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网络舆情的处理

2012-03-19 09:35李秋锐
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 2012年2期
关键词:牢骚言论舆情

李秋锐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 100038

0 引言

舆论是一种极为丰富和复杂的人类精神现象。目前人们对舆论的定义不一而足,尚无定论。

美国报业巨子、舆论学的奠基者沃尔特·李普曼在其著作《舆论学》中写道:舆论基本上就是对一些事实从道义上加以解释和经过整理的一种看法。

《辞海》对舆论一词的注释为:舆论就是“众人的议论,现多指群众的言论”。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专题报告《多种声音一个世界》中给舆论下的定义:“舆论是一种常常难以进行确切的科学分析的集体现象,它是同人的社会性紧紧联系在一起的。但是舆论既不是暂时无变化的,也不是从地理角度上构成一个整体的”。

《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对舆论这样定义:“舆论是社会上值得注意的相当数量的人对一个特定问题表示的个人意见、态度和信念的汇集”。

综上所述,舆论即一个群体对面对一个具体问题时所表现的态度,意见。由于群体内个体的多样性,导致了意识与态度的内部具有一致性与分歧性,但通常其整体的表现形式为多数人的倾向性意见,同时舆论的形成的主体必须是多人的,同时还要有一个关注的焦点。

随着群体对事件的关注程度的深化,舆论是不停的变化的。因为意见是一个易受影响的事物,所以舆论具有影响个体思维的巨大力量,随着舆论的规模扩大,有时甚至会影响社会的运行状态。

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网络逐渐成为公众发表言论、表达意见、释放情绪的便利通道,是民意表达的重要场所,正是网络对舆论的传播提供了诸多的便利,网络舆情的重要性也日渐突出,所谓网络舆情来源于人们通过论坛、博客的跟贴或者新闻事件的评论等渠道来发表自己对事件的看法,通过大量的评论,往往能形成一定的舆情。

网络舆情即为公众通过网络表达,与自身关心的各种公共事务有关的多种情绪,态度,意见交错的总和,是社会舆情在网络中的映射,其中有不少言论具有较高的鼓动性,并表现出一定的行为倾向。

网络本身是具有开放性与虚拟性的,这就说明了依托于网络的网络舆情本身就具备着一些不同于传统舆情的特点。

一是广泛性、网络舆情的广泛性涉及方方面面,从内容上来看,网络舆情涉及的社会问题覆盖了社会的各个角落;从主体上来看,网民来自于各个领域。网络打破了地域阻隔,不同意识形态的网络言论随处可见;

二是真实性、在网络中,任何人都可以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网络展示的往往是深层次的自我,能够真实的体现不同群体的价值观念,民意更加畅通,因此网络舆情比较客观的反映了现实社会的矛盾。不过也有可能导致个体的言论和行为与要承担的社会责任脱节,在不良动机的煽动下造成消极影响。

三是实时性、网络打破了时空界限,缩小了信息传播的距离,从而加快了网络舆情形成的速度,任何人通过网络都可以在第一时间将扑捉到的热点发布到网络中,形成舆情,与传统舆情不同,网络舆情一经发布即可在大范围内传播。

四是突发性、网络舆情的传播形式是由点到面。在一定的条件下,网络舆情的传播会呈现出爆发性的趋势,一个热点在加上一些情绪化的言论就可成为网络舆情的导火索。

1 网络舆情的形成与不当处理后可能存在的危险

网络舆论发展至今,言论的层次主要分为三个层次:表明态度型,个人意见型,学术讨论性。三种层次的言论在网络中人数逐层递减。当今网络中严重缺乏独立自主的见解,大多数的网民对热点事件的评论不是引领其个人的价值观与做出意见、判断,更多的在于宣泄,尤其是在事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时,他们在网上的言论往往以网络牢骚的方式呈现,而网络牢骚较之现实社会中的牢骚传播速度更快,传播面也更广,当然网络牢骚也是有积极意义的:能反映社情民意;能起到舆论监督的作用;能让网民宣泄、舒缓自己的情绪。但当舆情以过盛的网络牢骚形式呈现的话,如果不能及时正确地对之加以疏导,则会产生很多负面的影响,如相对少数的理性声音也会淹没在大片的网络牢骚中。

每当有社会热点问题发生,网络中的公共空间总是会充斥着大量的评论,网民密切关注事件的发展,敦促执法部门尽快透明公正的解决事件。若有关部门没有及时妥善的解决该事件时,网民会将在日常生活中对各种“不公平”的生活现象产生的不平之感喷薄而出,导致在网络中舆论处于“一边倒”的趋势,不仅会影响网民的心理,让他们觉得社会不公,更严重的是,过盛的网络牢骚会衍生出信任危机。不可否认的是,其具有巨大的影响力,可以通过情绪感染整个网络环境的氛围,然后向现实社会扩散,导致现实社会上也是充满了负面舆论,这样会带来严重的后果。比如湖北的“石首事件”,就是有关部门没有及时的解决存在的问题,民众的知情权没有得到满足,流言牢骚充斥在网络中,消极情绪越来越大,最终演变成一起严重的群体性事件。

2 政府机关在网络舆情中的角色

由于网络舆情的不当处理可能会危害社会的稳定,所以作为政府机关,不能忽视对其正面的引导,在面对网络舆情时,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应当果断的担当意见领袖的角色。

在互联网的世界中,分析海量的评论,会发现每一个公共评论空间,总会至少有一个意见领袖,引领着多数人的言论方向,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公共评论空间的舆情的方向,如果意见领袖总是在愤愤不平的发牢骚,那么这个舆情的方向就会向着牢骚的方向发展;相反,如果意见领袖能够理性的看待整个事件,那么舆情就会更多的呈现出理性的评判。

而在网络社会中,充当意见领袖的往往是一些资深网民,这就导致政府机关在处理网络舆情时会处于被动的状态。为避免网上鱼龙混杂的言论引起不安定因素,这就要求官方言论及时占领舆论的高地,成为意见领袖。

担当意见领袖,政府机关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因为其往往掌握着权威的信息与开放的平台,以下几方面是政府应该做的:

第一,完善对外网站,开放讨论平台。官方网站不仅仅是公安部门在网络中面向公众的“门面”,更是公众与公安部门进行沟通交流的桥梁。传播互动的沟通过程是舆论产生和存在的前提,如果在网络论坛上没有政府的参与,那么在网络民意中,政府部门则扮演着“失语”的角色。

第二,及时公布真相,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在突发事件中,最有效的宣传方法就是召开“新闻发布会”,信息发布的态度本身就代表了事件处理所表明的态度。

第三,定期与网络媒体进行沟通与联系。政府要学会与媒体打交道,新闻媒体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新闻媒体离不开政府的新闻资源,政府同时也需要新闻媒体宣传政府工作。

第四,坚持诚实透明,随时将公众放在第一位。谣言止于公开,面对公众,不夸大,不遮掩,尽力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总体来说,网络上不可避免地会有牢骚,应该让普通民众通过网络宣泄他们在生活中的抑郁不平之感,这样能起到舆论监督的作用。最为重要的是应当让牢骚以一种平和而非激进的形式宣泄出来,所以说当热点问题形成网络舆论时,作为政府有关部门,就应当以意见领袖的身份对民众的牢骚进行引导,使牢骚宣泄而不升级,从而使网络舆情朝着理性的方向发展。

3 网络舆情应急响应

网络舆情的发展有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事件发生后但还未在网络中形成广泛传播;第二阶段是事件已在网络中进行了广泛的传播及讨论。对于政府部门来说两种阶段处理的总体方向都是相同的,但具体的细节操作上会有少许不同。

通过对以往案件的分析可以看出,在处理与网络舆情有关的案件时,有一些做法是具有共性的,这些共性也为以后的舆情处理提供丰富的经验:

(1) 把握重点,在处理网络舆情是最重要的是要明白任何舆情的起点都是由一个社会热点问题引起的,所以在处理此类事件时,要实事求是的查清事件本身,辨别事件性质,对案件合适的处理就是最好的舆论引导。

(2) 健全预警机制,完善网络舆情的应急响应预案,如工作流程,各部门的职责,风险评估的方法与标准;预案应该有预见性和可操作性。完成后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修改,多加演练。信息的传播是符合能量传播的规律的,在事件刚发生时,信息的传播速度最快,随后逐渐递减,所以健全预警机制有助于在事件刚发生的黄金时间内把握主动。

(3) 完善涉警网络舆情的收集评判机制,落实专门的机构执行舆情的收集评判制度和审读制度,开展有效的舆情监测与分析;加强与社会网站的合作,建立网络舆情的引导机制;对于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将事件扼杀在萌芽之中。

(4) 完善对外发布机制,明确发言人的职责,新闻发布制度,反馈评估制度,针对具体的舆情,灵活采用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报会、新闻背景通气会、新闻通稿和网络发布等方式,及时有效地发布信息,主动引导大众媒体和网络。

[1] 谭伟.网络舆论概念及特征[M].湖南社会科学.2003.

[2] 夏临.从跟帖看网络牢骚与网络舆情的形成[M].东南传播.2010.

[3] 马永定.处置涉警网络舆情危机的探讨[M].公安学刊-浙江警察学院学报.2010.

猜你喜欢
牢骚言论舆情
重要言论
重要言论
他们的言论
消费舆情
舆情
舆情
舆情
我是牢骚“小神偷”
言论集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