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与发达地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现状与启示*

2012-01-28 10:01李志宏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2012年5期
关键词:武汉市创新型武汉

● 李志宏 梁 东

武汉与发达地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现状与启示*

● 李志宏 梁 东

本文通过比较武汉与发达地区在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做法,提出了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的一些设想和建议。

武汉 高层次创新型人才 建设 启示

目前,学术界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尚无统一定义。沈荣华教授认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要以能力为本;一些企业家则认为,能为我所用、愿为我所用者,方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结合已有研究成果与当前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发展的实际状况,本文认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主要包括两院院士,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或地区政府特殊津贴的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专利或拥有处于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专有技术的人员,各类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以及留学归国创业创新人才等。

一、武汉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的措施

为做好高层次人才队伍的建设工作,武汉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多项人才引进政策,从人才引进、使用、培养和激励环节入手,大力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武汉工作和创业。该地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制定优惠政策,打造“人才特区”

为保障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对各类人才的需求,武汉创建了“人才特区”,开通了高层次急需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实行了对高层次人才及其家属落户、子女随迁就学等特事特办的政策。同时,注重在生活上给予该类人群以资助和住房补贴。具体措施有:

一是启动和实施了 “3551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突出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

二是加大财政投入。近年来,省、市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三级财政计划投入4.5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对引进的创新团队给予最高1亿元的专项工作经费;对其他海内外高端人才,给予“三个五”的资金支持,即一次性最高给予500万元的扶持资金、500万元的风险投资资金和年利息额50%的贷款贴息。

三是健全领导体制。成立“人才特区”建设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牵头作用,按照“特事特批、特事特议、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研究解决“人才特区”建设相关问题。

四是创立服务平台,提供工作保障。设立东湖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为人才创业提供项目申报、工商注册、政策咨询等全方位服务。

五是为人才提供购房安家补贴和生活津贴。其中,领军人才在武汉自购住房一次性补助100万元,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一次性给予50-200万元的生活补贴,其它高层次人才每人每月1000-5000元的生活津贴;建立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险政府专项投保制度、子女入学实行“点读”制度等。

2.构筑引才引智平台

通过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留学生创业园等载体的建设,为武汉市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提供了良好的工作平台。为此,武汉市出台了《关于支持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意见》,先后促成凯迪电力等14家高新技术企业建立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武烟等9家高新技术企业建立企业博士后产业基地,目前已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40多名,承担博士后研究项目50多项。同时,“中国武汉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建设,为留学人员创业提供了代理工商、税务、海关、居留资格申请、项目申报及政策咨询等一站式服务。

3.加大扶持力度,助推人才创新创业

为了更好地发挥高层次人才在武汉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武汉市加大了对高层次人才的财政扶持力度,鼓励其创新创业。一是为高学历人才来汉工作提供生活资助。武汉市从2000年开始,对武汉市企业、事业单位承担科研任务的博士,3年内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2000元的资助。从1996年开始,武汉市每年都要开展高层次人才购房资助工作,迄今已投入2000多万元。二是为留学人员归国创业提供资金扶持。武汉市设立了600万元的“武汉海外学人创业投资资金”,给予归国创业的留学人员以资金扶持。三是为高层次人才创新提供科研经费资助。2007年武汉市启动了创新人才开发资金资助工作,每年对从事国家省市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新技术研发项目中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给予20万、10万、5万元不等的资金支持。

4.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为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创新创业激情,武汉市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和激励的力度,不断优化人才成长发展的软环境。一是选拔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完善了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目前已形成了由“三级专家”、“三级津贴”人员组成的近3000人的专家队伍。二是实施了“青年科技晨光计划”,培养科技领军人才。从2004年到2007年共投入1240万元,实施晨光计划项目274项,许多青年科技人才借此脱颖而出。三是设立全市人才奖励的最高奖“武汉杰出人才奖”,激励人才冒尖。2007年启动了首届“武汉杰出人才奖”评选活动,评选出3名功勋杰出人才,每人奖励50万元,1名荣誉杰出人才和7名优秀人才,每人奖励20万元。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目前,武汉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在投入、工作理念和举措等方面还存在如下一些问题:

1.投入渠道不少,但投入强度还有待加强

武汉市在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开发投入方面主要有2001年设立的600万元 “海外学人创业投资资金”、2006年设立的 “初创科技企业扶持资金”、2007年设立的600万元 “创新人才开发资金”、每年210万元的高层次人才购房资助资金、博士薪酬补贴等,投入渠道比较多,但是单项投入力度都不大且落实程度低,如海外学人创业投资资金截至目前才落实了497万元,平均资助额度仅为24万元,“创新人才开发资金”2007年才落实200多万元。更为紧迫的是,这些项目的扶持对象往往比较分散,急需加大投入力度、整合投入渠道,形成集中、集约的投入格局。

2.培育吸引不少,但领军人才还有待突出

培养、吸引人才,特别是创新人才一直是武汉市人才工作的重点,比如通过多年的选拔推荐,武汉市已形成了由“三级专家”、“三级津贴”人员组成专家队伍,但仍然缺乏一批在国内外、省内外叫得响的领军型科技人才。

3.载体平台不少,但武汉产业导向不明显

武汉虽然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留学生创业园等载体建设方面投入较大,但缺乏产业倾向的项目载体,缺乏用完善大产业链的观念来开发大人才链的计划和部署,人才的创新活动与武汉产业发展方向联系不紧密,人才创业实践与产业链条延伸脱节,还没有完全形成“产业集聚人才、人才引领产业”的工作局面。

4.创新创业活动支持措施不少,但缺乏宽容失败的人文氛围

为鼓励“高层次创新”人才创新创业,武汉市从投入、载体平台建设以及激励措施等方面付出了一定努力,但对创新人才来说,只有这些努力还远远不够。创新创业活动是高风险性行为,具有诸多的不确定性因素,对创新创业当事人来说,既要承担创新创业活动可能失败带来的经济损失,又要承担因此带来的重大的心理压力和社会压力。因此,政府应尽快制定“高层次创新”人才创新创业活动的退出机制,努力营造宽容失败的人文环境。

三、武汉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的启示

(一)建立一个机制,加大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投入力度

整合武汉市分散的人才投入渠道,建立扶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高集约度、高强度的人才投入机制。市财政要设立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把武汉市“创新人才开发资金”、“武汉海外学人创业投资资金”、“人才引进专项资金”等项目合并,增加总额,形成规范、持久、有效的人才投入体系,重点支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开发、紧缺人才的引进和创新创业扶持等工作。

(二)创新两个载体,重点引进行业领军人才与创新团队

1.创新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项目载体

在重点产业、重大工程项目中设立“特聘专家”岗位,面向海内外招聘具有国际国内行业领先水平的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专职或兼职主持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经批准的特聘专家,在聘用期间享受市特聘专家工作津贴,设岗单位给予特聘专家的生活补贴以不低于工作津贴的1:1比例予以匹配。

2.创新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工作载体

实施“海外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围绕武汉市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每年从海外引进必需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及其创新团队予以资助。拓展海外人才联系渠道,在国外发达城市设立海外留学人才项目引进联络处,积极开展国际项目合作,强化留学人才、科技项目与武汉市需求项目的有效对接机制,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参与承接项目,提高海外留学人才资源开发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推进三项工作,引导创新人才向重点产业聚集

1.加强企业R&D投入,推进地区科技人才资源共享和科研成果产业化工作

制定推动武汉地区科技人才资源共享的政策措施,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高校科研院所为依托、服务产业发展为目标的地区科技人才资源共享新机制,通过搭建一批科技创新平台,加强企业R&D研发投入,开发一批拥有核心技术的新产品,培育一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有效引导中央及省属在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资源与智力成果向武汉市重点发展的产业一线聚集,专设供需对接专项资金,专门支持供需对接项目,推动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高武汉整体科技实力和综合竞争能力。

2.完善分配激励机制

以重点产业为核心,进一步完善分配机制,允许高科技企业以智力支出作为技术开发费投入,允许企业把引才、育才投入列入经营成本;探索实施股权激励,在国有控股高新技术企业中针对尖端人才和核心技术人员以知识产权折价入股、折价出售股权(股份)、奖励股权(股份)、股票期权等方式给予股权激励;建立人才资本出资制度,促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智力通过法定形式转化成资本,促进武汉市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

3.加大领军人才创新创业金融扶持

建立强有力的金融扶持体系,支持领军人才开展高风险的创新创业活动。在财政支持下,设立武汉科技创业引导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加强与国开行省分行合作,开展科技信贷;继续建立市区孵化器共同担保平台;全面推进科技保险试点,武汉市是中部地区惟一获批的全国首批科技保险试点城市,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予以支持。

(四)完善四个配套措施,优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环境

1.完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租房购房措施

政府要推进高级人才公寓的建设。规划和筹建高级人才公寓,为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提供周转用廉租房。如果条件允许,也可自行建造或划拨商品房实行专供,重点解决刚落户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临时性住房问题。同时,实施创新人才安居工程。对落户武汉,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以上服务期协议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首次在汉购买自住商品房,可享受市财政一次性安家补助。

2.完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创业服务措施

成立武汉市高层次人才创业服务中心,完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和配套齐全的服务体系。高层次人才创业服务中心要切实落实武汉市对于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有关优惠政策,对于在武汉市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产业中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在项目资助配套、企业注册、土地使用、工商、税务、商检等方面提供便捷的“保姆式”服务。

3.建立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退出及奖励机制

政府应该建立相应的退出机制,降低创新人才的风险。大力奖励和宣传有突出贡献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肯定创新创业成果,把奖励落实到作出重大贡献的一线创新人才上,形成鼓励创新、支持创新、爱护创新的社会氛围。

4.完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生活保障措施

对确实需要安排就业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家属,列入政策性安置,由政府人事部门负责对口安置,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接收,如果因专业特殊或其它原因难以安置的,引进单位要积极主动在本系统内消化安置。

随迁子女入托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优先办理转入手续,或由教育部门指定的相对条件优越的学校就读,不得收取国家规定以外费用,暂无户籍,可免缴借读费。

建立创新型领军和拔尖人才年度体检制度,享受市级医疗保健待遇,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1.www.WuH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Bureau.Com.

2.叶忠海:《人才学基本原理》,蓝天出版社,2005年版。

3.杨敬东:《潜人才学》,山西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

4.赵恒平、雷卫平:《人才学》,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5.刘霄峰:《科学人才观的内涵》,载《中国工程咨询》,2008年第2期。

6.Liu Hui,Liu Jing,Zhai Yunhong,Thoughts about Policies and Measures for the Integration of Human Resources Development in Reg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 Proceedings Of The 5th Internatonal Conference On Product Innovation Management,Hubei People’Spress,July,2010, P1161-1164.

*本文受“武汉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江汉大学武汉制造业战略与发展研究所基金”资助

江汉大学)

■责编岳晋闽 Tel:010-68345891 E-mail:hrdyjm@sin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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