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派出所民警的“怕”

2012-01-28 08:28卢建胜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6期
关键词:派出所民警群众

□卢建胜

(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浙江 温州 325000)

在2012年7月5日全省公安局长会议暨公安派出所工作会议上,浙江省委常委、公安厅长刘力伟强调:“当前重中之重是要为派出所减负降压”。据浙江省公安厅最新抽样调查显示,有80%以上的派出所民警“愿意”或“非常愿意”调离派出所。为什么民警“怕”在派出所工作,如何让民警安心在派出所工作?笔者试结合基层民警工作积极性现状问卷调查,就上述问题谈几点肤浅想法。

一、怕什么

当前派出所民警主要有“五怕”。

(一)怕事多。随着治安形势的日益复杂,派出所每天工作量特别是接处警量呈现逐年上升的态势。以温州市鹿城区为例,2011年平均每天每个派出所有效接警量达20起以上,每个派出所几乎一小时就有一起有效接警。当前全国派出所普遍采取“轮值式”值班备勤制,部分警力略为充足的派出所民警值班可以采取“四日制”(即四天值一次班),大部分警力短缺的派出所更多地采用“三日制”或“两日制”,并实行“首接责任制”(即谁接警谁负责,“一竿子”到底)。这样一来,派出所民警经过前一日24小时的忙碌值班后,在短则一天、长则三天的值班调整周期里,不仅要消化处理值班当日的案件,还要开展旅馆、网吧等行业管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废旧物品回收、二手机市场等阵地控制,进社区指导群防群治、流动人口管理、矛盾纠纷调解等基础工作,还要执行各级公安机关部署的各类专项行动和量多、政治敏感性强的非警务活动,接着下一个值班又来了,根本没有时间休息。久而久之,派出所民警自然而然地产生厌战情绪,讨厌派出所工作,不仅部分年轻民警如此,有时一些老民警也如此。许多派出所民警反映,派出所工作是 “5+2”(五工作日加双休日)、“白加夜”(白天加晚上),经常是“两眼一睁忙到熄灯,电灯关闭工作继续”。

(二)怕事杂。在大量的接处警和日常工作中,派出所民警更多时间不是花在侦查破案而是去解决群众的矛盾纠纷和邻里之间鸡毛蒜皮的事上。派出所民警在处置矛盾纠纷时,遇到讲道理、明事理的群众,或许稍微做一下工作就能解决纠纷。但大多数时候,民警碰到的是火气冲天、不讲理的群众,无论民警如何费尽口舌与他讲事实摆道理他就是不听,有时误认为民警“吃拿对方好处”,还把火发到民警身上。特别是在温州这个重“人情世故”的城市,纠纷双方有时怕自己吃亏,往往在背后搞一些本不该做的“小动作”,结果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小事变大,形成恶性循环。遇到这种情况,民警往往要花费大量时间给双方做思想工作,有时就连约时间让双方坐下谈都成“老大难”问题,这大大损耗了民警的时间和精力,导致民警疲惫不堪。所以,派出所民警往往提到纠纷就害怕,在派出所就有“宁值三天班,不调一纠纷”说法。

(三)怕事大。随着经济发展、社会结构变化和利益格局调整,近年来各种利益主体、新旧体制和新老观念之间的冲突日益凸显,不安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呈多发状态。以温州市鹿城区为例,2011年仅在市政府门口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数量与人数同比分别上升35.4%和7.13%。此外,一些新温州人在对待非正常死亡事件上,为多获取赔偿,“逢死必闹”心态突出,往往聚集老乡向政府施压,提出无理要求。这些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往往政治敏感性强。在此类事件中,公安机关并不是矛盾的对立面,更多的是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秩序,确保稳定,但从处置实践来看,参与群众甚至个别非直接利益的参与者对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或多或少会产生一些意见和不满,部分不理智的群众难免会因误解把怨气撒在现场处置民警身上,甚至做出侮辱或伤害民警的举动。也正因如此,派出所民警“闻”群体性事件“色变”,参与处置的积极性不高。

(四)怕出事。派出所民警是与社会各层面接触最多的警种,个别群众往往把对党群关系、干群关系问题的不满情绪发泄到派出所民警身上。派出所民警付出很多、牺牲很多,却得不到群众的尊重、理解,有时甚至会遭遇到暴力抗法事件。在内部,少数派出所领导不能设身处地地为民警着想,特别是当民警出现工作失误时,对民警工作只是一味苛责,这也严重影响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据调查,52%的派出所民警认为派出所领导较少或者从来不找其交流谈心。此外,个别媒体为吸引公众眼球,寻找新闻卖点,追求所谓的轰动效应,用夸大其词的标题,失实的词语对公安工作进行不负责任的负面报道和恶意炒作,使群众对公安机关产生对立情绪,让直面群众的派出所民警成为众矢之的。久而久之,派出所民警便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干多错多”的消极想法。

(五)怕群众。随着派出所重要性的提升和各级公安机关提倡警力向派出所倾斜,现在每年都有一大批新警被优先安排到派出所工作。年轻民警工作干劲足,富有朝气,确实为派出所注入新活力,但也存在工作实践少、经验不足、随机处置能力差的问题,特别是做群众工作能力偏弱,“讲不清、说不过”现象十分普遍,一遇到紧急情况,往往就底气不足,从心理上产生“群众恐惧症”。具体表现为:神经高度紧张,坐立不安,一听到群众来电话就紧张得要命,生怕群众找“麻烦”;脾气异常暴躁,有的新警平时很随和,一有群众上门就像换了个人,吃了火药一样,脾气变得特别大,动不动就发火,有时甚至会与群众发生冲突;情绪消极倦怠,有的新警一见群众情绪就会变得非常低落,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整个人看上去也是很没精神,总抱着“糊弄”的心态。

二、为什么怕

民警怕在派出所工作的原因,笔者归纳为两点:一是派出所工作不值得干,二是派出所工作干不了。2010年底,笔者曾参与某县级公安机关组织的基层民警工作积极性现状问卷调查,虽时过一年多,但仍觉有参考价值,故引用该调查的部分数据以做进一步说明。

(一)派出所工作不值得干。一是责任压力重。派出所任务层出不穷,据相关调查报道:“目前派出所每日必做的工作任务达20多项,应该要做工作至少有200项”。具体表现在:报表台账繁琐,派出所民警日常需要填写近40种台账,需要填写并上报近100种业务报表;检查评比泛滥,派出所是最基层的战斗实体,机关各业务部门都要派出所定期或不定期汇报,同时还要随时准备接受纪检、督察、政工和业务部门的常规和突击检查;专项行动频繁,集中统一行动一个接一个,没有目标、没有线索、没有效果、瞎打瞎撞,搞“大呼隆”、人海战术、疲劳战术,且一有行动往往就下令取消所有休假,此外接二连三的非警务活动也让民警应接不暇。二是“性价比”不高。在某县公安机关基层民警积极性问卷调查中,有些派出所民警直接以书面建言方式向调查组反映,当前公安经济待遇与辛勤的工作反差太大,付出多,回报少。接受调查人员中,有78.6%认为“经济待遇低”是影响基层民警工作积极性的主要因素(认为“政治前途渺茫”只有9%),这其中有92%的民警认为“经济待遇高低反映出党委政府对公安工作重视程度”。此外,仅1.3%认为家庭经济宽裕,15.2%认为略有结余,55.8%认为收支基本平衡,21%认为入不敷出,且75.3%已婚民警认为自己工资收入是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可见,基层公安民警的低收入不仅对家庭生活带来一定影响,更会影响甚至动摇民警对事业的坚定信念。三是后顾之忧多。由于工作任务重、精神压力大、休息时间少、生活无规律,派出所民警身心长年处于疲惫状态,失眠、神经衰弱、抑郁焦虑等健康问题严重,患各种慢性病比例增高。某县级公安机关2011年体检时无异常的仅51人,异常比例高达93.5%。此外,派出所民警长年忙于工作,照顾家庭的时间少,与家人沟通机会少,孩子学业管不到,家庭困难顾不了,中年民警面临子女上学、就业、家属下岗再就业等问题困扰,容易诱发家庭矛盾,导致家庭危机。

(二)派出所工作干不了。当前,有部分民警由于各种原因干不好、干不了派出所工作。一是心理承受弱。集中表现为心理障碍增多,同群众、同事沟通困难,临危处置的心理素质和排解精神压力的能力偏弱。社会的发展需要公安民警具备优良的心理素质和自我控制能力。但作为直面群众、社会机会最多的基层派出所,部分民警随机应变能力差,在工作中一遇到突发问题就不知所措,甚至会因自身处置不当而引起群众上访。个别民警疲于应对,面对大量工作,不善于“弹钢琴”,警务工作效率低,更不懂缓解工作压力,结果是苦干再苦干,越干苦越多,越苦压力越大。工作缺乏耐心,当民警每天面对办事群众重复解答同一问题时,情绪上易变得激动、烦躁,进而说出失礼于群众的话,做出失礼于群众的事,导致群众不满、自己不爽。二是形象素质差。部分民警特权思想严重,把警察当作“官”,结果产生许多负面影响。如,少数民警以“管人者”自居,颠倒“主人”与“公仆”的关系,让办事群众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伤害了群众感情;思想觉悟不高,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为警不廉、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甚至与犯罪分子同流合污;职业道德差,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行为失范、甚至打人骂人、滥用警械、刑讯逼供。三是业务水平低。派出所民警基本功不够扎实具有一定普遍性。如,法律知识欠缺,对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未做到应知应会,一知半解,甚至是半知半解;业务基本功欠缺,如制作笔录、审讯犯罪嫌疑人、勘查现场等不熟不精,甚至连简单的工作流程也不知;法制意识淡薄,执法办案凭经验,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执法者不依法办事现象较突出;专业知识更新慢,对利用高科技手段犯罪缺少及时、有效的防控和破解方法;警务技能较弱,一遇紧急任务,如捉拿凶犯、追捕歹徒等,力不从心甚至造成不必要的流血牺牲。

三、怎么办

浙江省委常委、公安厅厅长刘力伟指出:“要把派出所作为整个公安工作的根基来对待,加强政策导向和制度设计,让民警不怕去、愿意去、主动去派出所工作,让派出所民警有激情、有奔头、有实惠,使广大民警在派出所工作岗位上实践抱负、成就事业、服务社会。”笔者认为,具体应从三方面入手解决派出所民警的“怕”。

(一)顺心——让派出所民警愿干事。留人先留心,要想尽办法让派出所成为民警想留、爱留、值得留的首选工作岗位。

1.坚信心。当前派出所民警思想不稳定,既有工作任务重、精神压力大的因素,更有思想教育弱化、民警价值趋向出现变化等原因。因此,必须坚持把强化思想教育作为稳定派出所民警思想的首要任务来抓,引导派出所民警树立三种意识:一是固守基层意识。要使广大派出所民警明白,由于公安工作性质任务决定,公安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存在较大的差异,从事机关工作的只是一小部分,大部分警力必须长期在基层工作,而且这一比例只会增大,不会减少。二是艰苦奋斗意识。针对青年民警价值取向发生变化、奉献精神淡化、吃苦精神缺乏等实际情况,教育他们勇于正视自身弱点,正确看待本职工作的苦和累,正确看待派出所工作的得与失,在实践中增强吃苦耐劳、奉献社会的意识。三是实践抱负意识。派出所岗位虽然任务繁重、工作辛苦,但也为民警提高素质、展示才华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只要扑下身子,扎实工作,勇于在本职岗位锻炼自己,就可以大有作为,就能够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强化民警的思想教育工作,既要采用定期分析、专题教育、个别谈话等方法,又要通过情感交流互动、真诚关心体贴、营造融洽的内部环境等途径,把思想教育搞实搞活搞好,真正起到“掌握民警思想、了解民警疾苦、沟通民警感情、倾听民警呼声、激发民警热情”的效果。

2.真倾心。“大道理要讲,肚子也该吃饱”,要认真贯彻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派出所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全方位落实从优待警措施,解决民警后顾之忧,让民警集中精力投入派出所工作。一要政治优警。把派出所工作经历作为民警提拔任用的前置条件和必备要求,并提高派出所民警提任比率,特别对在派出所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要予以重用和表彰。同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组织人事部门的支持,使民警职务职级待遇在总体上与其他公务员必须持平或者相对高些,以调动基层民警工作积极性。二要经济惠警。多方争取,确保民警福利、补助逐年增加,最大限度提高民警积极性,增强派出所对民警的吸引力。认真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法规和政策,把从优待警工作作为各级公安机关工作成效的刚性指标来要求,纳入考核内容。对派出所民警合法合理的加班补助、福利待遇等要及时落实,绝不能以各种理由随意剥夺和打折,全力保障民警合法权益。三要生活悦警。下功夫解决“无房”问题,积极改善派出所办公条件和设施,为民警营造舒适的工作环境;关心民警身体健康,定期组织身体健康检查,并建立民警健康档案,对患有严重疾病的民警要想方设法予以全力救助;科学合理安排民警休假时间,对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加班的,尽量安排补休;尽可能帮助民警解决婚姻家庭、子女就业、住房等实际问题,做到在向社会作出“有困难找警察”承诺时,公安机关内部也应向民警提出“有困难找组织”的口号,营造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的幸福环境。

3.给爱心。民警之所以“怕”在派出所工作,更多是因为工作不快乐,对工作充满恐惧感、厌烦感。因此,要大力加强公安文化建设,在警营中积极营造尊重民警人格、快乐工作的氛围。以派出所规范功能分区为契机,加强图书阅览室、文化沙龙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与环境相协调的文化墙、文化长廊、荣誉墙或反映公安文化的浮雕塑像等,用图片和实物展示民警先进典型事迹和良好精神风貌,以文化的软实力提升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广泛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引导派出所民警培养健康的业余爱好、高尚的生活情操。鼓励民警创作反映派出所生活、展现派出所民警风貌的文艺作品,同时依托公众信息网、公安微博等网络平台广泛推广,使人民群众在强烈的情感共鸣中不断加深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使广大民警在感同身受中不断激发献身派出所工作的激情和动力。

4.送关心。针对民警接处警时时常遇到暴力抗法的现象,各级公安机关要牢固树立“全警维权”理念,建立完善市、县、所队三级维权机制,积极争取纪检、监察部门、检察机关和新闻媒体的支持和参与,用足用活法律武器,及时、依法处理各种侵害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问题。特别是对故意投诉陷害民警的和袭击民警的,要坚持“有一个处理一个”,坚决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给民警留下“爱警、惜警”的良好印象。为派出所执法民警配齐配全录音笔、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对“窗口”单位装备音、视频同步监控设施,这对民警既是有力监督,也是有效保护。深入开展“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带着感情走访,帮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同时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和改进工作,以赢取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二)顺事——让派出所民警干对事。要想方设法解决派出所事多、事杂、事不清的问题,让民警轻装上阵。

一方面,要解决“干啥事”问题,不能让派出所啥都干。“‘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这句话强调的是派出所工作的重要性,而不是机关警种部门向派出所交任务、下指标、转嫁工作责任的借口”(浙江省委常委、公安厅长刘力伟语)。可见解决派出所啥都干的问题,关键是在于各级机关警种部门转变工作理念。一要变“下指标”为“担任务”。公安工作量只增不减,要为派出所“减负”,就需要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警种部门主动“担负”,特别是职能打击管理部门不能只懂“年初分数字、年终排名次”,而应成为本业务线任务目标完成的主力军,既要具备攻坚克难破大案“质”的能力,更要有连续作战破小案“数”的效率。让派出所成为辅助警种部门完成目标任务的补充力量和预备力量,使其在挖线索、供情报等方面发挥更多作用,而不是直接参与到某业务线具体目标任务的落实中,这样才是真正给派出所减负。二是变“管”为“帮”。机关警种部门要坚决克服 “只哼鼻子不想点子”的服务方式,应把“发现问题是机关能力,帮助解决问题是机关政绩”作为衡量一个警种部门服务基层的标准,实施“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谁发现谁帮助解决”的责任捆绑制,并纳入对机关考核的内容中。必要时也可推行机关服务基层承诺制,主动接受基层监督,以此形成机关真情服务基层、基层真心欢迎机关的良性氛围。三是变“主考”为“被考”。打破机关“官老爷”形象,把机关工作好不好交给基层评、让民警说,通过广泛开展基层评机关、民警评领导活动,对机关部门、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服务基层和工作作风方面进行评价,对业务科室和基层派出所实行捆绑考核,以此推动机关部门服务工作水平的提升,进一步释放派出所活力。

另一方面,要解决“咋干事”问题,不能让派出所傻干事。派出所工作在任何时期都是千头万绪,减负是本,增效才是根。一要盘活警力。积极推进机构改革,精简机构,科学设置警种,着重解决各级公安机关警力空置、滥用问题。分配工作要综合考虑岗位需求和民警的年龄、性格、专业、爱好、特长等因素。比如成立退二线干部矛盾纠纷调解队,发挥其经验丰富、群众工作能力强的特点,积极参与派出所“警调衔接”工作,既能保证人尽其才,又能解决“人未退,事先休”老同志不作为问题。再比如,推行内勤一律职工化、文职化,即各单位负责报表、报销、信息、档案及部分窗口服务的人员,由职工或文职人员担任,把有执法权力的民警置换出来,充实到派出所,减缓派出所警力不足的问题。二要借助外力。紧紧抓住当前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良好时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和组织协调,保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组织工作有人抓、经费有人出、日常工作有人管,减轻公安机关特别是派出所的治安防控压力。“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坚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下,按照“谁出资、谁受益”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充分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壮大群防群治力量,扩大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社会基础,形成“社会治安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大好局面。三要依托科技。在加大人防力度的基础上,坚持信息化建设,大力提高派出所在加强社会治安打防管控等方面的科技含量。加强信息化建设,应把派出所定位在开展信息化工作的“始端”、信息运用的“终端”,特别是在信息高度整合和充分共享上,派出所应成为最直接的受益者;加强信息化建设,应注重把高端的信息成果转化为人人会使用的“傻瓜照相机”,而不是给派出所加任务,帮倒忙;加强信息化建设,应让派出所成为“千里眼”,以有效解决派出所日常警务工作中“何人、在何时、到何地做何事”和“重点目标是什么,应做什么事,该怎么做”的根本问题,最终实现“警力无增长改善”。

(三)顺手——让派出所民警干成事。要让派出所成为民警不怕去、愿意去、主动去的工作岗位,千方百计让派出所民警“心想事成”。

一方面,增能力,让民警干事得心应手。面对越来越繁重的公安任务和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只有不断提高民警素质,才能使民警勇挑重担,越战越勇,出色地完成各项任务。一是加强素质建设。从增强民警业务能力、实战技能和警体素质入手,通过全警轮训、岗位特训、警种集训等多形式的培训手段,缩短民警的知识更新周期,提高公安队伍应用科技知识的能力、利用科技装备的能力、适应现代警务的能力和克敌制胜的能力,切实提高单兵素质和整体战斗力。当前,要以“轮训轮值、战训合一”培训活动为契机,大力推进以岗位技能、执法能力为核心的民警素质工程建设,强化民警“应知、补缺、充实、更新”培训,不断拓宽民警业务知识领域,提高体能、技能和战术能力,同时通过教育学习,进一步全面端正民警的政治信仰和执法理念。二是强化心理培训。设立专门心理咨询机构,深入派出所开展经常性的心理咨询,缓解民警的心理压力,同时强化心理素质的训练,提高民警应对复杂情况的心理承受能力,增强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决心。三是强调终身学习。鼓励、引导民警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时间,善于学习、善于吸收、善于总结、勇于实践,在精上下功夫、在面上做文章、在质上出成绩,使自己成为行家里手和业务尖子。四是提供展示平台。想方设法营造能发挥个性的舞台,多给担子,让民警负责一些挑战性工作,鼓励民警参与决策,发挥民警最大潜能,增强民警的成就感,促使其更加主动积极地投入派出所工作。

另一方面,蓄活力,让民警大展手脚。公安事业发展的源动力是人的活力,要在利警制度规范上激“活”。一是完善考核,科学引导。敢于改革目标考核体系,切实围绕“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根本目标,树立民意导向警务理念,立足辖区实际,兼顾民警的工作承受能力,实行等级化考核,引入良性竞争,建立系统、科学、公平的公安绩效考核机制,改变常规考核中片面注重追求公安“GDP”,层层加码,重结果成绩轻工作过程的误区。二是合理运用,激发活力。充分发挥考核的杠杆调节作用,对民警努力取得的成绩和出现的问题,都要给予及时的评价,进行合理的奖励和惩罚,让民警感觉到组织的关注和压力。考核结果要与晋级晋职、评优评奖等有机结合起来,有效解决公安队伍中存在的“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等影响工作积极性的问题。三是争先创优,营造氛围。结合派出所工作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评优评先活动,如破案能手、执法标兵、窗口明星等评选活动;结合派出所日常工作,开展比破案、比办案、比执法、比做群众工作的岗位竞赛活动,让全体民警学有榜样、比有标杆、奔有方向,满腔热情地投入到公安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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