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慧在《教育研究》2012年第9期中撰文,从创业教育的价值取向、知识结构与实施策略三个方面分析了我国创业教育可依循的实施路径。
创业教育的核心价值来自于教育本身所承载的终极目的,即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具体展示为三个层次:1.促进创业者自我实现的价值。创业教育首先要唤醒潜在创业者的创业意识,使他们在自我意识的觉醒中自觉地去认识和体验,在探索与实践中充分发挥个体的创造力。2.促进每个人自我实现的价值。就个体而言,创业比就业更能体现自我价值的实现。3.为创业活动赋予道德价值,即创业者主动在一切方向上探索传承人类宝贵的创新精神,最大化地实现了知识在社会中的运用等。
创业教育的知识结构取决于创业者应当具备什么样的知识结构,这个结构应当包括下列三方面:1.联想能力,即创业者能够将前期获得的知识单元通过在不同标准尺度上的创新分割与重组,将其转化为新的知识组合或创造出新的产品;2.对潜在利润的敏感能力,即在知识经济中,能够预见各项知识各自运用所产生的收益小于它们联合的运用;3.运用制度知识的能力,即能够通晓和精于运用所有与创新所需的各种资源相关的权属、控制、出借、交换等制度知识。
文末,作者提出了立足于专业发展的创业教育实施策略,具体如下:1.增进对创业教育战略背景的共识,即创业能力是中国现代化转型中具有战略性和紧迫性的关键要素;大学生是最具创业潜力的群体等。2.建设富有实效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即创业课程由创业意识类课程和创业能力类课程组成;课程形态可由学科课程、活动课程和环境课程组成。3.通过制度创新建设专家化师资队伍。专家化是指使其知识结构与任何其他劳动者相比保持着足以形成专业化优势的差异;制度创新指建立能够激励从业人员长期在创业教育方向上积累人力资本的教育人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