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道明
(华侨大学 外国语学院,福建 泉州 362021)
Forley[1]231和Taylor[2]380-383将英语称为“单复数语言”(singular-plural language),将汉语称为典型的“数词加量词语言”(numeral-classifier language),因为英语对名词结构必须区分单数和复数、可数名词和不可数名词,而汉语和许多亚洲语言却没有这种区别。在汉语中,名词的词形不随单复数的变化而发生曲折变化,对名词的数进行量化时也不能直接在名词前加上数词。
因此,正如Taylor[3]380所指出,汉语名词很像英语的不可数名词。McEnery & Xiao[3]说得更为肯定:“现代汉语中的所有名词都是不可数名词”。他们提出,汉语中数词和名词间的量词不是可有可无的,只有在少数语境中才可能出现在汉语名词前直接加数词的例外情况,共有三种:(1)从古汉语流传下来的固定说法,如“九牛二虎之力”;(2)某些平行结构,如“三头六臂”;(3)简化说法,如“六国语言”。
由于汉语中省略了量词的数词加名词构式有时有多义性,人们在进行翻译时应特别注意根据语境对其进行适当的语义选择。本文将从量词的分类入手,对英汉两种语言表量结构中量词的选择、不同类别量词在使用上的区别及其翻译问题进行探讨。
McEnery & Xiao[3]指出,英语的表量结构有两种:(1)数词+可数名词,(2)数词+N1+of+N2。其中的第二种(即“数词+N1+of+N2”)一般被认为是最典型的表量结构。
许多语法书都没有将“数词+N1+of+N2”这种英语表量结构中的N1称为“量词”(classifier),而且还有学者张媛、刘振前[4]断言“英语与汉语的一个重要区别是,前者没有量词”,虽然他们在论文中重点引用了McEnery & Xiao[3]论文中的许多观点。McEnery & Xiao[3]对英汉两种语言的表量结构进行了相当深入细致的研究。他们在Allan[5]281-311和Lehrer[6]109-148对量词归纳和分类的基础上,将量词分为八类,并指出英语也有和汉语等量齐观的八类量词(classifiers):整理成形量词(arrangement classifier)、集合量词(collective classifier)、容器量词(container classifier)、标准度量量词(standardised measure classifier)、种类量词(species classifier)、时间量词(temporal classifier)、单位量词(unit classifier)和动词化量词(verbal classifier)。
值得注意的是,Langacker[7]342在分析汉语和英语的表量结构(quantifier constructions)时也使用了classifier一词,并明确提到量词的跨语言性(classifiers cross-linguistically)。
同一汉语名词前所用的量词并非一成不变。译成英语时要不要用量词,用何种量词也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因此,Langacker[7]341将其称为“可供选择的量词”(alternate classifiers)。例如,“绳子”的量词可以是“条”,也可以是“卷”或“段”,即“一条绳子”(a rope)、“一卷绳子”(a coil of rope)或“一段绳子”(a piece of rope)。当然也可以说“两卷绳子”(two coils of rope),“这段绳子”(this piece of rope)。值得注意的是,“条”这一量词在英语中并没有译出来(即a rope),而“卷”和“段”却要分别译为“coil”和“piece”。
McEnery & Xiao[3]也指出,量词的使用确实可以给名词词组多增添一层意义。英语的不可数名词前必须用量词,但用什么量词也很值得考究。将“a piece of bread”说成“a loaf of bread”就标明了面包的大小和形状。可数名词前虽然一般不用量词,但有时在一定语境下也是可以用的。例如,orange 是可数名词,通常我们只说“an orange”。但为了说清楚只要吃一瓣橘子,而不吃整个橘子,就可以说成“a piece of orange”。他们的Freiburg-LOB (FLOB)语料库中就有这么一句话:“I love a piece of orange, I I wouldn’ t eat a whole orange but I do like er little pieces of orange now. ”此处的a piece of orange 与Langacker上面所举的a piece of rope一例如出一辙。
Langacker[8]165曾认为,有足够的理由将量词视为名词性词语的中心词,至少在它是其所在结构的中心部分这一意义上是如此,而其伴随的“词汇”名词却更是边缘部分。然而,此问题并不如此简单。
Biber et al[9]257指出,识别名词词组的中心词并不总是轻而易举的事,特别是对表量名词(quantifying nous)和种类名词(species nouns)来说更是这样。试比较:
1.We drank our bottle of champagne.
cf. How much champagne did we drink?
2.He uncorked the bottle of Chablis.
cf. What did he uncorked?
显然,第1句中champagne是中心词,而在第2句中bottle才是中心词。
莱考夫(Lakoff)[10]也曾在“认知语言学十讲”的第一讲中举过一个例子,“I picked up and drank a large delicious cup of tea”并分析了在这个句子的“cup of tea”中“cup”或“tea”何者为中心词的问题。他指出,如果看动词picked和修饰语large,中心词应是cup,但若看动词drank和修饰语delicious,中心词则应为tea。
Langacker在他新近的论著中对此问题也有所触及。他[7]342指出,在“I saw a flock of geese.”一句之后,可以接着说“It was clearly visible against the blue sky.”显然这儿“It”指的“一群”(a flock),(按我们的看法,这是将“a flock of geese”中的flock视为中心词),也可以接着说“They were clearly visible against the blue sky.”这儿“They” 指的是“鹅”(geese)(按我们的看法,这则是将“a flock of geese”中的geese视为中心词)。
对此中心词的问题Langacker[7]343作了这样的阐释:一般说来,名词结构中被修饰的名词就是中心词。因此,flock of geese凸显的应该是有界的单位flock,而不是其所圈定(delimit)的geese。然而,在上面的句子中我们可以看出,实际上将flock或geese视为中心词的任何一种“识解”(construal)都是可能的。他认为,两种解释之间的关系是借代性(metonymically)的,这是对同一概念基础的不同凸显,是英语普通借代句型的一个示例。
McEnery & Xiao[3]指出,若从量词的八种不同类别角度考虑,有些量词具有一词多义性。例如,汉语的“把”字既可以是单位量词(如:一把刀),也可以是整理成形量词(如:一把草),亦可以是动词化量词(如:拉他一把)。
从另一个角度看,不同类别量词的使用也会影响到词语的意义。下文主要从“单位量词”和“容器量词”,“单位量词”和“种类量词”两方面探讨这一问题。
1. 单位化
Langacker[7]342指出,有一种跨语言的与量词密切相关的现象值得注意,即对物质进行“单位化”(unitization)。“单位化”基本上可以说是“复数化”(pluralization)的反面。从语义上讲,“复数化”将单个离散物体复制成众,“单位化” 则将无界物质的某一部分想象为为一个离散的有界的单位(a discrete, bounded unit)。虽然物质要由材料构成,但这一单位本身就单独以独特的实体形式而存在。例如,一“卷”(a coil)不仅可以是绳子(rope)或金属线(wire),也可以是任何具有这种形状的东西,人们并不用考虑它是用什么材料做成的。同理,“一叠盘子”(a stack of plates)说的并不仅仅是一些盘子,而且还是“一叠”这一具有自身形状和功用的更高层面上的实体。从语法上讲,“flock、pack、cluster、pile、grain、speck、drop、slice、chunk、cup、bottle、bag”等用来凸显集合(collection)、构形(configuration)、组成成分(constitutive elements)或容器(containers)的可数名词都会有这种“单位化”。
这就是说,我们既可以将离散物体视为整体也可以将其分开单独进行处理。“单位化”反映了我们从这种角度对世界进行概念化的倾向。
2.单位量词和容器量词
Langacker[7]342认为,“单位”(unit)和它所圈定的众多物体中的那部分(the portion of the overall mass)实质上是相互依存的。例如,“a flock of geese”(一群鹅)中的geese (鹅)若不存在,a flock (一群)也随之无影无踪;“a drop of water”(一滴水)中的water(水)若蒸发了,“a drop”(一滴)也就荡然无存。然而,像“a bottle of wine”(一瓶酒)则是另一种情况。将瓶中之酒倒出,“wine”(酒)没了,但“bottle”(瓶)却依旧存在。
Langacker此处讨论的“a flock of geese”、“a drop of water”中的flock 和 drop实际上是“单位量词”,而“a bottle of wine”中的bottle则属于“容器量词”。
对于使用单位量词(unit classifier)的表量结构而言,如果我们看到一滴水,我们既看到(由水构成的“滴”(drop),又同时看到(构成“滴”)的“水”;如果我们看到一群鹅,我们既看到(由鹅组成的)“群”(flock),又同时看到(构成“群”)的“鹅”(geese)。但对于使用容器量词(container classifier)的表量结构,即对一些容器包装物名词来讲,情况就不一样了。人们只能看到外部的容器或包装物,看不到内部所装(即不包括包装袋)之物。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先根据语境进行语义选择。它要么像“She stacked three bags of mulch in the wheelbarrow.”一句那样同时指容器包装物和其中所装之物,即放在独轮手推车上的是装在袋中的护根覆盖料,要么像“She spread three bags of mulch around the roses.”一句那样只能指从袋中倒出护根覆盖料撒在玫瑰根部周围。“*The bags of mulch were plastic.”这句话之所以错误,是因为the bags of mulch这一结构不可能单指不包括所装之物的包装袋,其原义肯定是说袋子是塑料的,而不可能是说护根覆盖料是塑料的。
其实,Langcker[8]165-167对汉语量词的意象问题也早就有过一些讨论。他指出,“两条绳子”的“条”清楚显现了绳子“细长条物体”(long, thin object)的意象,而“一杯茶”的“杯”却不具有“茶”的意象。这里的“条”应该算是“单位量词”,而“杯”则应是“容器量词”。
3.单位量词和种类量词
McEnery & Xiao[3]列出的八种类别的量词中包含有种类量词(species classifier)如sort、kind、type和单位量词(unit classifier)如bit、piece;Quirk等[11]249将英语的表量结构分为“质”(quality partition)如a kind of paper和“量”(quantity partition)如a piece of paper等几类;Biber等(1999:248-257)也做了“集合名词(collective nouns)、单位名词(unit nouns)、表量名词(quantifying nouns)和种类名词(species nouns)”等区分并加以讨论。
因为存在着“种类量词”(species classifier)和“单位量词”(unit classifier)的差别,对于汉语中如前所述的能直接在名词前加数词的例外情况(如“两花”、“两树”、“两生”)等而言,英译时有时会出现歧义或误译。
例如,“一国两制”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简略说法,“种”显然是“种类量词”,“两种”不但有计量意义而且也有分类意义。“一国两制”的英译文是“One country, two systems”,可以说是逐字对译,除了汉语的名词“制”不像英语的“systems”有复数的词形变化外,看不出表量结构方面的变化。然而,这并不能说明汉语中“一X两Y”的结构译成英语时就都是“One X, two Ys”。比如,“一树两花”、“一校两生”就有其多义性,翻译起来就没那么简单。
“两花”可能是两种花,也可能是两朵花,“两朵花”也还有两朵相同的花和两种不同的花之分。“两树”也存在同样的问题。“连砍两树”、“车主将车倒进两树间”中的“两树”可能是两株同样的树,也可能是两株不同的树。正因为如此,鲁迅《野草》中的散文“秋夜”开篇第一句“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才会留给人们那么多悬念和联想。人们在理解这一多义结构时,往往要根据语境的需要进行语义选择,但做到这一点也并非易事,翻译时更经常会面临两难的抉择。
《红楼梦》第五回讲到贾宝玉梦游太虚观时有这么一段话:
警幻道:“此酒乃以百花之蕊,万木之汁,加以麟髓之醅、凤乳之麯酿成,因名为‘万艳同杯’。”宝玉称赞不迭。
杨宪益、戴乃迭[12]100将其译为”This wine is made from the stamens of a hundred flowers and the saps of ten thousand trees mixed with the marrow of unicorns and fermented with phoenix milk,” the goddess told him. “We call it Ten Thousand Beauties in One Cup.”而Hawkes[13]53则将其译为 ‘This wine’ said Disenchantment, ‘is made from the petals of hundreds of different kinds of flowers and extracts from thousands of different sorts of trees. There are blended and fermented with Kylin’s marrow and phoenix milk. Hence its name, ‘Lachrymae Rerum”’杨译只表量,将“百花”、“万木”解读为一百朵花和一万棵树,这些花或树可能属相同种类,也可能属不同种类。霍译则既表量又表种类,将“百花”、“万木”解读为百种不同种类的花和万种不同种类的树,因而用上了种类量词kinds和sorts。显然,Hawkes的英译文对采撷百花之蕊、汲取万木之汁难度的要求要比杨宪益、戴乃迭英译文中的要求(即可取自同一种类的花和树)高得多。
由此看来,表种类与表量还是存在重要差别的。国内许多辞书都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译为“Let a hundred flowers blossom and a hundred schools of thought contend.”,将“百花”解读为一百朵花,但吴光华主编的《汉英大词典》[14]上则还单列一条“百花齐放”,并有“Flowers of every kind are in blossom.”的英译文,将“百花”解读为不同种类的花。后一种译文在同样语境下显然能更好地比喻不同形式和风格的各种艺术作品自由发展。
如果说上述例子中的译文何者为佳还只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下面例子中的译文可就有正误之分了。例如,“一树两花”一般不可能指一棵树开两朵花,而是指一棵树开两种花。百度一下“一树两花”,我们就能看到:“一树两花竞相开”说的是经过嫁接的“一棵桃树开出红白两色花”;另一张“一树两花”的图片拍的是“一棵桂花树上却开出了红黄两种颜色的花朵,堪称奇观。”因此,“一树两花”就不能译为“One tree, two flowers”,因为此译文表示一棵树只开两朵花。建议译为“One tree, two kinds of flowers”,或根据具体情况译为“a tree with flowers of two different colors”,这样才能表示“一棵树开两种花”。
同理,现在我国有些高校既招收大陆学生,又招收来自海外的华侨学生,一个学校内有两类学生,简称为“一校两生”。如《上海侨报》 2009年11月27日一篇题为“中国大学‘一校两生制’的特殊风景”的文章问道:“华侨生的生活到底是怎样的,作为中国大学里‘一校两生制’的特殊风景,他们习惯祖国校园吗?”此处“一校两生”显然不能仿照“一国两制”采用“One X, two Y”句式译为“One school, two students”,而应该用上种类量词,译为“One school with two types of students”,因为“一校两生”指的是“一个学校,两类学生”,而绝非“一个学校,两个学生”。
当然,我们并不能就此认定汉语中“一X两Y”的结构只用于表种类而不只用于表量。如果一棵树只开两朵花或一个学校只有两个学生,当然也只好真的译为“One tree, two flowers”和“One school, two students”了。网上有一则报道,“铁树开花本是奇,一树两花更为罕”,从所配图片看,就真的是一棵铁树开了两朵同样的花。如果说译自英语“kill two birds with one stone”的“一石二鸟”中“二鸟”有可能是两只同种类的鸟,也可能是两只不同种类的鸟,汉语的“一箭双雕”则已清楚说明两只都是“雕”。因此,“一箭双雕”显然只表量而不表种类。直译成英语就是“shoot two hawks with one arrow”。
Taylor[2]382在指出汉语属数词加量词语言,汉语名词很像英语的不可数名词之后,进一步举例说汉语名词不可直接与数词或指示语结合(如不能说“三书”、“这书”)。此处他显然没有考虑到我们前文所述的汉语中的例外情况。
诚然,在许多情况下汉语在数词和名词之间都要使用一个量词来表示事物的单位和种类,这个量词没用上就会产生严重误译。例如:“Please give me a knife.”(请给我一把刀。)若缺少量词“把”,就成了“请给我一刀”。我们确实一般不说“三书、四书”,而说“三本书、四本书”。“三本书、四本书”指的可能是三本或四本同样的书,也可能是三本或四本不同的书。然而,当我们不借助量词而像英语那样直接把数词加于计数对象之前,说“四书”时,指的就是特定的四本不同的书。如“四书”是《大学》《中庸》《论语》和《孟子》四本不同的书(四子书),即这四部著作的总称;“五经”指的是《周易》《尚书》《诗经》《礼记》和《左传》五本不同的书,即五本儒家作为研究基础的古代经典书籍的合称。由于“四书五经”是特定的书籍,因此译成英文时要借助于定冠词,译成“The Four Books and The Five Classics”。至于在汉语名词前加指示语的例子“这书”,显然是可以说的。
英语是单复数语言,汉语是数词加量词语言,这在一般情况下基本符合英汉两种语言的情况,反映了英汉语在表量方面的区别。但如果说这就一定意味着汉语在数词后必须加量词,而英语却不用加,则不尽然。汉语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也可将量词省略。英语不仅在不可数名词前必须用量词,在可数名词前有时也可以用上量词,给名词词组多增添一层意义。从认知语言学的视角分清英语N1+of+N2表量结构中N1或N2何者为中心词,量词N1究竟是单位量词还是容器量词等问题也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数词加量词语言的汉语在“数词+量词+名词”结构中省略了量词以后,经常会遇到省去的这个量词是单位量词还是种类量词之争,并由此带来翻译方面的诸多问题。这时,根据语境需要进行语义选择就显得非常重要。对这一问题进一步深入探讨,将有助于对英汉语表量结构进行准确无误的翻译。
参考文献:
[1] Foley W A. Anthropological Linguistics: An Introduction [M]. Oxford: Blackwell, 1997.
[2] Taylor J R. Cognitive Grammar [M].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3] McEnery T,Xiao R. Quantifying Constructions in English and Chinese: A Corpus-Based Contrastive Study [EB/OL].(2007-11-16)[2011-5-10] .http:∥ucrel.lancs.ac.uk/publications/CL2007/paper/19_Paper.pdf.
[4] 张 媛,刘振前. 认知语法视角下的英语表量结构分析[J]. 外语教学,2011,(2).
[5] Allan K. Classifiers [J]. Language,1977,(53).
[6] Lehrer A. English Classifier Constructions [J]. Langua,1986,(68).
[7] Langacker R W. Cognitive Grammar: A Basic Introduction [M].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8] Langgacker R W. Foundations of Cognitive Grammar. Vol. 2. Descriptive Application [M]. Standford: Stand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1.
[9] Biber et al. Longman Grammar of Spoken and Written English [M]. Beijing: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 2000.
[10] [美]莱考夫. 乔治·莱考夫认知语言学十讲[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7.
[11] Quirk et al. A Comprehensive Grammar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M]. London and New York: Longman, 1985.
[12] 杨宪益,戴乃迭,译. A Dream of Red Mansions (曹雪芹著)[ M]. 北京:外文出版社,1994.
[13] Hawkes D.(trans.)The Story of the Stone Vol.1 (by Cao Xueqin) [M]. London:Penguin Group, 1973.
[14] 吴光华.汉英大辞典[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