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节目播音和主持中影响语音修辞效果的偏差分析

2012-04-08 17:37廖广莉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 2012年1期
关键词:播音员普通话电视节目

滕 丽,廖广莉

(1.湘南学院 公共课部, 湖南 郴州 423000; 2.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科研处,湖南 郴州 423000)

语音修辞是利用语言的声音进行修辞,以取得语言的音乐美,达到最好的表达效果的一种修辞手段,是采取选配响度字词、调整节奏、追求韵律等手段以达到有效传播目的的行为。电视节目,包括电视新闻和各类专题专栏节目,播音员和主持人在传播中需要语音修辞的帮助,但由于语音发音不当等原因出现了各种偏差,从而影响了传播效果。本文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电视节目播音中影响语音修辞效果的偏差:

一 语音不规范的行为偏差

语音修辞是在规范的发音基础上进行的,没有规范,也就没有了美感,很难达到有效传播的效果。电视节目播音员和主持人的语言规范简言之就是同音同调,即使用普通话。语言标准规范,加上其口语化、表情性,很容易使受众产生心理认同,不规范就会妨碍语音修辞的运用,影响到传播效果。

电视节目播音和主持中语音不规范现象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 普通话不标准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在电视传播中,要使信息快捷、准确传递出去,播音员和主持人必须说观众认可的标准普通话、规范用语。但我们发现,播音员和主持人读错音的现象却很普遍。孙修章先生曾对电视播音进行过一段时间的监听,结果是: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22次,误读18个/29次,平均每30分钟1.2次;北京电视台“北京新闻”18次,误读24个/33次,平均每20分钟1.8次[1]。即是说,每次新闻节目平均有1次以上的误读。如果考虑到这两家电视台的这两个节目是全国电视播音中普通话水平最高的,那么其他电视台、其他节目每天所读错的字数,一定是个很可观的数目。

1985年12月27日,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广播电视部联合发布《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对普通话中异读词的读音作了明确的规范。如“卓zhuō(zhuó)越”,“脂zhǐ(zhī)肪”,“憎zèng(zēng)恨”,“虚伪wèi(wěi)”,“痉jīng(jìng)挛”,“汲jī(jí)取”,“粗犷kuàng(guǎng)”“惩chěng(chéng)罚”等,括号里的注音在《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中均标注为“统读”,即表示此字不论用于任何词语中只读一音(轻声变读不受此限)。但部分播音员主持人却不熟悉不了解《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势必造成语音的误读。

(二) 用词不规范

播音员、主持人表达能力差,一方面导致他(她)不能正确领会稿件内涵,不会处理其中的感情基调,另一方面在表述中他(她)不会想到如何使声音更动听,更富有吸引力,怎样造就美感。一般来说,表达能力差造成的不规范主要表现为:1)犯常识性错误,语音、语法错误,用词不准,搭配不当;2)不懂政策法规;3)缺乏基本文字功底,信口开河。

误用成语的现象较多。 “差强人意”在1989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汉语成语考释词典》第138页至139页中是这样解释的:“原指很能够振奋人的意志。差:甚;强:起,振奋。后世多用[差强人意],指大体上还能使人满意。”1997年1月12日北京有线电视台举办的“华一杯”首都球迷辩论赛复赛(第三场),主持人说“罗德蔓在最近的比赛中徒有虚名……篮板球和防守都差强人意”。显然,主持人错误地把“差强人意”理解为“不太令人满意”的意思。

二 声画两张皮的认识偏差

一些播音员主持人工作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不强,对自己的业务不愿意、也无心刻苦钻研,对播报的内容不了解,因而造成声画两张皮的现象,传播过程中刻意突出自我而退隐内容,具体表现为:一是板起脸孔播报,播报时没有感人的情意,只是粗线条地、僵硬地,甚至干巴巴、硬邦邦地机械化演示;二是刻意追求华丽的做作式,喜用“高级”形容词,说过头话、绝对话,在严肃的地方偏偏说些不合时宜的俏皮话,不伦不类、油腔滑调;三是在形式上追捧、模仿一些港台主持人的语言表达方式,刻意模仿港台腔,句句话拖腔拖调,或过多的“啦、哇、耶、哇塞”充斥口中,或在谓语前面加“有”,构成“vp”结构,或是随意夹杂外语词汇、方言词汇;四是有的主持人认为“我”是明星,节目的进程由我来掌控,所以在主持中自我意识强烈,毫不顾及嘉宾、观众的感受等等。

语音修辞需要在标准、流利的普通话基础上进行,需要在突出播报内容的前提下进行,电视媒体传播者如果认识不到播报内容的重要性,那么不要说产生好的传播效果,相反还会误导受众,对受众造成严重影响和干扰。

三 太过随意造成的反应偏差

随着电视媒体的传播方式的平民化,电视节目播音员和主持人采用更自然、亲切的话语来和受众沟通,使传受双方达到“认知共识”。可是有些播音员和主持人一味亲昵、迎合甚至讨好受众,使播讲语言多了很多“零碎”、“噱头”,让严肃的新闻节目变成了调侃、私语的“八卦”节目;有些在事件的真相还没有完全搞清楚之前,已经迫不及待给予评论,结果无法自圆其说,出现尴尬、冷场的局面;有部分主持人认为主持节目采用“讲、谈、说”的形式,就是要平铺直叙,要多用口语词,要掺入较多的虚词、形容词,语言不需要精心组织和准备,使得语言很不精炼;还有的主持人事前没有认真地研究背景资料,没有很好理解话题的两面性,谈话或评论中无法控制场面等等。

这些偏差使电视节目播音员和主持人无暇顾及响度、节奏、韵律等语音要素;无暇顾及遣词造句,用准确的话语传播内容;无暇顾及媒体传播的最终目的,最后导致由策划、采访、制作、播出等人员共同创造的智慧结晶付之东流。

四 修养不够导致的文化偏差

张颂认为这种文化偏差表现为新闻播音中存在的一些“糊涂”观点,即追求平淡,毫无态度;追求速度,毫无感受;追求亲切,毫无热情;追求自然,毫无规矩[2]。这比较全面地概括了一些新闻播音者的文化偏差,追求无态度的平淡、无感受的速度、无热情的亲切、无规矩的自然,必然会妨碍语音修辞,影响传播效果。这种文化偏差更为集中地体现在暴力、粗俗语言的使用上。比如体育节目的解说中大量充斥着暴力倾向语言,“法国队在一场决斗中先中一枪,我们还不知道,这一枪是击中要害,还是能继续反击”,“双方好像是在悬崖边上的决斗,看谁把谁先推下深渊”,“屠杀还在进行”,这样的语言让人似乎置身于一个充满血腥和杀气的战场上,体育比赛俨然成了你死我活的战争。娱乐节目中更多的是粗俗的语言,男女主持人动辄插科打诨、无聊逗趣,出口便是“真讨厌”、“神经病”之语,这种粗俗语言违背了社会公德,污染了社会风气,在社会上造成了消极的负面影响。

电视播音员和主持人要自觉追求响度、节奏及韵律的完美组合,充分利用汉语乐音的性质进行语音修辞,以收到最佳的视听效果。正如老舍所说:“我写文章,不仅要考虑每个字的意义,还要考虑到每个字的声音。不仅写文章是这样,写报告也是这样。我希望我的报告可以一字不改地拿来念,大家都能听得明白。虽然我的报告作得不好,但是念起来很好听,句子现成……好文章让人家愿意念,也愿意听。”[3]名人大家写作尚且如此注意语音,以视听艺术为生命的电视媒体更加应该注重语音修辞的运用,以增强传播效果。

参考文献:

[1]孙修章.电视新闻播音中的不规范读音[M]//张颂.广播电视语言文字规范化文集.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996:146.

[2]张颂.朗读美学[M].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2:227.

[3]老舍.关于文学的语言问题[M]//岳海翔.名家谈怎样写文章.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2009: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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