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管理学院 汪 悦
信息作为对客观世界中事物的变化、特征和联系的反映,同时也作为客观状态经过信息传输渠道在人脑中的再现,能够对人的行为产生影响。会计信息作为单位通过分析和加工处理会计数据,以财务报表、财务报告或附注等形式向企业利益相关者揭示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经济信息,其主要包括:反映过去所发生的财务信息,即有关资金的取得,分配与使用的信息,如资产负债表等;企业管理所需要的定向信息,如各种财务分析报告;具有预测性的决策信息,如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等。会计信息牵涉到经济活动中多方的利益,其中,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一直都是会计学界讨论的热点。会计信息违规性失真作为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主要部分,可以分为质量性失真、数量性失真和延时性失真三类。
18世纪中叶,资本主义国家的科学技术进步和市场经济蓬勃发展使得交易范围扩大和资本积累增加,现代公司制度随之诞生。在现代公司制度中,由资本所有者完全独立控制企业的经营活动日益受到所有者所具有的知识背景、精力、时间、管理能力、创新意识的局限性的限制,当企业所有者不能亲自经营企业或亲自经营企业的效益并不能达到理想预期而将企业交给他人代为控制和经营时,这就产生了委托-代理关系。企业管理者群体作为内部人,也就是会计信息的提供者,掌握着所有会计信息,另一方面,股东和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作为会计信息的需求者,处于信息传递链的下端,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在激励与责任方面的不一致性或者矛盾以及信息不对称,代理人有可能背离委托人的利益或不忠实委托人意图而采取机会主义行为,发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所以作为一种信息系统的财务会计,不可能既能协调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关系,又能保证满足投资者的信息需求。
从现代企业制度的演进来看,企业内部存在着多种委托-代理关系,这些错综复杂的委托-代理关系从内部影响着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如,在企业内部,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中的最高权利机构,董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出来管理企业的代理人。由于股权的相对分散性和交易费用的客观存在,加之对股权公开上市的公司来说会计信息是一种“公共产品”,会计信息在董事会中的使用便具有非排他性。每个董事都希望企业管理者能够提供较多的会计信息,但这必然会引起交易费用的增加。按照“谁受益、谁分担”的配比原则,理论上这些交易费用应由全体董事共同分担。但实际上,会计信息一旦披露出来便具有了公共产品的性质,根本无法阻止和排除那些没有分担任何费用的董事对其进行消费。根据有限理性,董事会成员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由于不愿支付太多的交易费用而降低对公司管理者进行信息披露要求和对自身的监督要求,进而导致会计信息质量性失真。
通过比较分析,笔者认为所有者与管理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实则是导致在委托-代理机制下会计信息质量性失真的最为主要的原因。通常,所有者出于自身利益和能力的考虑,会聘任合适的管理者直接管理企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独立执行决策计划。根据非对称信息理论,所有者与管理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在这一委托-代理关系中,管理者了解自身努力程度以及是否在按所有者的利益谋划和决策,而所有者却处于信息劣势。由于提供虚假信息能够很大程度上增加经营者的效益,管理者会凭借管理权威和信息优势做出败德行为,双方难以在会计信息博弈中达到奥蒙(Aumann,1974)所谓的“相关均衡”。
目前,我国仅在《民法通则》(1986)中对委托-代理关系做个框定,没有规定进一步详尽的权利和义务,这就使代理人在进行会计信息披露时有很大的变通余地,从而为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创造了可乘之机。
激励机制与内部监督可以有效防范质量性失真。良好的激励机制可以通过激励主体和激励客体的互动,有效防止企业的短期逐利行为,产生助长作用,抑制“怠工”现象。激励机制主要包括自激励机制和自约束机制,具体规定了会计信息产权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制定了明确的奖惩制度以奖励高质量的工作,因而产权主体出于谋求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如谨慎选择行动方案,如果选择不当,由此造成的利益损失也将完全由其自身承担,从而对会计信息产权主体构成某种程度的约束,极大程度上避免了揽功诿过现象的发生。陈国庆、王书武等(2005)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为解决这个问题,应对现有的业绩评价方法予以修改,可参照美国董事协会列出的一些业绩评价因素:领导能力、战略规划、财务结果、继任规划、人力资源管理、沟通协调、外部关系以及与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关系等八个方面来评价企业经营者的经营效果。”此外,企业应当根据《会计法》(2000)规定的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内部会计信息质量监督制度和控制制度。企业内部会计信息质量监督制度应当明确企业经济事项相关人的职责权限,并对会计信息内部审计的程序和方法做出明确规定。
会计信息数量性失真是指由于企业会计信息所有者对外披露信息在数量上的不足,导致会计信息难以完全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从外部来看,传统的财务报告受到诸如历史成本原则、货币计量假设等因素的影响,导致一些非常有价值的信息未能纳入其体系进行披露。我国证监会在1997年公布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中规定上市公司必须按行业披露分部信息,具体内容包括:行业分部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毛利的上年与本年对比数。实际上,这些内容涉及的会计信息面不宽,导致信息披露不充分,难以真正达到当初要求上市公司提供分部报告时的初衷。从内部看,企业往往为了巩固自己的信息优势,不愿意过多披露有关人力资源、财务报表、分部信息等会计信息,特别是重大的不确定事项,如财务预测信息、物价变动信息。诚然,信息披露得越充分、具体、真实,就越有可能导致企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从而增加企业经营风险。因而企业在披露此类信息时往往予以淡化或含糊其辞,甚至篡改或者不予披露,而此类信息却是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极为关心的最具相关性的信息。
假设甲、乙两个企业经营者在提供会计信息的数量上有两种选择:Q1和Q2(Q1>Q2)。前提是:两个企业不能互通信息,每个企业经营者均为理性经济人且遵循收益最大化原则,同时市场中存在足够数量的企业。收益规则为:当甲、乙企业均披露数量为Q1的会计信息时,各获利2个单位;当甲、乙企业均披露数量为Q2的会计信息时,各获利4个单位;当一个企业披露数量为Q1的会计信息时,另一个披露数量为Q2的会计信息,前者获利1个单位,后者获利个5单位。则甲、乙公司收益模型如表1:
表1 甲、乙企业在不同会计信息披露数量下的获利比较
显然,选择披露少量信息的一方会获得更多的利益,所以,在现实的市场活动中,甲、乙公司均会选择披露Q2数量的会计信息,从而两家企业的总收益均会增加,但导致了有效会计信息披露数量的减少,产生数量性失真。有时,政府的强制性信息披露要求或者企业在成本效益许可下的自愿披露会使会计信息出现局部和暂时的供过于求。大部分情况下,会计信息仍处于供不应求的市场常态。由此导致的“会计期望差距”,从某种意义上,可以为会计发展提供外在动力,缓和会计信息供给关系。
合理预测会计信息外部需求量并制定相应会计信息披露策略可以有效防范会计信息数量性失真。在现代市场概念中,会计信息作为无形资产有其自身的市场供需曲线。企业应当通过及时把握信息市场需求的变动来及时调整会计信息披露策略,逐步向会计信息供需曲线的稳定状态靠拢。此外,强制性会计信息披露是各国常采用的平衡会计信息供给的形式,可以缓解会计信息供求差距,但过度的强制性信息披露极有可能导致会计信息过量。
乔治·阿克罗夫(1970)通过对非对称信息理论的研究指出,市场活动的各个参与者对特定交易信息的拥有量往往都不相等,通常情况下,信息优势方希望通过利用对自己有利的信息使自己更多地获利,而信息劣势方则通过各种手段去获取信息。信息是不断变化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信息不对称是绝对的、永恒的。因此,信息的时效性成为能否满足信息使用者要求的重要指标。
会计信息延时性失真是指由于会计信息计量方法、编制周期等因素导致会计信息供给在时间上的差异性,进而放大相关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风险。在我国,相关会计制度规定,财务报告是在会计期末定期编报和披露的,从期中期间的划分来看,我国以半年为限,要求上市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六个月结束后的60天内披露中期报告。目前我国企业对外公布的主要会计信息,如中报、年报,都属于历史信息,对于信息接受者的决策而言明显缺乏时效性。正如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所提到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只有在它还没有失去影响决策的能力之前提供给信息使用者才具有及时、相关性,否则,该信息毫无用处,1995年的英国“巴林银行破产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作为世界上最老牌的银行,巴林银行直至1995年2月末倒闭时,其1994年的年度报告仍未实际完成,导致了外部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失误,给相关信息使用者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根据克劳德·E·香农(1948)的观点,信息传输系统主要由信源、信道和信宿组成,信息自信源产生,通过不同形式的信道到达信宿,即接受消息的系统,而且信息往往会经历数个传输过程,最终到达并终止其传输行为的信宿被称为终极信宿。期间信息通过编码器、译码器转换成便于传输的形式。信息传输系统的简要模型如图1所示:
会计信息从信源(企业管理者)到终极新宿(信息接受者)往往会经历多个信道,如企业内部会计人员、审计委员会、相关主管部门等,其信号传递功能根据接收方式可分为:(1)直接披露。这是指企业经营者在期初通过直接披露来揭示对公司价值的预期,投资者在期末观察公司的现金流量,就可推知,实现依照经理的披露而定的现金流量的概率。(2)间接传递。会计信息的间接传递信号有很多种,如内部持股比例、审计质量、资本结构、股利政策、会计政策选择、自愿披露盈利预测信息等。以内部持股比例为例,一般情况下,对于上市公司而言,企业管理者在会计信息不容乐观的情况下不大可能保留较高的持股比例,这一行为向外部信息需求者传输了相对应的会计信息信号,因此,内部持股比例可被视为一种会计信息间接信号。诚然,硬性地缩短会计信息披露时间间隔或简化财务报告编制过程可以增加会计信息披露次数,但基于成本效益原则,企业在会计信息披露的过程中必须考虑信息供给的成本,包括收集、分析和加工信息的成本,如果要经过审计,还包括审计的成本;将信息传递给需要者所增加的成本;可能引起诉讼的成本;因信息披露损及竞争地位的成本。。因而,扩展会计信息的直接披露途径和加强对会计信息间接传递的认识才是防范会计信息延时性失真应采取的措施。
会计信息违规性失真的防范关键在于建立一个有效的契约安排和信息传输渠道,增加会计信息违规行为的发生成本,使企业经营者和会计信息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达到相对平衡,从而改善会计信息质量。
[1]吴联生:《会计信息失真的分类治理——从会计域秩序到会计规则》,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罗爱学、谢国年:《会计信息违规性失真的博弈分析》,《当代经济》2007年第12期。
[3]George.A.Akerl of:The Market for“Lemons”:Quality Uncertainty and the Market Mechanism,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1970.
[4]Kathleen M.Carley、Zhiang Lin:A Theoretical Study of Organizational Performance under Information Distortion,Management Science,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