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夫论》引《鲁诗》考论*

2012-04-02 10:25李晓敏
楚雄师范学院学报 2012年11期
关键词:学派

李晓敏

(华中师范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9)

东汉著名政论家王符,历来以《潜夫论》著称于世。其文章中阐释了对治政的诸多真知灼见,历来受到研究者赞誉。同时,《潜夫论》的文学价值也为东汉翘楚,刘熙载在《艺概·文概》中赞其为“东京之佼佼者”。[1](P16)然正如研究者业已指出的,“两汉之世,户习七经,虽及子家,必缘经术。”[2](P6)王符生当汉代社会经学盛行之时,其思想和文学皆受到经学的很大影响,刘文英先生曾对此有粗略统计。[3](P59)本文拟考论《潜夫论》与《鲁诗》之间的联系,并将其作为个案,探索汉代经学与文学之间的互动关系。

一、《潜夫论》引《鲁诗》考略

王符《潜夫论》引《诗》颇多,查王应麟《诗考》、陈乔枞《三家诗遗说考》、冯登府《三家诗遗说》、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及相关史料,或从诗句异文,或从诗意异解,排比参对可明证得王符《潜夫论》与《鲁诗》关系密切。

由文字异同,比勘而证《潜夫论》引诗确为《鲁诗》者如:

1.《赞学》:“诗曰:题彼鹡鸰,载飞载鸣。我日斯迈,而月斯征。夙兴夜寐,无忝尔所生。”自《诗经·小雅·小宛》。“题彼鹡鸰”,“题”《鲁诗》作“相”,“鹡鸰”《鲁诗》文,《毛诗》作“脊令”。“毋忝尔所生”,三家诗“毋”作“无”。由此王先谦得出结论:“王 (符)亦用鲁诗,仍作‘题彼鹡鸰’,疑后人顺毛所改耳。”[4](P695)

2.《贤难》: “诗云: ‘无罪无辜,谗口敖敖。’”自《诗·小雅·十月之交》。鲁诗“嚣”作“敖”,《毛诗》作“嚣”。[4](P681)刘向传《鲁诗》,其《条灾异封事》引作“谗口嗷嗷”。据姚振宗《〈汉书·艺文志〉拾补》:“(楚)元王诗在鲁、齐、韩三家未分之前固与申培公同为‘鲁诗’宗,其后刘向家世‘鲁诗’。”[5](P1443)可证其为《鲁诗》。

3.《班禄》:“诗云:‘皇矣上帝!临下以赫。监观四方,求民之瘼。惟此二国,其政不获。惟此四国,爰究爰度。上帝指之,憎其式恶。乃睠西顾,此惟与度。’”自《诗·大雅·皇矣》。《毛诗》作:“皇矣上帝,临下有赫。监观四方,求民之莫。维此二国,其政不获。维彼四国,爰究爰度。上帝耆之,憎其式廓。乃眷西顾,此维与宅。”鲁、齐“莫”作“瘼”,“维”皆作 “惟”。[4](P852)可证为 《鲁诗》。

4.《班禄》:“尔之教矣,民斯效矣。”自《诗·小雅·角弓》。《毛诗》作“斯效”作“胥效”。参《白虎通义·三教篇》引“《诗》云:‘尔之教矣,欲民斯效’。”[6](P371)据《后汉书·鲁恭传》,鲁恭“习《鲁诗》”, “肃宗集诸儒于白虎观,恭特以经明得召,与其议。”[7](P873—874)《后汉书·魏应传》魏应“习《鲁诗》”, “时会京师诸儒于白虎观,讲论《五经》同异,使应专掌难问,侍中淳于恭奏之,帝亲临称制,如石渠故事。”[7](P2571)可知《白虎通义》引《诗》为《鲁诗》,此处王符所引正与此同,亦为《鲁诗》。

由比较诗意异解可证为引《鲁诗》者如:

1.《班禄》:“其后忽养贤而《鹿鸣》思。”此指《诗·小雅·鹿鸣》。 《毛序》曰:“燕群臣嘉宾也,既饮食之,又实币帛筐篚,以将其厚意,然后忠臣嘉宾得尽其心矣。”[8](P555)可见王符这里将《鹿鸣》视为怨诗,与《毛诗》迥然不同。参证《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太史公言:“仁义陵迟,《鹿鸣》刺焉。”[9](P509)而司马迁所传为《鲁诗》,此已为研究者证明。①关于此问题的考证,陈乔枞在其《三家诗遗说考·鲁诗遗说考》中言:“今即以《史记》证之,其传儒林首列申公,叙申公弟子首数孔安国,此太史公尊其师故,特先之据,是以断《史记》所载之《诗》必为鲁说无疑矣。”([清]陈寿祺撰,[清]陈乔枞述,《三家诗遗说考·鲁诗叙录》,上海古籍出版社,《续修四库全书本》1996年43页。)今人对此问题的研究可参看左洪涛《〈诗经〉之〈鲁诗〉传授考》,山东师范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年2期。所以此处可断定王符所引为《鲁诗》。

2.《德化》:“诗云:‘敦彼行苇,羊牛勿践履。方苞方体,惟叶柅柅。’”自《诗·大雅·行苇》。王符在这句引《诗》后曰:“公刘厚德,恩及草木,羊牛六畜,且犹感德,仁不忍践履生草,则又况于民萌而有不化者乎?”可知王符将《行苇》一诗明确看作是颂扬公刘之作。《毛序》则曰:“《行苇》,忠厚也。周家忠厚,仁及草木,故能内睦九族,外尊事黄耇,养老乞言,以成其福禄也。”可见,毛诗并未特指此诗赞颂公刘。而据《列女传·晋弓工妻传》:“平公见之,妻曰:‘君闻昔者公刘之行乎?羊牛践葭苇,恻然为民痛之。恩及草木,岂欲杀不辜者乎!’”[10](P209)而《列女传》撰者刘向的传《鲁诗》,王符此处引《行苇》诗意与刘向正同,可见其亦用《鲁诗》义。

由此可知,王符文章引《诗》,无论从文字上,还是诗意上都明显偏重于《鲁诗》。《两汉三国学案》将其列为《鲁诗》派,并列其引《鲁诗》例凡十一条。[11](P249—250)陈乔枞等《鲁诗》研究者也直接把王符《潜夫论》引《诗》归入了《鲁诗》系统。这些说法虽然有失笼统,王符毕竟不是恪守一家一姓诗学传统的经师,但王符《诗》学与《鲁诗》关系至为密切当是可以肯定的。既如此,《鲁诗》是否在学术上对《潜夫论》思想及文学产生了影响呢?要探讨此问题,我们需先考察一下《鲁诗》学派的学术特点。

二、《鲁诗》学派的学术特色

台湾《诗经》学者黄振民曾说: “按三家《诗》,以《鲁诗》传授最广,学最称盛。”[12](P212)《鲁诗》之所以能在汉代社会有如此广泛的流布和传播,有其自身显著的学术特色。

其一、《鲁诗》学派治学严谨,解经精要简约,注重实用。班固曾经在《汉书·艺文志》“六艺略”中说:“汉兴,鲁申公为《诗》训故,而齐辕固、燕韩生皆为之传。或取《春秋》,采杂说,咸非其本义。与不得已,鲁最为近之。”[13](P1708)可见班固对《鲁诗》的评价很高。且可知《鲁诗》在传承的过程中较少变异,保留了较为原始的经义,主要还是因为其学派严谨的学风。这一点从《鲁诗》的代表人物申公身上就可看出。“文帝时,闻申公为《诗》最精,以为博士。”[13](P922)另史载:“申公独以诗经为训以教,无传,疑者则阙不传。”[9](P3121)其“疑者则阙不传”的传《诗》态度,更是为其后学师承。王式是申公的三传弟子,据《汉书》本传载:“山阳张长安幼君先事式,后东平唐长宾、沛褚少孙亦来事式,问经数篇,式谢曰:‘闻之于师具是矣,自润色之。’不肯复授。”颜师古注曰:“言所闻师说具尽于此,若嫌简略,任更润色。”[13](P3160)于此,其学派解诗之精约可见一斑。

不仅如此,《鲁诗》学派还注重经世致用的实际践行,对于经典的解读,往往体现出重实用的色彩。《汉书·儒林传》载:

武帝初即位,臧乃上书宿卫,累迁,一岁至郎中令。及代赵绾亦尝受《诗》申公,为御史大夫。绾、臧请立明堂以朝诸侯,不能就其事,乃言师申公。于是上使使束帛加璧,安车以蒲裹轮,驾驷迎申公,弟子二人乘轺传从。至,见上,上问治乱之事。申公时已八十余,老,对曰:“为治者不在多言,顾力行何如耳。”是时,上方好文辞,见申公对,默然。[13](P3608)

汉武帝好大喜功,立明堂实为满足自己的一己私欲。招申公虽问以“治乱之事”,实为请教明堂之事张本。而申公此时以“为治者不在多言,顾力行何如耳”一语回答,对汉武来说无异于当头棒喝,终究“默然”以对。申公之言正表明《鲁诗》学派注重经世致用的实际效果,并不注重繁琐的章句解说,这和其精约简要的解经传统也是相通的。

其二,《鲁诗》学派学者往往表现出高洁的品行。申公的弟子博士十余人,“其治官民皆有廉节称。”[13](P3608)这可以说是《鲁诗》学派承传的可贵品质。这种品质集中体现于王莽篡政的历史考验之中。齐、鲁、韩三家在西汉皆被列为学官,地位相当。及王莽篡政,《齐诗》学派走上了与其合作的道路,而鲁、韩学派则采取了决裂的态度,其中尤以《鲁诗》学派最为决绝。下面列举几位《鲁诗》学者以证:

龚胜,据《汉书·儒林传·王式传》: “初,薛广德亦事王式,以博士论石渠,授龚舍。”[13](P3610)《汉书·薛广德传》:“薛广德字长卿,沛郡相人也。以《鲁诗》教授楚国,龚胜、舍师事焉。”[13](P3046)据此,龚胜当为《鲁诗》传人。查《汉书·王莽传中》:“(王莽)遣谒者持安车印绶,即拜楚国龚胜为太子师友祭酒,胜不应征,不食而死。”[13](P4127)

高嘉、高容、高诩,《后汉书·高诩传》:“高诩字季回,平原般人也。曾祖父嘉,以《鲁诗》授元帝,仕至上谷太守。父容,少传嘉学,哀、平间为光禄大夫。诩以父任为郎中,世传《鲁诗》。以信行清操知名。王莽篡位,父子称盲,逃,不仕莽世。”[7](P2569)

陈宣,“刚猛性毅,博学明鲁诗。遭王莽篡位,隐处不仕。”[14](P209)

从以上史料可以明显看出,《鲁诗》学者多能够誓死恪守忠义品节,表现出极高的人格品质。面对王莽新朝的威逼利诱,或坚贞不屈,或隐居不仕,其忠贞的品格令人千载之下为之动容。而这,恐怕正来自于《鲁诗》学派强烈的经世致用精神。

其三,《鲁诗》传承者经以致用的品格使得其在文章中喜以《诗》论事。王式尝为昌邑王师,“昭帝崩,昌邑王嗣立,以行淫乱废,昌邑群臣皆下狱诛,唯中尉王吉、郎中令龚遂以数谏减死论。式系狱当死,治事使者责问曰:‘师何以无谏书?’式对曰:‘臣以《诗》三百五篇朝夕授王,至于忠臣孝子之篇,未尝不为王反复诵之也;至于危亡失道之君,未尝不流涕为王深陈之也。臣以三百五篇谏,是以亡谏书。’使者以闻,亦得减死论,归家不教授。”[13](P3610)“以三百五篇谏”可以说正是《鲁诗》学派的学术传统。刘向传《鲁诗》,查《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辑录刘向奏章疏议等各类文章11篇,直接明引《诗》处达16次。他就很注重《诗》史互证。以《条灾异封事》一段为例:

臣闻舜命九官,济济相让,和之至也。……文王既没,周公思慕,歌咏文王之德,其《诗》曰:“於穆清庙,肃雍显相;济济多士,秉文之德。”当此之时,武王、周公继政,朝臣和於内,万国欢於外,故尽得其欢心,以事其先祖。其《诗》曰:“有来雍雍,至止肃肃,相维辟公,天子穆穆。”言四方皆以和来也。诸侯和於下,天应报於上,故《周颂》曰“降福穰穰”,又曰“饴我釐麰。”釐麰,麦也,始自天降。此皆以和致和,获天助也。[13](P1933)

刘向的这段论述,时时将《诗》作为自己的理论依据,并且结合史实进行解说,大段文字都是由这种《诗》史互证的方式敷衍而成,从而将《鲁诗》经世致用的学术特征发挥到了极致。

总之,《鲁诗》学派在整个汉代经学史上,以其严谨的学术态度、经世致用的实用理性和极强的社会责任感赢得了崇高的学术地位,对汉代社会的知识分子产生了巨大的砥砺作用。王符作为与《鲁诗》关系密切的汉代思想家,无论从人格还是文风上都明显受其影响。

三、《鲁诗》对王符人格及其散文之影响

细检王符《潜夫论》,并结合史传对其生平事迹记载,可知《鲁诗》对王符散文影响很大。具体表现为:

1.王符文章忧国忧民,针砭时弊,表现出极强的社会责任感。王符生当汉代社会由盛转衰之际,社会上各种矛盾日益激化,危机一触即发。本传称“和、安之后,世务游宦,当涂者更相荐引,而符独耿介不同于俗,以此遂不得升进。”[7](P1630)虽然终身布衣行事,王符却以其忧国忧民之心对社会治政及风俗进行了深刻而卓绝的批判。

先看社会治政方面。东汉和安之世,作为社会最主要人才选拔途径的察举制度,逐渐变成了世家贵族培植荫亲的手段和工具。官员们徇私舞弊,导致了人才贡举的严重失实,造成了社会治政的极度混乱。王符在《考绩》篇抨击道:

今则不然,令长守相不思立功,贪残专恣,不奉法令,侵冤小民。州司不治,令远诣阙上书讼诉。尚书不以责三公,三公不以让州郡,州郡不以讨县邑,是以凶恶狡猾易相冤也。侍中、博士谏议之官,或处位历年,终无进贤嫉恶拾遗补阙之语,而贬黜之忧。群僚举士者,或以顽鲁应茂才,以桀逆应至孝,以贪饕应廉吏,以狡猾应方正,以谀谄应直言,以轻薄应敦厚,以空虚应有道,以嚣暗应明经,以残酷应宽博,以怯弱应武猛,以愚顽应治剧,名实不相副,求贡不相称。富者乘其材力,贵者阻其势要,以钱多为贤,以刚强为上。凡在位所以多非其人,而官听所以数乱荒也。

此处王符先用四言短句,再用顶真句法,紧接“以”字引导的11个排比短句,语气上急促而充满气势,谴责之声如暴风疾雨般一气涌来。读之,令正直士子畅快,使贪官污吏胆寒。王符一段论述,可谓切中时弊,有理有据。

再看社会风俗方面。东汉社会,不仅皇权统治腐朽黑暗,就连社会风气也日趋畸形。统治者安于享乐,奢侈浮靡,起居饮食,动辄耗资上万。不仅如此,整个社会上行下效,就连民间也弥漫奢侈享乐之风。对此,王符专门作《浮侈》篇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驳。而面对当时社会中“富贵则人争附之”、“贫贱则人争取之”的畸形交际伦理,王符更是在《交际》篇中指出“恕、平、恭、守”的交际四原则,并对当世“情实薄而辞称厚,念实忽而文想忧,怀不来而外克期”的虚伪现状进行了揭露和讽刺。

王符作为一个满怀社会忧患意识的知识人,对身处的世道作出了深刻的批评和透视。这种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当与《鲁诗》学派的经世致用精神是一脉相承的。

2.《鲁诗》经师坚守节操的高洁品质,同样给王符以巨大影响。王符所面对的社会现实,虽然并不如前论《鲁诗》经师一样要以死来坚守自己的忠贞品节,但不畏强权、坚守信念的儒家传统却是王符批判现实的内在精神支柱。

我们读《潜夫论》,时时可以看到他对统治者的辛辣的批判。王符文章中对当朝权臣的无耻行径往往严厉声讨。如面对西羌的边患,东汉朝廷权贵采取的是放弃边疆、内迁民众的投降态度。王符在《救边》中批驳道:

今苟以己无惨怛冤痛,故端坐相仍,又不明修守御之备,陶陶闲澹,卧委天职。羌独往来,深入多杀,己乃陆陆,相将诣阙,谐辞礼谢,退云状,会坐朝堂,则无忧国哀民恳恻之诚,苟转相顾望,莫肯违止,日晏时移,议无所定,己且须后。后得小安,则恬然弃忘。旬时之闲,虏复为害,军书交驰,羽檄狎至,乃复怔忪如前。

这样一段漫画似的叙写,将这些尸位素餐的投降主义朝臣的丑态刻画得入木三分。而在《边议》中更是对这些权贵厉声斥骂:

羌始反时,……若此已积十岁矣。百姓被害,迄今不止。而痴儿騃子,尚云不当救助,且待天时。用意若此,岂人也哉!

此处王符已经无法抑制自己满腔的愤怒,直接对其发出了“用意若此,岂人也哉”的斥责。

王符不仅对权臣的批驳毫无隐晦,有时甚至对当朝最高统治者也直接评判。如《潜夫论·述赦》:

今日贼良民之甚者,莫大于数赦。赦赎数,则恶人昌而善人伤矣。奚以明之哉?曰:孝悌之家,修身慎行,……今主上妄行刑辟,高至死徙,下乃沦冤,而被冤之家,乃甫当乞鞠告故以信直,亦无益于死亡矣。

赦免之令为古代帝王专有之特权,一般为新帝登基或改朝换代时才由帝王颁布,以示更始之意。然王符所处的东汉中晚期却赦赎令频发,直接导致了社会法制的严重混乱,给人民带来了无穷的灾难。对此,王符并没有顾及帝王的威严,将批判的矛头直接指向了当朝君主。我们从其“贼良民”及“妄行”的措辞中,可以看出王符是毫不掩饰地表达了自己对昏君的不满。

面对东汉社会贤者遭难的社会现实,王符更是直接指出了当朝君主的无能。 《贤难》篇云:

夫众小朋党而固位,谗妒群吠啮贤,为祸败也岂希?三代之以覆,列国之以灭,后人犹不能革,此万官所以屡失守,而天命数靡常者也。诗云:“国既卒斩,何用不监!”呜呼!时君俗主不此察也。

这里王符批判的对象仍然是当朝君王,即这里的“时君俗主”。考《吕氏春秋·异宝》云:“其主,俗主也”,高诱注:“俗主,不肖凡君。”[15](P231)王符对当世君王居然直斥为“不肖凡君”,这样的胆魄在“温柔敦厚”的汉代社会中是少见的。王符这种不畏权贵的斗争精神,当正来自于《鲁诗》学派的影响。

3.引《诗》入文,《诗》史互证同样是王符文章的重要特色。王符文章中大量引《诗》作为自己的理论论据。据笔者统计,现存《潜夫论》并叙录三十六篇文章,王符引《诗》共99处,在其文章引用的各种儒家经典中居首位。可以说,王符文章几乎篇篇引《诗》。而且,王符在其文章中同样很注重《诗》经的史学价值,经常是《诗》史互证来充当文章中的理论及事实论据,这与上论刘向文章引《鲁诗》非常相似。我们且看《德化》篇:

夫化变民心也,犹政变民体也。德政加于民,则多涤畅姣好坚强考寿;恶政加于民,则多罢癃尪病夭昏札瘥。故尚书美“考终命”,而恶“凶短折”。国有伤明之政,则民多病目;有伤聪之政,则民多病耳;有伤贤之政,则贤多横夭。夫形体骨干为坚彊也,然犹随政变易,又况乎心气精微不可养哉?诗云:“敦彼行苇,羊牛勿践履。方苞方体,惟叶柅柅。”又曰:“鸢飞厉天,鱼跃于渊。恺悌君子,胡不作人?”公刘厚德,恩及草木,羊牛六畜,且犹感德,仁不忍践履生草,则又况于民萌而有不化者乎?

很明显,王符是接受了《鲁诗》说中将《行苇》一诗是颂扬公刘仁德的说法,并且将其当成了史实来作为自己的论证依据。再如《遏利》篇:

昔周厉王好专利,芮良夫谏而不入,退赋桑柔之诗以讽,言是大风也,必将有隧;是贪民也,必将败其类。王又不悟,故遂流死于彘。

《三式》篇言:

传记所载,稷、卨、伯夷、皋陶、伯翳,日受封土。周宣王时,辅相大臣,以德佐治,亦获有国。故尹吉甫作封颂二篇,其诗曰:“亹亹申伯,王缵之事,于邑于谢,南国于是式。”又曰:“四牡彭彭,八鸾锵锵,王命仲山甫,城彼东方。”此言申伯、山甫文德致升平,而王封以乐土,赐以盛服也。

我们看到,在这些材料中王符也是同样把《诗》作为自己论述的主要依据,而且作为史料的有益补充,从而使得自己的论述更加完整和严密。至此,王符文章中的引《诗》与其所征引的其他儒家经典一起,共同构成了其散文“依经立意”的“醇厚”美学风格。

总之,我们认为,王符虽然并不是恪守师法家法的经师,但是其文章及其人格还是受到了《鲁诗》学派的巨大影响。《鲁诗》学派严谨的学术态度和经世致用的现实精神贯注于王符对社会问题的思考和批判之中。《鲁诗》经师不畏强权、坚守节操的优秀品质内化为王符批判现实统治的斗争精神,《鲁诗》学派以《诗》证史,《诗》史互证的文风也是王符散文“醇厚”特色的有机组成部分。王符《潜夫论》与《鲁诗》之间的关系,是汉代经学影响文学的典型个案。

[1](清)刘熙载.艺概·文概 [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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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清)姚振宗.汉书艺文志拾补 [M].北京:中华书局,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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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汉)毛亨传,(汉)郑玄笺,(唐)孔颖达疏.毛诗正义 [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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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西汉)刘向著,张涛译注.列女传译注 [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1990

[11](清)唐晏著,吴东民点校.两汉三国学案[M].北京:中华书局,1986.

[12]黄振民.诗经研究 [M].台北:正中书局,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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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许维遹撰,梁运华整理.吕氏春秋集释 [M].北京:中华书局,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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