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警官五年制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思变

2012-04-01 00:34佘明祥
职业教育研究 2012年10期
关键词:五年制警官警务

佘明祥

(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 江苏 镇江 212003)

我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之变迁

我国“学徒制”职业教育的前身 20世纪80年代以前,国营(现在称为国有)企业普遍实行在我国已延续了上千年的“师傅带徒弟”式的学徒制技术培训。这种模式培养人才的效率低下,再有名的师傅,一辈子也培养不了多少徒弟,是较低生产力水平上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

我国现代职业教育的发展 现代社会旧知识不断被更新,新知识不断产生,综合学科、边缘科学大量出现,各种技术的融合度不断增强,所有这些促使了行业岗位或消亡、或新生。学习新知识能力、职业迁移能力,发展创新能力越发显得重要,因此,新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呼之欲出。上世纪80年代,有实力的国营企业为了弥补师傅带徒弟的不足,纷纷成立了职工业余大学,将理论知识融入职业人才培养之中。同时,为了解决技术人才的严重不足,政府、行业、企业也创办了大批职业大学、专科学校、中专学校、技工学校等,这些专门学(院)校实施的职业人培养模式是我国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本阶段正好贯穿了改革之初的20年,为国家培养了大批复合型技能人才,为改革开放初期的国家建设提供了重要人才保障,并为及时弥补因“文革”而导致的人才断层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本阶段的职业教育与精英教育并没有多大区别,较多注重理论学习,课程按严格的学科体系设置,理论知识的安排体系完整、衔接有序、逻辑缜密。职业学校的教材与综合性大学一脉相承,只是难易等级有所不同而已。比如,在定量分析问题时精英教育多用d,职业教育多用△,如将dt换成△t、将dl换成△l等等。此阶段职业教育没有从传统的精英教育中独立出来,不同类别的教育之间的界限模糊,与“师傅带徒弟”式的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相比,似乎有矫枉过正之嫌。

我国当代职业教育发展 进入21世纪后,我国与国外产业逐渐对接,中国不经意间成为“世界工厂”。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被迫跟随产业发展而调整,打工仔、打工妹不自觉地成为中国新式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践行者,他们对中国社会做出了卓越贡献。2010年,打工妹李春英作为代表登上了美国的《时代》杂志。我国当代的职业教育主要借鉴了国外先进的职业教育理论和方法,先后引进了德国“双元制”模式、加拿大以能力为本位的CBE模式、澳大利亚技术与继续教育TAFE模式、国际劳工组织模块式技能培训MES模式等。在参照国外先进职业教育理念的基础上,教育部文件提出了“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也有学者在德国“双元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推出了“工作过程系统化”的培养模式。

五年制高职教育是对我国高职教育的补充 五年制高职教育是江苏省首创的,近年来,五年制高职教育在全国蓬勃发展,为国家经济建设输送了大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目前,以工科为引领的五年制高职教育已积累了较多的办学经验,形成了自己的教育特色。文科类的五年制高职教育起步较晚,发展相对滞后。司法警官高职教育主要集中在全国的原司法警官院校、政法院校等,相当一部分已通过独立升格或合并重组的形式成为独立院校,主要招收高中毕业生。

司法警官五年制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内涵

警务化管理的概念最早由公安院校首先提出,考虑到我国的警察与军队同宗同源,公安院校的不少领导和教职员工最早的职业都是军人,警察和军队又都是武装性质的纪律组织,因此,在学生管理甚至教育训练中采用了军事化方式。可以认为,警务化管理就是警察院校中实行的“军事化管理”,其核心是培养学生令行禁止、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严谨作风。高职教育实施警务化管理,强调的是学生日常管理警务化,通过对学生着装、警容风纪、言行规范、仪容仪表、警务礼仪、一日生活等方面的教育和管理,促进学生职业素质和职业行为习惯的养成。

司法警官五年制高职教育实行警务化管理的必然性 司法警察和公安警察同属于中国人民警察序列,警务化管理是二者共同需要。监狱代表国家对罪犯执法,担负惩罚和改造罪犯、维护国家和社会稳定的重任,是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劳教所代表国家对劳教人员进行教育、感化、挽救,其执法行为也具有强制性、规范性。监狱、劳教所管教民警的工作具有军事化的性质,历史上监狱、劳教所管教队伍正是从军队转化而来的。对监狱、劳教所人民警察实行警务化管理,对警容风纪、执勤规范、礼仪规范、执行禁令等方面进行严格限制,是加强监狱、劳教所人民警察队伍正规化建设,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执法水平的保证。因此,培养监狱、劳教所人民警察的司法警官五年制高职院校实行警务化管理也就有了必然性。

司法警官五年制高职教育实行警务化管理的优越性 对于五年制高职学生而言,警务化管理下的人才培养是扬长避短的教育方式。学生多是初中毕业,没经过高中阶段的学习,没有参加过高考,文化素质先天不足,这是五年制高职的短处。经过五年的警务化管理后,学生的专业思想普遍稳定,服从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普遍较强。笔者在对监狱单位开展的警校毕业生基本情况的调研过程中发现,几乎所有受访者均认为五年制高职警校毕业生较能适应艰苦的管教岗位,能用、管用是他们的长处。

司法警官五年制高职教育实行警务化管理的局限性 警务化管理客观上是培养同质性的人才,在一定意义上限制了学生个性的发展。从人的发展的角度来看,不利于特才、专才的成长,与现代教育理念也有不协调之处。实施警务化管理的学校教育,在一定程度上也淡化了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学生大量的时间需要用在内务卫生、队列会操等警务活动中,对于文化基础不扎实、学习能力不强的五年制高职学生而言,限制了其创新能力和职业迁移能力的培养。监狱单位对司法警官五年制高职毕业生的总体认识是文化基础较差,尤其是文字功底不足,对工作影响较大,对学生个人发展也形成较大的障碍。由于学生知识面较狭窄,难以应付复杂情况,面对狡诈、顽固的罪犯往往方法不多、处理简单,有时甚至束手无策,在工作中缺少创新精神是较为普遍的现象。

司法警官五年制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

(一)在警务化管理的约束条件下司法警官五年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特点

任何事物均具有两面性,警务化管理也不例外,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然而,司法警官五年制高职教育坚持警务化管理已经形成共识,否则,学校就没特色、没根基,缺少了生存的必然性,完全可以被其他院校所取代。

司法警官五年制高职教育具有警务化管理的特点,又属于五年制文科类教育,办学时间不长、尚缺少成熟的经验。可以说既不能复制其他类别院校成功的人才培养模式,也不能复制全国其他司法警官院校成功的人才培养模式。只能参考别人的经验,结合自己的特点,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探索、不断创新,才能构建比较科学合理的司法警官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模式。

司法警官五年制高职教育主要培养监狱、劳教所人民警察,工作对象是罪犯或劳教人员,工作性质是充满挑战性的斗智斗勇的对人的管理活动。因此,人文素质的培养显得十分重要,具备较好的文化素质和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警务技能,才能适应岗位要求。社会上绝大部分五年制高职教育是工科类专业,培养生产一线的高技能人才,工作对象是物,工作性质是将物生产为合格产品,在一定的生产技术条件下,其生产活动相对单一,对专业技能的要求较高,对人文素质的要求也相对较低。二者的具体差异如表1所示。

表1 工科类专业与司法警官文科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差异表

从人才培养模式的历史沿革来看,我国职业教育的第三阶段正好适应当前生产力的发展,这也是我国职业教育迅猛发展的重要原因所在,因为它顺应了时代的发展。但对于文科类专业而言,也许并不完全适合,文科类专业技能往往并不显现于某一方面,且随着工作环境的不同而发生显著变化。而在生产领域,在生产技术没有飞跃发展的情况下,一项成熟的生产技能在甲企业内适用,在乙企业内也适用,在国内适用,在国外也适用。因此,笔者认为,对文科类专业而言,职业教育发展第三阶段在某种意义上是对职业教育发展第二阶段的矫枉过正。

尽管如此,也不能说职业教育发展第二阶段与司法警官五年制高职教育完全匹配。这一阶段的高职毕业生与综合性大学毕业生在人才培养模式上没有本质的区别。在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今天,该模式显然已经不再与时俱进。也就是说,司法警官五年制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需要改革,只有改革才能生存,才能发展。

(二)构建警务化管理特色下的司法警官五年制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

实行警务化管理是司法警官五年制高职院校的鲜明特色,是警校校园文化的精髓,需要经过较长时间对学生进行警务化管理的熏陶。因此,警务化管理应该贯穿于学校人才培养的始终。从历史的经验来看,不同人才培养模式之间的根本区别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实践课与理论课谁为主导的问题,它决定了主要教育资源的投入方向;二是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如何开展的问题,它决定了教学的组织形式。就学生投入的时间而言,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在警务化管理的条件下,就学生投入的时间而言,教学活动(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与警务化管理也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如图1所示。

图1 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教学活动与警务化管理的关系图

因此,构建司法警官五年制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除了要考虑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个变量外,还要考虑警务化管理这一变量。

另外,学校教育是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的,司法警官五年制高职院校是为监狱、劳教事业的发展培养人才。学校教育要培养学生的生存与发展能力,对警校学生而言,用人单位希望毕业生能尽快适应工作岗位,也就是对现有技能的要求较高,如警校生的队列指挥能力、队前讲评能力、教育矫正能力、记分考核能力等,培养这些专业能力是警校的责任,是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但笔者认为,不能对毕业生的专业技能过于苛求,除了学校教育外,专业技能是长期工作经验积累的过程,也是离开学校后可以通过自己学习总结而不断提高的。相反,文化素质、专业理论是基础,是影响人的发展的重要因素,尽管走上工作岗位后也可以再学习、再提高,但相对专业技能而言,更应该在学生时代打好基础。学校教育不是企业行为,不能为短期利益而影响学生的长远发展。

图2 人才培养模式图

司法警官五年制高职教育的对象是初中后毕业生,文化基础的学习应该加强,最好能达到五年一贯制,贯穿整个学习生涯,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才有一定的后劲,才能具备一定的发展基础。轻实践,重理论的教学不符合高职高专人才培养的特点,轻理论,重实践也不符合法学类文科专业的教学规律,因此,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值得借鉴,但不宜一味追求和模仿。基于这样的思考,司法警官五年制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应有两条主线,一是警务化管理,一是文化基础教育。具体如图2所示。

该模式两条主线齐头并进,贯穿于学生学习生涯的全过程。同时,应将专业理论课与专业实践课适度结合、适度分离。结合部分实行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分离部分仍然按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形式组织,与时尚的职业教学人才培养模式相比,也要在一定程度上突出专业理论教学。事实上,这是一种力求平衡的、折衷的、具有警校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

[1]马能和.五年制高职教育发展及实证研究[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9.

[2]杨帆,等.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与学生个性发展[J].价值工程,2010,29(11).

[3]王前新.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J].职业技术教育,2003,24(10).

[4]孙勇,等.发达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模式比较分析及启示[J].继续教育研究,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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