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伯坚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会计学院,郑州450002)
在区域经济一体化日趋深化的背景下,任何一个区域的经济发展都越来越离不开外部因素的支撑。《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中原经济区建设要把改革创新和开放合作作为强大的动力,打造内陆开放高地,全方位扩大对内对外开放。这既是对经济一体化背景下中原经济区发展利用外部因素的具体阐释,也为如何利用外部因素指明了方向,这就是打造内陆开放高地,聚集外部因素,将河南乃至中原经济区对外开放推向一个新的更高的阶段。打造内陆开放高地是一个全新的概念,目前国内尚缺乏较为成熟的研究。河南省作为中原经济区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在开放高地的打造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比国内其他地区打造内陆开放高地的实践,结合河南实际,笔者提出了从4个方面打造中原经济区开放高地。
“十一五”期间,河南省全省共实现进出口总值713亿美元,其中,出口总值436亿美元,进口总值277亿美元,分别比“十五”期间值增加了462,275,187亿美元,分别是“十五”期间的2.8,2.7和3.1倍[1],“十一五”末的2010年,一般贸易方式实现的进出口值、出口值的比重分别为78.7%和76.8%,加工贸易方式实现的进出口值、出口值的比重分别为17.7%和19.1%。
“十一五”期间,来河南投资的世界500强企业、国内500强企业分别达到68家和128家。5年间,全省共签订项目2 013个,比“十五”时期多了225个;全省合同利用外资累计249.49亿美元,比“十五”时期增长了2.2倍;全省实际利用外资累计199.85亿美元,比“十五”时期增长了4.8倍[1]。“十一五”时期合同利用外资和实际利用外资的增长速度都较“十五”时期平稳,相比较而言,实际利用外资的增长幅度更加平稳。同时,“十一五”期间,河南省承接产业转移也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以“中国郑州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为例,2010年和2011年共举办了两届,第一届共签约合同项目381个,合同金额1 371.3亿元,项目履约率达78%,资金到位率达67%。第二届共承接食品、纺织、服装、装备制造、新材料、生产性服务业等行业签约项目813个,签约总投资3 608.6亿元,其中,省外资金3 154亿元。第二届活动共签订5亿元以上项目120个,投资总额1 531亿元;六大高成长性产业承接项目120个,投资总额972.7亿元;来自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地区项目140个,投资总额1 217亿元,河南省省级产业集聚区承接产业转移项目167个,投资总额1 297亿元,板块承接态势明显。
可以看出,外部因素通过贸易、投资和产业转移3种路径,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发挥了巨大的技术外溢效应、市场示范效应和产业集聚效应,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换取了经济发展急需的外汇资金,缓解了内部供需矛盾,促进了河南省的产业聚集和产业结构升级。
随着中原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层面,河南的对外开放有了前所未有的新机遇,提出了打造开放高地的新目标和新要求。《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中至少有3个地方涉及到关于利用外部因素问题,一是要把中原经济区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经济增长板块,要不断提升中原城市群整体竞争力,建设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打造内陆开放高地、人力资源高地,成为与长江中游地区南北呼应、带动中部地区崛起的核心地带之一,引领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支撑全国发展的重要区域。二是要发挥区位优越、劳动力资源丰富等优势,完善产业配套条件,打造产业转移承接平台,健全产业转移推进机制,全方位、多层次承接沿海地区和国际产业转移。支持中心城市重点承接发展高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推动县城重点发展各具特色、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形成有序承接、集中布局、错位发展、良性竞争的格局。三是要打造对外开放平台,营造与国内外市场接轨的制度环境,完善涉外公共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快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开放格局;支持郑州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示范区,加快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建设,推进“一站式”通关和电子口岸建设,创新监管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申报建设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鼓励与东部地区合作承接沿海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申报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托现有园区,加强与港澳台经济技术和贸易投资领域的合作。这实际上为中原经济区建设过程中如何利用外部因素设定了整体框架和发展方向,即承接产业转移,形成产业集聚高地;加快综合保税区建设,形成开放制度创新高地;提高外资利用质量,形成利用外资高地;努力打造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形成服务外包高地。
打造内陆开放高地,既可以整合外商投资、进出口贸易、服务外包、加工贸易等各种外部因素,形成外部因素的综合优势,也可以集约公共服务平台,提高政策效力和服务效率;既可以通过打造高地完善创新机制,形成中原经济区建设新的经济增长点,也可以通过承接产业转移形成特色产业聚集区,提高外部因素的利用质量,从而奠定中原经济区建设的产业基础。可见,打造内陆开放高地是以河南省为核心区域的中原经济区建设过程中利用外部因素的必由之路。
《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全面推进西部地区对内对外开放,加强综合交通运输通道建设,打造重庆、成都、西安、昆明、南宁、贵阳等内陆开放型经济战略高地。当前,打造内陆开放高地已经成为我国内陆地区加快发展、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路径选择。四川省和重庆市已经明确提出要把成都和重庆打造成为我国内陆开放高地。
近年来,四川省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工作会议要求,谋划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以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和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作为奋斗目标,坚定不移地推进“一枢纽、三中心、四基地”建设。“一枢纽、三中心、四基地”就是建设贯通南北、连接东西、通江达海的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西部物流中心、商贸中心和金融中心;建设重要战略资源开发基地、现代加工制造业基地、科技创新产业化基地和农产品深加工基地。“一枢纽、三中心、四基地”建设为把四川建设成为“内陆开放高地”奠定了坚实基础。重庆市的做法是通过实现10个创新来打造内陆开放高地。一是创造内陆加工贸易新模式,实现整机加零部件垂直整合一体化。二是“渝新欧”铁路的创新。三是重庆在内陆率先建保税区。四是重庆海关实现跨关区便捷通关模式。五是离岸金融结算方式上的创新。六是电子商务的国际金融结算。七是重庆在全国率先试点海外私募基金的制度创新。八是重庆通过制度创新,在全国率先建立云计算离岸数据处理中心。九是重庆在海外投资上的创新。十是重庆劳动力模式创新。
通过分析四川和重庆的做法可以看出,这2个省市在打造内陆开放高地方面各有自己的优势,也采取了切合自己特点的措施。
产业转移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在统一的大市场下,资源供给或产品需求条件的变化必然发生某些产业从一个地区向其他地区转移的经济行为。产业转移可以给承接地带来资金、技术、品牌和市场,促进承接地产业从无到有,产业规模从小到大,产业结构水平从低到高,是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最直接、最迅速、最有效的途径[2]。当前,由于资源禀赋和要素价格等原因,世界发达国家和我国东部地区产业向中西部转移步伐明显加快,并呈现出转移规模越来越大、产业层次越来越高的趋势。对于河南省来说,积极主动地承接转移产业,不仅是加快经济发展、做大经济总量的重要途径,也是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增强竞争优势的必然选择。
4.1.1 准确定位,选择好承接产业转移的路径。由于区位、资源、产业基础不同,河南省承接产业转移也应不同于其他省份,找准自己的适应中原经济区发展的着力点和路径,首先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优势,有重点地确定主攻方向,变被动接受为主动承接,着力引进一批关联度高、辐射力大、带动力强的龙头型、基地型大项目,不断完善产业链条,促进上下游企业共同发展。其次,要创新招商方式,实行专业招商、专题招商或“点对点”产业对接,支持采取资源整合、异地托管、项目共建、税收共享等方式积极承接发达地区链式或集群式产业转移。再次,探索与境内外商协会及沿海地区实力强、信誉好的经济实体合作建设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发展共建共享的“飞地经济”,带动河南省就业、技术进步和配套产业的兴起,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发展。
4.1.2 发挥比较优势,选择好所要承接的产业。河南省的比较优势在于劳动力成本低、自然资源丰富、交通便利、产业基础好。在选择所要承接的产业时要充分发挥这些比较优势,提高承接产业转移的效率。一是充分发挥成本优势,承接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成本优势是河南省承接产业转移最具竞争力的优势,在承接产业转移时,应从河南省的省情出发,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承接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二是立足资源优势,承接深加工产业转移。河南省是全国重要的粮棉油商品基地和农畜产品加工基地,也是全国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基地,农副产品供给充实,矿产资源丰富。因此,要大力承接资源深加工产业和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三是发挥基础设施优势,承接配套产业转移。经过多年努力,河南目前已培育发展了化工、纺织、汽车、装备制造、食品、旅游业等一批优势产业,围绕这些优势产业发展配套产业,形成规模集聚效应,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在承接产业转移时,应紧紧抓住这一优势。这不仅能解决劳动力的就业与再就业问题,而且能使已有基础设施得到充分利用。
4.1.3 提高承接质量,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高质量,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既要成为承接产业转移的落脚点,也应该是承接产业转移的出发点,必须坚持承接产业转移与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相结合。为此,一是要积极承接高新技术企业和有技术、有品牌、有市场的国际知名企业。二是要着力承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服务外包业等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大力承接食品、纺织、服装、轻工、电子、医药、机械和装备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三是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严格项目落户门槛,严禁引进能耗高、污染重的低水平项目。
4.1.4 构建特色产业集聚区。目前,河南省全省有180个产业集聚区,要以这些产业集聚区为依托,引导同类企业向同质的产业集聚区转移,发挥集群协同效应,降低企业发展成本,建设产业特色突出、配套体系完善、发展环境优良、体制机制灵活、带动作用明显的产业集聚区,形成投资带动效应,使这些产业集聚区成为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龙头。
综合保税区是设立在内陆地区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具有口岸、物流、加工三大主要功能,具体包括仓储物流,对外贸易,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国际中转,售后服务,商品展示,研发、加工、制造,口岸作业等9项功能。2010年10月24日,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正式获国务院批准。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全国第13个综合保税区,也是中部地区唯一的一个综合保税区。为了加快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建设必须进行制度创新,这种创新主要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一是注重体制创新。在申报之初,河南省政府先后多次组织人员到上海、重庆、深圳等保税园区进行考察学习,借鉴经验,多次组织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研究确定综合保税区监管设施的规划布局,研究综合保税区与城市空间的规划契合,已经形成了《综保区验收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综保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控制性规划》等一系列创新性成果,并将这些研究创新性成果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形成了具有创新性的综合保税区建设方案,实现了“保税仓储、出口加工、转口贸易”三大功能的融合以及“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三大开放平台的贯通,实现了综合保税区各种功能的真正“综合”。二是注重机制创新。为了服务综保区内的企业,郑州海关采取7×24 h的全天候服务,出口产品随时都可以报关,“当天报关,当天出口”。而且只要企业在海关完成前期备案和报关货物的预录入,10 min不到就能办完所有报关手续。为方便企业及时通关,综保区实行口岸前移,建设专门的口岸作业区,货物在综合保税区内打板、安检、商检和海关报检后,货物可直接装机外运,实现了“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同时,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卡口系统采用了国内最先进的电子关卡系统,通过卡口安装的电子数据采集系统、地磅系统,重车通过卡口时,司机只需刷卡,通过数据对比系统确认,卡口自动放行,大大提高了通关效率,降低了通关成本。这些做法都体现了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的运行机制的创新性和为企业服务的理念。三是注重模式创新。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的模式创新主要体现在发展速度和发展模式2个方面。2010年10月24日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准,历时7个月时间,在一片沙丘地上完成基本建设;10个月全部完成系统集成和建设;2011年8月3日通过国家验收,11月4日正式封关运行。这一速度在我国综保区建设历史上前所未有,被称为“郑州速度”。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是我国第13个综保区,前12个综合保税区大多是在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的基础上升级改造而成,而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是一个没有任何基础、没有任何城市配套、从零建立起来的一个全新的综保区,采取了项目引进与综合保税区和航空城建设相互促进、同步推动的建设模式,被称为“郑州模式”[3]。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将尽快启动综保区二期建设,加快口岸作业区等功能设施建设,加快综合办公楼等配套设施建设,争取综合保税区各项设施更加完备,功能更加齐全。加快推动“区区联运、区港联动”,在确保监管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建立起与航空、铁路和公路各口岸之间的“区港联动”,建立起与郑州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及其他海关特别监管区之间的“区区联动”。
“十一五”期间,河南积极实施开放带动主战略,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招商引资的措施。特别是2009年下半年以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大型招商活动,全省上下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拓宽招商引资领域,利用外资成效显著。目前,来河南投资的世界500强企业、国内500强企业分别达到68家和128家。外资在河南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明显增强。尽管近年来河南省在外资利用方面取得了较大成就,但还存在诸如产业结构水平较低、投资的层次结构不高、投资方式相对集中、投资区域分散、政策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等问题。为此,应采取以下对策。
4.3.1 优化利用外资的产业结构和层次结构。一方面,加大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现代农业及物流、商业、旅游、医疗、金融、保险、教育、咨询服务、文化产业等现代服务业和符合环保要求的劳动密集型外商投资企业的鼓励力度;另一方面,鼓励跨国公司在豫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结算中心以及成本和利润核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提升外商投资的层次。
4.3.2 促进利用外资方式多样化。一是支持A股上市公司引入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实现优势互补、强强联合。二是利用境外资本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外上市。三是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公开发行股票、企业债券和中期票据,拓宽融资渠道。四是鼓励外资银行到河南省设立分支机构和开办业务,当地政府可给予适当补助或补贴。五是鼓励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促进体制和机制创新,完善产权交易机制,为外商以并购、参股等方式投资提供便利、规范的服务和环境。
4.3.3 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充分利用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封关运行的契机,营造良好的外商投资氛围,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同时,创新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管理制度,简化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手续。对暂时不具备设立条件而亟需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经省外汇管理局批准,可分别按投资类、收购类、费用类、保证类等先行设立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对依法经营、资金紧张暂时无法按时出资的外商投资企业,允许延长出资期限。
4.3.4 加快形成外商投资的产业集聚区。开发区是利用外资的重要载体,目前,河南省级以上开发区共27个。其中,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4个,即郑州、漯河、鹤壁、开封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经济开发区12个,即洛阳、新乡、焦作、濮阳、三门峡、许昌、商丘、驻马店、周口、惠济、林州、潢川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4个,即洛阳、新乡、濮阳工业园和长垣起重工业园;高新技术开发区6家,郑州、洛阳、安阳和南阳为国家级的,新乡、平顶山为省级的。此外,现有1家国家级出口加工区,即郑州出口加工区。各类开发区凭借其优惠的政策、灵活的体制,在吸引外资方面具有不可比拟的竞争力,成为各地区利用外资的主要阵地。为了更好地发挥开发区利用外资的作用,2010年,河南省商务厅注重招商引资载体建设,着力打造开发区承接产业转移主阵地,力促“区中园”建设,强力推进重点产业园区的产业招商,通过一系列招商引资活动和支持产业聚集区发展政策的推动,一批重大项目落地开发区。
所谓服务外包是指发包企业将原来在内部从事的非核心服务外化为一个投资项目或专业服务公司,发包给企业以外的服务提供者去完成的过程。与传统制造业相比,服务外包受时间和空间制约很小,物流、产业配套要求不高。对于承包方来说,不需要处在地理位置优越的沿海地区,只要有便捷的互联网等通讯工具就可以从事服务外包活动。服务外包这种业务形式为地处内陆的地区直接参与国际分工、利用外资创造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因此,大力发展服务外包将有助于包括中原经济区在内的我国中西部地区利用外资,也有利于中原经济区服务外包的发展。
中国发展服务外包起步较晚,业务量较少,河南省也不例外。为了保持服务外包业务的长期稳定持续增长,河南今后在发展服务外包方面应采取以下对策。
4.4.1 延长在华跨国公司业务链,发展“全程式”服务外包。实行服务外包是跨国公司实施归核化战略的具体业务体现,跨国公司转移出去的非核心业务将构成今后BPO(business process outsourcing)的主要内容。目前,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大多已在中国投资,现存外资企业数十万家,并且这些跨国公司的投资越来越朝着有利于服务外包的方向发展。根据《全球500大公司在华投资企业概览》[4]的统计资料,全球500强公司1983—2011年间在中国投资设立的企业,按行业属性划分,就显示了2种有利于BPO的发展趋势:一是服务业跨国公司进入中国的数量越来越多。位列全球500强首位的Wal-Mart Stores从1999年3月开始进入中国至2011年底,共在中国设立了各类分支机构67家;Citigroup 1990—2011年间共在中国设立各种分支机构52家,其中大部分设立于2000年之后。其他诸如商业服务、金融保险、电讯、软件、高技术研发、运输等行业的投资企业在总投资中所占比重也是越来越高。二是在非服务业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企业中,从事商业、金融保险、资产管理、研发、咨询、技术培训等服务业务的越来越多。如Exxon Mobil,Royal Dutch/Shell,General Motor,Ford Motor,Daimler Chrysler等都设立有类似的分支机构,有些公司甚至将研发中心迁到中国,把中国作为其全球业务的研发服务中心。已有在华投资的跨国公司的业务特点为我们发展“全程式”服务外包提供了有利条件:既可以从服务业跨国公司的“归核化”战略中获得商机,也可以延长制造业跨国公司的产业链,向制造业跨国公司提供相关的商务服务,全方位发展BPO业务[5]。
4.4.2 以承接日韩服务外包为突破口,逐步开拓欧美服务外包市场。日本和韩国都是国际上服务发包较多的国家,无论在文化渊源、地理位置,还是人脉关系方面,中国都具有承接这2个国家服务外包的先天优势。同时,这2个国家在中国的制造业投资也较多,均居中国吸引外资前列[6]。以大连为例,截至2010年12月底,日本在大连的企业共有5 312家,美国1 407家,欧洲总共只有644家。较多的制造业投资也为开展BPO业务提供了业务潜力。实际上,包括大连、北京、上海、深圳等在内的中国承接服务外包较为发达的城市已经形成了承接日韩服务外包的服务外包中心。大连在开拓日本服务外包市场方面表现尤为突出,在日本,有23%与IT领域相关的贸易组织在享受由国外特别是中国提供的离岸外包服务,一些日本公司已经将其呼叫中心和后台业务办公室建在了大连,而呼叫中心和后台服务正是BPO的内容。这种现象表明,我国在承接日本ITO业务的基础上,BPO业务也开始发展。尽管日韩市场在中国服务外包中占据重要位置,但日韩市场毕竟在全球服务外包市场中所占份额较小,只有10%左右,更大的市场在美国和欧洲[7]。随着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千百十工程”的实施,中国对外承接服务外包业务必将不断扩大。为了避免重蹈印度因市场过于集中而风险较大、增长空间有限的覆辙,在稳步发展日韩服务外包市场的同时,还要积极开拓欧美服务外包市场,以分散风险,不断扩展市场空间[8]。
4.4.3 培养复合型服务外包人才,为全程承接服务外包储备人才资源。印度服务外包业务之所以存在“囿于低端”、“结构单一”的问题,关键原因就在于其培养的服务外包人才大都只适合做“低端的软件蓝领工作”,也就是只能从事一些非核心的软件业务[8]。固然,这种人才在低端服务外包市场上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但随着服务外包市场竞争的加剧以及服务外包由单纯的软件外包向软件开发和商务流程等纵深方向发展,其适应性和竞争力将会越来越减弱[9]。因此,河南要吸取印度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教训,从一开始就注重培养既能承接“来料加工”业务又能从事独立开发,尤其是嵌入式软件开发业务,既可以从事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又能够承接商务流程服务外包的复合型服务外包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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