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学习的意义和我学习外语的历程与体会

2012-04-01 20:32伍铁平
当代外语研究 2012年1期
关键词:本族语语言学外语

伍铁平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100875)

1. 学习和研究外语对学习和研究本族语的意义

记得我上中学时(1939~1944),高三英语课本中已有不少文学名著选段。1946年至1947年我在清华大学化工系学习,除中文课外,所有的课程(如普通化学、微积分等)都使用英语课本。课外练习也必须用英文写。这为我以后流畅地阅读英语文献、翻译和校对英语文稿打下了基础。

1947年我赴解放区参加革命,曾被拟派去解放区中国共产党组织的东北局当英文翻译,后被改送至哈尔滨外语学院学习俄语。毕业后我留校工作,直到1962年。期间主编了一部《俄语词源词典》。在编撰过程中,我接触到了跟俄语同属东斯拉夫语支的乌克兰语和白俄罗斯语,跟俄语同属斯拉夫语族的捷克语、波兰语、塞尔维亚语和保加利亚语,以及跟俄语同属印欧语系的德语、法语、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当时我便下决心要逐渐学会这些语言。

1962年我调职北京,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当时称“哲学社会科学学部”)语言研究所从事普通语言学研究。工作中需要广泛阅读各种外语文献,尤其是英语的。这些文献在转引他种外文文献时很少附译文,迫使我至少要学会读懂德语和法语。后来,“文化大革命”使正常的学术活动被迫停止,但我还是继续攻读外语,利用一切空余时间研究《国际歌》原稿作者欧仁·鲍狄埃的生平和《国际歌》的各种版本。因为这个课题的主要文献是法语的,其次是德语和俄语的,所以我阅读了法、德、俄语的许多著作,对我提高法语和德语的阅读能力起了很大的作用。西班牙语也是这时为了阅读西语文献和西语《国际歌》而学的。上世纪七十年代中后期,这项研究成果以两本专著《欧仁·鲍狄埃》(1978)和《汉法德俄英西文对照“国际歌”(注释和研究)》(1975/1982)及若干篇论文的形式发表。

文革期间,我进了社会科学院干校。我利用这难得的空闲读完了《资本论》第一卷和德文版的《哥达纲领批判》与《共产党宣言》,发现了“各尽所能”的“尽”字是误译,因而写出了几篇与此相关的文章,包括《语言中所反映的价值形态的演变》①。读《资本论》时我还发现索绪尔的“语言”和“言语”在英语中分别译为language(罗曼语词)和speech(日耳曼语词),这同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资本论》中所指出的规律(英语常用罗曼语语源的词表示抽象概念,用日耳曼语语源的词表示具体概念)完全一致。

在得出这些发现的同时,我也在思索外语学习对语言研究有什么用处:

首先,它可以帮助人们辨别是非。1986年6月12日《光明日报》刊登文章《纪念高尔基想到的》,把“谁笑在最后,谁笑得最好”这句话当成了高尔基的名言。但是一查词典,发现意大利语、法语、西班牙语、德语和英语②中都有这个成语,因此可以断定这是流行于欧洲的常用成语,不可能为高尔基首创,他不过是引用了这一成语。厦门大学外文系编译的《英语成语词典》(1972)注明该成语来自法语,证实了它不可能是高尔基首创。

这几年国内语言学界讨论“反训”问题。有人断言,一个词不可能同时兼有意义截然相反的两个义项。但只要用外语加以检验,就可以证明这一论断不符合事实。英语study有“学习”和“研究”两个意义。它们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对立的:一般说来,“学习”是指从未知到知,“研究”是从知之较少到知之较多、较深。由于说话环境和上下文的辅助,通常一个句子中只会出现其中一个意义。其实布拉霍夫斯基早在《语言学引论》第二卷(1953)中就有专节讨论这种现象,也举了许多例子(详见伍铁平2000)。如果该著作和国外的相关论述早些被介绍到我国,国内学者大概不会就这个国外早已解决了的问题进行争论了。

其次,只有广泛的外语知识才能使语言研究上升为一门有深刻理论基础的现代科学。印欧语历史比较语言学是建立在比较欧洲和伊朗、印度等地几十种语言的基础之上的。如果不是葆朴、拉斯克、格林这些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奠基人懂得几十种语言及其历史,就不可能诞生十九世纪的科学语言学。汉语也有例子说明了解古今中外各种语言对语言研究能起巨大作用。

在现代汉语中“雁”和“鹅”表示两种禽。但在古代,“雁”、“鹅”是同源词。“鹅”的上古音属歌部疑母平声,王力构拟为*ngai[ηai];“雁”的上古音属元部疑母去声,王力构拟为*ngean[ηean]。二词双声,歌元阴阳对转,用现代历史比较语言学的术语说就是ai和an发生过历史语音交替,所以“雁”和“鹅”同源③。《说文》对“”(即雁)的注释是“(即鹅)也”。郝懿行(1983:1218)引李巡的话说:“野曰,家曰鹅。”还说:“鹅有苍白二色,苍者全与同。”鹅原本是古代人类由雁驯养成的(黎先耀1978),所以河北、四川、湖南等地有些方言中至今仍称大雁为“鹅雁”或“雁鹅”④。

英语中没有单独的词指称“雁”,只有wild goose(野鹅)。俄语和德语也一样,分别有дикий г ycb(野鹅)和Wildgans(野鹅);法语的雁既可以称为canard sauvage(野鸭),也可称作oie sauvage(野鹅)。这些语言用“野鹅”表示“雁”,这说明“鹅”这个词出现在前,表示雁的词组出现在后。显然不符合上面谈到的驯化过程。据此可以推测,在这些语言中理应有过表示雁的词,只是该词后来消失了,因此只好用后出现的“鹅”加“野”进行指称。这些语言中的goose、г ycb、gans同拉丁语的anser(鹅,来自*hanser)、希腊语的Khén(雄鹅)和梵文的hàsaš(水鸟)同源,说明这些词的最早渊源可以追溯到大约公元前七千年到九千年的共同印欧语时期。表示“雁”这一名词的存在当比这还要早。当然,从梵文也可以做出这种推测:英、德、俄、拉、希等语言表示“鹅”的词最先也是表示某种野禽。

除词源外,汉语还存在字源问题,即具体的汉字的来源问题。我国有些语言学家往往将字源(字形的来源)和词源(声音的来源,即命名的根据)混为一谈,这是很不妥当的。例如,“鹅”由声符“我”加义符(严格说应叫类符,因为它表示的不是这个词的意义,而是词所指的事物的类别)“鸟”构成。“雁”字在金文中是个象形会意字,上面为“人”形(后来改作厂),下面呈“鸟”状,从雁群飞时常作“人”形得其字形。可见从字源中找不出“鹅”、“雁”同源的痕迹。

不懂得几十种语言,就不可能建立类型学这门新的学科。俄国人罗曼·雅各布逊(后加入美国籍)是这方面的杰出代表。雅各布逊懂得几十种语言,从妻子那儿他学会了西部斯拉夫语,又因长住布拉格而精通捷克语(波、捷语均属西斯拉夫语)。雅各布逊经常在著作中列举几十种语言的材料,被世界公认为语言类型学的奠基人之一。普通语言学的建立也有赖于至少几十种语言,这方面的一个光辉范例是特鲁别茨柯依的普通语音学著作《音位学原理》。该书由俄国人以德语写就,后被译成英、法、俄等多种语言。作者掌握了几十种不同系属的语言,所以得出的结论比较可靠。

语言类型研究的具体例子也能证明掌握多种语言的必要性。过去我国有语言学著述谈到英语pupil(瞳子、小学生)同汉语的“瞳子”(本来写作“童子”)命名根据相同,都是从瞳孔中有个小小的人像而得义。其实,类似的现象还见于拉丁、法、西、葡、马来、印尼语⑤。德语、罗马尼亚语和丹麦语中,瞳孔也叫pupil;捷克语的panenka也既指“女孩”、“玩偶(洋娃娃)”,也指“瞳孔”。这同闽南方言中的厦门话用“翁仔头”(āng’ǎtāo)指“瞳人”部分巧合。厦门话中的“翁仔”也是指“玩偶”,“头”的意义与普通话相同⑥。据语言学家统计,有三十多种属于不同语系的语言都用表示男孩或女孩的词表示瞳孔(参见Ullmann 1962:266)。

广博的语言知识确实能够实实在在地帮助语言研究向纵深发展。我的意大利语和拉丁语是1984年因病住院时学的(可见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把学外语当作一种调剂大脑的特殊休息方式是有道理的)。学完后,我发现意大利语用cetriòlo(黄瓜)喻指“笨蛋”,与德语用Gurke(黄瓜)喻指“怪人”和“滑稽的人”、俄语用orypyyk(小黄瓜)喻指“长得健壮的人”、波兰语用Ogorkowy(黄瓜的)修饰sezon(季节)喻指“淡季”以及英语用as cool as cucumber(像黄瓜一样冷静)喻指“极为冷静”明显是一脉相承的。

这些例子说明比喻的基础有时并不在于事物间的外在类似性,而可能是出自语言的民族习惯。结合其他例证,我将这一发现著文(《语言的模糊性和修辞学》)发表。

多学一门外语等于多开辟一条比较的途径,能见证更多的语言实例,大大有益于开阔语言视野。《男性直系亲属名称的类型比较》就是比较了十五种语言的材料之后,才得出了一些前人未曾得出的结论。

再次,外语知识有助于开拓新的研究领域。我关于模糊语言学的探讨,最初就是从外国文献中得到的启示。在研究了世界上几十种主要语言表达“书”、“纸”、“糖”、“货物”、“同伙”等词后,我意识到这是个新的课题。为此,我开始涉猎朝文、藏文、印地文、阿拉伯文字母,最终将研究成果著文发表。苏联著名的语言学家、列宁格勒音位学派的创始人谢尔巴(1880~1944)说过:

没有比较的材料,什么都不能认识。由于“语言与思维的统一”,我们不可能在本族语中找到进行比较的材料,我们不可能把思维与表达它的方法区别开来。外国语用另外一些方法来表达同一种思想,因而给了我们进行比较的材料,帮助我们发现本族语中各种各样的表达方法,使我们不致混淆表达的方法与事物的实质……在本族语中似乎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那里面一切都是很简单的,不言自明,没有什么值得怀疑……(而与外语的比较则使)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逐渐地学会不放过他们习以为常的本族语的现象,使学生能发现本族语中他们过去所没有发现的各种细微的思想(谢尔巴1956:43-44)⑦。

这后半段话说的虽然是学习外语,其原理也同样适用于研究外语。巴甫洛夫说:“研究、比较和积累事实。事实——这是学者的空气”。我们不妨在两个“事实”前面加上“语言”两个字,把它作为我们语言研究工作者的座右铭。现在我国提出要在经济方面开展横向联系,在语言研究中也需如此,它不仅表现在冲出语言学自身的界限,同许多学科进行交流,也表现在不局限于一种语言,进行多语言的交叉研究。

最后,学习外语对研究汉语语言学也具有重大意义。德国大诗人歌德(1749~1832)说过:“不懂得外语的人对他的本族语也一无所知”(Pei 1952:285)⑧。我在美、俄、法、德、波兰等国所接触到的语言学家无一例外都会四五种语言。这是这些国家的语言学特别发达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迄今所产生的世界知名语言学家屈指可数,原因之一大概在于我国知识分子的外语水平比外国低。我希望我国从事汉语研究的同志多学几种外语,从事外语研究的同志认真学习汉语理论,这无疑将会大大提高我国汉语和外语的研究水平和教学水平。鲁迅(1976:798)说过:“教师愈会比较,就愈有益处。”俄国喀山语言学派的领军人物博杜恩·德·库尔德内⑨也说过:“比较是所有科学都必需的一种方法。”

奥地利著名语言学家、“词与物”学派的创始人舒哈特(Hugo Schuchardt 1842~1927)⑩说过:“任何一种具体语言的科学研究只有在普通语言学中才能达到其至善至美的境界”(舒哈特1950:258)。法国著名的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在谈到语言学同人类学的关系时说:“一种语言的研究不仅不可避免地会导向普通语言学,而且,这一研究还会将我们导向对所有交际形式的考察”(Lévi-Strauss 1974:95)。希望我国的汉语和其他具体语言研究者跟普通语言学研究者携起手来,共同为提高我国语言学的水平而努力奋斗,使我国的语言学能跻身于世界语言学的前列,令其不愧为中国这一大国的一门重要学科。

2. 比较的巨大作用

舒哈特(1950:53)说过:“没有理由把普通语言学同具体语言学割裂开来……任何具体语言学都要转化为普通语言学,并应成为后者的组成部分。……在最仔细地研究各种具体问题时,我们不应忽略最一般的东西。”“普通语言学的科学价值越高,它就越能彻底地摈弃一切偶然的东西和经验的东西”。具体语言学必须与普通语言学结合,反之亦然。普通语言学涉及许多语言,从多种语言的对比中可以发现许多仅从本族语着眼容易忽略的问题。对此,谢尔巴(1974:340-341)认为:

仅仅掌握本族语的人无法将语言与思维分开。只有在出现了外语这一进行比较的材料时,思想才有可能从词的束缚中摆脱出来。只有那时我们才能开始理解思想本身,我们的思维才能上升到真正的抽象的高度……事实上,完全不懂外语的人[指俄罗斯人]总觉得‘房屋’(俄语为lom)就其实质而言就应是阳性名词,而‘墙壁’(俄语为cteHa)就其实质而言就应是阴性名词。只有当他们接触了如下事实,即法语的maison(房屋)是阴性名词,而mur(墙壁)是阳性名词时,他们才懂得,物体并没有性的范畴,它们不过是古代语言的某些状况的痕迹罢了。……因此……人们经常说:‘只有当你开始教外国人学习你的本族语时,你才开始懂得你的本族语’,……外语学习一方面是认识本族语的最好的手段,另一方面又是从哲学上克服本族语的障碍和发展辩证思维的最好手段。

在《中学外语教学》中,谢尔巴(1956:44)把上述思想说得更加明确:“我敢说,要完全掌握本族语(当然我这里指的是标准语言),即评定本族语的全部财富及其所有的表达手段,懂得它们表达意义的一切可能性,只有学习一种外国语才有可能——我认为这完全不是什么奇谈怪论。”的确,如果不同外语比较,人们对本族语的现象往往习以为常,很少问个究竟。例如,汉语的“大前天”、“大前年”、“大后天”、“大后年”等词为什么用“前”、“后”这些本来表示空间观念的语素来表示时间?又为什么用“大”这个模糊词来表示确切的时间概念?其实,只要比较语言和方言,了解儿童言语和原始人语言的发展过程,就可以知道,思维从具体的空间观念演变为抽象的时间观念,是一条普遍规律。这一规律表现在语言中就是表达时间概念的词在很多语言中都无一例外地来自空间概念。而模糊词很容易派生出表示时间和辈份先后的词义,如英语的grandfather(祖父)和grandson(孙子)。经过这一比较,上述问题的答案不言自明。又如,很多语言都用表示“早晨”的词兼指或派生表示“明天”的词,用表示“夜晚”的词兼指或派生表示“昨天”的词,懂得这些才能深刻理解不少汉语方言用“明朝”表示“明天”、用“夜儿(个)”表示“昨天”的道理。汉语的上述说法反映了语言共有的普遍规律。

博通多种语言和文字的陈寅恪教授(1890~1969)说过:“在吾国思想史上,……其真能于思想上自成系统、有所创获者,必须一方面吸收、输入外来之学说,一方面不忘本民族之地位。”这话也完全适用于研究语言学、文字学以及其他科学。只有中外古今皆通的人才可望成为大学问家。

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学习外语,尤其是英语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当今世界70%以上的文献都是用英语写的。外语学习具备重要的实践意义和教育意义。

英国著名语言学家帕默尔(1983:142)说过:“学习外语是一种很有价值的智力训练。母语的词语同另外一种语言在意义上不会完全一致,因此儿童(或者成年人)在学会这门外语的同时,能够掌握一套与母语不同的概念系统。”这与前面我们所引的谢尔巴的话是一个道理。俄国教育学家乌申斯基(1951:388-389)认为:“要想了解某一观念的特征,最好是把它拿来与另一观念相对比。……这样,进行对比的两个神经痕迹就会联系起来,相互补充,相互起到巩固的作用。”其实,我国古人很早就认识到比较是一种重要的认识方法。王充(公元27~约97)在《论衡·案书》中说:“两刃相割,利钝乃知;两论相订,是非乃见。”洛克(1632~1704)非常重视比较的方法。他(1983:293)说:“知识是由我们比较各种明白而清晰的事物而获得的。”“关系底本质就在于两个事物底互相参照,互相比较”。爱因斯坦(1976:278)也说过:“知识不能单从经验中得出,而只能从理智的发明同观察到的事实的比较中得出。”对语言的自觉认识,也首先来源于比较。对此英国当代著名的语言学家罗宾斯(1987:1)说过:“对语言的自觉认识最早可能是由于同操外语的人进行接触而引起的,可能是由于在一个言语社团中存在着方言分歧并对此有所认识而引起的。”最早确定欧洲各种语言亲属关系的学者是16世纪最著名的意大利语文学家斯卡利杰(Joseph-Juste Scaliger 1540~1609)。德国著名哲学家莱布尼兹(1646~1716)也通过比较研究过不同语言的亲属关系和语言理论问题。至于后来葆朴、格林等学者通过比较,建立了科学的历史比较语言学,这已为众人所知,就不必介绍了。

我国语言学家也很重视比较的作用。例如被钱玄同誉为“国语之祖”的刘献廷(1648~1695)所著《新韵谱》(失传)一书比较了梵语、拉丁语、满语、蒙古语等语言的语音。王力(1982:566-567)推测“这大概是属于普通语音学一类的书”。果然如此,则此书比法国帕西(1859~1940)的《比较语音学概要》(1906)早了将近三个世纪。马建忠(1845~1900)在其《马氏文通·后序》中说:“斯书也,因西文已有之规矩,於经籍中求其所同所不同者,曲证繁引以确知华文义例之所在,”说明《马氏文通》可算是语言共时比较的成果。因此王力(1982:567)充分肯定马氏“在吸收外国文化这一点……是做对了的”。

我国某些语言学者受结构主义思潮的影响,过分强调语言的异性,忽视语言的共性,以致在一定程度上贬低了从马建忠到黎锦熙等一脉相承的传统语法。这些语言学者还批评传统语法学家照抄拉丁语或英语语法,没有注意到传统语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语言的共性或深层结构。现在国际大气候发生变化:乔姆斯基猛烈批判结构主义,替以《波尔·罗瓦雅尔语法》为起点的传统语法进行了彻底翻案,认为结构主义批评这种语法照抄拉丁语法是毫无道理的。这种语法所反映的正是人类语言的共性或者其深层结构。在我们看来,世界的语言既然是人类的语言,就必有共性;既然是民族的语言,就必有其个性。否定个性或者否定共性都是片面的。

杨树达(1984:20)非常重视比较的作用,认为“科学之发生,最初必由于比较……比较而后,各取其相同者为一类,而后大类分;大类之中又细别其同异而后小类立;复有异者,仍细分之。科学之成,大都由此;其在文法,何莫不然”。孙楷第(同上:5-6)为此书作序时特别称赞杨氏“通东西洋文法学,于工具根柢二者,兼而有之”,并指出,“研究中国古文法学……必通外国文法学,而后参伍比较,有所因依。”王力也广泛对比中外古今各种语言,希望我国外语工作者重视比较教学法,重视汉语的研究(王力1957)。从心理学来看,“人认识一切客观事物都是通过比较来实现的。人只有在将对象和现象彼此加以比较的时候,才有可能正确地在周围世界中确定自己活动的方向”(曹日昌等1964:283-284)。

比较在第二语言教学中尤其重要。在近年来同国外某些汉学家的接触和书信往来中,我发现这些学者尽管汉语说得和写得都很好,但偶尔流露出的一些错误往往归因于他们受了本族语的干扰。因此第二语言教师必须熟悉学生的本族语,才能找到他们犯错误的原因,对症下药,药到病除。否则,就像不明病因的医生一样,只会乱开药方。

有一位英语和俄语都很好的德国汉学家(博士)用汉语给我写信,其中有这样一句话:“某某先生四月份中(应加“旬”字,或说“四月中旬”,这涉及汉语喜用双音节词的问题,有些外国人缺乏这方面的语感)要到德国来访问(应改为“探望”或“看望”)妻子。”德语和俄语都分别用一个词besuchen、навеститв表示“访问”、“拜访”、“看望”和“探望”等几层汉语中用不同词表示的意义。这位学者将德语习惯(德语中“看望妻子”可用besuchen)移植到汉语,于是造成了“访问妻子”这类错误的搭配。我们不能责怪这位学者,因为《现代汉语词典》(1996)对“访问”的解释是“有目的地去看人并跟他谈话”,并没有说明“妻子”不能作“访问”的宾语。刘叔新主编的《现代汉语同义词词典》(1987)对“访问”的解释是:“‘访问’强调去了解一下所看望的人的情况,有庄重的态度色彩。”这一解释就很能说明问题:因为妻子是至亲,所以不能作“访问”的宾语,同“访问”的“庄重的态度”不协调。

这个例子给我们一个重要的启发:我们应该针对母语为不同语言的人编写不同的《汉语词典》。通过比较,发现外族语言和汉语中的词汇在语义、搭配、语体、修辞等方面的区别,有针对性地详细说明汉语词的特点。这对外族人学汉语的帮助将大大超过不考虑这种特点的《现代汉语词典》。

语言的正确的(借用现象)和不正确的(本族语的干扰)移植现象可以归并到一门新学科,即语言接触学的研究中去。20世纪末,柏林和纽约Walten de Gruyter出版社出版了一套由Hugo Steger和Herbert Ernst Wiegand主编的大型“语言科学和信息科学丛书”(德文书名HandbücherzurSprach-undKommunikationswissenschaft,简称HSK),共24卷,每卷均数千页。其中的一卷就名为ContactLinguistics(接触语言学)。我相信,随着各国交往的日益频繁,语言相互影响必然加强,这门学科一定会得到蓬勃的发展,因为它对外语教学有特别重大的意义。要从事这门学科的研究,比较是一种十分重要、必不可缺的方法。

在西方,语言相互借入作为语言接触的一种表现,其历史至少可以上溯至公元前五世纪。据罗宾斯说,古希腊历史学家、在西方史学中被尊称为“历史学之父”的希罗多德(约前484~约前425)和其他一些人就“曾引用并讨论过外来词。柏拉图(前427~前341)在对话《克拉底洛篇》中承认希腊语词汇的一部分可能来自外国”。“当时已经有操双语的人,并且有职业口译人员”,因为当时“希腊人和非希腊人在商业、外交以及日常生活的许多方面,一定有过相当多的语言接触”。希腊哲学斯多葛派的创始人芝诺(公元前366-264)“就是一个能操双语的人。他的第一语言是一种闪米特语,后来才学会了希腊语”。我国早在《周礼》中就多次提到“象”。汉代的郑玄根据《礼记·王制》等材料解释道:“通夷狄之言者曰‘象’……东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北方曰‘译’。合总名曰象者,周之德先致南方也。”唐朝的贾公彦在解释这段话时说:“译即易,谓换易言语使相解也。”可见我国早在公元前就已有翻译官从事东南西北外族语言的口译工作。潘允中所著《汉语词汇史概要》(1989)辟专章论述了从上古到近代的借词、译词及其来源。如再有人将它同外语借词的时代和借入的途径进行历史的、类型的比较,那就不仅构成语言接触学的重要篇章,而且是比较中外语言现象和比较语言学说史的丰富资料。

前文已经谈到,事实上《马氏文通》已部分地建立在中外语言比较的基础之上。其实马氏(1983:382)在该书中还比较过中外汉字:“叹字者,所以鸣心中猝然之感发,而为不及转念之声也。斯声也,人籁也,尽人所同,无间乎方言,无别乎古今,无区乎中外。乃旁考泰西,见今英法诸国之方言,上稽其罗马希腊之古语,其叹字不出‘哑’‘呵’‘哪’之类,开口声也;而中国伊古以来,其叹字不出‘呼’‘吁’‘嗟’‘咨’之音,闭口声也。然声有开闭之分,而所以鸣其悖发之情则同。”可以看出,马建忠的比较是建立在中外古今的多种语言之上的,这是一个优点。不过,他说西方语言的叹词都是开口声,则失之片面。例如,英语的叹词hem(或hm)(哼)便是例外,尽管这种例外确系个别。现代汉语中的叹词也有不少是开口声,如“啊”、“哈哈”等,所以马说不妥,但他进行比较的努力是值得充分肯定的。

马克思和恩格斯、王国维(参见陈寅恪1983)、苏格兰人类学家弗雷泽(J. Frazer,1854~1941)、洪堡特(2001)、拉法格(1963)和杨树达(1980)全都从各自的研究领域验证了进行语言比较的重要性。

在进行语言比较的时候,必然遇到共性和个性的问题。Alan Dundes(1968:22)有段话说得很好:“每一个都在某些方面(1)像所有其他的人;(2)像某些其他的人;(3)不像任何人。十八世纪(如以波尔·罗瓦雅尔语法和逻辑为代表的普遍唯理主义学派——伍注)关注的是普遍现象,这是属于第一类观点;……大力研究个别差异当属下阶段的任务。”极端结构主义者否认语言的共性,就有点像第三类观点那样可笑。1968年,乔姆斯基刚露头角,结构主义仍在语言学界占主导地位,因此Alan Dundes才会说出上文最后那句话。事实上,1968年以后西方语言学的发展并没有只侧重研究语言的个别差异,以乔姆斯基为代表的学派倒是在某种程度上又回到第一类观点上去了。

鲁迅说:“优良的人物有时候是要靠别种人来比较衬托的,例如上等与下等,好与坏,雅与俗,小气与大度之类。没有别人,即无以显出这一面之优,所谓‘相反而实相成者’,这就是。”这正是世界各国语言学家进行语言类型比较所应持有的科学态度。赵元任(2002)“精通英、法、德文”,他关于普通语言学的论述就特别可信。

3. 进行普通语言学研究必须读外语原著

恩格斯曾建议“……从原著里去研究这学说,而不要依靠第二手的作品”(《学习》杂志1955年第3期第9页)。推而广之,从事一切与外国有关的研究,都必须读外语原著,而不要满足于读译本,因为译本往往出错,给人以误导。下有两例,可兹说明:

(1)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说人类“从铁矿的冶炼开始,并由于拼音文字的发明及其应用于文献记录而过渡到文明时代”。然而,经过不知多少人校订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1972)第21页却将德语原文的Buchstabenschrift(拼音文字)误译成“文字”(德语为Schrift),误将人类过渡到文明时代的时间提前了好多个世纪(关于此事的考订详见拙著《语言和文化评论集》第206、244、318-319等页,该书于1997年由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出版)。我就此事给马恩列斯编译局写过信,他们在以后的版本中改正过来了。遗憾的是,及至2002年,仍有人说:“恩格斯指出:人类‘从铁的冶炼开始,并由于文字的发明及其应用于文献记录而过渡到文明时代。’长期以来,人们经常引用这句话,但实际上,并没有真正了解其深刻的含义。相反,极力宣扬的仍然是口说语言中心论……”。这段话有两个大错误:第一,将恩格斯原话中的“铁矿”改为“铁”,从而造成与“冶炼”的错误搭配,因为“冶炼”是指“用熔烧、熔炼、电解等方法把矿石中所需要的金属提取出来”(见《现代汉语词典》)。铁已经是提取出来的金属,不可能再“冶炼”。第二,恩格斯原话中说的是“拼音文字”,这正好充分说明拼音文字的巨大作用。

(2) 埃德蒙·利奇所著《列维-斯特劳斯》的中译本(1986)第107页将位于英、法之间著名的Dover Strait(多佛尔海峡)误译作“多佛大街”,大概是将strait(海峡)误认作street(街道)了。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业内竟然有人多次重复“多佛大街”这一笑话。错误的译文和对这一错误译文的不断抄袭给我国出版界的声誉造成了巨大的损害,严重误导了那些不看原著的读者。

4. 寸金难买寸光阴

学习外语要善于利用点滴的空闲时间。古人说“寸金难买寸光阴。”鲁迅说过:“哪里有什么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都用在工作上的。”带着这一认知,有一段时间,我不论到哪儿,身上总带着一本书,有空就看。例如每天早晨为女儿取牛奶,牛奶总有晚到的时候。等公共汽车、坐公共汽车也有好多可以利用的时间。开会前和等牛奶开锅的时间都可以看书。积少成多就可以看出成绩。这些零碎时间不大可能用来读大部头著作,因为刚翻开书,找到前后思路时,时间就过去了。利用这些零碎时间的比较好的方法是学外语。一本用英语写的《法语自修读本》(TeachYourselfFrench),我就是用这些零碎时间学完的。五分钟读一个例子,译一句法文,打开书就可以集中注意力,不需要找前后思路,非常方便。这时的法语学习为我在文化大革命中研究欧仁·鲍狄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读过张贤亮《绿化树》的人,大概记得他在那艰苦的岁月中,在农场油灯下攻读《资本论》的喜悦心情。他的生动描写仿佛重现了1969~1970年我在河南息县干校几十个人睡的一间仓库里忍着酷暑读《资本论》和学外语的情景。当时有人讽刺我,说学八种语言也没有用,因为当时正是“读书无用论”盛行的时候。然而,后来的事实证明,在别人把干校的空闲时间用来钓鱼和打扑克的时候,我所学的马列外语原著,为我后来撰写有关的文章和研究语言类型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个语言教学工作者……不仅应很好地掌握他所教授的那种语言,而且还必须是一个真正的语言理论家”(谢尔巴1956:9)。我想读过本文的读者,一定会同意谢尔巴的上述论断。学习外语,一定要思考问题。思考加上求证,就是研究。研究的结果就是理论。所以,只要认真思考,仔细求证,要成为一个语言理论家不是不可能的。

附注:

① 初稿刊《汉语学习》1981年第6期,增订稿及其英文详细摘要刊英国《宏观语言学》1994年第5期。

② 这句话意大利语是Ride bene chi ride l’ultimo;法语是Rira bien gui rira le devnier;西班牙语是Reirá oportunamente el que ria en último término;德语是Wer zuletzt lacht,lacht am bester;英语是He laughs best,who laughs last或Better the last smile,than the first laughter(见A. Arthaber编《意、拉、法、西、德、英、希腊语的格言和格言性语法比较词典》,意大利米兰出版,1972年)。意大利文学语言的历史比法语长,所以《英语成语词典》称这个成语源自法语,可能不确。

③ 王力(1982)《同源字典》第433页(商务印书馆);陆宗达、王宁(1983)《训诂方法论》第81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章太炎《文始》第1卷第1、5页。章太炎还曾指出“雁”是拟声词,“谓其音岸岸也”。“岸”的上古音也是属元部疑母去声,和“雁”相同。“歌”“元”等字是我国音韵学中代表韵部的符号,“疑”等字是代表声母的符号,关于这些韵部和声母的构拟音和“对转”的意义,见《同源字典》第13、18页。

④ 四川方言的材料为石安教授告知。

⑤ 详见伍铁平(1984)。

⑥ 所引闽南方言材料见厦门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研究所(1982)。“’”代表隔音符。

⑦ 原文次序和译文有所更改。谢尔巴的话有一定的片面性。由于俄语方言分歧较少,所以他感到在他的本族语中没有什么可以比较的。但是像汉语这类语言,有多种方言而且彼此差别很大,完全可以在本族语内部进行方言之间、方言和普通话之间、现代汉语普通话和方言与古代汉语之间的比较。这方面我国和外国已经有不少语言学家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比较。

⑧ 这句话在西方著名哲学家卡西尔所著《人论》(1985:170)中也被引用,译为“谁不懂得外国语,谁也就不了解本国语”。

⑨ 库尔德内30岁任教授,能用俄、德、波、法、意、捷、斯洛文尼亚、立陶宛和一系列其他语言撰写著作(见H. A.康德拉绍夫1985:119)。

⑩ 有人称他为“所有时期的最出众的语言学家之一”,见兹维金采夫(1956: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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