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南菲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英美文学研究所,浙江 杭州 310018)
犹太女作家玛丽·安亭(Mary Antin)和亚伯拉罕·卡汉(Abraham Khan)同为20世纪初美国犹太文学发轫的标志性人物,其自传《应许之地》(The Promised Land)甫一出版即大为畅销,是当时最知名的移民传记。然而安亭在美国犹太文学史上的影响却远逊于后者。与《应许之地》在普通读者中广受欢迎相反,评论界对这部作品并不热衷。原因主要在于:第一,《应许之地》倡导的“同化”价值观因为缺乏对美国社会的批判而显得浅薄幼稚。“安亭一心只想被同化,以至于缺乏批判的思考。”[1]42尤其60年代民权运动取得一定成功后,对美国族裔文学的评价更强调文化的“飞散”特性,《应许之地》因为“彻底地内化了主流话语,顺从了主流文化对她的殖民”[2]32无法得到大多数批评家的青睐。第二,《应许之地》在文类上属于自传。这一文体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处在叙事作品和编年史的边缘,没有受到足够重视。尽管自20世纪70年代起,自传逐渐成为各种后现代理论的试验场,但大多数批评家还是只把自传看成史料的补充,少有学者用文学批评手段对该作品进行研究。
然而笔者认为,既然《应许之地》是一部在全美范围内引起关注的、以同化叙事为范式的20世纪移民自传经典之作,那么对这一叙事的进一步梳理就很有必要。同时,自传作为一种特殊文本,正日益引起国内外学者的关注,从叙事学视角对自传进行研究方兴未艾。因此本文将《应许之地》的移民同化叙事置于不可靠叙述视阈内审视,试图揭示该自传展现的同化过程是通过叙事手段构建起来的,是作家为了让自己的故事能符合美国读者期待,进而在美国“进步”和“包容”的宏大叙事中有一席之地而采取的叙事策略,以期对《应许之地》的研究提供新的角度。
《应许之地》因为对美国同化的高调拥护“而成为美国同化叙事的极致。”[3]作品分为两个部分,分别讲述犹太女孩安亭在俄国和美国的生活。美国生活的部分紧紧围绕同化展开叙事,从政治身份美国化、教育和语言美国化、精神世界美国化等方面叙述了她被美国文化同化的过程。
首先是政治身份美国化。第九章“应许之地”是作品叙述美国经历的第一章,集中谈的是公民身份问题。本章的题目和书名重合,足见公民权利之重要。随着政治身份美国化,即美国公民权利的取得,安亭得以享有受美国宪法保证的自由、平等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这一权利看似空洞,却从原则上对美国人民承诺了一个相对公平的机制。公民身份赋予的信仰自由,至少在制度层面,保证了犹太人不会因为宗教而受到歧视待遇。公民身份还意味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美国法庭,原告和被告,证人和旁人都坐在一起,没人低人一等,也没人被欺负。正像宪法说的,大家全都是自由和平等的。罪犯被绳之以法。”[4]260
但政治身份美国化的意义并不仅仅在于司法层面。它使普通人民和政府官员之间不再是统治与被统治的上下关系,而是代表与被代表的平等关系。所以当安亭写信给波士顿的议员之后,就立即得到他的回应,还亲自领着她参观参议院。公民身份还让安亭认识到“伟大的华盛顿和我是同胞,我们都是美国公民”[4]224。这种关联让安亭觉得自己也有成功的可能,因而信心倍增。最重要的是,公民身份让安亭有了一种认同感。她宣称美国是“我的国家”,因为“国家是全体公民的,我是公民之一”[4]225。即是说,共同的公民身份让本土出生的美国人和他们来自世界各地的兄弟姐妹不再有高低之分:“我是一个来自栅栏区的傻孩子,但我也被给予了美国的自由。”[4]247
不能否认美国公民这一政治身份,对犹太人安亭来讲弥足珍贵。和其他少数族裔不同的是,犹太人在大离散以来的近两千年时间里,在世界各地流离失所,一直是居住国低人一等的“居民”,而从未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享受过“公民”的权利。安亭移民之前生活的沙皇俄国是当时欧洲反犹活动最猖獗的国家,犹太人遭遇了限制居住、强迫改宗、横征暴敛、反犹驱赶种种暴行。来到美国之后,美国公民身份确保了安亭和其他人同等的权利,把她从种族和性别的双重桎梏中解放出来,让她有机会发挥自己的优势,与其他人平等参与竞争,为理想奋斗。
其次是教育和语言美国化。与取得公民身份密切相连的是获得接受教育的权利。或者说教育是公民权利的一种具体体现:“走向波士顿,她(安亭)无疑将在这里找到宗教自由。但对她和她的姊妹们而言,免费的公共教育才是更直接的承诺。”[5]美国的教育不仅免费,还否认了性别、阶级、种族的区别。这对身为犹太人和女性双重他者的安亭是莫大的福音。免费教育确实培养和激励了贫穷又智慧的年轻移民智力上、专业上和艺术上的热忱。“如果美国真是金山,学校就是山上的堡垒。因为美国不光在山里有黄金,还有金子般的珍贵机会,留给那些受过教育的人。”[6]接受教育是获得体面职业、提升社会地位的前提。教育让安亭意识到,自己要把学习热情、学习能力和写作天赋运用到极致,以争取成功。尤其在老师推荐发表了她的英语短文后,她更坚定了要以写作成名的决心。此外,学校女教师身上的独立精神、尊严和成就感,也为安亭成为一名知识女性提供了前行的动力。总之,“公立学校对我们外国人和对这个国家做的最伟大的事,就是把我们变成美国人。”[4]222
毋庸置疑,教育给移民带来的好处还在于教他们掌握英语。移民通过语言学习发生转变是《应许之地》的中心叙事之一。内什说得好:“韦氏标准美国英语通过一致的语言打造了美国社会;英语习得好比一张车票,引导犹太移民走向成功。”[7]英语作为与多数人人际交流的工具和主流文化的载体,其重要性无需赘言。对移民来说,学会英语是融入主流社会的基本前提。而且,安亭在求知若渴、强烈希望有归属感的少年时代来到美国,在学习英语语言的同时,也接触了以语言为载体的美国历史、地理知识、文化价值观念,很容易将它们一并吸纳、内化。她声称“我热爱英语……我对美国历史的发展过程感到高兴,尤其是对美国人一开始是英国人感到高兴。要不然我就没机会学习这门美丽的语言了”[4]208。其实是巧妙地借宣布自己热爱英语之机,将自己和美国联系在了一起:她没有英国人的祖先,但她可以崇拜英语;而一旦掌握了英语,她又和英国人有了文化和情感的联系。
语言同化叙事常常被用来展示人物逐步舍弃母语,习得第二语言的过程。安亭的经历就是新移民通过语言习得被改造,皈依主流文化,获得重生的例证。她15岁在报纸上发表英文诗作,18岁出版第一本英文书,30岁凭借《应许之地》成为作家。用英语写作,是移民、作家融入文学主流,获得物质利益和文化上的合法地位的基本前提。
最后是意识形态美国化。安亭接受美国同化在精神上的表现,体现在《应许之地》包含的超验主义思想。与梭罗的《瓦尔登湖》一样,《应许之地》里,大自然的清新扑面而来:“橡果如雨般纷纷下坠,小松鼠仓皇奔走,时不时还有踯躅的蟋蟀唧唧低吟,在充满香气的空中奏出和谐的天籁之音。”[4]330因为相信超验主义所主张的人和自然共享的灵性让彼此可以通感交流,安亭觉得自己的生命会因为偶然的户外之旅发生改变。她不止一次提到听到了春燕呢喃,目睹了芳草萋萋,她就对人类生出信心。
世间万物都具有的“超灵”性,是超验主义者所谓的“灵魂的灵魂”。它让人的意识超越现实经验,直接感知上帝。这种观念深刻影响了安亭对于犹太信仰的看法,她坚持认为犹太教在摘去光怪陆离、讲究形式的面具之后,其精髓是个人与上帝不需要借助任何中介的交流[4]39。因为超灵性还让万物分享了上帝的神性,成为上帝的一部分,爱默生感叹“站在空阔的土地上,就仿佛头脑沐浴在清爽的空气里,思想被提升到那无限的空间中,所有卑下的自私都消失了……我成了上帝的部分或分子”[8]。安亭则说:“作为人类一分子,我是多么了不起……我精神抖擞地活在这20世纪之初,头脑里贮存这世间的一切智慧。我就是过去,我就是现在,我就是将来,我永远存在。”[4]364
超验主义强调个人的中心地位,认为个人潜力无限。安亭也坚信贫民窟的日子充满了各种可能性,假以时日就会结出硕果。超验主义看重个人的主观能动和自立能力,而安亭的表达则是:“一旦我们存在,就要创造出自己的世界。没有什么可以强迫我偏离我自己选择的道路,我热衷对万事万物保留自己的意见。”[4]181
身份的美国化,使安亭摆脱了以前在俄国受到的种族和性别的双重限制;教育和语言的美国化,则内化了她对主流社会的认同和归属感,也是她融入主流社会的基础;超验主义价值观念的形成,让她从精神上与主流思想取得了一致。总之,《应许之地》的中心叙事,就是将美国文化同化作为外来移民最理想的文化模式。
《应许之地》里高调的同化叙事让多数批评家对它持否定态度。他们把作者安亭与叙述者安亭完全等同起来,他们要么认为安亭为了融入美国不惜出卖自己的犹太品性,如路德维格·列文森指责《应许之地》是“对犹太人民的公然背叛”[9],撒拉·科亨以“玛丽安亭的《应许之地》——撕毁承诺”为题,批评安亭使用“最令人印象深刻的语言敦促移民忘记自己的文化传承”[2]28;要么批评她“叙述与美国主流文化对移民叙事的规约严丝合缝”[10]。可以说类似批评的出发点都按照古典叙事学的思路,把真实性看成自传文类的最高叙事原则,即戈尼克(Vivian Gornick)所言:“非虚构文学里的‘我’永远都是可靠的叙述者,读者必须承认‘我’在说真话。”[11]
事实上,对自传文本绝对真实的争论早已有之。歌德把自己的自传命名为“诗与真”,安德烈·莫洛亚不止一次指出,“传记文学是本诸真实的艺术移植。”[12]茨威格同样质疑自传文本的可靠性,在他看来,人的自我认识是“真实自传永久的对手,因为它要谄媚地引诱我们,不是按我们真实的样子去表现,而是按我们希望自己被看到的样子”。[13]弗莱认为,“大多数自传,和小说一样,是创作冲动的产物。这种冲动使作者只选择那些能构成某种完整模式的那些经历。”[14]303解构主义大师德曼更是极端地认为自传就是虚构。总之,在自传文本构建的过程中,语言、叙事和修辞等叙事策略都参与了对事实的歪曲、改变和修正已是后经典叙事家们的共识。
由于自传的基本特征是自传作者用满足当下“我”的自我意识为标准,有选择地筛选过去的事件,来构建或者说创造出文本里的性格趋于一致的“我”,这使得“我”叙述的话语和实际发生的情况必定存在不一致。按照自传研究专家伊肯(John Paul Eakin)的说法,自传本质上是一门“参照的艺术”[15]。将自传文本与文本本身、该作家的其他文本,以及与外部世界进行参照所发现的差异,即是自传不可靠叙述的体现;即申丹和许德金提出的文本内不可靠叙述、文本间不可靠叙述和文本外不可靠叙述。[16]
文本内不可靠叙述的标识主要包括:
第一,公开地谈论叙述者的可信度以及公开承认记忆模糊或衰退的表述。作品一开头就指出:
我活在这个世界上,已经完全被改造过。是时候说说我的故事了。其实也可以说我已经死去,因为我故事里的人不是我自己。我完全可以用第三人称来讲这个故事。是她,不是我,才是真正的主角。我还有我的生活要继续;而且我的生活开始于她的生活结束之后。[4]xi
叙述者明确开门见山就指出自己叙述不可信,借此拉开了作者“我”、叙述者“我”和人物“她”之间的距离。在谈及记忆问题时,叙述者也明确表示自己的记忆并不真切:
也许父母知道的要比我记忆中的更多或更少。可我还是坚持凭自己支离破碎的回忆来重构自己的过去。我很想把它们都串起来,这些记忆就像黑暗山路上一盏盏小灯,发出飘忽黯淡的灯光,映出我小小的身影。她显得好陌生,我都怀疑是不是我。[4]80
第二,叙事话语本身存在明显的矛盾。仍以上述开头段落为例,这段话的“我”和“她”有着多重矛盾的含义。“我”既表示完整的“我,如一二两句里的“我”;又可以指过去的“我”,如“我已经死去”;“我”还可以指现在的“我”,因为“我的生活要继续”。从“她”才是“故事的真正主角”以及“我的生活开始于她的生活结束之后”判断,似乎“她”是过去的“我”。但是这故事其实又是关于完整的“我”的。此外,在安亭同化经历的特殊性和典型性问题上的叙述也矛盾重重。叙述者既表示自己的故事“是一份个人的回忆录,但更是成千上万移民生活的写照”[4]xiv。又说在美国四处碰壁的父亲代表了众多贫苦移民,他们“口袋空空来到美国,没有一技之长,思想由于多年的压迫变得迟钝”[4]182。如此一来,女儿的成功和父亲的失败到底哪个更具代表性?事实上,安亭只用两年就读完小学,以全优的成绩初中毕业,在报纸上频频发表诗作,成为波士顿小有名气的才女,并在犹太团体的资助下出版了一本书,其收入让她得以进入最好的私立高中就读。这样的故事还是比较特殊的。她姐姐“把(受教育的)渴望深埋在心里,到工厂里去上班。那里空气污浊,周围都是和她一样满面愁容的人,还要受工头的呵斥”[4]200。这种情形,似乎才是第一代移民更为真实的境遇。叙述者一面敦促美国本土出生的人不要歧视移民:“我的美国朋友,你可曾想过,也许那个罗圈腿的裁缝有一个上大学的儿子,将来会参与修改美国宪法。所以请你一定记住,他和你不是没有关系”[4]183一面又强调移民的负面形象:“波士顿贫民窟里住的大部分是外来移民,他们不梳头不洗脸,邋遢得很,成天无所事事,是卫生署的噩梦,也是政客们喜欢利用的工具。”[4]184她甚至还提到贫民窟里有户人家,“大约从中国还是南太平洋的什么小岛上来的,行事鬼鬼祟祟”[4]134。关于美国平等的话语也缺乏一致。叙述者一面反复强调“一个普通的贫民窟孩子和人民领袖可以建立起深厚友谊,因为他们爱着同一面国旗”[4]223。同时又说,“洁瑞黛住在艾普顿街,所以她不愿意和住在丹佛街的我打交道。她穿着簇新大红斗篷,活跃在校园的舞台上,浑身散发出的优越感令我第一次认识到自己有多卑微。”[4]273“后湾区(富人区)和丹佛街(贫民窟)的孩子,到底无法手挽手走在一起”[4]295。
第三,“自传叙述者对自我以及他人或物进行描述和评价时,堆砌明显带有强烈主观性、感情色彩或攀缘邀誉的词汇、句式和修辞等”[17]。具有这类特征的段落有很多。篇幅所限,仅举如下两例。在描述英语时,她说:
没有更好的机会表达我对英语的热爱了。我真高兴美国人一开始是英国人,这样我才能继承这门美丽的语言。英语比其他任何语言更能表达幸福的甜美和逻辑的清晰。我十分清楚,我对不朽的信心就来源于英语所指向的似锦前程。[4]208
全文的结尾也是这种堆砌的集中体现:
我在这辉煌的殿堂里(图书馆)里自由徜徉,浮想联翩。不,不是我属于过去,而是过去属于我。美国是所有国家中最年轻的,所以她继承了一切历史。我是美国孩子里最年轻的,所以她一切价值连城的遗产都已交到我的手中……我是所有辉煌过去的总和,我是所有灿烂明天的开始。[4]364
在自传中还存在互文性不可靠性。“即同一自传作家关于同一时期的两部自传的出入所导致的互文性不可靠性。”[18]50比较安亭1899年出版的第一本书《从波罗特斯克到波士顿》(From Plotzk to Boston)和《应许之地》可以发现这类不可靠叙述。《从波罗特斯克到波士顿》是她写给在俄国的舅舅的意地绪语家书,后来用英文改写成了札记的形式。该书从懵懂少女的视角讲述了一个犹太家庭从俄国飘洋过海来到美国的艰辛历程。而在13年之后,安亭在《应许之地》里复述这段经历时,表达明显不同:在《从波罗特斯克到波士顿》里,“我们一家”要坐船去美国,引来的不过是“玩伴们的仰慕”,大人们更感兴趣的是“我们的包袱里都装着些什么家当。”[19]15而且“尽管关于美国有许多神奇的传说,但聚在车站送行的人们仿佛是在参加葬礼,充满同情的涕泪横流把我们快要逼疯”[19]15。我对美国的向往,也仅仅是对一次未知旅行的期待。但在《应许之地》中,“安亭一家要移民的消息不胫而走,让我“出门买两戈比的黄油都要被家家户户拉着问长问短……新朋旧友从四面八方赶来,祝贺我们,为我们祈福,问各种关于美国的问题,托我们向他们美国的亲人带话”[4]164。“我自己虽然有些兴奋,有些感伤,但最深切的感受,是一场探险即将开始的喜悦”[4]164。在《从波罗特斯克到波士顿》里,我在火车上“对窗外的风景兴致全无,脑子里尽是车站的情景。我耳边响起每一次离别的声音,心跳似乎就会停止一小会儿……天空灰暗阴沉,刺骨的细雨绵绵密密地下着,晨间的雾气让人看不清前面的路。四周一片死寂,仿佛所有的悲欢都已被人忘记”[19]15。而在《应许之地》里“我”不再是无心观景,而是愉快地望着窗外,觉得“那两条锃亮的铁轨从天上横空而出,将我带去那伟大的世界”[4]166。在《从波罗特斯克到波士顿》里,我因为晕船,在船舱里躺了足足一周,除了水什么都没吃的时候,我开始“怀念起波特罗斯克来——那是我熟悉的地方,是有朋友有亲人的家园”[19]60。但在《应许之地》里,对故土的眷恋、旅程的艰辛、前途未卜的忐忑都被一笔带过,取而代之的是对海洋的超验感受:“我深深感到这幅场景的庄严伟大!想像自己独自一人在海上飘荡,其他人都不复存在,只有海洋和天空是真实的。我听着涛声阵阵,觉得是在和故友谈心……整个大海既存在于我之内,又出现在我之外。”[4]179
参照当时外部世界的真实情况,可以看到文本对事实或相关事件采取“过度报道”或“不充分报道”而导致的不可靠性。《应许之地》的文本和外部世界最大的不一致就是对当时激烈的排外浪潮的不充分报道。《应许之地》写作时间为1911~1912年,此时,“在美国历史上还没有哪个历史时期的排外主义像1880~1920年那样纷繁杂乱、扑朔迷离,其中的各种因素时而交替上升,时而共同发挥作用,把限制外来移民的浪潮推向了登峰造极的程度,形成了一股前所未有的排外狂飙。”[20]就在安亭来到美国的1894年,臭名昭著的“限制移民联盟”成立,针对黑人、中国人和犹太人的歧视和打压愈演愈烈。同时,美国舆论界也趁机造势,1896年种族主义者弗朗西斯·沃克在《大西洋月刊》撰文,两次提到新移民是“愚钝野蛮的农民”后,美国各种刊物上发表的优生学文章层出不穷,它们连篇累牍,以生物决定论为出发点,将种族之间遗传学上的微小差异加以放大和绝对化,来为排挤移民提供理论基础。1910年,美国移民委员发表了长达42卷的调查报告。该报告通过大量的表格和数据,试图说明最近25年移民运动与以往相比发生的变化。报告指出的东欧南欧落后民族组成的“新移民”,与西欧北欧的先进民族组成的“老移民”区别,成为限制移民政策的基础。而且,在新移民中,又以东欧犹太人特别令排外主义者反感。因为犹太民族虽然长期颠沛流离,受尽迫害,却没有丢失自己的宗教和文化传统。沙皇俄国栅栏区的设置,让那里的犹太人有机会严格地按照犹太律法实行自治,所以东欧犹太人绝大多数都是正统派的犹太教徒,也就更遭到排外主义者的恶毒攻击。所有这些在《应许之地》里几乎只字未提。此外,安亭在写《应许之地》时已经是家务缠身的母亲和妻子,但这本自传却以她充满学习热忱,站在自然史俱乐部门前的少女时代为结局。在《应许之地》里,安亭信心满满说要上大学,现实生活中,安亭连高中都没有念完,虽然也在大学里修了一些课程,但没有拿到学位。在《应许之地》里安亭用犹太传统仪式的愚昧迷信来衬托美国的科学与进步,但在实际生活中她总是在家用最传统的方式庆祝犹太节日。
《应许之地》的同化叙事是安亭和五十年代以来的美国犹太作家群的最大区别。对这一点,克拉默尔(Michael P.Kramer)的评价十分贴切:
美国犹太作家大都不愿意被贴上“犹太”的标签,这一点上安亭和他们一致。但安亭与他们不同的是,这些二战后崛起的作家表现的是一种“批判式同化”,他们关注的是美国和犹太两种文化不可调和的冲突。同样用英语写作,同样与犹太传统保持距离,但战后的犹太作家因为对主流文化也保持距离而使得这种双重的疏离恰恰成了他们犹太性的特征。[21]
换句话讲,50年代后的犹太作家虽然也摆脱犹太传统,但他们对主流文化始终存在质疑。他们书写的是同化了的犹太人没有根基的漂泊感,是身处繁华仍然感觉被流放的异化感。这种在美国文化和犹太传统之间挣扎取舍,患得患失,成为他们创作的源泉。
与他们不同,安亭在《应许之地》中展开的是移民同化的宏大叙事。因为当时的美国,随着移民的大量涌入,本土主义者对他们各种排外运动层出不穷。在这样的政治气候下,身为作家和移民权利活动家,安亭认为自己有责任反驳本土主义者对移民种种莫须有的诽谤。她是肩负着“提升移民形象,让美国人认识到移民对美国文化所做贡献”的女性。[18]293
为了达到“属下”发出声音,被主流社会听见的目的,安亭结合当时美国社会爱国热情高涨的特点,在自传中采用同化叙事,以本人成功融入美国社会的经历,来表达移民对美国国家的热爱以及对美国文化的拥戴。其目的是为了展现新移民主观上愿意被主流文化所接受,客观上也有能力逐步吸收美国的生活方式、价值标准甚至精神境界,最终可以在美国这个“熔炉”内获得和其他美国人一样的文化特征,以抵制甚嚣尘上的反对移民言论。安亭的成功同化让移民封闭保守,既缺乏被同化的愿望、也没有被同化的能力,甚至还有可能用异质文化“污染”美国本质文化等等排外理论不攻自破。《应许之地》的同化叙事策略恰到好处地符合和超越了读者的期待,让美国读者在一定程度上对排外言论进行了反思。正如《纽约时报》评论的那样:“安亭是一个美国人。就像她在书中写的,我们看不起移民,因为他们贫穷、粗鲁、笨拙。但他们很快就可以成为优秀的美国人,因为他们懂得珍惜美国的价值。”[22]可以说这一策略让安亭赢得了为移民辩护的机会。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应许之地》的同化叙事并不是像一些批评家认为的那样没有价值,而恰恰是这本移民自传的真正意义所在。
但必须注意的是,安亭的顺利同化只是一种“虚构的真相”。“读者和传记作家都必须认识到修辞、叙事手法和风格不但组织事实,而且也改变事实,以便创造一个文本世界的生平”[23]。即是说,安亭的同化过程并非历史真实,而是构建出来的文本真实。通过对《应许之地》文本内、文本间和文本外三方面不可靠叙述的分析不难发现,作者安亭为了被主流社会所接纳,不得不附和主流“移民同化”的价值观念,在其自传中对自己的生平进行编辑,有选择地遗忘,有目的地保持沉默,甚至不惜自相矛盾,来构建出一个顺利同化的文本世界,以使自己的故事能放进“熔炉”、“超验主义”、“平等”、“教育”等种种同化叙事的范畴。这些有意识的不可靠叙述,恰恰揭示了主流话语意识形态对移民作家创作施加的压力和限制,以及作家本人在身份构建的过程当中对这些压力的让步与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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