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410007)郑文成
近期,湖南省畜牧水产局印发《2012年湖南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4种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实施方案》对免疫畜禽种类和免疫程序做了要求:
1.免疫范围 对所有鸡、水禽(鸭、鹅)和人工饲养的鹌鹑、鸽子等禽只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对进口国有要求且防疫条件好的出口企业,以及提供研究和疫苗生产用途的家禽,报经省级兽医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实施免疫。
2.免疫程序 规模养殖场按《实施方案》推荐免疫程序进行免疫,对散养家禽在春秋两季各实施1次集中免疫,每月对新补栏的家禽要及时补免。
1.免疫范围 对所有猪进行O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所有牛、羊、骆驼、鹿进行O型和亚洲Ⅰ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所有奶牛和种公牛进行A型口蹄疫强制免疫。
2.免疫程序 规模养殖场按《实施方案》推荐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散养家畜在春秋两季各实施1次集中免疫,对新补栏的家畜要及时免疫。
1.免疫范围 对所有猪进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制免疫。为便于鉴别不同制苗毒株,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到一个县区域内只使用一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进行免疫。
2.免疫程序 规模养殖场按《实施方案》推荐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散养猪在春秋两季各实施1次集中免疫,对新补栏的猪要及时免疫。
1.免疫范围 对所有猪进行猪瘟强制免疫。
2.免疫程序 ①规模养猪场:商品猪:25日龄~35日龄初免,60日龄~70日龄加强免疫1次。种猪:25日龄~35日龄初免,60日龄~70日龄加强免疫1次,以后每4个月~6个月免疫1次。②散养猪:每年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