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编辑部
发展城市交通需要观念创新
本刊编辑部
随着城市化的迅速发展,我国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日益严重。许多专家都认为大城市的道路密度低是交通拥堵的主要原因之一,提高路网密度受到诸多条件的限制,其中主要约束之一是全封闭的深宅大院,大型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规模大,占地面积大,导致路网无法加密。中世纪欧洲修建城堡,我国古代修建的城墙均出于安全防范的需要,一些城市实行封闭式管理而修建的院墙围栏也同样是为了安全防范采取的手段。随着社会、经济、科技、人文的发展,围墙已逐渐失去其最初的作用,电子安防系统的广泛使用将完全取代围墙的原有功能。现在围墙的功能已经异化为占据土地及地面设施的手段。从法律角度而言,我国土地归国家所有,任何单位、个人只具有使用权,单位小区内的道路等公共设施不应归单位或个人所有,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外,其使用权也不具备排他性。因此,要创新观念,拆除围墙,对所有小区实行开放式管理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小区内道路纳入城市道路交通体系,实行统一规划、建设、管理。但是如果传统观念不改变,实施开放式管理将很难实现,路网密度低也将成为无解之题。
随着城市的发展,功能区越来越明显,城市中逐步出现商业区、工业区、居住区等,现代城市还有金融区、旅游休闲区、经济开发区、高新产业区等等。但是城市的基本功能是居住,最早的城市多建在交通便利、水源丰富的地方,例如靠近江河、海岸的水路交通港口或陆路交通枢纽,因人口集聚形成城市,随着城市发展,为满足人们的生产和生活需求,工业、商业、服务业、文化、教育、娱乐、体育等各种设施逐步健全,形成有一定规模、功能配套的现代城市。城市的功能区也逐渐有了明显的划分。但在城市规划中存在过度强调功能区的现象,如高新区、CBD、CRD等新概念、新提法层出不穷。有些观点貌似创新,实际上并未脱离传统观念的禁锢。像北京这样的超大型城市,仍然按照传统城市功能区的观念划分单一的功能区、过分强调功能区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将人为制造出大量的交通流量,而按照综合性社区设置,社区内商业、服务、文化、教育等一切配套设施齐全,人们的所有生活需求和部分生产 (工作)需求都可就近得到满足,可减少大量交通流量,改善城市交通状况。
近年来,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私人小汽车迅速增加。超大型城市机动车数量的急剧增长使道路交通不堪重负。有些城市推出限购、限行方案,还有专家提出城市中心区收取拥堵费,提高停车费收费标准,增加驾车出行成本等用经济手段限制机动车增长的建议。上述办法可能在短时期内会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也不可能推动城市交通的发展。在解决城市交通问题上,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发展的眼光来分析问题,发展交通的目的是降低交通成本,为人民生活提供更便利的出行环境和条件。随着城市交通水平的提高,交通成本应越来越低,政府发展公共交通的目标应是逐步降低成本 (包括资金和时间成本),在现有道路条件下当务之急是切实把“公交优先”落在实处 (如主要道路全部设置公交专用线),保障公交车廉价、快速、方便,引导人们自愿减少自驾车出行。
我国路口车辆通行率远低于发达国家,其中除受到设有专门的非机动车道这一特殊情况影响外,一个主要的原因是对交通参与者执法尺度不一。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在交通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中对机动车的管理较严格,措施较具体,执法要求也较高;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管理较松,具体措施少,在执法中几乎没有惩罚规定。因此,应加强对所有交通参与者的管理,统一执法,提高道路使用效率。
发展城市交通需摒弃某些传统、陈旧的观念,坚持观念创新,用开放取代封闭,用综合功能取代单一功能,用疏导取代限制,用全面统一执法取代片面随意的执法。总之,城市交通涉及全体市民的切身利益,与每个交通参与者息息相关,从城市管理者到长期在城市交通发展理论与实践中辛勤耕耘的专家,从交通管理者到每个交通参与者,都需要创新观念,才能促进城市交通的快速发展。
(谭果林 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