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海蓉
湖北省十堰市红十字医院,湖北十堰 442011
精神疾病具有病程长、治愈率低、复发率高的特点,因此由精神疾病带来的家庭负担和社会负担都十分沉重[1]。随着医学模式由传统模式向“社会-心理-生物”模式的转变,社会变革的加剧,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对精神卫生保健需求的层次越来越高,过去那种把好转的患者放在家里、把严重的精神病患者送进专科医院或社会福利院的管理方式已不能满足患者及家属的需要,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工作已成为我国精神医学发展的趋势。
社区精神医学不仅仅是医院精神医学的延伸,而是将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康复医学以及保健医学融为一体。社区精神卫生服务是以社区为单元开展精神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康复工作,目的是提高该社区居民的心理健康水平。在服务对象上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者,以社区中的全体居民为对象,包括目前心理状态正常者以及儿童、青少年、老年人的心理问题,开展全方位式的服务,需要政府及其各部门与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狭义者,主要服务对象为社区中的现症精神疾病患者,由卫生部门承担主要任务,同时也需要其他部门的协同和配合。对于后者,我国专业工作者习惯上称之为“精神疾病的社区防治”[2]。
由于目前我国正处在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生活节奏加快,竞争压力加大,各种社会矛盾增多,人们的心理压力比较大,精神疾病发病率不断升高,本世纪初资料估算中国内地约有精神病患者1 600万人,重性精神病患病率已达13.47‰,精神疾病在中国疾病总负担的排名中居首位。世界卫生组织推算,到2020年,精神疾病负担将上升为中国疾病总负担的1/4[3]。在这种情况下,费用较低、覆盖面广、有利于就近诊治、方便患者和家属、有助于患者心理和社会功能康复的社区精神卫生工作显得愈发重要。我国的社区精神卫生服务,是在1958年全国首届精神病防治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至今已有50多年的历史,但由于历史原因发展缓慢,虽然近10年来我国在重性精神病的社区防治方面已经取得很大进展,但就全国而言,此项工作还不够普及,各地防治工作的发展还很不平衡,社区精神卫生工作在广度上和深度上还存在一些问题。现对这些问题及解决的对策进行初步的分析探究。
目前全国精神科医师不足2万人,精神病医院病床数量不及20万张,每10万人口仅有精神科医师1.5人,精神科护士2.4人,远低于4.15人和12.97人的世界平均水平;由于历史原因,长期以来我国精神卫生服务的重点是精神病专科医院和重性精神病患者,其服务范围不足1%。随着工业化、现代化的进程,人们的生活方式有了很大的变化,由于生活节奏加快,竞争加剧及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精神疾病患者呈直线上升趋势,精神疾病的谱系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2],现有的精神卫生资源和服务体系与当代精神卫生需求相距甚远。
目前我国从事精神卫生专业的服务人员非常缺乏,经过正规的精神科专业培训的医师更是少之又少,而且大多就职于精神病医院或综合医院的精神科。虽然卫生教育部门加大了精神医学和心理卫生人才的培养,但由于工作条件较差,待遇较低,很少有精神卫生专业的毕业生愿意从事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因此,绝大多数的社区医生缺乏精神卫生知识,往往忽视了患者的精神症状,把许多精神病理现象或病理性心理反应当成正常心理反应。专业人才的匮乏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难以承担对精神障碍的识别和处理工作,是制约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发展的关键环节。
由于我国传统文化背景影响以及心理精神卫生知识的大众知晓率低,大多数人对精神疾病认识不足,对患有精神卫生问题的人存在普遍耻感与歧视,对患者缺乏应有的理解和同情,避之唯恐不及,从而促使患者及其亲属产生显著的病耻感,即使患有精神障碍,也不愿到医院就诊,讳疾忌医,结果延误病情。对精神疾病认识不足,治疗率自然也上不去。
近几年来,国家686精神卫生项目工作虽然有了很大进展,但由于患者医疗负担过重以及地方财力不足等问题,各级财政对精神卫生的投入占当年卫生总投入的份额较少,社区精神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和设备装备条件较差,不能满足精神疾病患者治疗需要。另外,医疗保障体系的不健全,使不同人群在医药消费领域处于不平等地位,仍有很多精神疾病患者没有任何医疗保障措施,看病就诊完全自费,因为经济困难得不到应有的治疗。受上述因素影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普遍存在“以医养防、以药补医”的情况,应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未完全到位,直接影响社区精神卫生服务的发展。
近几年以来,虽然国家加大了对精神卫生工作支持力度,做出一系列的部署,尤其是国务院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生部等17个部门下发《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08~2015年)》更是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性、指标性要求。但我市至今还没有精神卫生工作地方性法规、政策,没有对精神卫生工作的规范化、规划性管理的条例、方案、意见出台,没有具体的法规保障措施来落实国家部署的精神卫生工作。我市目前急需尽快制订相应的法规、政策,以便依法、有序、协调地发展社区精神卫生事业。
按照国家新医改政策和要求,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目的就是要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让公众受益,社会福利最大化,社区卫生服务正在受到国家的重视,国家财政投入的重点开始转向社区医疗和预防保健,逐步建立“大病到医院、小病进社区”的医疗体系。面对这种趋势,为配合社会发展需要及提升市民的精神卫生保健意识,我院应抓住机遇,主动与社区服务机构沟通,建立合作关系,通过我院精神病专科的技术优势和先进设备的共享、医院管理与服务理念的传输,让社区基层群众以低廉的价格享受到城市大中型综合医院的优质服务,形成合理的医疗资源配置格局。为满足我市群众对精神卫生资源的需求,使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工作健康发展,建议做好以下几方面:
综合医院精神科首先应做好社区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识别和处理常见精神卫生问题的能力,减少和避免误诊,有利于精神疾病的早期诊断、早期干预。其次,要建立大中型综合医院中高级职称医护人员下社区的制度,积极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护人员到综合医院学习进修,加快培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精神卫生专业人员,使人才流动及培养机制落实到实处,以缓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业人才不足的局面。
鉴于目前精神卫生资源不足,建议尽快建立综合医院精神科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接制度,由社区医生负责发现、报告各社区内的精神病例,由综合医院精神科的医生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对确诊有肇事肇祸倾向的患者进行应急处理,符合收入院的患者及时收住院,治疗好转后转给社区进行康复治疗、随访管理。建立医院——社区一体化的精神疾病监管治疗模式,相互转诊,无缝对接,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连续、完整的优质服务,实现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患者三赢。
建议医院成立了一支由科主任、护士长、资深医师、资深护士组成的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小组,明确分工的基础上精诚合作。由科主任担任医疗顾问,负责健康咨询,为开展此项工作联系社区相关领导,并与社区签订合作协议书;由护士长负责具体安排及组织实施工作,准备相关资料,如调查表格、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等。由资深医师、资深护士负责培训基层医务人员,在普及精神卫生知识的基础上,开展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指导社区医务人员建立社区精神疾病患者的病历档案,并进行信息化管理,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出本社区精神卫生服务的规划和措施。在日益竞争激烈的医疗市场中,通过健康网络的组建,大大方便了患者,减轻了家属的负担,能够让更多的精神疾病患者早日摆脱疾病困扰,达到医院增加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的双赢效果。
目前,国家已将精神卫生纳入公共卫生体系,政府应当加大扶持力度,通过对公共卫生服务提供者采取激励机制,来提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个体服务提供者的服务质量。首要的激励措施就是提高从业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水平,建议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其次,调整医保报销政策,适当提高患者在社区卫生机构门诊就医的报销比例,使患者感到在社区卫生机构就医的实惠。第三,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由政府通过补贴的形式购买社区卫生机构的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服务,使社区公共卫生职能尽快到位。
我市精神卫生法制建设可以借鉴北京、上海等内地城市,初步构建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精神卫生工作保障体系,尽快出台《十堰市精神卫生条例》,使精神卫生工作有法可依,保障精神疾病患者和精神卫生工作者的合法权益[4]。在精神卫生条例中突出社区精神卫生的内容和作用,让人们认识理解精神病患者回归社会的重要性,为社区范围内开展精神卫生工作营造氛围与平台。
大力发展和完善社区医疗服务体系是当前医疗改革的突破口,除了国家加大基层医疗的人力和财力投入以外,公立大中型综合医院扶持和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对于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在我市城区中刚刚萌芽,需要得到各级政府的大力扶持和全社会的支持,要尽快出台相应的政策,逐步构建起行政部门、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三级精神卫生医疗、康复、防治、健康教育为一体的完善的社区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充分利用综合医院精神科的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有效提高社区居民心理健康水平,建立精神心理疾病防御能力,改善和提高精神患者生活质量,营造安定和谐的家庭和社会环境。
[1]陈秀丽.社区精神卫生工作展望[J].临床心身疾病杂志,2008,14(6):535-537.
[2]沈渔邨.精神病学[M].5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995-996.
[3]卫生部,民政部,公安部,等.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年~2010年)[J].上海精神医学,2003,15(2):125.
[4]杨清珊,王金梅,赵淑琴.关于我区精神卫生工作法制建设的几点思考[J].中华现代医院管理杂志,2009,7(7):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