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航运学院 武汉 430063)
为满足工业生产与农业灌溉的需要,各类水道沿岸均设置有大量的取、排水口设施,这些设施作为水上建筑物的一种,会对过往船舶的安全航行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如碍航、触底风险[1]、水流影响[2]等.同时,由于工程水域船舶的航行与取、排水设施间存在潜在的碰撞风险,工程水域船舶也将造成取、排水口受撞至损后无法正常运转的安全隐患.取、排水口作为保障工农业生产的重要设施,一旦遭受撞击导致受损而无法正常使用,将造成无法挽回的巨大经济损失.因此,如何识别潜在风险,选取适当的防撞措施,对取、排水工程的正常运行与船舶航行安全均具有重要意义.
表1 长江取水工程安全状况统计表
通过开展广泛调研,长江干线主要取水工程的分布及安全防护措施情况见表1.
目前,长江海事局10个所属分支局共有取水口366座,其中生活用水取水口比例为72%,有29.5%的取水口未设置专用标志,取水口安全和生活用水防污染面临严峻问题.
取、排水工程由于其用途的特殊性,一般设置在河岸边水深较浅的位置,但随着工农业需水量的增大,或由于一些特殊需要,取、排水口设置有向航道内伸展的趋势,对在航道内航行的深吃水船舶而言,存在较大船撞风险[3-4].
在航船舶撞击风险一部分来源于人为因素影响,包括操纵不当和瞭望疏忽.操纵不当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在正常航行状态下,由于船舶驾引人员对当时的通航环境条件判断失误,继而采取了不当甚至是错误的船舶操纵行为而可能导致的撞击事故;二是由于一些小型船舶吃水较浅,可能航行在靠岸较近水深较浅的位置,进而导致对取、排水口的撞击.在航船舶撞击风险的另一部分主要是由特殊情况造成的,如极端天气条件,包括大雾、暴雨等造成的低能见度,暴风造成的船舶漂移等.或是在特殊环境下船舶误操作导致的撞击风险,如:(1)雾航而江面没有封航时,船舶出现偏航后,可能出现航行至取、排水口附近才发现取排水工程,因来不急采取避离措施,而导致船舶撞击取、排水工程;(2)夜航时,船舶错误识别工程水域导航物或助航标志,导致船舶驶入取、排水工程危险水域而撞击取、排水工程;(3)船舶追越前方同向船或避让横越船时,为避免紧迫局面、紧迫危险而采取的避让行动不当,导致撞击取、排水工程.
船舶特殊环境下误操作导致撞击工程时,有正碰和擦碰2种情况存在.此时船舶通常来不及减速,且船舶撞击角度较大,撞击时,船舶航速较快,可能产生较大的撞击力,尤其是正撞时.但在这类情况下,船舶撞击工程的概率一般很小,无法进行理论计算,只能采取被动防护措施加以控制,如增大工程结构强度、装设消能防撞装置、设置防护桩等.
船舶失控有3种情况:(1)车失控、舵受控;(2)舵失控、车受控;(3)车、舵均失控.出现失控时,船舶在惯性、水流和风的作用下,很可能会漂移到正常航行情况下不会到达的位置,如河岸边缘、河口叉湾等处,而这些位置恰好是取排水口设置的常选位置.因此,失控船舶与取、排水口发生碰撞概率将会大大上升.为了降低这种风险,必须采取快速有效的措施,针对3种不同的失控状态,采取不同的应急措施,如在事故多发河段设置应急救援拖轮,在发现船舶失控时尽快实施救援,避免事故的发生.
在工程的建设中,由于取、排水口的施工船的增加,一方面会改变水域的船舶流量,给工程带来一定的危险;另外一方面,施工船在施工过程中会占用一定的航道资源,容易造成船舶会遇的紧迫局面,加大过往船舶驾驶人员的心理压力,容易出现事故.
总之,工程施工期的潜在风险,从新增风险源角度分析,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施工船舶失控的风险;(2)工程船舶给过往船舶的瞭望带来一定困难;(3)工程船舶占用航道资源,作业时容易造成会遇紧迫局面;(4)取水工程和其警示标志离航道较近,造成驾引人员心理压力,容易发生事故;(5)航道的变化使该水域习惯航法改变,容易发生事故;(6)水上、水下的工程改变了水域的水文环境.
这些条件的改变,使航行在该段水域的驾引人员需要较长时间来适应.在短时间内可能会使水上交通事故频率有一定的上升,但它们的影响是长远存在的.
由于一些工程,如核电工程,设计运行年限较长,随着航道演变,工程河段岸线、深槽等的平面形态和位置均可能发生变化,河床的深泓线有可能向现有岸边发展,即部分取、排水口设施将由航道外的水上设施逐步变为航道内部的碍航物,增大取、排水口被撞的可能.因此,为了确保工程安全,有必要对取、排水口未来的安全性作一定的分析.
为量化各种危害的风险大小,确定风险源,参考专家座谈讨论、调查问卷、事故统计等资料,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分级,计算危险度的大小,从而对风险进行评价,确定风险源[5-6],见式(1)及表2~表4.
式中:Ri为风险;Ci为事故的危险程度;Pi为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表2 危险程度分级
表3 事故可能性评估表
从上述计算结果可见,目前取排水口的主要风险来源是在航船舶在操纵不当、错误识别助航标志、疏忽瞭望等方面,这与实际情况相吻合.
表4 取、排水口风险评价表
根据取、排水口布设的特点,需要按其布设位置、外形、流速、流态、水位、流量、船舶类型、船舶尺度、航行速度、航道条件、船舶密度等不同因素对其防护进行选择.现有防护措施主要分为直接结构和间接结构2种方式.直接结构主要采用具有弹性的缓冲性材料,通过防撞材料的自身弹性形变转化撞击能量,减小船舶撞击力对取排水口设施的损害,以达到保护各自安全的目的.这种防撞实施安装简便,相对较为便宜,但防护范围有限,能够抵御的撞击力较小,不适用于大型船舶航行的水域设防.间接结构主要通过设置阻拦索、阻拦桩群,在船舶撞击取、排水口前进行先行拦截,减小实际撞击力,此种防护方式可防护较大的撞击力,并辅以直接结构加以补充,但维护复杂、费用较高,对船舶的损害较大.
不同的防护设施均具有各自的优缺点,需结合上文所述考虑因素进行综合考虑进行核定,在保障船舶安全、减小航行干扰的前提下,促使经济效益最大化,保障通航船舶与取排水口设施的共同安全.
1)车失控、舵受控的情况 由于船舶可以通过操舵改变航向,可以部分的控制船舶行驶在相对安全的航道水域上.因此,船舶驾引人员在车失控、舵受控的情况下应积极采取转向措施控制船舶,争取时间,同时向海事部门报告.
2)舵失控、车受控的情况 船舶可以通过改变船速,从而改变航迹使船舶尽量远离取、排水口.在该状况下,船舶驾引人员应积极采取速度控制措施,争取时间,以便海事部门施救.
3)完全失控状态 在该种状态下船舶的自救基本无法实现,应尽快向海事部门报告,以便海事救助.
1)为最大限度减小船舶完全失控对取、排水口造成的潜在碰撞威胁,可根据失控船舶危险失控区分析结果,对重点区域进行重点监控.
2)可采用CCTV等监控手段对取、排水口水域进行实时监控,并将监控信号与海事部门对接,以方便海事部门安全监管.
3)考虑取、排水工程对于核电项目等特殊项目的重要性,为尽最大限度降低失控船舶对取、排水口的撞击风险,如有可能,可在取、排水口附近配备拖轮,以方便应急救助.
为了保证过往船舶和取、排水口的安全,在取、排水口工程竣工后,应按照《内河助航标志》(GB5863-93)中有关规定,在航道管理部门审批指导下,设置符合设标要求的永久性专用标志.同时,向海事管理机关申请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加强水域安全监管,确保取、排水口安全.
业主单位应在调查研究工程水域应急资源、环境特点、典型事故、航行密度的基础上,结合取、排水口的自身特点,制定有针对性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前进行先期预防,在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救援,减少损失,控制事故影响.尤其对生活用水的取水口,应设计专门的防污染应急方案,防止船舶撞击后泄露原油对生活用水的污染.
本文通过分析取、排水口设施潜在的各种风险源,重点对各类防撞设施进行对比分析,提出了一些确实可行的安全措施,研究内容对保障通航船舶和取、排水工程的各自安全具有较好的参考作用,对取、排水口工程选址亦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各取、排水工程由于其建设目的和供水用途的不同,其各自的风险源也必然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关于取、排水工程的风险分析仍有进一步细化的必要.
[1]刘新勇.船舶航行触底风险分析研究[D].天津: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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