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俗符号的美学意义

2012-03-20 01:00徐军义
渭南师范学院学报 2012年9期
关键词:民俗符号形式

徐军义

(渭南师范学院人文学院,陕西渭南714000)

论民俗符号的美学意义

徐军义

(渭南师范学院人文学院,陕西渭南714000)

民俗是一种具有结构性、完整性和自由性的文化符号系统。“民俗”中“民”的主体是社会生活中的人,他们具有共时性和历时性的特征;“俗”是人类社会实践中的一种文化模式,它们具有多样性和自由性。人类在历史实践中创造了民俗符号系统,它承载了一定的文化内容,文化内容使符号形式具有了意义,符号形式又引导和规范了人的生命存在样式。在民俗符号系统中,内蕴了人类生命的自由创造和形式表达,它们具有文化象征的功能和价值。

民俗形式;符号象征;文化审美

民俗是人类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群体性文化生活形式,它通过具体的社会生活符号体现出来,是人们相互认知、理解和行动的生活指南,是社会交往中最基本的文化指令。凡有人存在的地方,就有和他们相关系的民俗形式,正是这些民俗所具有的规范性和引导性,才使人从自然人转化为社会人,并逐渐成为社会生活中的一员,而感受到生命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人民生活在民俗当中,就像鱼类生活在水中一样。”[1]444个体的人因为民俗而具有了社会生活,社会生活也因民俗而被人们认知、理解和接受。

符号的基本功能是认知和交际。古希腊医学家希波克拉底把病人的症状看作是具有表征功能的符号,并以外在的形式来判断病人内在的病理,被称为“符号学之父”。近代德国哲学家卡西尔,在其文化哲学体系中认为:人类文化就是一套完整的符号体系,并提出人是创造符号的动物。[2]33-34人类通过劳动实践创造了符号形式,而符号形式承载了文化内容;文化内容使符号形式具有了意义,符号系统又规范和引导了人的生活。在现实中,人不是生活在一个单纯的物理世界中,而是生活在一个符号世界中,人们通过符号认识和理解世界。民俗符号只是人类创造符号系统中的一种。

民俗生活中的个体认知、群体对话或是共同体的交往都是以民俗为内在的意义和外在的形式而连接在一起的。每一个生命体的存在价值和意义,只有在民俗实践中才能得到社会集体的认可和接纳,每一民俗符号的形式展示,都应有它的文化指称功能和价值象征意义。

一、民——社会民俗的主体

民俗的主体是“民”,但历史上对“民”的认识并不完全相同,有一个从片面到比较全面的认知过程。19世纪,一种认为“民”是指古人,另一种认为是指农民。进入20世纪,随着民俗学研究的深入,人们对“民”的分析和界定也越来越清晰,1906年,美国学者萨姆纳出版了《民俗》一书,认为原始人、古人创造民俗,现代人继承古俗也创造新民俗,凡有社会生活的地方就有充分的民俗存在,其“民”是指任何时代的人。美国当代学者阿兰·邓迪斯认为:“‘民’可以用来指任何人类的群体,只要这个群体至少有一个共同点,至于这个联系群体内部的各个体的共同点究竟是什么,则要看具体情况。它可以是相同的职业、语言,也可以是共同的宗教,等等。重要的是,这样一个因为某种理由而结成的群体必须有一些它确认为属于自己的传统。”[3]2进一步肯定了民俗存在所具有的多样性,或是职业传统,或是共同信仰,或是生活习惯等,它们都是人类实践的社会创造,是历史发展的结果,它包括了古往今来所有人类的群体。

1922年,北京大学创办的《歌谣周刊》,在“发刊词”中认为“民”是国民,它没有阶级、城乡、时代、地域等的限制。1927年,中山大学创办《民间文艺》,在“发刊词”中认为“民”是平民,是相对于社会上的皇帝、士大夫、僧道的农夫、工匠、商贩、兵卒、妇女、游侠、优伶、娼妓、仆婢、堕民、罪犯、小孩等民众。[4]31-331983 年,钟敬文在中国民俗学会成立大会上提出:“一个国家里的大部分风俗,是民族的(全民共有的)。当然,民族里面又包含着一定的阶级内容。同样的过年,喜儿、杨白劳的和黄家地主的就很不一样。但是他们都要在同一天过年,这也是事实。所以重要的民俗,在一个民族里具有广泛的共同性。它不仅限于哪个阶级。”[1]383“民”,不仅存在于农村,也生活于都市。在古代、现代、甚至未来,“民”是一个绵绵不绝的生命群体。

马克思提出“人的类特征恰恰就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5]53,认为人不仅适应自然,而且能够改造自然,更重要的是改造自我和社会,是一种有意识、有目的的社会活动。正是这种无限的社会创造活动,形成了人类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形式,创造了不同的民俗样式,并赋予了它们不同的价值和意义,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主要行为规范和准则。民俗生活作为全民族集体的创造,它渗透于社会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并在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生活中都能体现出来,它集中展示和表现了一个民族共通的情感。中国作为一个文明古国,历代先人都参与了民俗的实践,他们走过了无数的社会生活,演绎了许多有意义的生命存在方式。在所有“有意义的社会生活”细节中,大多都能体现出它的民族特性。这些民俗生活可以通过历史考古、文献记录等方式得到确认。

因此,民俗之“民”,指的就是社会生活中的人,他既存在于过去,也存在于现在和未来,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历史上各不相同的民俗生活,具有前后的连续性和差异性,也具有当下共时性的关联性特征。“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6]60,每个人都处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都从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他是社会生活中的一个,更是历史的结果,也是自然的事实,是社会民俗生活的创造者和实践者。

二、俗——独特的文化模式

民俗的“俗”是根据西文“folklore”中的“lore”翻译的,它的字面意思是知识。在实际生活中,它通过社会实践获取,具有约定俗成世代相传的事实,是一种具有普遍性的文化知识,但它并不完全等同于中国古代文献和日常生活中所说的“俗”,如风俗、习俗和礼俗等,他们既是一种知识,还是一种实践的生活方式。从文字文化的角度看,“俗”,习也,从人谷声。[7]165在汉字符号中,“俗”是和社会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它通过人们的生活方式体现出来。在不同地域生活的人们,民俗生活具有相互间的差异性,如俗语说“十里风俗不相同”,就是民俗自由性的言语表达。民俗是土地上的风,他们会随地而赋形。但他们又有相通性,都是人们生活的一种形式呈现,是人类的知识创造。

在民俗学史上,“俗”的定义有三类。第一,1871年,泰勒在《原始文化》中,将旧时代社会的行为举止、风俗庆典、迷信仪式、神话传说等称为社会“遗留物”,就是所谓的“俗”,它是古代遗留在当今社会的东西。[4]46-49第二,1953 年,美国人类学家威廉·巴斯寇姆在《民俗学和人类学》一文中提出口头文艺说,认为民俗属于文化人类学的一个分支,而文化人类学就是研究各民族的风俗、传统和制度的。“对人类学家来讲,民俗是文化的一个部分,但不等于整个文化。它包括神话、传说、故事、谚语、谜语、叙事歌谣和其它歌曲的歌词,以及其他次要的形式,却不包括民间艺术、民间舞蹈、民间音乐、民间服饰、民间医疗、民间风俗、民间信仰。”[8]283-290第三,俗是民间文化,认为“民俗学可以说作包含人民一切‘文化’的学问”[9]106。1973年,美国民俗学家多尔逊把民俗的“俗”界定为可以用“民间文化”、“口头文化”、“传统文化”、“非官方文化”等范畴来表达的对象。这三种关于“俗”的认知都是根据他们自己的民族传统文化来界定,但对中国的民俗研究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在中国,顾颉刚最初用“民众文化”指称民俗,认为它包括三个方面,风俗方面、宗教方面和文艺方面,重在精神层面和生活实践中的形式表现。20世纪30年代,钟敬文用“民间文化”来指称民俗,80年代,又重新进行了补充和认定。[10]这两种认知,都结合了中国社会的历史传统和民族情感,具有针对性。结合中西民俗学家们的看法,他们对“俗”的认知有差异,但都肯定了民俗存在的多样性。一种民俗的形成是多因素合力的结果,是社会群体的共同创造集体生命的形式表达。在民俗的形式中,体现出生命对自然、社会和人生的理解和认识,它们所体现出来的是一种独特的文化模式。

在远古社会,由于生命生存的需要,只有集体生活,才能保存个体生命。在无数次人与自然、社会、自我的矛盾冲突和历史沉淀中,逐渐生成了一个民族的文化结构模式。它在日常生活中不断渗透和强化,成为社会成员基本的生活样式。这样,一种基本的生命文化模式就慢慢地形成并稳定下来。人类的进步,社会的分工,又推动了文明的发展。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人们能够自动合理地占有和利用人类不断积累的生活知识,它体现出了集体的自然力量和情感力量,显示了民众的普遍要求,进而形成了社会分工后不同职业约定俗成的社会知识范畴等。正是大众群体的社会生活方式,才构成了国家文化生活的基本内容,从而促成了一种文化制度或是传统的形成。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人从一出生,就日复一日地参与到这种民俗的生活方式中。只有这样,他才能为社会所接纳,他的生活才有价值和意义。正是这一套完整的社会民俗行为,构成了人们彼此进行交往活动的文化模式。

从符号学观点看,民俗作为一种独特的社会文化现象,它反映着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历史传统、社会习俗、大众心理等文化形态。它内蕴了民族的哲学、艺术、宗教、风俗等社会价值体系的起源。从古代到现代,民俗以一种生动的形式,传承着人类的社会文化,在不同时代,构成了文化意味的动态结构,推动了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

在民俗的文化模式中,生命被引导和规范,通过自由创造,完成存在的价值。作为具有模式化的民俗生活,它具有稳定的形式和普遍的内容,能够完成生命的自然转化,表现为生命自然而然的接受和内化,并成为一种自觉实践的行动方式。因此,民俗是一种使生命得以延续和实现价值的社会文化模式。

三、民俗结构——有意味的符号系统

文化是人类思维和活动所创造产品及其意义的总和。文化的创造就是人类生命的无限劳作,“正是这种劳作,正是人类活动的体系,规定和规划了‘人性’的圆圈。语言、神话、宗教、艺术、科学、历史,都是这个圆的组成部分和各个扇面”[2]87。民俗只是人类文化大圆上的一个扇面,它在人类社会实践中形成,与“民”的生活密切相关,包含了最基本的衣食住行、社会礼仪、生命信仰、时代风尚、欢庆娱乐等民间风俗。它是一种流行并传承的文化模式,且通过一定的生活符号形式展示出来。

人类在历史实践中所创造的不同符号形式,都包含着主观情志和客观物象的统一,有自身的价值和意义。如“古者庖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取法于地,远取诸物,近取诸身,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11]270符号的创造是人类实践的结果,是人们认知和理解世界的主要工具。人们之间的交往,也是通过一系列可感知的符号单元,将它们组成完整的结构系统,以表达一定的“意思”,实现生命间的相互沟通,从而打破了自然的时空对人的限制,使不同的生命体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存在。

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在《普通语言学教程》中提出“能指”与“所指”的一对概念,认为“能指”是音响形象,“所指”是概念,两者之间是一种自由组合的关系,以此确立了语言系统的结构性质。它启发人们,任何一个符号的意义,从本质上看,都是由它所归属的系统决定。“语言不可能有先于语言系统而存在的观念和声音,而只由这个系统发出的概念差别和声音差别。”[12]100-101它们对理解民俗符号系统的构成和意义具有启发性作用。

当人们接触某一民俗时,一般是通过自己的感官接受到一个直观、形象、具体的符号形式,即为符号系统中的“能指”,这种直观的“能指”,需要人们通过一定的文化知识去想象、联想,推知这一民俗形式背后的文化内涵,即“所指”。在这种结构模式中,符号的形式和内容是一个统一体,它在有限的形式中承载了无限的文化意蕴,正是那些文化知识性的存在赋予民俗符号以象征功能,实现民俗符号的“所指”,完成了民俗信息的历史性传播和接受。比如:从中国古代直到现代社会,人们在婚床上经常会撒上“红枣、花生、桂圆、栗子”等东西,它们就是符号系统中的“能指”,它们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所指”,就是早生贵子,内蕴了人们对婚姻缔结之后,繁衍后代的生命期望。又如社会民俗中的“鱼”,年年餐桌都有鱼,以谐音为喻,象征年年有余,生活富足;实际生活中,鱼本身的繁殖力强,使“鱼”又染上生殖色彩,成为婚姻、爱情的象征物,或是性爱隐语,如鱼水之欢等。正是这些有形的物质组合,构成了一个美满、和睦、幸福的民俗象征符号。“能指”之物象和“所指”之观念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存在,在有限的物象世界中传递了无限的生命意蕴,它需要我们以生命审美想象的方式去探索和发现,以肯定民俗生活所具有的生活魅力。

符号是人类文化的载体,人类社会的一切文化产品都可以用符号的形式表现出来。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高度发展,又促进了符号系统的成熟和完善。符号自身包含的形式结构和意义单元也在不断的相互作用,以修正和完善符号自身的功能,它通过自身的结构变化完成对社会生活物象的“指称”。“符号化的思维和符号化的行为是人类生活中最富于代表性的特征,并且人类文化的全部发展都依赖于这些条件。”[2]8人是“符号的动物”,人类的文化创造和传承以符号为媒介。在各种符号系统中,人们将这些符号现实化、具体化,成为引导和规范人们生命活动的基本指令。民俗作为一种文化符号系统,它的根本属性是模式化和类型化。它们具有自由性、结构性和系统性的特征,是人类生命意识的表象呈现。

民俗之间的交融更便捷,其形式的象征意义却变得越来越模糊,分析民俗符号的表征意义也就更有价值。民俗不仅是一种社会自我传承的文化事象,还是一个民族自由表达情感、展示独特精神风貌的行为方式。任何一种民俗现象,都可以通过一定的符号形式构成,它包含了人类生命的体验和观念中的基本内容。各种民俗元素通过具有象征意味的符号,在自由的组合中构成了纷纭繁杂的民俗事象,分析和探索这些民俗符号系统,可以发现一定社会文化的生成和发展中的生命底蕴,从而建构这一民族生命中的精神信仰和文化观念。

四、结语

从符号学的角度来审视民俗,将它作为一种“有意味的形式”存在,揭示民俗生活的文化内涵,为解读千百年来流传下来的文化遗产提供了一条重要途径,索绪尔强调,符号的科学结构是受规律支配的。[12]158民俗符号系统也是有较为固定的结构,也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律。

总之,把民俗事象理解为承载文化信息的符号系统,从属于特定的文化。它启发人们在对民俗进行研究时,不要停留在孤立地搜集和罗列民俗现象上,而要建立起民俗现象与其它人类文化现象之间的有机联系,将表现同一或类似主题的各种民俗现象搜集、整理和比较,将它们联结成一个大系统,分析它们的结构、功能、意义等。在历时性的角度上,实现对各种复杂的民俗现象作动态分析,发现它们产生与发展的内在规律与生成模式,以挖掘其深层结构中的文化内涵。

[1]钟敬文.新的驿站[M].北京: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

[2][德]恩斯特·卡西尔.人论[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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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周振甫.周易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

[12][瑞士]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M].高名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责任编辑 贺 晴】

The Aesthetic Meaning of Folklore Symbols

XU Jun-yi
(School of Humanities,Weinan Normal University,Weinan 714000,China)

Folklore is a cultural symbol system with its structure,integrity and freedom.People are the subject of social life in folklore and have the synchronic and diachronic characteristics;Customs is the kind of cultural mode of human social practice in folklore,full of diversity and freedom.In the human practice,man created the symbolic form,carrying culture content,and culture makes symbols have a sense,and symbolic form guide and regulate the people’s life.In folk symbolic system,it is embodied the free creation and the forms of expression of human life,having the function and value of the cultural symbol.

form of folklore;symbol;cultural aesthetic

K890

A

1009—5128(2012)09—0033—04

2012—04—25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9XYY007);渭南师范学院秦东历史文化研究中心科研项目(QDYB1114)

徐军义(1976—),男,陕西蒲城人,渭南师范学院人文学院讲师,文学硕士,主要从事文艺美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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