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厅长王仕尧在全省治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2012-04-09 01:10
河南水利年鉴 2012年0期
关键词:滞洪区淮河流域淮河

河南省水利厅厅长王仕尧在全省治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2011年4月16日)

一、治理淮河成效显著

1991年国务院做出《关于进一步治理淮河和太湖的决定》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省委、省政府带领我省淮河流域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开展大规模的治淮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流域防洪减灾体系日臻完善,发挥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国务院确定的治淮骨干工程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按照国务院确定的“蓄泄兼筹,近期以泄为主”的治淮方针,结合河南省实际,开展了淮河干流以打开中小洪水通道,洪汝河流域以解决下游河道洪水出路,沙颍河流域以解决“蓄滞泄”问题,淮北平原地区以解决骨干排涝河道及低洼易涝地治理为主的防洪除涝工程建设。紧紧围绕国务院确定的19项治淮骨干工程建设,具体实施了淮河上中游河道整治,燕山水库、板桥水库、石漫滩水库等防洪水库建设,鲇鱼山、薄山水库等大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复建了杨庄滞洪区及滞洪区安全建设,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淹没影响处理,汾泉河、包浍河、涡河、洪汝河、沙颍河等近期治理,湖洼及支流治理,其他治淮工程等共计12大项、近80余个子项,目前国务院确定的19项治淮骨干工程涉及我省的工程已全部建成,完成治淮骨干工程投资75.3亿元,如期实现了国务院既定的治淮建设目标。

(二)已建治淮骨干工程发挥显著成效。通过20年的近期治淮建设,我省淮河流域防洪能力明显提高,流域防洪减灾工程体系基本形成,防洪减灾效益显著,为保障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淮河干流中小洪水通道基本打开。重点建设了沿淮11处圩区堤防加高加固,淮干行洪区内的建湾、童元、黄郢圩区以及陈族湾大港口圩区“搬迁、铲堤、靠岗”,建成白露河口治理和关店圩区防洪工程,使圩区内9万多人和0.54万公顷良田免受洪涝之灾,彻底解决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及避洪安全问题。淮河干流防洪标准提高到近10年一遇,淮滨站泄洪能力达到7000个流量。洪汝河流域防洪体系框架基本形成。按照淮委统一安排和部署,在洪汝河流域先后复建了板桥水库、石漫滩水库及杨庄滞洪区,实施老王坡滞洪区安全建设,进行洪汝河下游河道近期治理;同时,我省还自筹资金治理了小洪河,使上游山区洪水调控能力得到恢复和提高,打开了洪水下泄通道,泄洪能力大大提高。

沙颍河流域防洪设施进一步完善。完成了澧河上游的孤石滩、沙河上游的白龟山、昭平台和颍河上游的白沙等4座大型水库除险加固,提高了防洪标准和调控能力。澧河上游的干江河上燕山水库枢纽工程已经建成,结束了干江河无控制工程的历史,澧河防洪标准提高到20年一遇,极大地减轻了下游沙河防洪压力,减少了泥河洼滞洪区的运用机率;实施了漯河至省界沙颍河河道治理,堤防加高加固、险工整治工程,配合其他防洪设施建设,沙颍河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

平原骨干排涝河道及重要支流得到初步治理。安排实施了跨郑、汴、周三市的贾鲁河治理工程,涡河近期治理工程和惠济河治理工程;开展了淮河重要支流潢河、小潢河、清水河和闾河等河道治理,大大提高沿淮支流的防洪排涝能力;开展了双洎河、小清河等34条中小型排涝河道的重点河段治理,增强了平原地区防洪排涝能力。

通过治淮骨干工程建设,我省淮河流域防洪减灾体系进一步完善,防洪保障能力得到提高,在2003年、2005年、2007年淮河流域防洪中治淮工程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地减轻了洪涝灾害。燕山水库工程在建设期间就已在2007年汛期拦蓄洪水0.81亿立方米避免了泥河洼滞洪区进洪和澧河出现险情实现防洪减灾效益2.8亿元;在行滞洪区安全建设尚未全部完成之际,泥河洼滞洪区和老王坡滞洪区分别累计进洪8次和4次,大大减轻了下游防洪压力。据初步统计,治淮骨干工程年均防洪减灾效益达50亿元,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进一步治理淮河机遇与挑战并存

国务院做出进一步治理淮河的决定,适逢中央一号文件出台,为加快推进治理淮河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今后一个时期的治淮工作,既面临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方高度关注的大好机遇,又面对任务繁重、要求严格的巨大挑战。我们必须充分认识进一步治淮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统一思想,扎实工作,开创我省治淮工作的新局面。

(一)进一步治淮面临的机遇。一是进一步治理淮河时机已经成熟。2010年6月4日国务院召开了治淮工作会议,总结1991年以来治淮建设成就,分析治淮形势,全面启动进一步治理淮河。今年1月26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治理淮河工作,明确了进一步治淮的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要求用5年至10年时间,基本完成进一步治理淮河的主要建设任务。最近国务院转发的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关于切实做好进一步治理淮河工作指导意见》,明确做好进一步治淮工作的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治理淮河提供了政策保障和工作基础。中央的一系列重大部署表明,全面推进淮河治理时机已经成熟,新一轮治淮高潮即将到来。

二是党中央高度重视为进一步治淮工作提供了政治保障。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将水利提升到关系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明确要求利用5年至10年时间,通过加强5个薄弱环节、加快5项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建成防洪抗旱减灾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等四大体系,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其中“进一步治理淮河”就是5项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央一号文件的发布不仅为进一步治理淮河提供强大的政治保障,而且为全面推进进一步治理淮河提供了投入、管理、体制、机制等全方位的政策保障。

三是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迫切要求加快推进淮河治理。今年1月,省委、省政府提出“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2015年前基本完成出山店水库主体工程,争取开工建设前坪水库,加快淮干一般堤防加固,开工贾鲁河、北汝河、汝河治理工程,完成淮河流域滞洪区建设,加快以淮河流域为重点的低洼易涝地治理,2012年前完成规划的淮干滩区居民迁建任务。这些都是进一步治淮的主要建设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一号文件要求我们必须加快推进淮河治理。同时,省委提出今后一个时期要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发展,建设中原经济区,实现河南振兴的战略构想。但目前在全省经济建设、粮食生产、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的淮河流域的防灾减灾体系、防洪能力现状尚不能满足省委、省政府战略构想的要求,必须进一步治理淮河,构建更为完善的流域防洪排涝减灾体系。

(二)进一步治淮面临的挑战。通过大规模的治淮建设,我省淮河流域防洪减灾体系渐趋完善,有效保障了我省流域内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但由于淮河流域复杂的水系河性特征,客观上决定了我省淮河流域洪、涝、旱灾频繁发生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观,这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要求不相适应,与流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与中央加快中部崛起的战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战略构想不相适应。

第一,淮河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建设任务繁重。山区洪水控制能力亟待加强。淮河干流和北汝河缺乏洪水控制工程,除纳入国家规划已除险加固病险水库外,流域内还有1224座水库病险隐患严重,防洪安全问题依然突出。大中型河道防洪标准低。淮河干流防洪标准仅10年一遇,沙颍河防洪标准约20年一遇,北汝河、贾鲁河、汝河、颍河、惠济河等重要支流防洪标准均达不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行滞洪区安全建设滞后。我省淮干行洪滩区现有2.45万人居住在10年一遇洪水位以下。老王坡、泥河洼、杨庄、蛟停湖滞洪区工程设施不完善。淮河流域城市防洪体系薄弱。信阳、漯河、周口等城市防洪体系不完善,达不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难以保障城市防洪安全。

第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亟待进一步加强。我省淮河流域耕地面积和粮食产量分别占全省的60%、65%,占全淮河流域的1/3,有国家产粮大县53个,是我省的粮食核心区,也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淮河流域粮食生产是否持续稳定增长,对全省乃至国家粮食安全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目前流域内农业生产基础还不稳固,主要表现为:一是灌溉能力不足。有效灌溉面积仅占耕地面积的66%,灌溉控制范围小,设施老化失修,灌溉保障程度不高,抗旱能力不足。二是因洪致涝问题突出。我省淮河流域现有重点低洼易涝地8636平方公里,排涝标准不足3年一遇,多年平均受灾面积16万公顷,多年平均粮食减产4.55亿公斤。灌排能力不足造成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高,抗灾减灾能力不强,难以满足完成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的既定粮食增产任务的需要。

我们一定要紧紧把握进一步治淮面临的大好机遇,清醒认识面对的巨大挑战,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进一步治理淮河的任务。

三、我省进一步治淮建设的主要任务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治理淮河的总体部署和水利部、淮委的具体安排,结合我省淮河流域实际情况,我省进一步治理淮河要把握一个思路、坚持三项原则、实现五个目标、完成六大任务,构建较为完善的流域防洪减灾体系。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的战略部署和省委一号文件的要求,认真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和治淮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转发的《关于切实做好进一步治理淮河工作指导意见》,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战略思想,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坚持“蓄泄兼筹”的治淮方针,全面规划、标本兼治、建管并重,以加强控制性枢纽建设、重点平原洼地治理、淮干堤防和重要支流治理、滞洪区建设、淮干滩区居民迁建、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快我省淮河流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完善防洪排涝减灾体系,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为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建设中原经济区,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

(二)基本原则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进一步治淮工作的总体要求,我省进一步治淮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必须本着抢抓机遇、突出重点、统筹协调的原则,切实加大投入、加快进度、强化质量,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重点把握三项原则:一是抢抓机遇。牢牢把握中央进一步治理淮河,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重点薄弱环节建设,加快水利改革与发展的大好机遇,不失时机地创造条件争取国家对我省淮河流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资金的支持。二是突出重点。紧紧围绕我省进一步治淮和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的总体目标任务,以防洪排涝为重点,切实加快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保证按期完成国务院确定的进一步治淮目标。三是统筹协调。我省进一步治淮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要紧密结合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目标任务,统筹协调推进防洪、排涝、移民迁建、饮水安全等重点项目,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三)发展目标

用5年至10年时间完成国务院确定的进一步治理淮河的主要任务,着重实现五大目标:一是淮河上游拦蓄洪水能力有较大提高。二是滞洪区按计划运用时基本不用临时转移人员,淮干滩区2.45万人搬迁安置,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保障。三是5180平方公里重点平原洼地排涝标准提高到5年一遇。四是淮干堤防达到国家标准,4条重要支流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五是饮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

(四)重点任务及建设安排

着重完成防洪水库建设、淮干与重要支流治理、行蓄洪区建设、重点平原洼地治理、淮干滩区居民迁建、饮水安全等六大类19项骨干工程建设任务。

第一,防洪水库建设。一是淮干出山店水库。出山店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已完成各项审批准备工作待国家发改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审批,前期准备工程初步设计已经省发改委批复。2011年开工建设前期准备工程,2012年12月底前完成各阶段前期工作,主体工程开工建设,2015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提高淮河干流上游拦蓄洪水能力。二是北汝河前坪水库。前坪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已通过水利部水规总院预审。2015年前完成项目建议书、可研、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力争“十二五”末期开工建设,2020年前建成投入使用,使北汝河的防洪标准由10年一遇提高到20年一遇,沙颍河流域防洪标准提高到50年一遇,保障区域防洪安全。

第二,淮干及重要支流治理。目前淮干一般堤防加固及贾鲁河、北汝河、汝河、史灌河等4条重要支流治理工程可研阶段前期工作全部完成,要在2011年12月底前完成淮干一般堤防加固及贾鲁河、北汝河、汝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工作,完成贾鲁河、北汝河、汝河治理2010年度工程建设,力争2012年开始全面治理,2015年陆续完成治理任务;史灌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计划2012年6月完成,力争2013年开工建设,2015年完成史灌河治理。通过治理4条重要支流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提高粮食核心区防洪排涝标准,显著改善粮食主产区水利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按期完成国务院确定的粮食增产目标。

第三,行蓄洪区建设。河南省淮河流域滞洪区建设可研报告已经淮委审查,争取2011年12月底修改、完善、批复,并根据淮委安排编制单项初步设计,用5年左右的时间完成老王坡、泥河洼、杨庄、蛟停湖等4处滞洪区安全设施、工程设施及管理设施建设,确保滞洪区正常运用,滞洪运用时基本不需临时转移群众,实现洪水“分得进、蓄得住、退得出”,解决好滞洪区内人民群众生存和发展问题,改善滞洪区内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区内群众安居乐业。

第四,重点平原洼地治理。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外资项目投资已正式启动,到2013年全面完成治理任务。洪汝河、沿淮、沙颍河、惠济河等其他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可研报告已报淮委,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可研报告及专项报告编报、批复,2013年完成初步设计报批,并开工建设,2020年前完成淮河流域5180平方公里重点低洼易涝区治理任务,完善排涝工程体系,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第五,淮干滩区居民迁建。按照“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统一规划、逐步实施”的原则,做好淮干滩区居民迁建工作,根据《河南省淮干滩区居民迁建实施规划》安排,2011年完成4733户、15571人的迁建任务,2012年全面完成3003户、8886人的居民迁建任务,保障淮河干流行洪通畅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第六,农村饮水安全。全面解决流域国家规划内的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采取推广集中供水、城市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等方式,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保障城乡饮水安全,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放心的饮用水。

四、强化措施,确保全面完成进一步治淮建设任务

进一步治理淮河的高潮已经来临,治淮事业迎来又一个春天。我们一定要牢牢把握历史机遇,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全面落实国务院进一步治理淮河的重大战略部署,奋力拼搏,扎实工作,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在组织实施上下工夫,在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上下工夫,在加强建设管理上下工夫,在监督考核上下工夫,全力以赴做好进一步治理淮河工作,推动治淮事业再上新台阶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进一步治淮工程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央水利战略部署的迫切需要,也是推进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顺利实施的迫切需要,各级水利部门要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实、抓好。一是领导到位。各级政府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治淮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协调组织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积极配合,全力做好进一步治理淮河的各项工作。二是责任到位。各级水利部门要认真梳理本地区、本单位的建设任务,进一步细化前期、资金、建设、运行等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落实治淮建设责任制,把责任明确到各个环节,明确到人。进一步治淮项目的责任体系、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名单要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组织到位。水利厅根据国务院转发的《关于切实做好进一步治理淮河工作指导意见》和淮委制定的《进一步治理淮河近期实施方案》,结合我省进一步治淮的实际情况,编制了《河南省进一步治淮建设实施方案(草案)》,明确了每一项治淮项目的建设任务、进度安排和时间节点,各市要根据本地区的建设任务,尽快制定进一步治淮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进度安排,统筹协调,科学安排,合理组织,注重实效,切实推进治淮建设。

第二,加快前期工作。要统筹前期工作计划安排,加快进度,落实经费,保证工作深度和质量,满足治淮建设需要。

一是完善治淮前期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治淮前期工作领导组织机构,水利厅协调组织开展全省治淮前期工作,各相关省辖市、扩权县及重大项目法人参与具体实施各阶段前期准备、勘测设计工作,形成组织有力、协调有效、工作有序的治淮前期工作组织机构体系。建立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制,凡是有治淮前期工作任务的市、县和厅机关处室、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均为治淮前期工作责任人,并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具体抓前期工作,厅将与各相关单位签订前期工作目标责任书,把各项前期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建立人人有责任,层层抓落实的治淮前期工作责任制。

二是建立治淮前期投入机制。目前前期工作经费规模及投入力度尚不能满足进一步治淮建设的需要,能否形成稳定的前期投入渠道将成为制约前期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因素。水利厅将积极争取加大省级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力争今后5年保持稳定的前期工作投入。各省辖市、扩权县水利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创新机制,拓宽渠道,千方百计落实前期工作经费,加大投资规模,水利厅将定期发布各市、县前期工作经费落实情况,推进治淮建设顺利进行。

三是建立治淮前期监督协调机制。一要加强信息通报,每月统计发布治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强化信息沟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要强化工作协调,及时协调解决前期工作进展中存在的问题,协调与发改、财政、环境、土地等相关部门的关系,加快推进前期工作。三要建立成果质量考核制度,制定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前期成果质量评价办法,对项目建议书、可研、初设等不同阶段的前期成果进行合规性和技术合格、合理性评价,对项目前期主管单位和勘测设计承担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项目申报、审批及资金安排挂钩。

第三,加强建设管理。进一步治淮项目是造福当代、惠泽子孙的民心工程,必须加强管理,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三个安全”,充分发挥效益。

一要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项目法人组建工作,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组建项目法人,项目法人要切实履行相应职责,强化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实行项目法人目标考核成绩,建立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规范建设管理行为。要创新建管机制,积极探索“代建制”等多种工程建设管理方式,组建组织能力强的项目法人,提高建设管理水平。要总结各地在项目法人组建方面的经验,也要借鉴其他省的经验,力争在项目法人建设上有新突破。

二要严格招标投标制。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严格实行招标投标法,严禁规避招标或规避公开招标行为,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积极推行中标结果公示制度,健全招投标投诉处理机制。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各自负责监督的项目分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结果公示等严格把关,发现违法违规情况及时处理。省水利厅将加强对治淮项目招标投标的指导和监督,规范招标投标工作。

三要严格建设监理制。要认真实行建设监理制,监理单位必须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担的监理业务必须与所持资质证书的级别相对应,禁止越级承揽、转让监理业务。要强化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确保监理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得到进一步加强。要加强资质资格管理,加大违规惩戒力度,规范监理行为。

第四,强化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一要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业主负责、施工保证、监理控制、政府监督”的质量控制体系,强化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化质量责任与考核,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度,确保工程安全。项目法人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施工单位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杜绝违规操作,坚决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要建立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制订度汛方案,确保工程安全度汛。质量监督部门要加强项目建设质量的监督指导工作,继续开展工程质量动态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和跟踪整改。要切实加强验收管理,确保完工工程及时验收,发挥效益。二要确保资金和干部安全。要规范资金管理,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切实管好用好建设资金。对弄虚作假和骗取、套取建设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确保资金安全,确保干部安全。

第五,加强监督考核。治淮工程是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公益性工程,是国家审计、监察和稽查的重点。各级水利主管部门一定要加强检查监督,及时协调处理好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水利系统内部的审计、监察、稽查部门要提前介入,加强对治淮项目工程质量、建设进度、招投标过程和资金使用管理等的审计、监察和稽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在提高监督检查效果上下工夫,既要加强综合检查,也要适当开展专业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第六,加强运行管理。要建立长效运行机制,确保工程建得起、管得好、长受益。进一步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巩固我省水管体制改革成果,积极推行管养分离,进一步落实公益性水管单位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因地制宜研究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落实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员,保障工程安全运行,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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