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论文所报道的研究成果应是前人或他人所没有的,没有新的观点、见解结果和结论,就不成为科技论文。但创新性有大小和范围之分。“首次发现”“首次提出”,是具有重大价值的研究成果,这毕为数不多;在某一问题上有新意,对某一点有发展,应属于创新的范围。
有很多课题是在引进、消化、移植国内外已有的先进科学技术,以及应用已有的理论来解决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的实际问题,只要对丰富理论、促进生产发展、推动技术进步有效果、有作用,报道这类成果的论文,也应视为有一定程度的创新。
科技论文写作上不同于教材,不同于实验报告,也不同于一般性的工作总结。写作时,与他人相重复的内容,基础性的知识,某些一般性的、具体的实验过程和操作或数学推导,以及比较浅显的分析等都应删去,或者只做简短的交代和说明,同时应对原始材料有整理、有取舍、有提高,要变成新观点、新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