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航运学院 武汉 430063)
水路运输对世界经济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海事非传统安全威胁所表现出的威胁形式多样性、世界性、隐秘性、跨地域性等独特性,致使海事非传统安全事件的发生更加难以预测,造成的财产和人员损失难以估量.海事非传统安全主要威胁有海上恐怖主义、海盗、偷渡行为、海上能源安全及海洋环境污染等方面,这些威胁都有其特有的表现形式.其中,在这些海事非传统安全威胁中,海盗问题对全球航运的影响最重.本文根据相关统计结果,分析当前海事非传统安全问题,为应对当前海事非传统安全问题提供一些理论依据.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国际社会对世界海运高度重视,随之而生的对海道的利用,对海洋资源、能源的开发与争夺问题日益增多,现在的海洋问题在非传统安全领域[1],主要集中表现在海上恐怖主义、海盗、能源争夺、海洋环境、偷渡等方面.海事非传统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海上恐怖主义是指发生在海上或以海洋为媒介的,为了实现某种政治目的,以特定群体为目标威胁或实际使用暴力的行为.自美国发生“9·11”恐怖事件后,恐怖主义的影响引发了世界的震撼,此后,在全球范围内对恐怖主义的行为更加关注.《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为公约》的制定表现了海运界对近年来以各种形式出现的恐怖主义行为的高度关注.该公约第3条指出:任何人以如非法并故意从事下列活动,则构成犯罪:(a)以武力或武力威胁或任何其他恐吓形式夺取或控制船舶;或(b)对船上人员施用暴力;或(c)毁坏船舶或对船舶或其货物造成损坏;或(d)以任何手段把某种装置或物质放置或使之放置于船上,有可能毁坏船舶或对船舶或其货物造成损坏;或(e)毁坏或严重损坏海上导航设施或严重干扰其运行;或(f)传递其明知是虚假的情报,从而危及或有可能危及船舶安全;或(g)因从事上述任何罪行或从事该类罪行未遂而伤害或杀害任何人.
国际海事组织(IMO)将海盗和武装抢劫定义为“有明显的实施偷盗或其他犯罪活动意图,并且在完成该活动中有明显意图或有能力使用武力,进行登船或者企图登船的行为.”
1.2.1 海盗事件发生情况 图1是1991年以来全球海盗状况.由图1可见,1999~2004年海盗威胁最为严重的,其中2000年的海盗攻击数达到了469次,之后虽有所下降,但2006年以来又有增加的趋势[2],特别是在2009年和2010年,海盗攻击事件有达到一个高峰,分别为406次和445次.可见海盗问题的严重性.
图1 1991年到2010年间全球海盗事件次数图
1.2.2 海盗事件发生的区域 从1991年至今海盗发生的的地域范围来看[3],海盗多发地一般集中在非洲以及红海地区,美洲和印度半岛、东南亚地区一直也是海盗事故多发区域.自2003年后,印尼海域海盗事件有所减少,但尼日利亚和索马里海盗变得极为猖獗,2006年,IMO建议远洋船舶绕开索马里航行.随之2008年后海盗纷纷转移至亚丁湾、红海海域.
1.2.3 海盗对船员或船舶处置情况 海盗[4]组织一般都是以劫持船只,获得财物及赎金为生的,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更多的财物.据统计,以往的海盗事故,海盗一般通过抢劫船员钱财和船上物品,或者劫持船舶,有些船员反抗海盗甚至遭到杀害;由于国际社会对海盗事件的不断重视,航运界以确保船员生命安全为底线,近年来,海盗大多以劫持船员,通过人质来威胁勒索,人质受到伤害的概率慢慢降低.但是值得提出的是,东南亚海盗一般比非洲海盗残忍,印度尼西亚船员遭海盗的死亡率远远超过亚丁湾和索马里海域.
海盗袭击事件并非每次都成功,其中大约有1/3的海盗攻击是未遂的.因此,海盗攻击并非一定会造成损失,只要应对得当做好防范,海盗并不一定能够得逞.
选取新割下的玉米秸秆(陈秸秆含水低且不易剥皮),剥去硬皮后,将秆内的白瓤切成细片,用清水浸泡至充分吸水泡胀为止,用蒸锅蒸透,加适量水搅成糊状,再煮片刻,得糊状浆料,加适量清水搅拌均匀后用细筛过滤,去除粗纤维和皮渣,将滤液装入滤袋内即得湿淀粉。每100kg玉米秸秆可得湿淀粉80kg,烘干得玉米秸秆淀粉。
由于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能源问题已成为世界各国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为了保障能源安全,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都在能源领域进行竞争或合作,并采取一系列国内和国际措施加以保障.土地由于多年的负载,可开发利用的能源有限,因此各国不光把开发能源的眼光转向了海洋,而且由于海洋运输的便利性,在能源运输方面,也绝大部分使用海运.因此现在的能源安全问题也就集中体现在海洋能源的开发供应与能源的海洋运输保障方面.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能源需求(主要体现为石油)在绝对数量和对外依存度上都逐年增加.专家预测到2020年,我国石油净进口量将达到至少4.5亿t,石油对外依存度将接近60%,因此能源供应安全是能源安全的核心问题.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立了马六甲海峡在国际法上作为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的法律地位,即“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一个部分和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另一部分之间的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适用过境通行制度,这一地位的确立使马六甲海峡由过去的无害通过变为过境通行制度,这种转变在有利于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同时,也为海上袭击事件提供了可乘之机.
海洋生态环境破坏情况日益严峻的原因在于:(1)人类过度开发海洋资源.如近海渔业的过度捕捞,不合理的海洋工程兴建或围海造田,都使海洋的生态平衡遭到破坏;(2)各种污染物不断排入海洋,破坏了海洋的生态环境,包括陆地污染物排向海中及海上油轮泄露或沉没导致的大规模污染;(3)人类多年来的趋海运动,对海洋造成了环境压力.由于大多数沿海地区良好的自然环境更适合经济发展和人类居住,目前,世界上60%的人口集中在距离海岸100km以内的沿海地区,而人口大量集中地向沿海地区聚集,必然造成生存空间不足,海洋环境污染加重及产生其他环境和经济问题.
偷渡行为是指“为了逃避入境官员等的检查,藏匿与船舶、飞机等交通工具,私自出入国境的行为.”
21世纪以来,偷渡行为已从单纯的个人非法入境发展成为跨国性的有组织的犯罪活动,船舶作为穿梭于世界各国之间的运输工具也深受偷渡之害.世界范围内难民和移民数量的增加,许多国家对于载有偷渡者的船舶实施严格的控制,有的国家拒绝帮助遣返挂靠其港口的船上的偷渡者,因此船方在处理偷渡事件时将面临许多问题,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并承担船舶延误所产生损失的风险,严重影响了船方的利益.
长期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不合理.当今国际社会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盛行,国际政治干预和经济秩序不平衡.对一些不发达的国家,国际政治团体的打压使他们无力靠军事手段来解决,因此采取非传统安全问题的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另外,一些国家内部政治矛盾,引起能源争夺,海上能源运输等,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等,这些都是政治因素引来的海上非传统安全威胁[5-8].自1991年西亚德政权倒台后,索马里地区陷入了持续的混战之中,长期处于无政府状态,连陆地上的治安都得不到保障,因此海盗事件也频繁发生.如海上恐怖主义、海盗、偷渡行为等.
海事非传统安全问题虽然具体表现各异,但经济全球化是这些问题的根源,全球化程度越高,海洋的重要性越大,海上非传统安全问题也会越来越严重.
诸如海盗事件,偷渡行为,均与周边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环境密切相关,国家经济状况不好,失业率过高,人们无法生活时,不得不从事海上非法活动.其中第三世界国家沿海海上非传统安全威胁更加严重,经济原因就是造成海盗行为,偷渡行为的一大因素.
有些国家和地区,海岛众多,适合海上犯罪人员藏匿,如印度尼西亚,拥有约17 000多个岛屿,其地理位置导致其适于犯罪人员作业.另外,重要的海峡、航道由于船只密集,也是海盗最喜欢下手的地方,例如马六甲海峡、新加坡海峡,或是由于某些海域海洋资源丰富,远洋航道畅通,是世界航运的必经之路,这也容易造成海上航道拥堵,人员密集,极易导致海上资源争夺和海洋环境污染等非传统安全威胁.
海事非传统安全多发生在经济利益巨大、国内政治局势动荡不安的地方.人类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牺牲自然、破坏自然.海洋必然会带给人类以灾难性的惩罚,生态环境逐渐被破坏,除了可利用的自然资源减少外,还带来了很多全球性的气候环境变化.有些国家为了自身利益进行能源争夺,导致海上非传统安全的发生.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海洋的和平使用”,海洋资源是“人类共同的继承财产”.基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世界各国都有对海洋的使用权,因此,面对公海上的非传统安全威胁,各国应当协商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海上非传统安全问题的发生.
随着目前船舶大型化、自动化程度不断提高和最低配员标准的降低,如今船舶配员比20年前减少了一半,船员平时工作量大,身体疲劳和心里疲劳都导致他们在应对海事非传统安全问题上应对不足.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关于船舶无害通过权(innocent passage)的定义,船舶配备武器装备进入他国领海可能会被拒绝.因此当今航运界对于当船舶遭遇海盗袭击时防卫反击问题的看法趋向于英美法系中的观点,即“只要能躲避就不要自卫”.各国家政府都建议船员不跟海盗斗争,以免遭受更大的损失.
增强国际合作是现阶段解决海事非传统安全危害的惟一可行方式.我国应该积极加入并推动多层次的国际安全合作.如前文所述,海上非传统安全问题涉及到多个利益国,其中的管辖权、调查取证、审理、引渡、治理等问题上,需要有一套完善的国际法规.特别是对于海上恐怖主义、海盗、海洋污染和偷渡等严重影响航运安全的刑事犯罪行为,要有明确而合理的定义以及统一的惩罚标准,以达到法律应有的震慑力,因此,关于海上非传统安全问题的国际法规应当尽快完善.
国际法律法规的完善,对于治理海事非传统安全问题有至关重要的作用,2008年6月到12月上旬,安理会决议,与愿意羁押海盗的国家订立了特别协议并授予以下权力:(1)经索马里过渡政府同意或请求,可进入其领海或陆地制止犯罪;(2)协商确立管辖权,授予各国执法人员登船检查的权力,以便调查海盗及其武装抢劫行为并进行起诉.2008年12月26日,中国海军护航编队在海南三亚市起航,开赴索马里、亚丁湾海域,为经过该海域的我国船只以及其他外国船只护航,参与国际打击索马里海盗活动.通过我国海军护航编队的努力,索马里地区海盗现象大为减少,有效的预防了海盗行为及其他海事非传统安全事故的发生.
国际法规定,民用船舶不能配备武器装备,建议远洋船舶安装一些如高压水枪、电网防护栏等防护设备,在索马里海域使用定向声波武器也是应对海事非传统安全的可行办法.另外,加强防海盗值班,制定防海盗的应急方案也是一个行之有效的预防方法.远洋航线的船舶,途径海盗频发区时,应该额外配备防海盗值班船员,时刻保持警惕.只有疏于防备的船舶才是海盗常攻击的对象.因此,在海盗频发区一定要安排专门的值班船员,一旦发现可疑船舶,应当立即采取鸣笛示警、Z字形航行,夜间开启探照灯等,这些都是预防海盗的可行办法.
另外,发现非传统安全威胁时应及时的向主管当局汇报,这样有助于船公司和主管机关总结应对海事非传统安全威胁的经验,再通过加强船舶保安计划,制定有效的应对方法,使船员都能够对海事非传统安全威胁时刻保持警觉状态.
自“9·11”事件后,全球范围内的海事非传统安全威胁慢慢得到重视,但是诸如海上恐怖主义、海盗、偷渡等海事非传统安全问题愈演愈烈.本文着重于介绍海事非传统安全威胁的一些现状,并从海盗行为和能源争夺问题上分析原因,得出海盗行为自2000年时达到一个高峰,之后又有回落,但在2010年又达到一个新的高峰,并有趋势继续下去,因此海事非传统安全威胁中的海盗问题必须引起全球的注意,虽然我国已经派出远洋护航舰队来控制海盗,减少损失,但海盗问题终究不能彻底解决,其他的海事非传统安全威胁也必须预防和控制.文中提出几点解决方法,希望能有预防和治理的作用.本文旨在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主要目的是让大家了解海事非传统安全,并更加重视非传统安全威胁,加强船舶保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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