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平
我国古代人才选拔评价方法的研究
胡平
我国古代有关评价的实践活动多集中表现在对人才的评定和选拔上,并且一直重视两方面的评价功能,一是对人的才智的评价,二是对人的德行的评价。而人才选拔才智的评价主要是靠考试来获取信息,这就涉及对评价标准的认识和如何将这些认识的标准运用于具体的评价手段上,科举制解决了由主观认识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并且在实践中积累了一套评价标准比较客观、评价形式相对规范的“文有定评”的方法,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借鉴。至于德行评价的内容,还有待挖掘。
人才选拔;考试;评价
评价,自古以来就是国家选拔人才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手段。我国在人才选拔上最早的记录是《尚书》中关于尧选舜做接班人的传说,尧用“吾其试哉”的方法对大家推荐的舜进行多方面的考察,历时三年后经过全面评价证明舜“谋事至而言可绩”,决定让具备德行才智的舜登帝位。于是,就有了上古时期对培养人才、选拔人才和任用人才的相关记载,同时也形成了符合当时社会人才选拔的基本评价机制和评价标准。当然这种评价方法是主观的,并没有形成客观的标准。
西周时期学校已经出现,学校作为一种辅政机构主要职能是“行礼乐,宣教化”,中央设立的学校称做“辟雍”,地方储侯设立的学校称为“泮官”。西周官制规定,学生在学校里通过第九年的考试,即“大成”,再经过考核选拔便可以授官位封爵禄,这时人才的选拔制度形成了一定的评价程序,学校教育、乡举里选、诸侯贡士三位一体。春秋时期的官立教育体制因政治原因逐渐衰微,教育职能以社会教育为主。秦代统一后又将教育权收归中央,设立博士一职,在参议政事的同时吸纳弟子传播学说。汉武帝建立太学,设五经博士讲学,地方郡国选送青年学生来太学学习,学成经毕业考核后分为两等,甲科出身为郎,入宫当侍卫;乙科出身为吏,回地方充任吏职。汉代对人才的选拔推行察举制,将测评作为一种客观衡量人才优劣的尺度,形成了一套完备的“教育—实习—选举—考试”的人才培养选拔评价的制度。
隋朝废除汉代的地方举荐制度及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大业二年(606)“始建进士科”,开创了“以个人报考、逐层筛选、定期集中、分科考试、考官评定、限量录取的方式方法来选拔国家官员”的新型选举制度,代表着以文取士的科举考试制度的形成。隋朝的人才标准和人才选拔机制呈多元化,通过分科应举、统一考试的评价方法达到选贤任能的目的。自科举制产生后,学校就成为专门培养人才的摇篮。
唐朝在恢复汉代公立教育制度的同时实行科举制,门阀教育和寺院教育成为当时人才培养中的两个重要方面。由于学校教育在入学、毕业环节均比较容易取得和通过,因此,社会上偏重科举及第的进士。唐代的人才标准和人才选拔机制也是呈多元化的,读书人通过礼部的考试后,科举及第仅获出身,还必须经吏部铨试,考察其仪表,口试乃至进行书写行政公文,合格者方可任用。
宋代的学校主要有中央官学、地方州县学以及书院等。宋初设国子监为全国最高学府,庆历四年(1044)建太学后,国子监成为掌管学校教育的行政管理机构。熙宁四年(1071)颁行太学三舍法,以后又逐渐在州及各类学校推广三舍考选升补法,这是一种用考试成绩参照平时的操行和学业成绩综合评价学生的方法。宋初各地设立的各大书院多为私人创建,由于理学兴起,当时教育仍以私人讲学为盛,后逐渐转为公立。宋代的人才选拔评价形式可大致概括为“重目的,轻方法”,导致在科举制上投入较大,一旦科举考试中了进士即给予官职。
辽建立后仿唐宋制度,设置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官学主要以“五经”传疏为教材,各级官学设置博士、助教职务,专门掌管教学内容的讲授与各阶段学业的测评。除官学作为人才选拔机构之外,还辅以私学和寺院学校。辽代首开我国历史上少数民族所建王朝行科举的先河,虽然具体的执行中规定有严格的民族政策界限,却扩大了儒家传统文化在北方各民族中的传播,推动了学校教育的发展,加速了民族文化整合的进程。
金继承唐宋之制,设国子监并由礼部掌管,下隶国子学和太学。国子学与太学的入学要经过考试,在校期间均有严格的测评,其评价的内容由博士一职主管。地方设府、州、县学,在校有月课、岁考的测评制度。金开创建立了民族学校,对后来元、清两代都有着直接的影响。金朝官学的设置与考试评价制度,大体承袭宋制,而略有变通。
元朝的学校有官学和私学之分,官学又有中央和地方之分。中央官学有国子学、蒙古国子学和回回国子学。国子学以儒家经典为内容,有定期的评价考核积分办法,积分达到一定标准可参加集贤院和礼部组织的“公试”,优秀者可入仕做官。实行科举后,国子学考核的科目、方式都与科举制度接轨。蒙古国子学和回回国子学的生员也要经过一定的评价与考试,合格者可以入仕做官。地方官学分别有不同的考核、评价形式,成绩优秀者可以推荐为官。
明代的学校体系呈多样化,中央有国子监,地方有府州县学,基层有社学、私塾,宗室有宗学,卫所有卫学,还有武学、医学、阴阳学、书院等学校遍及整个社会,但是,学校教育多为官办教育。由于学校与官吏选拔制度密切联系,参加科举考试必须由学校出身,所以学校教育依附于科举,是以培养适应科举人才为目的,因此,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学校之间形成一个通过考核、考试而建立起的严密的筛选评价体系,学校内的考核评价制度无论从内容、方式、形式上都与科举考试相衔接。明代规定在乡试以上为任用考试,考试及第即可做官。
清代的教育制度完全采用明朝的办法,在中央有国子监、宗学、旗学,国子监是全国最高学府又称太学,它既是国家最高的学校行政机关,又是学生读书的处所。宗学和旗学是为宗室子弟或旗籍子弟设立的学校,多数不属于国子监管辖。地方学校分为第一级的府学和直隶州学,第二级的州学和县学。书院相当于地方大学的性质。清代学校和科举相辅而行,人才的培养必须先经童生试,考入地方儒学才有资格参加乡试、会试、殿试的逐级选拔,最终金榜题名。但是,只有一甲三人的进士可当场授以官职,其他等第进士还要经过朝考后授官任职。清代人才选拔主要以文官为主,辅以其他的选拔形式,其评价体系相对规范、标准比较客观,方法易于操作。
上述可见,在培养、选拔和任用人才的评价方法上,中国的先人们取得了丰富的经验。自从学校出现以后,教育的目的就是培养人才,教育的功能也为之服务,加之科举的产生提供了科学、平等竞争的手段,在以德取人、以能取人基础上,突出以文取人,展示了一种公开考试、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人才选拔原则和评价机制,从而也推动了学校教育评价机制的发展。
最早的评价形式是主观的,我国古代有关评价的实践活动多集中表现在对人才的评定和选拔上,这就涉及对人才标准的认识和如何将这些认识的标准运用于具体的评价手段上,而科举制度的产生逐渐地解决了由主观认识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从人类考试发展史中,不难看出,各个国家在考试与评价的问题上,都力图将主观的评判标准向独立存在于人类意识之外的客观标准方向发展,试图寻找出一种新的、适应社会需要的、公平公正的评价制度。
自古以来我国在人才选拔上一直重视两方面的评价功能,一是对人的才智的评价,二是对人的德行的评价。才智的评价主要是靠考试来获取信息,并且古代考试评价的方法并不是如人们想象的很随意、主观,而是有一套操作性较强的“文有定评”的方法,其制定的衡文原则与评价标准比较客观,评价形式相对规范,使得评价者易于把握,容易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些评价方法不仅被当时社会所认可,还为现代考试所借鉴。至于德行的评价,随着不同时代社会发展需求的变化而不断改变其内容、性质和操作方式,这一点历史上留下的资料少之又少,还有待人们去发现。
综上所述,考试作为一项评价方法已经成为选拔人才最具公平性的评价机制,迄今仍然没有任何一种制度可以替代。研究古代人才选拔评价方法的目的,不仅仅是挖掘历史上各种考试评价的标准与方法,弘扬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还要从其方法中总结出规律性的东西,让有益的历史方法成为评价的理论依据,为今后的考试制度建立合理的评价体系提供更多的历史借鉴。
[1]张希清.中国科举考试制度.北京:新华出版社.1993.
[2]李世愉.清代科举制度考辩.北京: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99.
[3]杨学为,主编.中国考试史文献集成.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4]武玉环.辽制研究.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2001.
[5]杨学为,主编.中国考试通史.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6]郭培贵.明史选举志考论.北京:中华书局.2006.
[7]金滢坤.中晚唐五代科举与社会变迁.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8]李世愉.中国古代官制概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
[9]都兴智.辽金史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Research of the Method of Selection and Evaluation of Qualified Personnel in Ancient China
HU Ping
The evaluation and selection of qualified personnel are the concentration expression of the evaluation activities In ancient China,two important function of evaluation has been emphasized,one is the evaluation of intelligence,the other is the evaluation of morality.The information on the selection of one’s intelligence is mainly depended on examination,which requires the recognition of evaluation standard and the utilization of the standard in particular methods,the generation of the imperial examination system gradually solved the problem brought by subjective cognition,in particular,the relatively objective,normative methodology accumulated in the long history of examination practice,which requires deep research and reference,in regards for the evaluation of morality,it remains to be determined.
Selection of Qualified Personnel;Examination;Evaluation
G405
A
1005-8427(2012)03-0051-4
教育部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