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著作权政策对机构知识库资源建设的影响

2012-02-15 14:11
图书馆学刊 2012年3期
关键词:印本出版商知识库

杨 扬

(河南省图书馆,河南 郑州 450052)

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开放存取理念的普及、技术的创新和政策的完善推动了机构知识库(Institutional Repository,简称IR)的发展。据开放存取机构资源库(Directory of Open Ac cess Repositories,简称OpenDOAR)2011年3月1日的统计,全球机构知识库总数达到了1873个[1]。资源类型的多样性与资源数量的丰富性是机构知识库建设的关键问题之一,而期刊论文又是其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但是,目前期刊论文产出量却同机构知识库对论文的储存率形成了强烈反差。比如,L.Carr,A.Swan等的研究表明,全世界所有学科中共有约24000种同行评议期刊,每年出版的论文总量约2.5亿篇,只有约15%的论文通过作者自愿存储实现了开放存取[2]。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论文原发表期刊著作权政策的限制不可忽视。扩充机构知识库资源储备,使其不致成为“有仓无粮”的空壳,必须协调论文作者、机构与期刊出版商之间的利益关系,妥善解决著作权的授权及使用管理的相关问题。

1 期刊出版商对著作权的控制

世界上最早的学术期刊创办于1665年。在早期,期刊出版的主体是学术团体,出版模式为非营利性,期刊利益链条上的作者、印刷发行者、学术团体都为期刊做着无偿或者低有偿的服务,而期刊本身被当成“礼品”在学者之间、学术团体之间流通交换,这就是期刊的“礼品经济时代”[3]。在这一时期,国际著作权立法处于萌芽阶段,作者权利没有形成对期刊出版发行的阻碍,出版商同样未充分认识到期刊作为一种潜在营利工具的重要价值而对其实施某种政策上的控制。

著作权立法及其不断的演化嬗变,使作者、期刊出版商逐渐认识到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性。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随着科学、文化、教育、经济的复兴,论文产出量激增,而且传播手段的变革、传播渠道的多元化,扩大了期刊出版发行的市场,同时论文的非竞性,使得期刊出版的商业目的凸显,出版期刊愈益成为有利可图的领域。1948年,Robert Maxwell率先进入学术期刊出版,其成功经验推动了期刊商业出版的步伐,众多出版商的介入,促进了商业化期刊出版主流模式的形成。

商业化出版加剧了期刊市场的竞争。出版商为了能在市场竞争中赢得优势,除了采取相应的营销竞争策略外,还必须开展对期刊资源,即论文的争夺。因为,期刊只是论文的载体,论文的质量才是期刊的“卖点”。开拓、占据、巩固期刊市场,必须拥有丰富强大的期刊资源。在出版商开展期刊资源建设的诸多策略中,通过对作者论文著作权的获取和控制,进而把著作权当成市场竞争的利器是核心之举。出版商的基本做法是,利用著作权法则以及其在出版链上的优势地位,在论文发表前,要求作者同其签订著作权许可协议,或者转让协议,而后作者就出版商对论文著作权的使用(主要指著作财产权)无权干涉,任何人(包括论文作者本人)对论文的利用都必须征得出版商的同意。

出版商为了达到其掌控著作权的目的采用了一些“高压政策”逼迫作者就范。比如,美国有的期刊社强调,论文发表后出版商有权以印刷、电子等目前已知的及将来可能出现的任何媒体或新技术对论文进行使用,如果作者不同意该政策,则不予发表论文。而且,出版商的这种做法得到法律的保护。比如,按照美国法律规定,出版商只有与作者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才能成为著作权所有人,否则没有行使或者阻止他人对本期刊发表论文的再版、影印、网络传播的权利[4]。作者、学术团体基于获得学术首发表、发表权等荣誉,以及晋职、晋级等考虑,对出版商的做法只能敢怒而不敢言,除了接受别无其他办法。于是,在权利的较量与博弈中,作者、学术团体权利的利益沦丧,成为出版商攫取利润的工具。

出版商的著作权政策的确为其带来了丰厚的利润。比如,目前在国际市场份额方面,前4位的出版商占有50%的销售额,前15位的占78%,前50位的占96%。在STM领域有2000家出版商,但超过50%的STM期刊由20家大出版商出版[5]。期刊出版利润空间增大的同时,导致期刊价格的攀升,并且由于出版商对论文后续使用的控制,阻碍了学术交流的发展。

2 期刊著作权政策对机构知识库资源建设的制约

商业化出版对学术交流活动的负面影响,使作者、学术团体深刻认识到,必须以打破著作权垄断为目标,实现学术权利的回归。2001年,美国开放学研究所(OSI)在布达佩斯召开会议,提出《布达佩斯开放存取计划》(BOAI)。该计划指出,开放存取意味着学术成果在公共领域可以被免费获取、阅读、下载、复制、传递、打印、链接,并且不受法律、财力和技术的限制。BOAI把机构知识库当成实现开放存取的两大途径之一,目的是为“机构”提供一套管理其本身知识资源的有效系统。

由于机构知识库必然涉及对著作权资源的使用,因此许多机构库都制订有自己的著作权政策。比如,香港科技大学的机构知识库(HKUST)规定:作者必须在资料被香港大学机构知识库接受保存之日起赋予本机构库专有使用权。该权利不妨碍作者在期刊上发表或以其他方式发布其作品,作者保留作品的全部著作权。AHAD曾建议机构知识库与作者签订一份协议,内容包括:存储者合法存储预印本的权利;存储者对于已储存内容拥有的权利;允许机构知识库对已存储的内容进行维护;在哪些情况下机构知识库能删除预印本[6]。

机构知识库自己制定的著作权政策不能与出版商的著作权政策相冲突,否则或许只能流于形式。因为,一方面发表后的论文的著作权原本就是归出版商享有的。另一方面,预印本将有可能在期刊上发表,所以对其是否储存也要看出版商的“眼色”。比如,香港科技大学的机构知识库(HKUST)在规定作者向其存储资源的同时又专门规定:作为出版的一项先决条件,如果出版商禁止作者将论文以其他形式发布,本机构知识库将移除该论文。又比如,美国著名的机构知识库eScholarship规定,对后印本的存档要符合原期刊社的著作权政策。

出版商对预印本著作权进行控制的政策可以追溯到1969年《新英格兰医学杂志》(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主编 Franz J.Ingelfinger提出的“Ingelfinger原则”,指准备用于正式出版的论文没有在别的地方发表过,该原则强调期刊的“首发权”[7]。按照Ingelfinger原则,期刊将不发表曾经储存在机构知识库中的预印本。比较而言,出版商对作者自存储后印本的限制性更强。这是因为后印本基本上是“纸质印本”的翻版,获得了后印本,就等于阅读了纸质期刊中的相应文章,从而就可能成为订购纸质期刊的一种替代方式,降低纸质期刊的销售量。特别是后印本以网络为存在和传播空间,流通速度快,传播范围广,受众多,更可以使出版商利益受到打击[8]。

据2010年10月英国诺丁汉大学主持的SHERPA/RoMEO项目对788家期刊出版商的调查,支持存储预印本的占20%,支持存储后印本的占24%,既不支持存储预印本,也不支持存储后印本的占38%[9]。有学者对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管理的91种科技期刊的调查结果表明,64.7%的期刊要求作者将著作权转让给编辑部,28.2%的期刊论文著作权为作者同编辑部共有,只有7.1%的论文的著作权归作者。这些期刊中,有71.4%对作者存储论文版本提出限制条件[10]。随着开放存取的发展,部分出版商的著作权政策作出了调整。比如,Elsevier在2004年6月出台的著作权自由化政策中将作者自存档的范围由preprint扩大到postprint,该政策在国际学术界引起较大反响,因为如果该研究所的数据库通过OAI协议可以与其他研究机构共享,就意味着对postprint的访问壁垒被消除[11]。据统计,期刊出版商允许自存储的比率已从2003年的55%上升到2008年的94.88%[12]。尽管如此,许多著名的学术期刊对出台利于机构知识库发展的著作权政策仍持否认或者观望态度。

3 期刊和机构知识库著作权政策的协调

出版商和机构知识库之间著作权矛盾的实质是权利的冲突,是利益得失的不平衡。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仍然是坚守利益平衡这个著作权立法的原则,协调作者、机构、出版商彼此的利益关系,妥善关照各方的既得权益。比如,作者是论文的原始创造者,而机构又是作者的培养与管理者,所以应允许作者将其论文存储在个人,以及机构知识库中。对于出版商,鉴于其出版一次而获利(很少有整本期刊再版)的特点,论文后续开发的经济利益重大,所以在允许作者自存储其论文的同时,亦应允许期刊社保留论文的再版权。比如,The Lancet在著作权声明中提出论文印刷版的再版权归其独有。

在合作、共济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开放存取事业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希望通过利用著作权的专有性而一家独大的著作权政策并不能给出版商带来更大的利益。因为,一方面控制著作权导致的出版垄断限制了学术交流,可能萎缩期刊市场。另一方面,会影响期刊的知名度、美誉度,减少高质量稿件资源。所以,与作者、机构加强著作权事宜合作,当是出版商的正确选择。目前,德国哥廷根大学、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哈佛大学等高等学校已经同相关出版商达成了自储存协议。2010年10月27日,中国科学院与Springer集团在亚太地区首次达成“开放存储合作框架协议”。

发展机构知识库,需要在法律、政策方面作出调整,为此应发挥政府和立法部门的主导功能。比如,可以建立“国家许可证制度”,通过政府授权、政策支持和导引,由出版商同第三方签订协议,允许机构知识库对期刊论文的存储。类似的项目如丹麦的DEF2计划、芬兰的FineLIB计划等。还比如,可以建立“强制自存储制度”,提高由政府资助的学术成果的储存率。目前,美国、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加拿大、法国、瑞士等国家政府,欧洲联盟等国际组织,英国研究理事会等团体和相关的基会都建立了强制性自存储政策。研究表明,强制性自存储政策在机构知识库资源建设中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是未来解决开放存取涉及的著作权问题的主导政策之一。

学术界就著作权政策调整对出版商利益的影响的研究还不深入,实践证据尚不充分,所以应鼓励出版商政策的渐变,逐步向开放存取期刊的方向转化。比如,发展“半开放存取期刊”,允许期刊部分内容储存在机构知识库中。比如,Springer曾在著作权政策中允许10%的论文开放存取。又比如,创办“延时开放存取期刊”,允许论文发表一段时间后存储在机构知识库中,以避免对出版商利益的不利影响。比如,欧洲研究咨询委员会曾建议,论文开放存取的时滞为发表后的6个月[13]。开放存取期刊是BOAI规定的开放存取的另一种重要的实现模式,发展开放存取期刊,必会对机构知识库资源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著作权授权渠道不畅通是制约机构知识库资源建设的因素之一。一方面,由机构与出版商单独谈判对双方都具有时间与经济上的不利益性。另一方面,无论是机构,还是出版商往往都缺乏授权谈判必须的人才资源与实务经验。所以,发展完善著作权集体管理机制,通过集体管理组织这种专门的管理庞大著作权资源的机构取得“一站式”的“一揽子授权”当是可行之路。这类组织如美国的著作权清算中心(CCC)、德国的文字作品著作权管理协会(VGWORT),我国的文字作品著作权协会,等等。我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需要在机构的种类、数量,以及会员队伍建设和扩大管理作品的覆盖面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1] OpenDOAR:Directory of Open Access Repositories[EB/OL].[2012-01-13].http://www.opendoar.org/.

[2] 都平平,等.创作共用协议下的机构库特色资源使用许可机制研究[J].情报理论与实践,2010(8):17-19.

[3] 于良芝.世界学术期刊变迁中的知识交流权分析[J].情报资料工作,2005(2):354-355.

[4] 钟紫虹.美国生物学期刊版权保护政策[J].中国科技期刊研究,2003(2):45-46.

[5] 夏翠军.开放存取出版产生根源[J].中国科技期刊研究,2006(4):546-548.

[6] 刘华.预印本知识库的长期保存研究进展[J].情报杂志,2007(2):135-137.

[7] 傅蓉.开放存取的版权问题[J].图书馆理论与实践,2006(5):40-41.

[8] 秦珂.开放存取自存档(self-archiving)的版权问题分析[J].图书与情报,2008(5):55-57.

[9] Publisher copyright policies&self-archiving[EB/OL].[2011-12-24].http://www.sherpa.ac.uk/romeo/statistics.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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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刘金铭.开放式访问期刊的创建及其对传统期刊的影响[J].中国科技期刊研究,2005(3):279-284.

[12] Journal Policies-Summary Statistics So Far.[EB/OL].[2012-03-01].http://romeo.eprints.org/stats.Php.

[13] 秦珂.开放存取期刊的资源体系[J].河北科技图苑,2006(5):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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