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

2012-04-09 01:10
河南水利年鉴 2012年0期
关键词:叶县抗旱农田水利

叶县

【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2011年,叶县积极研究对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投入政策,落实从土地出让受益金的10%用于水利建设,县财政对水利投入达到2841万元,超过县财政收入的7%。同时,根据中央、省委、市委一号文件精神和豫水农〔2011〕84号8厅局联合下发的文件要求,出台了《叶县人民政府涉水项目整合领导小组》和《叶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田水利项目资金整合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农田水利建设投资及管理新机制,集中资金办大事,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在力争上级投入的同时,克服等、靠、要思想,发动群众进行集资。2011年,县、乡、村及群众集资4936万元用于水利建设。在农村小型水利建设中,按照注重实效,农民自愿的原则,采取“四议两公开”的工作方法,从调动和保护农民群众大干水利的积极性出发,本着“取之有度,用之得当”的原则,把握政策界限,用政策来调动和保护农民群众共办水利的积极性,组织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推进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健康发展。

【防汛抗旱】汛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全县29座小水库及6条行洪河道的险工、涵闸进行拉网式检查,发现重点险工40多处,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分类排队,及时进行除险加固,不能及时解决的都制订详尽的度汛应急措施。严格汛期值班带班制度。各汛期责任单位和乡(镇)切实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防汛信息畅通,按规范报送有关防汛信息。积极筹备防汛抢险材料。全县共落实防洪抢险队伍3.9万人,落实防汛物资铅丝14.5吨、袋类47.95万条、汽(柴)油200吨、编织布5.69万平方米、钢材30吨、救生衣1095件、木材365立方米、冲锋舟1艘,为全县安全度汛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1年春,全县气候异常,降水偏少,土壤失墒较快,旱情蔓延迅速。全县6.21万公顷小麦,有5万公顷不同程度受旱,其中2.4万公顷旱情严重。面对严重旱情,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国务院召开全国抗旱工作动员会及省抗旱视频动员会后,就及早动员,安排部署。县水利局超前行动,及时启动抗旱应急措施,迅速组织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组成4个共230人的抗旱综合服务队,126个抗旱大户,以点带面、示范带动,迅速掀起了全县抗旱浇麦高潮。同时,抗旱物资设立专账,专人管理。一方面组织抗旱浇麦服务队,另一方面和农户签订出借协议,把机具分发给农户支援抗旱。县委、县政府“两办”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查力度,并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抗旱浇麦工作的紧急通知》。县四大班子领导也分包乡镇,靠前指挥,乡镇领导分包村、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平均日启用机井5800眼,出动人员3.5万人、机具1.08万台(套),保证全县可浇灌麦田普浇一遍,实现了夏粮丰收,夺取了抗旱浇麦工作的全面胜利。

【饮水安全】投资1246万元,解决2.25万农村人口和4000学生饮水安全。涉及遵化店、田庄乡、任店、马庄、仙台、水寨乡、叶邑、夏李、辛店、常村10个乡(镇)19个行政村,建饮水工程14处。其中,建3000吨水厂1处,单村和联村工程8处,管网延伸5处。

山丘区农村临时性饮水困难工程,总投资60万元,实施了涉及10个行政村、4489人的饮水工程。共完成打井5眼,维修大口井1眼,建蓄水池1座,管网延伸2处,安装水泵9台,安装压力罐7台,埋设管道7980米。

【农田水利】孤石滩灌区节水续建配套一期工程总投资1440万元,对南北干渠渠道混凝土防渗护砌10.6千米,支渠防渗9.91千米。维修、改善、加固建筑物141座。完成土方9.59万立方米,石方5700立方米,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2.28万立方米。可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670公顷,改善灌溉面积1000公顷。二期工程投资663万元,对北干、支渠渠道衬砌硬化3470米,新建、改建生产桥35座。

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一期投资530万元,埋设地埋管道总长110千米,灌溉面积233.33公顷。另外建藕池35.33公顷,铺设土工膜44万平方米,已完成投资360万元。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总投资2080万元,完成大型灌区末级渠系硬化51条斗、农渠,总长33.92千米,建筑物307座;新打机井300眼,配套机井130眼;除涝排水沟整治工程2处,21条,治理长度24.7千米。共完成土方10.62万立方米,浆砌石3700立方米,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1.43万立方米。新增灌溉面积1000公顷,改善灌溉面积3640公顷。

【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投资1372万元,对高庄、苗庄、鸽子楼3座小(Ⅰ)型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完成土石方11.52万立方米,混凝土8600立方米。

河库灌区水毁应急修复工程,总投资40万元,完成常村乡、保安镇、叶邑镇、辛店乡、夏李乡233米的渠道防渗衬砌。共完成土方8100立方米,石方1100立方米,恢复灌溉面积100公顷。

灰河治理工程,共批复资金2485万元,对老灰河潘寨东北至堰口段、新灰河四机部至堰口段、新老灰河汇合点以下段进行了治理,治理河道总长度14.16千米;新建跨河桥梁5座,维修旧桥2座;新建排涝涵闸28座。

除涝工程,投资220万元,对邓李乡、龚店乡、仙台镇、水寨乡等4个乡(镇)低洼易涝农田进行沟、路、渠综合治理,完成沟道清淤16条,长31.4千米,产生效益1330公顷。

【水政水资源管理】注重宣传,利用电视字幕、版面多种形式宣传新《水法》及各种水利法律、法规,提高干部、群众依法治水的法律观念。注重执法队伍的建设。批准成立了叶县水政监察大队。通过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培训,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都参加了县政府法制科举办的培训班,换发了行政执法证、执收公务证和执罚公务证,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一年来,办理水事信访案件30余次,处理有关人员8人次,挽回经济损失60多万元。进一步加大了河道违规采砂的打击力度。成立了砂石资源管理领导小组,制订了《叶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砂石资源开采秩序的意见》,编制了《叶县河道采砂规划实施方案》报平顶山市水利局和县政府批准,对河道采砂进行了科学划分,并通过公开、公正的竞拍形式对社会公开公布,对竞标业主由县水利局报请市局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明确开采区域、时限、深度等,确保实现“禁得住、管得好、不出事”的工作目标。有效遏制了非法开采砂石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全县砂石开采秩序。认真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全面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贯彻执行河南省用水定额指标,遏制用水浪费,强化计量设施的安装使用管理,用水计量率达到100%。充分发挥水资源费的经济杠杆作用,认真执行水资源费有偿使用制度,实行计量收费,促使用水户自觉节水,全年共征收水资源费190万元,南水北调基金77万元,水资源费征收率97%。强化节水“三同时”管理,对达不到“三同时”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不予验收,不予颁发取水许可证。

【水利改革】管理单位实行量化管理,签订责任书,层层分解到人,实行定员、定岗和量化考核,实现工程有人管理、有钱维护、长期发挥效益的目标。各管理服务机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综合经营,增收节支,管理经费不足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缓解,管理队伍日趋稳定。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全县18个乡(镇)也都配置了专人负责水利建设工作,落实了农村工作“六大员”,126人参与水利工程管理,形成以专管为主,专管、群管相结合的管理体系。在全县建立了乡镇水利服务中心,落实人员编制70人。出台了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落实维修基金30万元,服务功能有了新的提高。

(孙光磊 马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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