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武俊 (司法部司法研究所研究员 北京 100020) ■文
绽放在青藏高原的法学奇葩
A Legal Exotic Flower Blooming in the Tibetan Plateau
刘武俊 (司法部司法研究所研究员 北京 100020) ■文
"是谁带来远古的呼唤/是谁留下千年的祈盼 /难道说还有无言的歌/还是那久久不能忘怀的眷恋/哦 我看见一座座山一座座山川/一座座山川相连/呀啦索 那可是青藏高原"
歌手韩红的那首 《青藏高原》可谓荡气回肠,唱得让多少人对神秘的青藏高原心驰神往啊。笔者曾有幸去过一趟青海,青藏高原的博大、雄浑、丰富和纯粹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近年来,"原生态"这个词格外时髦,早已超越生态本意而成为各种人文话语中热词。其实,纯粹本色的 "原生态"标本,或许就是青藏高原。青藏高原处处绽放着美丽的格桑花,而当我细细品读 《青藏高原生态法治问题研究》一书时,顿感这部扎根青藏高原的法学著作,恰如绽放在青藏高原的法学奇葩,美丽、多彩、顽强而生生不息。
青藏高原---堪称名副其实的 "生态天堂","地球上最后一片净土",平均海拔4千米、总面积290万平方公里,它极其独特的生态地位不可复制、不可替代。青藏高原被誉为南极、北极以外的地球第三极,是我国乃至全球生态的重要制高点,素有 "生态源"、"气候源"、"江河源"和 "亚洲水塔"之美誉。同时,青藏高原的生态具有天然的脆弱性,是典型的生态脆弱地区,经不起破坏,一旦退化就不易逆转。有专家研究,青藏高原具备爆发沙尘暴的所有条件,是潜在的威力巨大的沙尘暴发源地。实际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荒漠化,一直是青藏高原最为突出的生态问题。
恩格斯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诚哉斯言,在生态恶化、环境污染日趋严峻的今天,人类必须走出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误区,实现从人类中心主义向大自然主义的观念转变。面对着值得敬畏的大自然,人类其实是渺小的,永远是栖居在大自然的过客。
缘于此,我们更要认真看待青藏高原生态环境的稀缺性和脆弱性,倍加珍惜、倍加呵护青藏高原,始终绷紧生态保护这根弦。从一定意义上讲,"西部大开发"在青藏高原的潜台词首选就是 "生态大保护",绝对不能以牺牲青藏高原独一无二的生态环境来换取所谓的经济发展。
青藏高原的生态保护绝对是一个涉及众多领域、众多学科的系统工程,可以从生态学、地理学、经济学、社会学、文化学等不同角度考量分析。目前该领域社会学、经济学的研究成果偏多,唯独从法治的视角对青藏高原的生态保护进行系统研究的法学成果极少。青藏高原的生态保护其实也是个法治问题。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背景下,生态文明越来越离不开法律的调节,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的轨道才能更具有可持续性。法律的确不是万能的,但离开法律这把保护伞,生态文明是难以维系的。因此,必须理直气壮地为青藏高原这片生态净土撑开法治的保护伞。
青藏高原、生态、法治,这三个貌似很难三位一体的主题词,却在 《青藏高原生态法治问题研究》中得到淋漓尽致地融合和彰显。笔者颇为欣赏这本著作扎根高原的原生态底蕴和崇尚理论创新的原创性,欣赏该书开阔的视野、朴实的文风、扎实的调研和多元的研究范式。书中既有青藏高原民族生态习惯法的法理思辨,更有实地调查、数据翔实的实证分析。尽管本书在研究的系统性和体系化上稍显薄弱不足,但那种扑面而来的高原特有的原生态之风,以及筚路蓝缕的理论原创性,都令人读后耳目一新。
本书主编是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博士。在我的印象中,董博士一贯倡导理论联系实际,既有浓厚的学术情怀,更有关注实践的强烈责任感和理论创新意识。正如董博士在后记中所言:"能为三江之源、万山之宗的青藏高原的生态环境保护,尽学历探析之劳与笔墨辛勤之苦,实感无上荣耀。"诚然,面对辽阔浩荡的高原,在那首高亢嘹亮的《青藏高原》歌声中,我能品味出本书作者这种辛苦付出的欣慰和荣光。
《青藏高原生态法治问题研究》一书围绕与青藏高原生态法治密切相关的12个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如科学评价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现状,研究青藏高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保障问题,以冬虫夏草为例实证考察青藏高原自然资源保护与少数民族经济权问题,研究生态移民权利保障问题,研究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法律保护,研究生态补偿机制的法制化问题,研究青藏高原民族生态习惯法文化等等。为读者勾勒了一幅青藏高原生态法治的蓝图,尽管有的专题论述上略显粗浅,整体结构还不够系统化,但极其丰富的内容以及多学科的交叉研究的尝试足以让读者大开眼界。
可以说,《青藏高原生态法治问题研究》既丰富了青藏高原生态法治的研究成果,同时也在一定意义上起到了抛砖引玉的作用。相信随着这本著作的出版,会吸引法学界乃至其他领域的学者关注青藏高原生态法治问题。
从这本书,笔者也受到一个有益的学术启示:学者们在追逐所谓热门的主流的选题课题时,不妨多多关注边缘化的冷门选题。都说传统文化 "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其实,法学研究领域也是这个道理,越是民族的,越是地域性的,越具有研究探索的价值,越富有普适的启发意义。坦率地讲,如今包括法学在内的诸多学术研究领域,普遍存在选题课题重复申报重复立项重复研究的问题,炒冷饭式的重复研究问题比较突出,貌似成果林立而含金量高的原创性成果十分匮乏。
青藏高原生态法治问题,就是一个非常边缘化、地域化、专业化的法学选题。人类已经觉醒,生态保护问题已经引起各国政府和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在深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生态文明的时代背景下,生态法治问题必须引起学术界尤其是法学界的重视,生态法学也必然应运而生。希望法学工作者多多挖掘更多这样貌似边缘、冷门却契合时代主题的有价值的课题和选题。
青藏高原生态法治课题和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一样,依然任重而道远。青藏高原,一片 "希望的高原"。但愿有更多的有识之士关注青藏高原的生态法治问题,在这片 "希望的高原"上开疆拓土,收获更多、更好、更富原生态底蕴和原创性价值的研究成果,在青藏高原绽放更多美丽的法学奇葩。
(责任编辑 赵海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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