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真
媒体职业道德的缺失及解决对策——以记者采访周克华母亲为例
柯真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人文社科与艺术系,福建 漳州 363000)
近年来,随着我国新闻事业的快速发展,媒体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为了争取更多的受众和经济利益,媒体自身出现了因理论知识的不足、素质修养的缺陷、行业管理的不善等原因导致职业道德缺失的现象。通过对媒体职业道德缺失原因的分析,探讨通过法律法规的完善、提高媒体人的道德自律、加强人文关怀意识及建立媒体监督机制等守住媒体职业道德的对策。
新闻媒体;职业道德;缺失;对策
周克华,男,1970年2月6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镇二塘村人,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制造者,公安部A级通缉犯。从2004年起,周克华流窜重庆、湖南、江苏等地,8年来作案10起,制造了10死6伤的惨案。2012年8月14日凌晨6时50分,周克华在重庆沙坪坝区童家桥一带被警方击毙。此后,媒体对周克华本人的成长历程、犯罪的心理演变及对他的母亲等进行了图文并茂的连篇报道。为了满足部分受众好奇的心理,有些媒体将报道的焦点转移到对周克华未死的怀疑、对案件真实性的猜测;有的像“狗仔”般对周克华女友的年龄、容貌还有周克华前妻及孩子的报道穷追不舍;更有甚者在周克华被击毙后对周母的“采访”更是进行残酷的强拍和照片的曝光。
在报纸上、电视里、网络上都可以看到很多媒体记者们对周克华母亲这样详细的描述----她“始终用一把扇子遮着自己的面部”,得知周克华的死讯时,她足足怔了20秒,握扇子的手微微抖了几下。她很难过的说“我很苦啊,这种苦,不能给外人说,只能往自己的肚子里咽。”当周克华被击毙后,一位负责监视的女民警说,担心老人承受不住打击,他们没告诉老人周克华已死,也没有对老人采取任何措施。在击毙当天中午12点左右,赶到周克华老家采访周母的媒体记者越来越多,出于对周母的保护,民警们才在周母的住所外拉上临时警戒线。拥有办案权的民警尚且如此维护一名无辜的老人,而纷至沓来的记者们丝毫不顾七旬老人的痛楚和尊严,在老人极不愿接受采访的情况下,“敬业”的记者们仍然毫无同情的继续端起照相机,残忍地把周母遮脸的照片拍下并放到了各大报纸、电视和网络上,制造了新闻摄影暴力事件,就这样坦荡荡的将一位母亲的痛苦与羞辱的无言表情毫无保留的公布、放大并渲染!记者那冷血、毫无同情的面目,被自己的报道展露得淋漓尽致。
在这起恶性事件的报道中,部分媒体丧失媒体职业道德伦理,没有去尊重和保护一个受害人的隐私,使周母及其一家的隐私再次被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这是媒体给他们造成的第二次伤害。而这样的报道,并不是只有这样一起,媒体给事件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的情况已经发生过多次。早前在对深圳外来工杨武之妻被强奸的报道,身为丈夫的他已经是备感屈辱,却被记者在采访中一再重复要求复述事情经过,最后他只能跪在地上,将头深深地埋下去,带着哭腔乞求到:“我忍受的是所有男人不能忍受的耻辱和压力,我不愿意回忆,求求你们了,出去好吗?”而他的妻子躲在出租屋里,向里侧卧在床上,两手抓着床单,将脸捂得严严实实,也不被记者放过。还有前不久的小悦悦事件中,媒体指责“18个冷漠的路人”见死不救,并通过人肉搜索将这18 个人的籍贯、住址、电话公布于众,有的媒体记者还上门,拿着摄像机边拍边骂,致使有些人的生活几乎完全被打乱。
诸如此类因为媒体的道德缺失导致受害人二次伤害或者直接侵犯其权益的行为包括有偿新闻、虚假新闻、夸大新闻等在当今的新闻报道中并不少见。大量职业道德的缺失的报道体现了当今媒体记者职业道德的缺失。
职业道德主要是针对职业行为的道德原则和规范。新闻职业道德是对新闻传播活动的一种特殊的调节规范体系。它反映了人们对新闻事业的健康发展及其对社会产生积极影响的殷切期望。新闻记者的职业道德是指新闻记者在职业活动的整个过程中,必须遵循与所从事的职业活动相适应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在《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中要求“新闻工作者要忠诚于社会主义新闻事业”,“发扬党和人民新闻事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加强职业道德修养”。[2]
在1991年1月通过,1997年1月第二次修订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中第二条“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中明确要求新闻工作者在新闻报道中“有利于人们分清是非、坚持真善美,抵制假恶丑的舆论,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人民心情舒畅、社会政治稳定的舆论。新闻报道不得宣扬色情、凶杀、暴力、愚昧、迷信及其他格调低劣、有害人们身心健康的内容。”第三条“遵守宪法、法律和纪律”中“维护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不揭人隐私,不诽谤他人,要通过合法和正当的手段获取新闻,尊重被采访者的声明和正当要求。”第四条“维护新闻的真实性”中规定“力求全面地看问题,防止主观性、片面性,努力做到从总体上、本质上把握事物的真实性。采写和发表新闻要客观公正。不得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利用自己掌握的舆论工具发泄私愤,或作不公正的报道。”[3]
虽然国家对媒体职业道德做了规范,但现在依然有媒体越过道德底线,有偿新闻、虚假新闻、失实新闻、导向错误新闻大行其道,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媒体竞争激烈,经济驱使
近年来,全国媒体数量大量增加,同行竞争加剧。为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在有限的新闻源里,各媒体纷纷在新闻线索上大做文章,将小事炒作成热点,为了满足部分受众的欲望和好奇心理,有的甚至不惜夸大歪曲事实,编造虚假新闻,吸引受众注意,从而扩大发行量,增加经济收入,获取最大利润。
2.媒体素质本身的缺陷
为适应我国新闻事业的快速发展,各种媒体大量招收编辑记者。但快餐式的工作使得许多记者理论与实践难以很快的结合起来使用,有的甚至缺乏一些最基本的媒体常识性知识,新闻专业理念不强,更没有多余的时间进行新闻业务培训等,使得新闻记者队伍整体职业道德水平下滑。
3.媒体行业管理的不足
当前,各种新兴媒体迅速崛起,信息传播方式日趋多样化。但长效的法规机制还未能有效的建立起来,媒介没有实际有效的新闻监督,新闻道德自律也是口号。我国现在尚未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新闻自律监督机制,导致许多新闻信息泛滥,有些媒体抓住漏洞,擦边的报道违背新闻职业道德的新闻。
4.争夺报道独家新闻,个人利益驱使
有些记者为了在第一时间报道新闻,抢独家新闻,抢首发新闻,在报道过程中对事件的调查深度还不够,有的甚至捕风捉影,凭自己经验,未对收集到的新闻线索进行核实就采访报道播出,以此获取个人利益。
5.角色定位混淆
有些媒体凭借自己喉舌作用,像法官一样对事件乱评一气,造成角色错位。从而新闻报道缺乏人文关怀,报道缺乏理性思考,违背媒体道德,使得新闻事件对当事人造成负面影响。
媒体传播不仅是对各种各样信息的传递,同时还引导公众对报道事件的看法,包括政治、经济、伦理、文化,它引导受众构建自己的审美观、生活价值观等,所以把握好新闻报道的道德取向已成当今媒体的重要任务。
在法治社会的今天,传媒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应该纳入国家法律法规体系,用法律这个强大的武器来规范和加强媒体的采访报道。要设立明确的法律法规,通过法律的强制规定,使我国的新闻媒体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道德自律是内在的道德要求,它使人们具有强烈的道德责任感和自我评价、自我锻炼、自我提高的能力,并由此提升自我职业道德境界。[4]法律不可能触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更多时候只能靠媒体个人的良知、道义及社会责任感来进行自我约束。我们要建立和健全媒体自律意识,提高自身人文素质,进行新闻职业精神和职业教育,从而避免职业道德缺失的现象。面对日益强烈的受众知情意识和不同受众群体的要求,媒体人应做好喉舌作用,正确理解加强媒体人的职业道德修养,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媒体整体职业道德修养。
个人隐私与公众知情权之间存在着难以调和的矛盾,受众有权利知道社会发生的事件,,媒体也有报道的义务。但知情权不能被盲目放大,导致侵犯他人的隐私权,作为记者不能为了抢发独家新闻或制造新闻热点,对信息不过滤核实就见诸媒体。不能仅有抢发新闻的意识,而忽略了自身职业道德的约束。[5]在以人为本的要求下,媒体在新闻报道上,既有力度,更有温度。在处理正面报道时应力求贴近化;在处理负面报道时应力求人性化、情理化。
媒体在接受上级的监督的同时也要有相互监督和受众的监督。当今在以受众为主体的形式下,受众监督在传媒行业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相对于媒介体制来说,在受众强大的舆论监督下,应是一种更有效的和更具权威性的监督。而媒体内部、媒体之间也要完善相互的监督机制,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净化新闻环境,加强新闻队伍的教育和管理。
在媒体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在为赢得经济效益的同时,更要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良性运作,不能只受利益驱使。要树立良好的竞争意识,强化自身的媒介经营与管理,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在学习理论和实践中强化媒体新闻采访等业务能力,提高新闻业务水平,定期对媒体人进行业务培训、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从中强化媒体职业道德意识,提高新闻素养。
[1] 王秋阳.周克华报道专题[N].华商报,2012-08-15.
[2] 王蓓.广播电视新闻基础知识[M].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 2005:100-102.
[3] 黄瑚.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教程[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348-349.
[4] 谭诚训.社会道德底线与媒体的道德责任[J].当代传播,2007 (1):31- 32.
[5] 梁群.浅谈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法律保护[J].学理论,2011,(14):15- 116.
Medium occupation ethics and Countermeasures——to reporter to interview Zhou Ke-hua mother for example
KE Zhen
(Zhangzhou Institute of Technology,Zhangzhou,Fujian,363000,china)
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China's journalism, media more and more intense competition between. In order to attract more audience and economic benefits, the media emerged due to lack of theoretical knowledge, quality defects, industry mismanagement caused the phenomenon of occupation morality.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reason of the loss of media occupation morality, discusses the improvement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improve the media's moral self-discipline, strengthen the humanities concern consciousness and establishing media supervision mechanism to hold media occupation moral countermeasure.
The news media;Professionalethics;Missing;Countermeasures
2012-10-03
柯真(1982—),女,福建漳州人,助教,在职硕士,研究方向:新闻与传播。
G211
A
1673-1417(2012)04-0057-04
(责任编辑:黄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