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性体育体制改革的一个远期目标,就是政府应主要通过民间体育组织来促进其发展,而不是像当前一样在前台大包大揽
叶诗文是从我们身边飞出去的奥运双料冠军,确实太令人开心了。我上下班都要路过陈经伦游泳馆,以前偶尔去游泳会看到一大群兴高采烈的小孩子像鸭子一样跳到水里,真的没想到这中间会出来一批世界冠军。
据浙江省体育局训竞处有关人士介绍,浙江目前在游泳人才、教练员竞争、体育科研等方面,已经形成一整套机制。在杭州,每年暑假,教练们要跑遍全市200余所幼儿园,从中选出1000余名身长、手大、脚大的小孩,然后分时段集中训练45天,再从中选出150名左右有潜质的小孩进行业余训练。据省体育局有关人士介绍,全省有游泳后备人才3000人。这就是说,叶诗文和孙扬在伦敦奥运会上的杰出表现,实际具有必然性,体制机制发挥了关键性的支撑作用。
当然在这中间,财政投入非常关键。媒体报道说,杭州市体育局给大关游泳健身中心有每人一年7500元的补贴用于各项支持,不过其他地方应该不太可能像杭州这样,按此测算,全省财政一年直接用于游泳人才补贴方面的支出,估计在1000至2000万元之间。2011年,省级财政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14.0亿元,占省级财政支出的3.6%。由于没有分类数字,不太清楚体育拿了多少,不过应该不会高于文化方面的支出比重。
这么一个大国,在群众性体育活动以及社会体育组织还比较弱的时候,以政府组织为主,集中财力支持一些有优势的竞技性体育项目,是非常必要的。按照发展经济学的说法,这叫做扶持幼稚产业,更何况这一做法还具有推动群众性体育活动的积极作用。如杭州市每年进行的撒网式选拔人才的做法,实际上是对于游泳的普及推广,会对参加选拔的小孩和他们的家庭有积极影响。我刚上初中的时候,体育老师曾来班上选拔篮球队员,给我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以后我虽然毫无这方面素质,读书时却非常喜欢打两下,为此曾打碎两付眼镜,眼球里至今还有被篮球击中留下的血丝。
不过,这个举国体制确有推进改革的必要。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就听体育界人士说,国家体育局高层明确表示,北京奥运以后,要用更大的力量来推进以全民健康为中心的群众性体育活动。现在的体制可以说有三个方面的较大问题:一是国家力量高度介入社会活动,影响了民间活力的增强;二是让小孩子过早成为事实上的专业运动员,不利于他们的全面发展;三是金牌倾向过于强烈,出现了一些错误导向。
这些问题在我们金牌拿得少的时候矛盾并不突出,但金牌拿得多了后,问题就显性化了。因为我们是举国体制,而有些国家主要靠民间甚至个人努力,在资源动员方面我们就胜了一筹。特别是经我们长期不懈努力,包揽了一些项目以后,就觉得特别没劲。因为我们是以国家力量在与其他国家的民间和一些个人力量在比,赢是应该的,输是不应该的,哪有那么大的一个国家输给小国的民间和个人的。
而且,这里还有一个如何处理运动队和运动员个人之间关系的问题。运动队说我是代表国家的,而运动员是国家培养的,所以运动员就必须服从队里的管理。而运动员和一些社会人士会说,体育运动必须公开公平公正,应该以公开竞赛的力量对比来说话,不能以某些意志为转移。公允地说,这两种观点都不无道理,但两种不同的逻辑缠在一起会产生一些很难解决的矛盾,如1987年发生在新德里世乒赛上的何智丽事件,又如一些商业前景好的项目这几年屡屡听说有分配纠纷发生等。
国家发展体育运动的重心,是以提升全民健康水平为要旨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对于竞技性体育当然必须积极支持,但这种支持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和前提,是促进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发展。政府要加强培育民间体育基金和民间体育组织,重大的赛事活动,也应逐渐由民间组织实施。对于竞技性体育体制改革的一个远期目标,就是政府应主要通过民间体育组织来促进其发展,而不再像当前一样在前台大包大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