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2011年度矿山企业年检“成绩单”出炉
□连宏志 陈亚强 王大庆
日前,汝州市地矿局发布公告,通报全市2011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结果:全市本年度应参加年检矿山企业67家,年检合格34家,需整改的13家,不合格20家。该“成绩单”的出炉标志着汝州市2011年矿山企业年检工作顺利结束。
汝州地矿局高度重视矿山企业年检工作,专门下发通知,明确了年检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组织全市采矿权人召开年检工作会议,对年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制作年检工作明白卡,明确年检的九项内容、上报的八种资料和年检不合格的八条标准,下发给每个企业,让企业逐条对照完善,提前做好准备。
在整个年检过程中,局领导班子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年检工作进度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明确年检内容所要达到的标准,使有关科室在具体操作中有章可循,有力地推动了年检工作的扎实开展。局属相关科室根据职责分工,坚持主动服务,积极帮助矿山企业完善各类资料,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同时严格落实工作纪律,严禁刁难企业和吃拿卡要。
今年是该局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对辖区中平能化、瑞平煤电等所属国有大矿独立开展年检工作的第一年。该局积极改进年检工作方法,在审查资料的基础上,由局领导带队走进企业,上门年检,听取矿山企业汇报,查阅有关资料,现场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切实把大矿的年检工作做实、做细。
针对其他矿山企业的实际情况,该局以地矿所为单位,集中时间,统一地点,由局储量科牵头,地矿所和开发、稽查、地环、征收等相关业务科室参加,进行现场集体会审。年检过程严格对照年检内容、标准,逐矿开展联合实地检查,做到书面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实地检查率达100%。实地检查采取“一听”、“二看”、“三查”的方式进行,即听取矿山企业的汇报;看矿山技术档案和资源储量台账等资料;重点检查采矿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有无违法开采行为、矿山企业开发利用方案执行情况、各项规费缴纳情况等。按照“谁检查、谁签字”的原则,参加实地检查人员现场签署检查意见,整个年检过程推行公开化、透明化,实施“阳光年检”,保证了年检工作质量。
该局充分利用年检平台,在深入矿山企业实地检查过程中,注重与矿业秩序治理整顿、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矿山储量动态检测等工作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落实;整改到位经复检达标才确定为年检合格。对被定为年检不合格的20家矿山企业,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根据发证权限的不同将注销或提请原发证机关依法吊销采矿许可证。据统计,该局在今年的年检工作中,共下达整改通知书26份,提出整改问题50余条,补交矿产资源补偿费20余万元,督促34家矿山企业与有资质单位签订《矿山环境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合同,存储矿山治理恢复保证金70多万元,较好地完成了年检工作的各项目标,有力促进了矿政管理水平的提升。
汝州市地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