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 颋
(山东省地震工程研究院,济南 250021)
《元史》卷五一记载:至正七年三月,“东平路东阿、阳谷、平阴三县地震,河水摇动”。之后,明清时期山东20余种府、州、县地方志相继出现了有关至正七年三月的地震记载。《山东历史地震目录》给出这次地震基本参数为,1347年4月11日至5月10日济阳西南部(36.8° N,117.1° E)5级地震,震中烈度为Ⅵ度;《中国历史地震简目(B·C·780~A·D·1986,M≥4.7)》给出这次地震基本参数为1347年4月山东长清东(36.5°N, 116.8°E)5级地震。而《中国历史强震目录(公元前23世纪-公元1911年)》等正式出版的地震目录都没有这次地震。合理确定这次地震的基本参数,是历史地震研究需要认真解决的问题。
在对各种地震史料文献或内部资料进行系统汇总梳理以及有关地方志核查的基础上,分析了这次地震史料的特点:
(1)记载的条目和地点随时间推移而逐渐增多。例如,《元史·五行志》仅记载“东平路东阿、阳谷、平阴三县地震,河水动摇”,而“山东地震,有声如雷”等明显扩大范围和震情模糊的记载,在明代嘉靖《山东通志》首次出现(此时距元顺帝七年已约200余年),明清又被山东多种府、县等方志转载或嬗变。
(2)现代不同文献或资料对这次地震史料取舍的差别很大。例如,《中国历史地震资料汇编》仅选取《元史·五行志》所载1条,而《山东省地震资料》给出了20余条,遂使地震记载点急剧增多。在历史文献中,“一次地震演变为多次,或一地地震扩成多地地震的现象”实属难免。清代方志学家章学诚曾强调,史料“时近迹真”,这是很有道理的。在使用地震史料时,必须注意这一问题,切忌不加分析,一律兼收共吸。
分析各类史志编写情况,以及追朔元、明清不同时代山东政区沿革情况,对这次地震 20余种史料的可靠性一一进行了鉴别,舍弃有疑问的地震史料,只选取较为可信的地震史料,作为校订这次地震基本参数的资料依据。
按照历史地震基本参数确定的基本原则,对这次地震基本参数校订结果为:
发震时间:1347年4月11日至5月10日(格里历,可简化表示为1347年4月-日)。
震中位置:地理坐标为36.5°N,116.8°E,参考地名为平阴西南,定位精度为3类。
震级(M): 4½;震中烈度:Ⅴ。
显然,这次地震属于较强有感地震。类比附近地区历史与现代同类强度地震的有关情况,分析了校订结果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