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获悉,《电力企业节能降耗主要指标的监管评价》将于2012-11-01起实施,从发电标准煤耗、供电标准煤耗、电网综合线损率等方面严控电力企业能耗损失和电力生产输送成本,推进低碳电力发展。
近年来,电力行业通过结构调整、技术改造等,加快节能减排。2000-2011年,我国发电企业供电煤耗已从392 g/kWh下降到329 g/kWh,但与日本、德国等国家约300 g/kWh的供电煤耗相比仍有差距。
为促进电力企业降低能源消耗率,保证设备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近日批准《电力企业节能降耗主要指标的监管评价》这项标准。标准明确发电机组供电标准煤耗等多项指标,电力监管机构每年将对监管范围内的发电企业上年度供电标准煤耗予以公布,并提出监管意见。同时,对电网企业的综合线损率等指标也作了规定。
电监会表示,将通过标准的推行,逐步将电力企业能耗损失控制在合理范围,有效控制电力生产和输送成本,推进低碳电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