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 姗,宁建荣
(1.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浙江 杭州 310027;2.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浙江 杭州 310006)
充分发挥创新型企业引领转型发展的作用
——对浙江省创新型企业发展的分析与评价
段 姗1,2,宁建荣2
(1.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浙江 杭州 310027;2.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浙江 杭州 310006)
建设创新型企业是中国经济应对挑战、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由之路。浙江民营经济发达,企业技术创新活跃,作为国家技术创新工程首个试点省,在创新型企业建设上先试先行,取得了积极的进展。本文研究了浙江省创新型企业的发展动态和特点,剖析了创新型企业的示范效应,最后提出浙江政府在创新型企业建设中应发挥的作用。
创新型企业;示范效应;政府作用
当今世界经济强国的核心竞争力和经济实力主要体现为拥有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企业。尤其是后发国家日本、韩国等,能够快速进入世界经济强国和创新型国家的行列,主要得益于一批世界级创新型企业的崛起和引领。建设创新型企业的相关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各国政府的一个重要实践课题,也成为学术研究的前沿。如,李德玲研究了创新型企业的创新发展战略[1],张赤东研究了建设创新型企业的战略意义、内涵、特点与着力点[2],朱学冬、陈雅兰以福建省为例研究了创新型企业的绩效评价[3],中国创新型企业发展报告编委会对近几年国家级创新型企业进行了统计分析[4]。而对某一区域创新型企业的实证研究尚未见诸文献。
2005年,科技部、国资委、全国总工会联合启动“技术创新引导工程”,组织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浙江民营经济发达,企业技术创新活跃,2009年被科技部等六部委确定为国家技术创新工程首个试点省。近几年来,浙江省以创新型企业建设为重点,全面开展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如何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将一大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成行业内的“隐形冠军”,是浙江经济转型升级面临的一个难题。本文从浙江的创新型企业的发展动态和特征入手,阐述创新型企业对于浙江科技经济的示范作用,并针对创新型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政府在进一步推动浙江创新型企业发展中要发挥的作用和采取的政策措施。
截至2011年12月,浙江省先后确定了5批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共309家,其中国家级创新型企业19家、试点企业16家,列全国第3位;省级创新型示范企业149家、试点企业160家。本文主要对浙江省前4批共256家企业各方面情况进行重点分析,总结浙江省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的发展动态和基本特点。
(1)经济总量。
2008—2010年间,256家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大体上保持增长趋势,尽管2009年略有回落,但是2010年实现大幅增长;利税稳步增长,增速有所放缓;利润在2009年实现大幅增长后,2010年呈现微幅负增长,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2010年浙江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数仅占规模工业企业数的0.4%,但主营业务收入却达4049.61亿元,占规模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8.01%;利税总额659.24亿元,占规模工业企业利税总额的12.93%;利润总额426.66亿元,占规模工业企业利润总额的20.17%。创新型企业群体已经成为浙江经济发展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
表1 浙江省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及其增长情况
(2)结构分布。
①地区分布:主要集中分布在经济发达地区。
浙江省256家创新型企业 (除7家省国资委下属企业)中杭州47家、宁波34家、绍兴33家、湖州25家和台州25家 (见图1),这些发达地区的企业数占到了总数的64.1%。
②企业类型:以民营高科技企业为主。
浙江省256家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中国有企业为31家,仅占总数的12.1%;民营企业为225家,占总数的87.9%。这与浙江所有制结构的特点相吻合,2011年浙江民营经济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62.1%[5]。
256家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有242家,占总数的94.5%;主要分布在三大高新技术产业,其中装备制造业99家,医药产业34家,电子信息产业25家,占总数的62%(见图2)。
图1 浙江省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地区分布
图2 浙江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行业分布情况
图3 浙江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规模分布情况
③企业规模:以中型企业为主。按企业销售收入,浙江省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中的 253家(浙江省256家创新型中,有3家企业的统计数据不完整,以下只对253家企业进行统计分析。示范企业67家、试点企业186家)按1亿元以下、1亿~10亿元、10亿~100亿元、100亿元以上四个规模档次统计 (见图3)。浙江省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规模分布呈“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中型企业居多,即1亿~10亿元与10亿~100亿元的企业占比超过80%。这也反映了浙江中小企业为主、大型企业较少的省情特点。
浙江创新型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如吉利集团坚持“自主研发、广泛合作、掌控核心技术”的研发战略,逐年加大科技投入,2010年在汽车技术研发领域投入13亿元,占销售收入的6.13%。海正药业十分重视新产品开发与生产工艺的改进,研发投入强度连续7年超过9%,处于国内同行业的领先位置;2010年研发投入达2.11亿元,研发投入强度达11.14%,创出历史新高。近三年来,全省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的研发投入呈现加速增长的态势,2010年较2009年的增长率明显高于2009年较2008年的增长率。研发投入强度则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2010年为4.15%,较2008年提高了0.21个百分点 (见表2)。
浙江创新型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机构建设。如万向集团、浙江中控等一批企业建立了企业研究院,正泰集团、吉利集团等企业除了在本土建立研发机构外,还在海外设立了研发中心,形成多层次开放式的研发体系。截至2010年底,全省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设立各类研发机构510个,其中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4个,接近全省一半;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39个,占全省总数的83%;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5个,占全省总数的80%以上。全省创新型企业共建省级企业研究院33家,占全省总数的94%。
表2 浙江253家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研发投入情况
2008—2010年间,全省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专利申请数持续增长 (见图4)。2010年专利申请数达8154件,是2008年的1.9倍;其中发明专利申请数快速增长,2010年达2967件,是2008年的3.3倍。截至2010年底,全省253家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的专利授权数达11041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数2959件;146家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成为省级专利示范企业,占省级专利示范企业总数的18%。
图4 2008—2010年浙江省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专利申请情况
浙江创新型企业不断壮大人才队伍,人员结构由“橄榄型”逐步向“哑铃型”(从事研发和营销的人员占多数,而生产人员占少数)转变。70%以上的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其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超过30%。如聚光科技 (杭州)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拥有480余名科研人员,占企业员工总数的33%,成为过程分析仪器领域国内规模最大和国际上最优秀的创新团队之一。全省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研发人员队伍逐步壮大,由2008年的42726人增长到2010年的49405人 (见图5),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重则基本稳定维持在12%以上的比例。
浙江省传统企业长期以来走要素驱动、投资驱动的发展道路,即依靠劳动力和资源等生产要素、资本的投入实现企业发展,技术上以跟踪模仿为主,自主创新很少,整体发展呈现“三高一低” (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率)的特征。相对于传统的要素驱动、投资驱动的企业而言,创新型企业在竞争中主要依靠持续技术创新能力以及依靠创新获利的能力取得竞争优势,是依靠创新驱动发展的企业,代表的是一种新兴的企业运行和发展模式[2]。真正的核心技术是市场换不来、花钱买不到的,企业只有依靠自主创新,才能摆脱技术的低端锁定,获得高利润回报,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吉利、中控、聚光科技等创新型企业为浙江省广大中小企业树立了明确的标杆,促进企业向高新化推进、产品向高附加值延伸,争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实现发展模式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建设创新型企业将成为未来浙江企业发展的一个基本趋势。
图5 近几年浙江省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研发人员情况
创新型企业具有显著的行业带动性。在行业内技术领先,并占有较大市场份额,是技术市场活跃的基本力量,辐射行业内其他企业技术进步,带动配套商、供应商、客户等上下游企业创新发展,最终推动整个产业的技术创新与进步。创新型企业通过构建和整合创新链,不断发挥其技术创新和行业辐射效应。一方面,创新型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链进行分工合作,有效衔接,形成创新链条。由于技术势差的存在,技术创新流沿着创新链通过多种途径从创新型企业传递到低技术水平的企业,形成技术扩散效应,带动中小企业的发展。浙江创新型企业已经成为推动区域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的主力军。另一方面,创新型企业牵头,联合高校、院所,通过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实现强强联合和优势互补,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链开展集成创新,解决产业共性技术难题,弥补了单个企业技术创新资源和能力不足,有效整合了创新链,显著提高了创新效率,推动了整个产业的技术进步。目前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创新型企业在全省范围内共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23家,联盟成员达358个。由正泰集团牵头成立的浙江省低压电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由盾安集团、运达风电等组织成立的浙江省风电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行业技术攻关、产业竞争力提升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创新型企业一个显著特征就是把创新作为企业的根本战略,通过创新实现企业持续发展。创新型企业有明确的未来发展战略和实施计划,瞄准未来目标市场,以创新为核心手段,以掌握自主知识产权、获取持续创新能力为最终目的,实施创新发展战略,包括技术创新战略、制度创新战略、文化创新战略、品牌创新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创新人才战略等,并配有一系列推动创新战略实施的保障措施。与采取跟随模仿战略,依靠低成本、高能耗、高污染的比较优势或者资源优势竞争的企业相比,万向、韵升、贝发等创新型企业通过以创新为基础的企业发展战略的转型,形成以创新为核心的新竞争优势。
传统的中小企业由于在规模与资源禀赋上的劣势,创新能力与吸收能力较弱,只在产学研合作的产业化阶段处于主导地位,而在技术研发阶段很难起到关键性作用;产学研合作的模式多以“短、平、快”的项目合作为主、战略层次的合作少、缺乏产学研合作的持久保障机制以及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协同。而创新型企业则凭借较强的创新能力,确立了产学研合作中企业的主体地位,成为研发投入、技术开发、利益分配、风险承担的主体;不断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向高端化、国际化迈进,通过建立国际战略联盟、共建国际联合实验室和技术转移中心等多种方式,实现大开放、大合作的协同创新;逐步提升产学研合作层次,使产学研合作从技术层面提升到战略和决策层面,特别是在技术发展战略、国际战略的制定上,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智囊库”和“信息库”的作用,确保决策的正确性和方向性。华海药业与默克、诺华、阿斯利康等国际知名大型制药企业建立战略合作联盟,娃哈哈与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的战略合作等,在创新多样化、深层次的产学研结合方式上为浙江中小企业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虽然浙江在创新型企业的建设上取得显著成绩,创新型企业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但是影响企业技术创新的障碍仍然没有完全消除。创新型企业的发展不仅取决企业自身的行为,也依赖于政府的扶持和推动。总体来看,浙江政府在观念、引导、协调、服务等方面仍缺乏操作性强的措施来加快创新型企业发展,再加上现有政策在基层执行时力度有限,抑制了企业创业创新的内在动力。政府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和探索,推动创新型企业发展。
省、市、县党委和政府应高度重视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将其作为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浙江省试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加强组织领导,继续促进多部门合作,健全省、市、县 (市、区)联动推进机制,形成部门各司其职、上下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共同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完善评价制度,建立科学考核评价体系,把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科技强县(市、区)创建复核、创新型城市(县、区)创建的重要内容,明确市县责任,强化督查推进;参照兄弟省市的经验,尽快组织开展省级创新型企业评价工作,研究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第三方独立评价公布和排序制度,并对创新型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支持国家、省级创新型企业联合高校、院所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符合条件的,按照研发投入给予补助。支持创新型企业参与浙江和中国科学院合作开展的“432”工程,鼓励创新型企业与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企业对接,推动高端科技成果落户浙江并转移转化。对向创新型企业转移技术成果的省重点科技中介机构,按照其实绩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支持从事技术研发和成果转让工作的高校、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到创新型企业工作,人事关系5年内可保留在原单位,在企业的工作业绩,可作为年度考核、职称晋升的依据。支持创新型企业加强与国防科工等系统的合作,推进军转民与军民两用技术的联合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符合条件的,优先给予支持。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对省级创新型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进行股权投资,并将投资形成的股权优先转让给被投资企业的科技人员、经营管理团队及原始股东。
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大平台建设,以青山湖、未来科技城等科技创新基地为抓手,鼓励创新型企业联合国内外大院名校、大企业共建高层次研发中心,落户科创基地。支持创新型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省级行业创新平台,符合条件的按一定比例对投资资金、新增设备给予补助。鼓励创新型企业创办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对其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予以一定经费的支持。在系统整合现有科技资源的基础上,强化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支持创新型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立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特色支柱产业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聚焦产业核心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攻关,加速科技成果的工程化和产业化,按照其运行状况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支持以创新型企业为主体、项目为抓手,建设一批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联合研究中心,符合条件的,优先给予支持。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逐步加大对国家、省级创新型企业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力度,延续安排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专项资金,以政府科技投入带动企业科技投入。
落实、完善税收优惠政策。重点支持创新型企业落实增值税转型改革、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研究制定从企业销售收入中按比例提取企业技术创新准备金、加大研发费用税前抵扣力度、企业在大学或科研机构设立实验室的税前抵扣等优惠政策。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创新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股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融资业务。创新型企业完成股份制改制的,优先列入浙江省上市后备企业进行培育,优先推荐其进入浙江省未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平台和实现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有针对性地组织证券中介机构为创新型企业做好改制上市辅导工作。优先支持创新型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积极探索推动创新型中小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优先支持以创新型企业为主体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1]李德玲.创新型企业创新发展战略研究[J].中国科技论坛,2007,(07):19-22.
[2]张赤东.建设创新型企业:战略意义、内涵、特点与着力点[J].中国科技论坛,2010,(05):47-67.
[3]朱学冬,陈雅兰.创新型企业创新绩效评价研究——以福建省为例[J].中国科技论坛,2010,(09):77-92.
[4]中国创新型企业发展报告编委会.2010中国创新型企业发展报告[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10,(12):5-60.
[5]赵洪祝.在浙江省民营经济大会上的讲话[N/OL],浙江在线,2012-01-30.
Full Playing the Role of Innovative Enterprises during the Economic Transformations
Duan Shan1,2,Ning Jianrong2
(1.Colleg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Zhejiang University,Hangzhou310027,China;2.Zhejia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formation Institute,Hangzhou 310006,China)
The construction of innovative enterprises is the only solution for China to deal with economic challengesand construct innovative country.The private economy has grown tremendously in Zhejiang,and the enterprises are very active in technical innovation.As the first one of the national technology innovation pilot provinces,Zhejiang hassuccessfully performed trial run regarding the contruction of innovative enterprises.The article investgates the development trend and features of Zhejiang innovative enterprises,analysing the demonstration effect of innovative enterprises,and proposes the government function in the construction of innovative enterprises.
Innovative enterprises,Demonstration effect,Government function
浙江省科技厅重点软科学研究项目“创新型企业案例研究”(2011C25049),浙江省科技厅院所扶持创新人才培养项目“浙江制造业企业投资结构研究”(2010F20011)。
2010-04-28
段姗 (1980-),女,浙江舟山人,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科技战略、规划、政策研究。
F062.3
A
(责任编辑 刘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