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市野广告治理问题的思考

2012-04-01 09:07朱广黔
关键词:社区信息管理

朱广黔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管理科学系,贵州都匀558000)

对城市野广告治理问题的思考

朱广黔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管理科学系,贵州都匀558000)

城市野广告的治理存在着暴力执法、市场化运作治理成本过高、广告代理制度不健全、举报有奖政策不能保障市民的人身安全等问题。因此,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整合就业信息,规范信息发布,完善法制建设,加强市场管理和个人信用管理,科学、有效地治理城市野广告。

城市管理;野广告;原因思考;实践措施;综合策略

野广告通常也叫“小广告”,是指未经城市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树木、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上,采用刻画、涂写、张贴、喷印等手段产生的各种广告。城市野广告不仅影响了市容市貌,也为一些不法分子从事非法经营、诈骗活动提供了方便,导致制假、贩假、赌博、诈骗、色情等非法活动日益猖獗,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给社会埋下了安全隐患,成为现代城市管理与发展的绊脚石。

一、城市野广告治理存在的问题

(一)存在暴力执法、以暴治暴现象

部分地区采取“呼死你”或“收死你”系统,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使城市野广告发布者不得不关闭通讯工具,但是利用这种手段进行行政管理涉嫌暴力执法,侵犯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破坏了法治精神和政府形象。部分城市对通讯工具的管理过于松散,城市野广告发布者可以轻易地更换通讯工具,从而使执法行为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二)市场化运作治理成本过高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通过市场化运作治理城市野广告,每年要从执法经费中拨出19.85万元的费用,其成本之高,毋庸置疑。况且这只是历城区一区,若推而广之到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呢?恐怕拨出亿元也不过是个小指头罢了。

(三)广告代理制度不健全

北京市海淀区出现了张贴广告代理制度。但是,是否有相应的配套法规来规范广告代理公司的经营行为,以保证大量广告发布者的利益?对利用代理公司发布虚假广告的情形,是否有相关预防办法和惩治措施?如果没有相应的配套法规,通过广告代理制度治理城市野广告,其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四)举报有奖政策不能保障市民的人身安全

有些城市通过推行举报有奖政策来治理城市野广告,但是,由于市民不是执法人员,在扭送违法者到执法机构的过程中,普通市民很可能因为违法者的强烈反抗而受到人身伤害。

二、治理城市野广告的对策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开展文明、诚信、环保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全市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相关主题活动,唤醒人们的诚信意识和环保意识,提高人们的文明素养,建立以文明、诚信为荣,以传播城市野广告为耻的荣辱观。另外,可加大对反面事例的曝光力度,通过宣传教育,引发人们对不文明行为的反感和谴责,以及对正义、诚信、环保的思考,进而达到更深层次的思想教育,提高国民素质。

(二)整合就业信息,加强就业指导,拓宽就业渠道

就业是民生之本。政府应加强对失业、待业人员的管理,提供就业指导和培训服务,同时,对于城市野广告中的招聘信息,可以通过审查,将其中的真实信息与人才市场的信息资源相整合,以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失业、待业人员就业,全面提高就业率。尤其要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管理,为其提供就业指导和培训服务,提高他们的技术素质和综合素质,促进进城务工人员更好地实现就业。

(三)规范信息发布,创立街道、社区信息公布管理办法,集中发布信息

对开锁、搬家等有合法需求的广告,应当加以疏导。通过创立街道、社区信息公布管理办法,成立社区信息管理工作志愿小组,在各街道、社区内建立公共信息张贴栏,将这部分广告、信息引导到集中发布场所,使其得到集中、规范的发布。对各社区的信息发布管理工作成果进行审查评比,对绩效突出的社区,授予“文明社区”荣誉称号;对获得该称号的社区的信息管理工作志愿小组,授予“文明社区志愿者”荣誉称号,激励每个成员为净化社区环境做贡献。

(四)完善法制建设,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依据法律条文,从野广告的源头抓起,严厉制裁野广告制作者,从根本上杜绝野广告。治理城市野广告,亟待完善法制建设,加大处罚力度。依法治理野广告,要标本兼治,一味地在清理上做文章,野广告是不能得到彻底根治的。

(五)加强市场管理和个人信用管理,掐断非法广告产业链条

为城市野广告提供发布工具的商家,是非法广告产业链条的重要构成环节。应加强管理并予以惩处,使非法广告产业链条断裂,达到逐个击破的目的。加大对各类证照的日常监管工作、证照真伪识别(鉴定)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使用假证的当事人,使各类假证无用武之地。资源互补,利益共享。针对本地违法行为人使用外地手机、外地违法行为人使用本地手机实施违法行为的现象,建立全国地域联动互动机制。此外,建立和完善企业、商家、个人信用档案制度,对制造、提供非法广告发布工具的企业、商家以及城市野广告的直接制造者和使用假证者进行严厉处罚,将其违法行为纳入企业、商家、个人信用档案的不良记录,进行备案,并向社会大众公示,以此强化城市野广告的治理效果。

(六)采用先进技术治理城市野广告

随着社会的发展,治理城市野广告将会有更先进的技术。例如,可通过发展高科技建筑材料,使非法广告发布者无法在城市建筑物上留痕,这种高科技建筑材料应当具备物美价廉的优良属性,以便在城市普及和推广应用;或通过研发高科技清洁剂、喷雾剂清除城市野广告,这种清洁剂、喷雾剂应具有使用便捷的特点,而且符合环保标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更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例如,吉林省辽源市城管支队投资3.5万元从美国购进了一台野广告清洗机。[1]以前墙面上两三平方米的野广告,一个人需要一天的时间才能清理干净,而使用这种机器后,一个人仅用十几分钟就能解决。

(七)搞好部门配合,明确分工,加大打击力度

对城市野广告的治理要形成部门联动机制。公安部门要抽调专门力量,对内容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要严厉打击;城管部门要负责对在重点区域、主要街道散发、张贴、喷涂的城市野广告进行查处;电信部门要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加大停机工作力度,及时切断城市野广告的通讯渠道;工商、民政、卫生、药监、旅游、商务等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负责本部门职责内城市野广告违规行为的整治工作。与此同时,各部门要加大配合力度,形成对城市野广告发布者的威慑力。

(八)落实责任制,完善考核机制

要切实治理城市野广告,必须落实相关责任制。应将城区主要路段城市野广告的治理任务落实到相关单位,负责专项行动的治理任务。对城区主要路段实行区域责任制,负责每天对各责任区域的城市野广告进行巡查和清理工作,做到城市野广告“日出日清”。对城市野广告的治理,要结合“门前三包”工作,由各街道办事处、社区负责落实。各居民小区或机关大院要切实负责本区域的城市野广告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小区信息栏的作用。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将各单位治理野广告的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畴,对工作扎实、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的,要追究负责人的责任。[2]

[1]王建威.“牛皮癣”:正在“癌变”的城市之痛[N].中国改革报,2007-06-01(3).

[2]城市牛皮癣,国外这么治[EB/OL].http://bjyouth.ynet.com/article.jsp?oid=58375642,2009-11-24.

F713.82

A

1673-1395(2012)09-0027-02

2012-06-12

朱广黔(1971-),男,江苏沛县人,副教授,主要从事城市管理研究。

责任编辑 叶利荣 E-mail:yeliro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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