒唐,因此,通过这种推理得出的结论一定是不合理的,而如果应用到畜生那里是不合理的,那么应用到女性那里也是不合理的,因为这两种情况运用的都是完全相同的论证。”
将女性等同于“畜生”无疑令人愤慨,但它的的确确发生过。这说明人类生命和非人类生命拥有共同的命运,故而“我们如果只追求黑人、妇女和其他被压迫群体的平等,而否认要对非人动物给予平等考量的话,那么,我们的根基是不稳定的。”
在辛格看来,平等考量非人动物绝不仅仅意味着同情,而是像承认妇女权利一样承认动物权利。
對于权利体系的内在关联,汤姆-雷根的表达更加直接和清晰:“动物权利运动是人类权利运动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不是与之对抗的。这个理论关于动物权利的理论基础就是人类权利的基础。因此,那些卷入到动物权利运动的人们是为确保人类权利(如妇女权利、少数者权利、劳动者权利)而斗争的伙伴。动物权利运动不过是揭开了遮盖在同样问题上的道德遮羞布。”
正是由于有了这种认知,倡导动物权利者才同时守护人类权利和非人类生命的权利。由于他们的努力,保护生命普遍权利的伦理学才建立起来。
反观中国,我们会发现:对动物权利的排斥并未使人的日子好过,相反,无数底层个体的权利也处于被忽略状态。譬如,替熊代言的逻辑也支配权势阶层肆无忌惮地替底层代言,掩饰乃至美化后者的苦难。在活熊取胆被视为正常的国家,人的安全和幸福也会受到威胁。因此,需要生命伦理学的不仅是动物,而且是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