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思,邓 飞
(1.湖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湘潭411201;2.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长沙410131)
论和谐社会视角下的家庭伦理建设
陈 思1,邓 飞2
(1.湖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湘潭411201;2.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长沙410131)
自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目标提出后,社会各界都积极参与到其构建之中,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组成单元之一,在和谐社会建设中起着重要的基础作用,塑造与建设良好和谐的家庭人伦关系,同样也对传承发扬中华传统美德也起着推动作用。
和谐社会;家庭;伦理;建设
家庭伦理作为社会伦理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是我国各朝各代学者所关注的对象,在古代社会伦理中所涉及的“君臣、夫妇、父子、朋友、兄弟”是人们通常所指的“五伦”,讲求“群臣有礼、夫妇有别、父子有亲、兄弟长幼有序”等,这些思想都与家庭伦理息息相关,也曾有学者提出“家尚礼则家大”、“礼义积而民和亲”等思想[1]。这些家庭伦理思想至今仍然是家庭和谐的重要基础,同样也是社会和谐的主要内容与途径。
家庭伦理自古以来一直是我国优秀的传统,对于其内涵分析,必须要从家庭与伦理这两部分分别谈起,所谓家庭,不言而喻,即是指由血缘、婚姻等为基础,以共同经济为纽带而共同生产与生活的团体或单位。对于伦理,从不同角度可以将其定义为不同的内容,如有学者认为伦理是人类社会中人与人之间人们与社会、国家的关系和行为的秩序规范;还有学者认为伦理是一系列指导行为的观念等等[2]。但是无论是哪一种解释,伦理都与规范相联系,即在特定环境下,进行为人处事的行为规范与原则,“伦理”一词最早出现在《礼记·乐记》“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乐者,通伦理者也,是故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一句之中,在《说文解字》中,将伦理解释为“伦,辈也,明道也;理,从玉,治玉也”,这句话的意思是指,在社会统治中,可以通过“治”而达到人与人之间的辈分关系和谐,简而言之,伦理就是一种规范,是人们维系社会和谐的准则,是人们用来维系和评价的特定的社会关系。所谓家庭伦理,就是指在家庭这一特定场所与家庭关系中,人们必须要遵循的家庭之礼、家庭之规范等。
对于家庭伦理的具体内容,从家庭生活所要涉及的各种社会关系出发,可以将家庭伦理分为:婚姻伦理、夫妻伦理、生育伦理、代际伦理等。婚姻的本质属于一种伦理,是两性结合的伦理关系。正如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所说的:“婚姻是具有法的意义的伦理性的爱”。[3]婚姻的伦理性质决定了由其衍生出的一系列家庭关系的伦理,如夫妻伦理、生育伦理以及代际伦理等等,后三者是由婚姻所引发的一连串的连锁反应,这些都是家庭伦理链条中的不可或缺的要素。
和谐社会旨在提升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社会整体良好道德风尚以及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和谐社会建设目标的提出,不仅是与社会每个个体息息相关,同样也是千家万户的大事,家庭作为社会有机体细胞,同样也是社会和谐的重要考评指标。现代社会的家庭中包含了各种关系,不仅是夫妻关系,同样也有代际关系,如婆媳关系、(父)母子关系等,从这一层面来看,所谓家庭和谐也就是要实现家庭中各种人际关系的和谐,由此可见,和谐社会建设目标中所提及的人际关系和谐并非单纯指大社会环境中的各种人际关系,同样也应包括家庭中的人际关系,中国自古就有“家国一体”的说法,可以说,没有家庭的和谐,也就没有国家的和谐。
和谐社会建设目标的提出,旨在促进社会各个方面朝着和谐的方向前进,而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要制定相关的政策、制度等,为和谐社会建设保驾护航,其中也包含了诸多“家庭政策”,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2011年颁布实施的《新婚姻法》,在新婚姻法总则中新增加了并突出强调了婚姻家庭存在的前提,即“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4]再如在和谐社会目标指导下建立的社区管理制度等,国务院也于2011年颁布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受理、研判、预警及考评督导机制,这些创新性的体制为家庭矛盾以及纠纷解决提供了制度保障。总之,在和谐社会指导下,与家庭伦理相关的各项制度也在不断的完善,为家庭伦理建设提供了保障。
在当代中国家庭伦理发展过程中,随着社会经济条件以及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家庭伦理又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变,在改革开放之后,人们越发的对家庭伦理中的孝道与代际伦理、生育伦理问题以及新出现的虚拟家庭伦理等问题进行了重点关注。
针对孝道问题上,当代学者对孝道进行了理论上的扬弃,在传统孝道伦理方面,往往具有两面性的特征,一方面其承载着古代封建的惟命是从的权威思想,另外一方面其也存在着感恩、赡养等优秀思想,而由于当代家庭结构的变迁,代际鸿沟的日益凸显,对传统孝道伦理提出了挑战,孝道伦理,因此在现代家庭结构中,由于大杂院、大家族式的生活方式被打散,小家庭生活结构的出现,必然会引起一定程度上的亲情力消弱,以及一定的利己主义的产生,如当前子女为了争夺家产而变成仇人,为一点蝇头小利大打出手,不顾亲情等现象比比皆是,因此,在现代社会中提倡孝道伦理,发扬传统孝道伦理中的积极成分,有助于更好的培养人们的感恩意识,维系与促进家庭和谐[5]。
再如,在生育伦理方面,在古代时比较重男轻女,这种思想甚至伴随至今仍有出现,且渗透了当代特有的特色,严重者甚至有弃婴、打胎等,这些都是生育伦理所要面对的新问题。在封建社会,打胎等现象很少发生,而市场经济带来了平等、自由观念,随着人们思想日益开放,再加之科技的进步,使人们对于打胎的避讳心理降低,打胎人次也日益增加,且趋向于年轻化,此外还有由于自由性心理引发的婚前性行为、婚外情等家庭伦理问题也是具有典型代表的当代社会产物;最后,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网恋”现象也成为新生事物,“网恋”的发生场所是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但是有学者指出:“失范状态下的虚拟性爱很容易就会走向失控”,如网友见面,女性遭到性侵犯或被抢劫的案例比比皆是,由网恋所引发的各种现象,对传统的爱情伦理发起了挑战,也是当代社会发展引起的新现象。
家庭美德是当今家庭伦理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当家庭伦理在遭遇到当代社会发展所引起的负面挑战的时候,家庭美德建设就成为了推进家庭伦理和谐的重要途径,以与时俱进的家庭美德内容作为媒介,不断加强家庭成员的道德素质,在当今应该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首先是应该包括《新婚姻法》原则中的忠诚美德,即在结婚后,夫妻双方都必须在尊重的基础上,做到忠诚,这是婚姻的基础,也是家庭和谐的重要方法,从道德角度自觉抵制婚外恋等违背家庭伦理的现象发生;其次,要在家庭生活中,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无论是生育子女也好,还是夫妻关系也罢,都必须以平等为为人处事的出发点,要将平等体现在日常生活的一切方面,共同承担家庭义务。
伦理的形成与社会舆论密切相关,当社会对某一事物或者观念形成了共识,那么这一事物或观念就会成为人们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在社会舆论引导上,是一项长期性的工程,需要社会方方面面进行有效配合,如社区文化、媒体导向、学校教育等,在社区文化宣传与构建方面,必须要加强社区管理部门与社区居民的配合,利用社区活动室或社区宣传板等进行和谐家庭的氛围营造,如五讲四美、五星家庭评比等,都是有效的活动方式;在媒体引导方面,应该采用以点带面的宣传方式,即深入居民实际,宣传典型的和谐家庭实例,树立真实的和谐家庭榜样,带动其他家庭单位学习;在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方面,可以在学校教育内容中,增加一些家庭美德的内容,如孝道、和善、婚姻道德、网络伦理等知识内容,以教育的方式来塑造人们和谐的家庭伦理。
法制同伦理一样也是一种调节社会关系的重要工具,在社会发展中,法律通过其特有的强制性维护着社会的规范,家庭伦理同样也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家庭伦理法制化也是推进家庭和谐的重要途径,这是因为,伦理本身具有较强自律性的特点,伦理主要是靠主体在社会关系中的自觉规范,依靠人们内心的坚强信念来维持,具体方式为说服教育、榜样示范等,当个体信念强度无法维持伦理的存在时,那么伦理就会成为空中楼阁,华而不实,伦理很难发挥其应有的效用,这时就需要加强伦理法制化进程,对那些违背家庭伦理的个体进行必要的惩罚,如针对不孝顺的子女,可以罚款和拘留等方式,对其进行惩治,在这种强制力的威慑下,多数人会选择克制自己的行为,从而保证家庭孝文化的发扬。
[1]邓 蕾.家庭伦理道德的建设与和谐社会的构建[J].青年科学,2010(8):36.
[2]王海明.伦理学原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3]马晓燕.试析黑格尔的婚姻家庭观[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2):76.
[4]李 洁.新婚姻法的伦理性问题[J].青春岁月,2011(24):61.
[5]肖群忠.孝与中国文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B823
A
1674-5884(2012)05-0173-02
2012-03-18
陈 思(1983-),女,湖南娄底人,硕士生,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
(责任编校 谢宜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